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历史的100事件
险嗡枷氲牟蛔恪! ?br /> 老庄思想与道教形成
道教是渊源于原始巫教,综合鬼神崇拜、神仙学说、各种方术养炼,囊括阴阳五行、易学理论、谶纬神学,以道家学说为理论支柱,以各种功术为实践,以“道”为最高信仰,以太上老君为教主,由汉末张道陵创立的带有中国民众文化特色的宗教。
道家是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研究有关“道”的哲学的学术流派。
道教与道家二者皆以老子的道为根基,道家学说是道教的哲学支柱,而道教是道家的宗教形式。《老子》一书的出现标志着道家学派的形成,而庄子之道虽不同于老子,但其根本仍然可以归于老子之言,继承了老子思想的本质特征,老庄思想成为道家学派的主脉。
在《汉书·艺文志》中将诸子分为一百八十九家,但“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观此九家之言,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道家作为九家之一,《汉书·艺文志》中对其概括为:“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从政治方面来看,老子承认天、鬼、神的存在,但认为天、鬼、神也和人一样必须依道而行。道,存在于事物之先,是人们行事的依据。老子与孔子一样希望人道本于天道,但他主张天道自然,“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他认为礼教观念是自然之道堕落的结果,应该将道作为人类终极信仰的无限本体,由无而至道。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都象老子这样以自己的方式发表着对当时社会政治伦理的见解,问题是:谁的见解会为后来大一统帝国的君主所看重。
西汉初,有鉴于当时天下具体形势,陆贾提出无为的原则,依当时的政治情况,使百姓有一个宽松的生存环境。而最大力主张无为而治的就是老子,所以,直至文景之时,汉朝廷都用黄老治国,这是当时历史的选择。汉朝廷把道家学说作为政治的指导思想,使得这一时期成为老庄之学最为辉煌的时代。然而,老庄之学毕竟不是纯粹的政治学说,不是为治国而创造的,所以就算在此时,也不得不“采儒墨之道”,“撮名法之要”。而此时虽有文景之治,但汉承秦制,在当时就为人所批评。其后的七国之乱,更始越来越多的人转向讲求中央集权的儒家,最终导致独尊儒术,孔子代替老子成为天道的代言人,儒术代替老庄成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儒术通过建立上下的秩序保证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从而巩固君主的地位。在此之后,无论什幺朝代、哪个皇帝都不能不以儒术治国。道家学说从此被挤下了政治舞台的中心。
道家在此之后也成了政治上的反对派,她的代表人物也从庙堂散落到民间。然而道家的信奉者们并没有放弃重返政治舞台的想法,他们把政治主张写下来并献给皇帝,这就是《太平经》,道家所热烈追求的是幻想中的太平世界,实现太平的手段就是以老学治国。但因为他们鼓吹的是老庄之道,推崇的是老子,所以无法得到那些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儒生们的支持。作为政治上的反对派,无法通过现有的政权实现政治理想,于是他们就自己动手了,这就是太平道及五斗米道的多次起义。但是,太平道的军事行动失败了,五斗米道的割据也没能维持下去。重返政治舞台的努力失败后,所剩下的只有以老子为教主的道教了。
从老庄思想的生命观来看,老子主张“贵生”,重视人的生前;庄子提倡“全生”,将生死看作自然现象;以后的道教以此重视“养生”,以“延长生命,顺天发展”为道教主长生求不死的信念。老子的生死观为“贵生”,指出生死转化使生命处于柔和境地,保存活力,为后来的道教的生死观奠定了基础。而“全生”语出《庄子·养生主》。将道解释为精气,“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将老子的贵生说引向形神相交之路。在汉代与方术相结合,由养生进而追求长生,从而形成了道教的生死观。而《庄子·在宥》:“汝神将守行,形乃长生。”以及“上与造物者游,下与外死生、无始终者为友”,“与天地精神往来”,“澹然独与神明居”等等阐述思想境界的观点,被道教用来解释为成仙后的状态。道教的神仙学说虽然是籍老庄之说诱人入道,但也有它的积极作用。死亡和灾病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力,而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对人们来说是更直接的社会压迫力。道教的神仙以克服死亡和灾病、逍遥自在为特征,不仅是对超自然力量的神化,也是对超社会力量的神化。。
老子之后的道家在战国和汉初有两次大的综合发展,一是战国时庄子学派的形成,庄子及其后学者在自己学派的立场上,评论百家,综合道家各支派。《庄子》一书本身就是道家各派的总思想集。而《管子》一书中《白心》、《内业》、《心术》等篇都是站在道家的立场上吸收各派思想。二是秦汉时黄老学的发展,其代表作即为《黄帝四经》和《淮南子》,《淮南子》一书综合阴阳五行的术数成果和神仙养生之道,是道家学说与神仙方术融合的成果。但组织编纂此书的刘安被汉武帝赐死,使得道家学说中的“君人南面之术”一蹶不振,而转向与方仙道结合成为黄老道信仰,成为早期道教的先驱。道教以道家学说为主,杂取儒、墨、医、佛诸家思想资料,使得道教象一个大葫芦似的把正统的儒教文化不收的许多文化要素都收拾进去,在道教的总的教义下结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古代传统文化重要的保存者。
第一部分 黄帝战蚩尤——中华民族的初步形成第9节 商鞅变法
曾经有一位学者说过这样的话:“我要把商鞅商鞅推为民族英雄,并记中华民族首功,肯定有人反对。但我还是要说,中华民族的统一,商鞅功不可磨。”对于这样的评价,我是绝对同意的。
“治世不一道,使国不法古”
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周显五八年,孝公渠梁下令求贤,广泛征召能献奇计使秦国强大的人才。求贤令一传开,惊动了一个魏国人。他就是战国中期大改革家商鞅。商鞅(约公元前390—公元338)战国时期政治家,教育名人。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任秦左庶长,旋升大良造。公元前340年,封于商15邑,号商君,因称商鞅。秦孝公亡,商鞅遭车裂。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商鞅着有《商君书》。商鞅为何遭车裂呢?!
从骨子里讲,中国古代是一个相当保守的社会,故而变法维新之士,鲜有善终者。这头一个,就要属商鞅了。
商鞅是卫国的公族,自幼拜李悝为师,好刑名之术。学成后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门客。公叔痤临死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此人尽管年轻,但有奇才,可用之为相,若不用,必杀之,勿令出境。魏王以为公叔痤病重,在说胡话。结果既没有用,也没有杀,而是放他去了秦国。他带着老师李悝的《法经》,离开魏国,西入秦国,到秦都雍,进见孝公。商鞅初见孝公,先献三代的“帝王之道”,继献齐桓、晋文的“霸道”,都不合孝公之意。孝公认为要实现“帝王之道”或“霸道”需时太长,不能迅速改变秦国落后的局面。商鞅了解了孝公的意图后,再献“强国之术”,孝公大悦,于是录用了商鞅。到了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摸清了秦国国情,向孝公提出变法革新,尽管遇到了很大阻力,但商鞅据理力争,坚持“治世不一道,使国不法古”的主张,经过激烈的论战,商鞅取胜,变法获得通过。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迫使魏国献河西之地与秦苟和,魏惠王这才恍然大悟,叹曰:“寡人恨不用公孙痤之言也!”当然了,商鞅的最大贡献并不是用兵,而是变法。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西戎,虎视关内,为之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推行如此重要的变法,自非易事。为了确保新法的制定,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为了说服孝公,商鞅曾与甘龙、杜挚等要臣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辩论。针对甘、杜等人的陈辞滥调,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又申明了“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现实意义,从而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为了确保新法的实施,商鞅不仅要取信于君,还要取信于民。在新法颁布之前,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谕市民:谁要能将它搬到北门,便可得到十金的奖赏。看热闹的人大都不信,以为哪有这等好事!于是商鞅干脆将赏钱提高到五十金。结果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木头扛到了北门,果真得到五十金的奖赏。此事传遍了整个秦国,人们始知以赏善罚恶为主要内容的商鞅变法,这回是要动真格的了。
商鞅发现秦国的土地和劳动力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秦地广人少,很多荒地尚待开垦;但在国内却是游荡混饭吃的多,舍农经商的多,尤其是高官厚禄的贵族之家,养了一群不参加农业生产吃闲饭的人,还占了很多土地。他把这些人统统看作是伤农弱国的“淫游食之民”。他认为国家富强就靠农民和战士,必须禁绝淫游食之民,使举国上下专力农耕和为国而战,这是治国的根本要领。针对束缚和妨害生产力发展的贵族制度和游食习俗,商鞅确立奖励农战的方针,以打击淫民的重点,一步一步实施改革。
首先“修刑”,即改革刑法,取得变法的法律保证。他改“刑不上大夫”的旧法为“法不阿贵”、“刑无等级”,从而剥夺了贵族的政治特权,地位降同普通平民。他又制定轻罪重罚法,即使仅在街道上乱弃灰土,也要处于“黥”(在脸上刺字)的重刑,以此加强了变法的权威,保证了变法的贯彻实施。
然后,禁止大家族聚居,建立什伍连坐制。法令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那些养着一大群吃闲饭的人的贵族之家显然首当其冲。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不过因此就没人到处神游了,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
商鞅还取消了官禄世袭的原则,重新制定了以军功为晋级原则的二十等爵制,以奖励耕战。按照新军功爵制,不论是谁,都须建立军功才能获得爵位,获爵得依次定额占田,才可做官。有爵是良民,无爵是贱民。奴隶作战勇敢,赐爵升为良民,斩首一级,赐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农奴一人。努力农业生产,向国家缴纳粮食布帛多的,也是军功。弃农经商的,务农偷懒造成贫穷交不出租税的,取消良民身份,罚作官奴婢。至于宗室贵族,没有军功,同样不得则爵占田,世卿世爵制度被废除。这样,商鞅可以根据军功原则和封建爵制,合法地剥夺淫民之田,奖励给有功的人。
公元前350年,秦徒都咸阳,普遍推行县制。商鞅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全国共建县41个,首长由中央派任,直属国君,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它既加强了对农民的统治,也增强了对贵族、“淫民”的打击力量。
最后,商鞅在全国普遍地夺淫民之田,来奖励耕战有功的新兴地主和农民,他把贵族的封疆(大田界)、阡陌(小田界)全部打开,收归国有,然后按军功爵禄重新分配,重划田界,强迫贵族和普通农民一样平均负担国家的赋税,剥夺了他们“不课不纳”的经济特权。为了保证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