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承诺
界好多年,精通国医,是陕北的公正绅士,不是共产党员。
边区政府的厅长,比如教育厅长柳,是救国会派人士;比
如教育厅副厅长霍连果,还有建设厅副厅长霍子乐,都是地
方名流,也都不是共产党员。政府委员会,十八个人中间,
只有六个人是共产党员。
在陕甘宁边区,除去边区政府有非共产党员担任重要职
务以外,县长、科长,以及乡长、乡文书以上的各级行政人
员,也有很多是非共产党员,统计起来,共有三千五百八十
人;参加经济文化工作的,也有二千二百一十人不是共产党
员。
共产党员与其他党派、无党无派的人在一起办事,互相
商量问题,实行民主合作,共同建设边区,大家一样,在政
府中间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不管你是不是共产党员,只要
你所提出的意见在讨论的时候,得到多数人的同意,那就能
够实行。比如,在一九四二年冬季开始,陕甘宁实行“精简
政策”,最初提出这个政策的,还是非共产党员李副主席。
边区政府是由边区参议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出
来的。边区参议员,当中也有许多非共产党员,有国民党
员,有地主绅商的代表,有回族、蒙族少数民族的代表等
等,他们又是从边区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党派,以及
各种不同信仰的人民当中,经过由下而上的普选运动,选举
出来的。
在参议会上,参议员们和衷共济,不仅批评政府的工
作,并且通过了许多议案,交给政府去做,还选举出参议会
常驻委员,在参议会闭会的时候来监督政府。常驻委员有九
个人,其中只有三个人是共产党员。
各位听众!十八个政府委员当中,只有六个是共产党员,
参议会九个常驻委员当中,只有三个是共产党员,可见得,
共产党员在里面所占比例,都只占三分之一。
为什么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呢?这就是因为实行了中国
共产党的“三三制政策”,这个政策规定参加政府工作的共
产党员,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好让更多的其他党派及无党
无派的人士参加到政府里面来。
过去,解放区里的老百姓熟悉共产党,常常选出许多共
产党员来为他们管事,自从共产党规或无党无派的人占得更
多一些;如果共产党员当选的不够三分之一,怎么办呢?那当
然是选了多少,就算多少。
解放区为什么采取三三制呢?道理很简单,因为共产党主
张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要广大人民及爱国党派、民主人
士都来管理政权。中国人口很多,共产党员占一小部分,为
了要使党外的广大人民都有他们的代表来共同管理国事,所
以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的政权机关里,自己约束人数,不超
过三分之一。
中国共产党反对一党专政,反对象国民党那样,由一个
党的少数人来包办政府,主张各党派、各阶级都有代表参加
的联合政府,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人民,现在都在努力争取实
现全国范围内的联合政府。现在,全国范围内的联合政府还
没有实现,只有解放区实行了三三制政府,这就是地方性的
联合政府。
——《解放日报》1945年12月7日
政权开放才有利于党的领导
让我们设想,有这样三个不同的县参议会和县政府:其
一、县政府和县参议会都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其二、议会
议员、政府委员会中,党外人士都在半数以下;其三、真正
实行了三三制。这三种县政府在政策掌握上、工作方法方式
上、工作作风上,会有什么差异呢?在共产党员思想意识的锻
炼上、工作能力的培植又有什么不同呢?
先让我们看第一种。
议会、县府都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党员的第一个任务
是服从组织决定,因此当一个任务到来时,他们考虑的第二
个问题就往往是(而且不能不是)“如何完成这一个任务?”关
于这一任务本身的政治意义在那里?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一个
根本问题,却不会发生争论。对于党外人士的心理如何看这
一问题也很少考虑,因此对于政策的理解也就不会深刻,甚
至对于政策的研究与把握失掉兴趣。大家统都以“完成任
务”为满足,逐渐发展的结果,是政治上的迟钝,以至麻
痹。
在工作制度上,极容易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一方面议
会和政府不能发挥其独立的机能,在人民面前减低了它们的
威信,同时也使党委纷忙于日常的政务,反而疏忽了政治上
的领导。大家都是党员,做的是一件事情,讨论的是一个题
目,又何必挪移三个地方(县党委、县议会、县政府)开三次
同样的会?在工作方法方式上,因为对于党外少了解、全是自
己人,因而就容易对于领导群众也常应用党内的领导方式,
强迫命令偏偏多于解释说服;而党员或干部在群众间起的
“模范作用”往往也十分勉强或过于突出。
结果是:党的政策不能变为广大人民的主张,人民看到
的只是“公家”加到自己身上的负担;县委、参议会、县政
府、以至群众团体的负责人,在人民眼里多变成了“公家
人”,不再是与他们血肉相关的“自家人”。
第二种怎样呢?
因为县议会、县政府都只有少数的党外人士,党外人士
来时勉强,进门不敢讲话,或少讲话,办事则敷衍表面。因
而我们也就容易不把党外人士当数,或误以党外人士当真没
有跟我们不同的意见,于是多数人已经讨论决定了的东西,
回头来再特为少数人开一次会,把原案照样通过一番,日子
一久,又感到太麻烦。党外人士自己知趣,也就懒得参加这
种党政不分的会议了。于是一切事情仍旧习惯的进行起来:
照样地不研究政策,照样地没有解论,照样的“完成任
务”……。我们主观上也许当真想跟党外人士合作,但是实
际上变成了“请客”,党外人士也许当真打算到议会里来发
抒他们的意见,到政府里来施展他的抱负,但实际上却做了
“不愉快的客人”。
这种情形,对于共产党员毫无好处;对于县党委的工
作,依旧是个累赘,而县议会则容易变成一个空洞的形式—
—甚至连形式也很难得保持。
在第三种情形下,局面就完全不同了。
党外人士一多,大家就敢讲话,他们或者根本就不同意
我们的主张,或者是同意我们的主张而不赞同我们的办法,
或者同意主张办法,而反对我们提出来的人选。在这种情形
下面,共产党员——首先是被选到议会里和政府里去的共产
党员,就不能不细心的、深入的去研究并把握党的政策,如
果依旧是知其当然,不知其所以然,就不行了;另一方面,
他就不能不注意研究别人的立场和意见,而想出种种的对
策,使别人接受我们的意见,同时也接受人家意见的好处。
如果依旧是自高自大,目无旁人,他们就会被孤立、受打
击,以至一事无成了。同时,他们也就不能不时时刻刻记忆
自己是共产党员,牢固的站稳自己的立场,为抗战和革命打
先锋、做模范。如果再马马虎虎、吊儿郎当,连群众都会公
开指责你不配做共产党员了。
于是党的政策当更为广大人民所理解,党员行动当更为
广大人民所拥护,这便是革命胜利的保证。
其次在工作制度上也就不能不实行转变了。党已经不能
代政,它就不能不主张与办法上多用心思,不能不考虑通过
政治领导争取大多数以实现党的主张的办法,关于实际政务
上的琐细项目,它就只好放弃、也不能不放弃了。议会里既
然有了不同意见的辩驳和斗争,它也就有了它的作用,再不
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式;即使我们每一项主张能够在议会上
毫无异议的全体通过,这些主张本质上和以前也已经根本上
有了差异,因为它们已由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主张了。县政
府再根据议会的决定,负责制定详细的、具体的执行方案和
步骤,县政府也就有了自己一定的责任和独立的工作。
只有党与政在工作上的明确分开,才适合于民主制度的
体例;也只有各自独立工作的建立,才能更泼辣、更有生气
的实现对于广大人民的领导。
最后,在新的情况下,工作方法、工作方式以及整个的
工作作风,也就不能不从头到尾来个彻底转变了:关着的
门,必须打开;别人的意见,必须倾听,强迫命令,必须取
消;一意孤行也要“此路不通”了。
所谓掌握与贯彻党的政策,所谓了解情况,学习并运用
策略,只有跟党外的主张与党外的人士相接触、相比较时,
才有其实际的意义;所谓党政分开,所谓改变作风,也只有
在议会里、政府里当真有了二分之一以上的党外人士时,才
更容易实现这一个转变。
三三制不仅是符合于全体抗日人民的利益的政权形式,
三三制还是锻炼我们的党员、我们的党的组织,使之真正成
为全体抗日人民、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的代表者、成为引导
他们走向胜利之路的带路人的必须的途径。
我们一定要坚决的、毫无犹豫地实行三三制!
——《解放日报》1942年3月13日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1945年7月毛泽东与黄炎培的谈话
有一回,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答:
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
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
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
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
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
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致风气养成,虽有大
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一步步扩大
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
强求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
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
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
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
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
支配。
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
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
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 选自黄炎培著《延安归来》
第二篇“延安五日记”。
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
政府是政权机关,它必须真正有权,而党是领导政府工
作的。我在这里想谈一谈党与政府的正常关系问题。
党对政府的领导,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辖。党和政府
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系统,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党的构成分
子——党员,在政府机关中工作,同时就是政府工作人员的
一员。党和政府这样就发生了有机的联系。党在政府中来实
现它的政策,是经过和依靠着在政府内工作的党员和党团。
党只能直接命令它的党员和党团在政府中做某种活动,起某
种作用,决不能驾乎政府之上来直接指挥命令政府。这是我
们同志应当清楚了解的。
政府在党领导下所颁行的法令,所公布的布告,所提出
的号召,我们的党组织和党员首先应当服从那些法令,遵照
那些布告,响应那些号召,成为群众中爱护政府的模范。
党包办政府工作是极端不利的。政府有名无实,法令就
不会有效。政府一定要真正有权。过去有些同志以为党领导
政府就是在形式上直接指挥政府,这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董必武选集》第54—55 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政党本身不是权力机关,不能凌驾于群众和政府之上
·徐特立·
(一九三八年三月七日)
政党在政治上起领导作用,第一是政治上的领导,第二
是组织上的领导。前者的任务,第一是政治理论的建立,第
二是政纲的制定,第三政策的决定,第四是正确领导方式的
确立。它应当因此而得到群众团体和政府深刻的认识和自动
的执行,而不含任何的强迫与命令,这便是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