74怪异武器 作者:埃里克·弗兰克·拉塞尔
尽管如此,这总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巧合。
有一小会儿,他准备结帐离开这里,不是离开这个镇,而是到附近一家旅馆去过夜。那可不是十分容易的。汉伯雷只有两家旅馆。现在再上街去寻找住宿的地方是太晚了。
还有一种办法。他不太认真地考虑着这种办法,他的态度就仿佛是一只陷入困境的老鼠被惹得要去攻击一只小猎犬一样。他可以大胆地去敲13号房间的门,并面对这个里尔登。如果那个家伙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那就万事大吉了。
“对不起,我弄错了——走错了房间。”
但是如果住在13号房间里的竟然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里尔登,那么一等他开门,他就准备向他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
“你他妈的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到处跟着我?”
对,这样做可能会成功。里尔登没有证据是不敢指控他什么的。如果已经掌握了证据,那么他,布兰森,现在就已经被逮捕了。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认为可以拘捕他,这一事实使他处于一种有利的地位,即使只是暂时的有利地位。
他带着突然下定的决心离开了自己的房间,匆匆地顺着走廊走到13号房间,敲了敲门。他已下定决心准备大闹—场,如果出现的是那张熟悉的面孔。他又敲了敲门,敲得更响,更不耐烦了。没有回音。他把耳朵凑在钥匙孔前,听不到任何声音。
他敲得时间更长些,声音也更响些。没有声音。房间里没有人。他试试门上的把手,可运气不佳,门仍旧关得严严的。
走廊转弯处传来了脚步声。布兰森赶忙奔回自己的房间,把自己的房门虚掩着,他从隙缝向外张望。一个身材矮胖、挺着大肚子的人噔噔噔地走过13号房间,然后继续往前走。布兰森把门关上并锁好。他坐在床上,凝视着他的手提箱,苦思冥想。
最后,他把一张椅子摆在门的把手下面,作为附加的措施,然后爬上床去。上床前他又向窗外看了许久,没有发现有人监视的迹象。
这一晚上他根本没有好好休息。他惦念多萝西和两个孩子,头脑中想象他们现在在作什么,以及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再见到他们。他就这样处于警觉和半清醒的状态躺了几个小时,渐渐消失在一连串荒诞的梦中,但一丁点儿声音就会使他完全醒过来。到天亮的时候,他感到眼睛有点儿肿胀,情绪颇为低落。
早上8时30分,报社一开门他就到了那里。回到旅馆后,他把一大卷过期的报纸扔在房间里,然后下去用早餐。有十来个人在那里聊天和吃早餐。
这些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他想,这一伙人的名字都有可能叫里尔登。
吃过早饭后,他匆匆上楼,一份一份地在报纸中找着。这些报纸几乎追溯到一年之前。没有一份提及他的罪行。一份也没有。出于警方自己知道的最好的理由,他们可能把这项消息压着——但似乎没法相信他们竟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把消息封锁得那么严密。
他依旧觉得他必须用这种或那种方法了解情况。但是他只想到一种有把握和确定性的获得基本事实的方法。这是一着险棋,如果他有勇气去下的话。这就等于把他的脑袋往狮子的嘴里塞。他可以大胆地和直率地到警察局去打听那件事!
如果他使用一个假名字,并且编出一个合适的故事来使他的好奇心变得颇有道理,他会不会侥幸成功呢?把自己说成是—个专门写侦破疑案的作家,并请他们协助提供有关阿琳·拉法奇的材料,这个主意怎么样?天哪,太过份了!他可以想象出警察的反应。
“嗨,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报纸上还没有登过哪!你怎么会知道被害人的姓名的?我们自己还没有认出她来呢!先生,看来你知道的事太多了,这对你是不利的。只有一个人才能知道那么多——做这件事的那个人!”
然后,他们会把他作为一个主要的嫌疑犯拘留起来,最终会发现他的真实身分,这样等于羊入虎口。这太危险了,也太愚蠢了。到电话亭去给他们挂个电话怎么样?这倒是个好主意。他们可不能通过一英里的电话线把人抓起来,尽管他们很想这样做。如果他聪明些,不把电话挂得过长,不给他们以有利的机会,他们也将设法追踪他的电话而把他抓起来的。
生活真是活受罪。他想。
公共汽车站旁边的电话亭将是最好的场所。一个极妙的策略是查看一下那里的时间表,然后就在有两辆或三辆公共汽车预定开出的时间以前给他们挂电话。如果警察全速赶来,一心想抓住在场的任何可疑的人,他们或许会情不自禁地得出错误的结论,然后飞也似的赶到镇外去追赶那些公共汽车,而这时候他已在旅馆里反复思考他的下一步行动了。
好吧,他将试上一试,如果运气好的话,他将促使他们在电话中泄漏一些重要的情况。譬如说,如果他问警长:他是否需要一些有关在树下发现骨头的那起案件的线索,而如果那个警长显示出兴趣、或是向他提出反问、或是企图不让挂电话的人挂断,那就证明了骨头已被发现这一残酷的现实,以及当局确是在开展工作这一事实。
决定这样做后,他认为没有理由再拖延了。他走出房间,转过身子,顺着铺了地毯的走廊迅速地走着。他走到13号房间的门口时,正好房门打开,里尔登从里面走出来。
里尔登没有流露出一丝惊奇的神气,说道:“啊,真想不到会碰到——”
他没有再说下去。布兰森猛的一拳正好打在他的牙齿上,这猛烈的一拳是由恐惧和愤怒混合在一起而产生的。里尔登跌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布兰森充满了极端的绝望,向他扑上去,又打了他一拳。这一次是打在下巴上。这一拳打得既重又准,它本来可以把比对方更大更重的人击昏。
但是尽管里尔登长得又高又瘦,他可是个经得起打的家伙。虽然他遭到了突然的袭击,他依旧拒绝倒下去。他摇摇晃晃,四处挥舞着胳膊,拼命想重新振作起来。
布兰森力图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形势,不让他有一丁点儿机会。愤怒给了他自己从未知道的力量。
他对准他的咽喉猛击一拳。里尔登发出了一下刺耳的、沙哑的咳嗽声,似乎要倒下去了。他把一只手举在空中,好像竭力想喊出声,但是发不出声音来。
布兰森又打了他三拳,里尔登才倒下去。布兰森弯下身去看他,一面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他回头一望,看到房门大开着。他走到门口,顺着走廊张望了一下。一个人也没有看见。没有人去报警。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然后回到他的对手身边。
他站在里尔顿身旁,一面揉了揉指节,一面低下头沉思地看着他。他的内心仍旧十分激动,神经也很紧张。他断定那个家伙是一个十分精明、十分固执的追踪者,精明固执得令他感到不安。如果不利用目前的处境,不把那条追捕的猎犬甩开一段时间,那是愚蠢到绝顶了。
目前他正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可以把里尔登永远除掉。一个人犯了谋杀罪只能被处决一次,他不会由于两起谋杀案而上两次电刑。但是他没法让自己认真地考虑就在此时此地把里尔登杀掉。哪怕为了100万美元他也不能那样残酷地肆意杀人。他可不能为了解救自己而杀掉里尔登。里尔登摊手摊脚地躺在地下,双眼紧闭,嘴唇上淌着血,短上衣敞开着,露出了一只挂在腋下的小皮套,里面有一把自动手枪。布兰森好奇地看着那把枪,但没有去碰它。
布兰森走到对方的行李箱跟前,把它打开,发现里面有一打手帕,几条领带和旅行时常用的一切必需品。他用领带和手帕把里尔登的两只手腕和脚踝缚在一起,并用一些软的东西塞满他的嘴。等他结束这一切时,里尔登正在发出吸气的声音。
布兰森迅速地搜了他的身,找到了他的皮夹,并仔细地翻开来查看。几张纸币,两三封没有什么特殊吸引人兴趣的信,几张注明收讫的帐单,一张折起来的汽车保险单据,几枚邮票,一张狭长的、外面套有玻璃纸的卡。布兰森一看那张卡就觉得脑后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卡上印有一只凸出的鹰,一串数字号码,以及几个字:美国联邦政府军事情报局约瑟夫·里尔登天啊,军事情报局和一起普通的卑鄙的谋杀案有什么关系?这叫他摸不着头脑了。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当杀人案涉及某一个干绝密工作的人时,军事情报局就接管了警察局的权限。但这似乎不大可能。据他所知,警察局在执法时对其他一切情况是一概无动于衷、漠不关心的,如果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他们也会送他上电椅的。
不管怎样,这个追捕者暂时被阻往了。能阻住多久,那就要看他,布兰森,能多快地转移到他们抓不到的某一地方去。他把皮夹放回里尔登的口袋,把他塞到床下,然后偷偷地向门外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人。他离开了13号房间。
他冲进自己的房间,拎起手提箱,匆匆地扫视了一下四周,看看有没有东西遗忘,然后赶紧跑到休息室去结帐。接待员动作缓慢,无精打采,似乎决心要试试布兰森有多大耐心。布兰森被挡在柜台前时,情不自禁地向四下里警惕地张望着,看走廊上会不会出现一个追踪者,并且似乎在期待着楼上会传来大叫大嚷的声音。他抓起注明收讫的帐单,匆匆来到公共汽车站,发现在50分钟内没有公共汽车开出。接着他又来到火车站碰碰运气。一个半小时内也没有火车开出。
那就意味着不必要的耽搁。被追踪者的本能警告他尽量不要在汉伯雷多逗留一分钟。他暂时打消了向警察局挂电话的念头。电话是可以在任何地方挂的,哪怕是在1000英里以外。挂这类电话时,距离越远,就越能增加乐趣。
要在里尔登脱出身来以及在追捕他的权力机构把镇子封锁之前离开这里。他决心沿着预定先开的那辆公共汽车的路线走。他将会在四、五英里外登上那辆公共汽车。这样,如果此后的50分钟内里尔登能设法掀起一阵大叫大嚷的话,那也足以使他能躲开这场逮捕了。地方当局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公共汽车站和火车站巡视,追查所有的出租汽车以及盘问出租汽车司机。
他疲惫地走出了镇,保持着有力的、迅速的步伐,心里只想在天黑之前与多萝西通个电话,问问她和两个孩子在做什么。他还想问她有没有人来缠住她打听他在哪里。他又一次在不知不觉间显示出缺乏犯罪人的那种熟练性;他从未想到过去偷一辆汽车,迅速地逃走,把汽车丢在某一个大镇上,然后再偷一辆汽车以便把水搅混。他这一辈子只偷窃过一次,那是在他6岁的时候,偷的是一只大苹果,结果害得他肚子痛了好一阵子。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情况正如他所期望的那样,带一点外行的做法倒可能会给他一点儿好处。
在警察局看来,死硬的犯罪分子的做法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预料得到的。他们会根据自己想象出来的逻辑作出如此这般的反应。而新手的行为则是无法预料的。曾经多次坐牢的人会本能地想到用刚偷来的汽车迅速逃离现场,而初犯的人则可能作出任何事情,什么事情都可能,甚至会堂而皇之地迈开双腿走路。因此布兰森就迈步走开了。
他一开始很走运。走了20分钟后,一辆被撞瘪的、开起来呼哧呼哧响的小轿车追上了他,停下来,问他要不要搭车。他接受了,坐在一个红面孔、红脖子、喋喋不休的人旁边,并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他正在从容地走着,等待公共汽车赶上来。
“你打算上哪里去?”红面孔问他。
“随便哪个大镇。”布兰森拍拍他的手提箱,“我是挨家挨户串门的。”
“你卖什么?”
“保险单。”
难道要他不加思索地撒谎的处境和盘问永远也不会结束吗?“愚蠢的骗局。”红面孔声明说,“我的妻子几乎被说动了心,准备替我保一大笔险。去你的吧,我对她说。为什么你要我死了比活着对你更有好处?讨厌的骗局,我说。让一个女人从死人身上享受既得利益,那是不对的。这个世界上的麻烦已够多了,用不着再请人把一个家伙塞进棺材里然后发一笔财。”
“我卖的是火险和盗窃保险。”布兰森随意说道。
“啊,那就完全不同了,先生。这有点儿道理。我的舅舅现在在迪凯特。他过去有一个堆干草的棚,一场大火把它全烧光。由于他气量小得一个子儿也不肯花,他损失了好多……”
他没完没了地谈着。轿车吱吱嘎嘎、砰砰嘭嘭,还发出打嗝似的声音,一英里一英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