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碎片
气。虽然不是应制诗,但却也具备应制诗那种单调乏味的特点,比起李杜,远远不如。当然,吴筠集中也有比这首好一点的诗,比如下面这首:
人惊此路险,我爱山前深。犹恐佳趣尽,欲行且沉吟。
不过,吴筠本人以道家高人闻名,还是这首《高士咏》更能代表他的本色。吴筠这个《高士咏》乃是一组诗,共有五十首,分别写了老子、庄子、列子、广成子、尹喜、荣启期、许由、陶潜等道家人物。大家有暇,不妨一读,对道家人物当有更深的了解。
①玄元:指老子。九仙:道家以上仙、高仙、大仙、玄仙、天仙、真仙、神仙、灵仙、至仙为九仙。
②贻篇训终古:指老子留下《道德经》教化世人。
③孔父叹犹龙:孔子曾专门去拜访过老子。学生们问对老子的印象,孔子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缯。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意思是说老子的学识像传说中的龙一样神秘,深不可测。
附:全唐诗卷853中第105首有一篇《胡无人行》收在吴筠的名下,此诗慷慨激烈,非常不错。但此诗并非吴筠所作,而是梁代吴均写的,彭混球弄错了,这里不妨一读:
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铁骑追骁虏,金羁讨黠羌。
高秋八九月,胡地早风霜。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255:31:09 2007。5玄元九仙主,道冠三气初——唐代的道教文化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比王昭君更惨的宜芳公主
出嫁辞乡国,由来此别难。圣恩愁远道,行路泣相看。
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妾心何所断,他日望长安。
《虚池驿题屏风》
这首诗是天宝四年被派去北方和奚族人和亲的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误录为“宜芬公主”)所作。有道是“公主琵琶幽怨多”,和亲之举在汉唐两代一直做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外交政策”来使用。王昭君出塞去匈奴和亲虽然最为有名,而且后世文人吟咏最多。像杜甫就感叹:“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欧阳修嗟叹:“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但是,江湖夜雨觉得,王昭君却并不是历史上与胡人和亲的女子中最为悲惨的。一来,王昭君本为后宫宫女,在三千佳丽如花的后宫中,她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终老宫中,正像王安石说的那样:“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二来,王昭君和亲之后的结局,在历代和亲的女子中也并不算很差。
然而,对于唐朝的那些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她们的心情应该比王昭君更加沉痛难耐。她们都是金枝玉叶的皇亲,如果不去和亲,她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游乐玩耍,然后在大唐的名门贵族、科甲才俊中选一个如意郎君当驸马,过上花好月圆的幸福生活。然而,一纸诏书,就要离别自己的爹娘,孤身一人远去那地僻人蛮的遥远世界,很难再有机会回到家来。这样的事情,对她们来说,实在无异于晴天霹雳。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这是电视剧《红楼梦》中的一曲歌,是说探春的。探春被南安太妃收为“女儿”去番邦和亲,饶是有“玫瑰花”之称的探春,一向精明泼辣的探春,此时也不禁珠泪涟涟,情难自己。
和《红楼梦》所编的情形相似,唐代派往外族和亲的“公主”,往往也只是皇家的旁支。真正的皇帝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的宝贝疙瘩,是绝对不派去和亲的(尤其是唐朝前期)。吐蕃人曾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想娶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可是武则天和高宗的眼珠子,哪里能送到吐蕃去?于是,武则天他们假称太平已出家修道,等风声过去后,就又风风光光地给她选如意郎君,大肆铺张,隆重完婚。这里这个“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说“公主本豆卢氏女,有才色”云云,可能有误。据《资治通鉴》和两唐书上说,她是唐玄宗的外甥女,姓杨。临时被册封为“宜芳公主”。江湖夜雨细查唐玄宗的姐妹,无一人嫁给姓杨的。但唐中宗的女儿中,长宁公主嫁的是杨慎交,如果是他们的女儿,也应该算是唐玄宗的外甥女。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十有八九,宜芳公主就是杨慎交和长宁公主的小女儿。当时,韦后和安乐公主都已经被诛杀,长宁公主虽然没有被杀,也被赶出京城,她那超豪华的宅第也被拍卖。所以,这倒霉的差事,不派她女儿去,谁去?此时杨小妹妹是“爹死娘嫁人”——杨慎交已死,长宁公主又嫁了人。谁又能帮可怜的杨小妹妹说话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她母亲想帮她,但“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又能如何呢?
所以,可想而知,宜芳公主肯定是和上刑场差不多地难受,如果可能,她宁愿不要这个“公主”的头衔,她宁愿像长安市里普普通通的贫家女孩一样过荆钗布裙的生活,她一定恨自己为什么生为一个女子。可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登上远去的车马,去那遥远的草原。在这个稚嫩女孩的心中,自己似乎就是一只小白兔,被送入那可怕的狼窝之中。她按捺不住满怀的愁闷,于是车马在虚池驿停留时,宜芳公主提起浸透了泪滴的墨笔,在驿站的墙上题下了本篇这首诗。就这首诗来说,对仗并不甚工,遣词造句也无过人之处,最后这句“他日望长安”,也很平常。但这些句子毕竟出自“当事人”之口,读来还是令人相当同情的。
然而,宜芳公主的悲剧还没有结束,她是三月份被送到北方和奚王李延宠成亲的。仅仅过了半年,到了九月份,这些北方的狼族们就又重新叛唐。而他们叛唐起兵时,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将唐朝的公主杀掉祭旗!可怜宜芳公主,于豆蔻年华惨死在胡人刀下。日夜不休的万里胡风,也吹不散她的怨愁!
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宜芳公主比王昭君等要惨多了。说来和亲之举,在汉唐经常有之,和亲虽说对于换得和平的环境有一些好处,但对于被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却实在是一出惨剧。唐朝之时,就有不少男儿反对和亲之举,比如诗人李山甫就在诗中说:“谁陈帝子和番策,我是男儿为国羞”,又以被迫和亲的公主本人的口吻说:“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后来唐朝的英武之主唐宪宗极为厌恶和亲这样的行为,曾对建议和亲的大臣背诵了戎昱的这首诗:“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弄得大臣们个个红脸,再也不敢提和亲这档子事了。
胡汉恩仇,碧血黄沙,太多的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一任历史的漩涡中将其吞没,她们隐没在暗黄发脆的历史书页中,是那样的无声无息。然而,细细地品读历史,我们还是能听得到她们那几乎杳不可闻的哭泣和叹息。
265:31:09 2007。5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比王昭君更惨的宜芳公主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老杜应景的糗作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
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片云头上黑,应是雨催诗。
雨来沾席上,风急打船头。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
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归路翻萧飒,陂塘五月秋。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
老杜这两首诗,倒不是十分生僻的作品,因为风行天下的普及性读物《千家诗》中就选有这两首。说起这《千家诗》,江湖夜雨小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后来却越来越觉得此选本实在太烂。据说这两首五言诗是明朝王相所选,这王相实在是个糊涂虫,脑子大概进了水,老杜的五律,佳作比比皆是,有“气象雄盖宇宙,法律细入毫芒,自是千秋鼻祖”之称,就算是闭上眼瞎摸,找出来的也比这两首强。《千家诗》所选老杜的其他几首五律也惨不忍睹,都是老杜做得很差劲的作品,像什么《登兖州城楼》、《春宿左省》等,虽不能说都是老杜集中的败笔之作,但也是二流水平。王相的鉴赏水平,实在糟之极矣,糕之极矣。
杜甫比李白、王维、孟浩然等小十多岁,老杜当年和他们比起来,名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人家李白形象好,会炒作,写诗也是随性挥洒,妙笔生花。而老杜长得既不像李白那样潇洒出尘,也不像王维那样温柔如玉,经常因为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而且,杜甫是苦吟一派,是“为求一字稳,拈断数根须”那一类型的。而太白则不然,是激情型的,酒酣耳热之余,提笔就写,犹如神助,确是天生之奇才。打个比喻来说,李白手中好比使得是“独孤九剑”,非天分极高,聪明过人者难以领悟,像郭靖那样的恐怕很难学成;但一旦领悟,威力无比;临敌之际,随性挥洒,却妙到巅毫。这一路功夫,不拘常理,正如郑板桥所说“掀天揭地之文,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原不在寻常眼孔中也。未画之前,不立一格,既画以后,不留一格。”此语也可借来当作太白诗风的生动写照。
而老杜却是用功型的诗人,老杜的诗,是日积月累,耗费多年苦功锤炼而成,功底扎实,格律精严。如果用武侠人物来形容老杜,江湖夜雨觉得老杜的“武功”似乎像全真派,早期进境极慢,但随着功力的不断增厚,却越来越强。“右军书法晚乃善,庾信文章老更成”。老杜晚年,各种诗体实在达到随心所欲、炉火纯青的程度,较之李白,实在不落下风。如果用围棋界的例子来比喻,江湖夜雨觉得李白就是范西屏那样的,围棋史话上说范西屏:“布局投子,初似草草,绝不经意,及一着落枰中,瓦砾虫沙尽变为风云雷电,而全局遂获大胜。”这正是天才型人物的特点。而和他抗衡的施襄夏风格却似老杜:“大海巨浸,含蓄深远,邃密精严,如老骥驰骋,不失步骤。”施襄夏凭借他扎实厚重的功力和范西屏旗鼓相当,两人在当湖大战十局,传为佳话。
可惜的是李杜生前却没有PK的机会,李白有生之年,老杜籍籍无名,虽然有不少书鼓吹李白与杜甫的“伟大友谊”,但据现存的诗作看,杜甫对李白是百分百地佩服,但李白对杜甫却不怎么瞧得起。虽然李白诗集中也有两首是写给杜甫的,但是李白这人,喜欢热闹,应酬多多。你如果翻开李白的全集,会发现标有“赠XX”、“送XX”、“酬XX”之类的诗作,几乎要有一半还多,连日本的阿倍仲麻吕也哭一回。李白还写有这样一首诗嘲笑杜甫: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很多人讳言此诗,并声称此诗乃是伪作,并非太白所写。其实也不尽然,以太白“敏捷诗千首”般的才思,自然瞧不上杜甫这等脑筋迟钝的苦吟派。李白曾有诗云:“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一曲斐然子,雕虫丧天真。棘刺造沐猴,三年费精神”。何况当时李白早已成名,杜甫和王维、李白等人比起来,当时只是小弟弟,所以杜甫对李白钦佩不已,李白却不会把杜甫看得太高,这也很正常。而且杜甫早年,说实话,诗写得确实也不是多好,和后来的老杜比起来判若两人。老杜当时在京城时,曾在汝阳王李琎(宁王的儿子,小名花奴)府中混饭吃,他写过一首名叫《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的长诗献给李琎,什么“特进群公表,天人夙德升……”下面还有好多字,不录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找来看一下。如称作“又臭又长”,有点过于损老杜,但读起来确实味同嚼蜡,殊无诗意。而且写诗一定要有真挚的感情,没有真情的流露,写不出动人的诗句来,词句再华丽,用典再铺陈,也只是一个木偶美人,毫无生气。
正是此理,本篇所说的这两首诗,虽然是出自老杜的手笔,也写得别别扭扭,大失水淮。老杜当年,其貌不扬,只是二流诗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这两首“陪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