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九九
虽然孟飞是个名人,而且是近期比较火热的那一类,但是这位夏加灰博士显然不会卖他的帐,饶是托了好多人,找了好几批师兄,终于约到了这位夏博士。
很久以前孟飞就听说这位夏博士是出了名的脾气大,果然孟飞被训了,无非是还是学生要多放心思在学业上,之类之类,孟飞是个尊师重道的人,虽然觉得这位夏博士说的他觉得没什么实际意义,但是还是在那边一个劲的点头。
挨了半天的训,孟飞总于有机会讲了下王君君的病,夏博士虽然脾气比较大,但真的是个好人,满口答应会好好的为王君君治疗。
搞定了这件事孟飞终于松了口气,最近实在是把他给忙疯了,现在星际联赛预选赛的诸多事情已经搞的差不多,剩下的一些小事也有人会去搞,现在就等着预选赛开幕了。
预选赛安排在三天以后开始,很多战队已经陆续的到达了长沙,住进了由新战盟安排的宾馆。
好不容易有机会闲两天,孟飞忽然发现没了工作,他还真的是无所事事。
或许应该打个电话给曹珊了,回来这么久了,还没和她联系过,怎么说也是朋友吧。孟飞有点犹豫他下意识的有点想避开曹珊,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点迷惘,他不想见到曹珊,又很想见到曹珊,一开始听到司马和曹珊吵架,孟飞还有点高兴,难道自己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曹珊。
孟飞摇摇头,怎么可能,曹珊这种富家小姐不是他喜欢的那一类,就算他喜欢,曹珊怎么可能喜欢他,况且还有个司马,司马这么出色家世又好,或许现在还应该加上另外一个人了。
孟飞不是个圣人,他只是个普通人,他也曾交过很多女朋友,有过很多情人,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的再爱过别人,似乎自己被雷劈回来以后,自己在情欲方面已经没有了很多的需要,天啊,孟飞想到了一件很恐怖的事情,自己难道真的已经变成了一个圣人了。
孟飞有点冒冷汗了,他决定试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变成圣人,他决定让自己回复到以前很浪荡的生活中去。
第六十四章 夜迷离(一)
长沙和上海相比自然是相差很多,但每个地方的夜生活永远是一个样的。
既然决定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孟飞首先就想到回复自己以前的夜生活,自从自己被雷劈回九九年,他还没有在晚上去娱乐过,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
钱自然是越挣越多了。算算自己的身价,已经有好几千万了,钱和女人就是一个成功人士的象征了,钱有了,女人也应该有。
孟飞拉上了几个玩的好的哥们,自己太忙了,都忽略了这些以前的好哥们了,现在自己有了钱怎么就忘记了朋友呢?
挣钱重要,朋友自然更重要。
本来想拉上桔道一起,但是考虑了一下,孟飞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马上就要预选赛了,虽然桔道的实力超群,但是老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万一玩的过头,影响了状态的话,输一场比赛事小,破坏了桔道不败战神的形象可就大大的不妙了,现在孟飞很需要桔道这块第一高手的金字招牌。
而司马估计他有空也要去追曹珊了,万一叫了他,曹珊一起跟来,那就什么都玩不成了,虽然司马很会玩,不过看司马最近才和曹珊吵架,肯定会修身养性,那会有时间出来乱搞。
一行四个人,孟飞一个,还有三个是孟飞的兄弟,这三个人是孟飞可以说最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才出场,只能怪孟飞之前太忙了。
三个人分别是最大的吴强河北人士,长得其貌不扬,但是绝对的有男人味,而且特别会哄女孩子,最擅长就是喝酒;然后第二大的是莫爱华,他的名字比较奇怪之前他老爸老妈给他取爱华这个名字是取爱我中华的意思,但是他姓莫,然后这个意思就全部反了过来,这个小子长的真的是更加其貌不扬了,有句话来说就是,闹市区一个招牌砸下来可以砸死像他这种样子的好几个,用他自己的话就是:长得很有亲和力,很大众化,这样MM看到才不会有排斥感,最会油嘴滑舌占美女便宜,但是酒量太差,号称两瓶倒,这两瓶还是啤酒。最后一个丁勤快,这个就更绝了,号称湘雅第一懒人,还真是和名字成鲜明对比,有时候倒是挺勤快不过只限于上网的时候,泡MM的时候,长的马马虎虎还行,不过这小子嘴笨,不懂合理利用自己的优点,所以号称美女毒药,出去泡MM,千万不可以让他说话,一说话准得罪美女,懒归懒,平时倒喜欢把自己整理的干干净净,所以对于普通女生还是有一点杀伤力的。四人中最小的就是孟飞。
在孟飞的带领之下,四个满肚子花花肠子的人进了长沙最有名的娱乐场所魅力四射热舞吧。
一进热舞吧,孟飞就感受到了震撼的音乐,他的心开始砰砰的乱跳。
“这才是生活,挣了钱就是要享受的!”孟飞自言自语道。
“说什么呢?”老吴在边上问道,他眼角撇到了孟飞的嘴在动,只是音乐太吵,没听见孟飞说什么。
“找个地方先坐下再说!”孟飞手一挥。
四个人找了张没人的桌子坐了下来,马上一个穿着性感的啤酒小姐跑了过来。
“几位喝点什么?”
由于音乐很吵,那位小姐说话的时候,嘴都有快贴到孟飞的脸上了,孟飞的心开始有点骚动了。
拿过酒单,孟飞皱皱眉头,倒不是酒贵,而是他嫌这里太吵了一点,好久没来这种地方居然有点不习惯。
“换包厢吧,他妈的,吵的耳朵不行了!”老莫大声的喊道。
那个小姐有点为难的说道:“对不起,今晚包厢已经全部满了!”
孟飞有点扫兴,难得出来玩一回,好像还是回来以后第一次出来玩,居然碰到这种事。
“换地方。”老吴发话了。
那个小姐一看要换地方马上说道:“普通包厢已经没有了,贵宾房还有两间,不知道几位要不要?”
“不早说!”孟飞晃了下脑袋,打个响指,“开个贵宾房!”
他以前是个穷学生,来这种地方的次数不多,毕竟一打酒要好几百,几千块的贵宾房更是想都不敢想,现在口袋里有钱了自然就不同了。
那个小姐有点惊异的看了一眼孟飞,四个人看起来并不是什么有钱公子哥,她也只是随口一句,没想到孟飞居然如此爽快,看来是几个豪客了。
她颇为欣喜的带着孟飞几人直上三楼的贵宾间。
到了三楼震耳的音乐小的很多,孟飞晃了晃被震的有点晕乎乎的脑袋,叹道:“老了,几分钟的时间,就震的有点发晕了。”
“切~少来,你才几岁?你还老那就是说我更老了。”老吴有点不屑的朝孟飞比个中指。
“你最近忙赚钱,忙晕了吧,同学,要懂得享受生活!”老莫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孟飞同样朝他比个中指道:“这叫创业懂吧,创业就是要艰苦,等咱钱赚够了,慢慢享受。”
“就怕你到时候老的,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老莫同样不屑的说道。
孟飞一愣,是啊,自己最近是赚钱,赚的忘记了怎么花钱了,记得以前听过一个人说:只有懂得花钱的人才更懂得赚钱。
看起来不无道理啊,自己挣那么多钱干什么,钱,就是要花出去,才体现出价值。
想想自己几千万的身家,还是住宿舍,吃食堂,全身上下的穿着不超过两百块,真的是有点对不起挣来的钱啊!嗯,自己从现在起就要学会怎么花钱了。
相通了这一点,孟飞的人生慢慢的变得精彩起来,若干年后,孟飞回忆起人生最重要的几个片断,毫不犹豫的把这个片断也加了进去,学会花钱是孟飞建立起金融帝国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贵宾房很大,既然标价达到了两千八百八,肯定要有合适它价位的标准,房间里有个小型的舞池,全套的KTV,加上灯光,孟飞有种醉生梦死的感觉。
那个小姐马上递上了酒单,孟飞看了下,妈的,楼下三百八十八一打的啤酒到了这里就变成了五百八十八,靠,抢钱啊!
孟飞心里骂了一声,但是这点钱他还没放在心上,他随手点了一打啤酒,叫了几个果盘,问道:“老吴,你们几个要什么?”
老吴懒洋洋的回答道:“随便了,开瓶好酒吧!”
孟飞点点头,点了瓶轩尼诗XO这是最好的酒,外面的价格一千都不到,这里居然标了三千八百八十八,老莫有点奇怪的问道:“这个XO不是指的一种酒吗?”
孟飞笑道:“哪有,XO是指酒的年份,XO的意思就是特陈,一般是五十年以上才可以用XO,七十年的就是X。”
老莫惊异的看了孟飞一眼道:“嘿,小子,不错嘛,有了钱,懂的也多了!”
“切~这是常识,懂不?”孟飞有点飘飘然,这样卖弄的机会可不多啊!
“夸你两句,就飞上天了,真是要不得啊!现在的年轻人!”老莫一副很可惜的模样。
几个人打闹了一会,准备开始唱歌,这时进来一个年轻妖娆的女子,看得出来那个女子长得还不错,可惜妆就化的有点夸张。
孟飞心道:“来了!”
还没等那个女子开口,孟飞手一挥道:“先带几个进来!”
那个女子一愣,这个孟飞看起来不是很脸熟,竟然知道她是干什么的。
她没有说话,往外走去。
老吴几个就有点发蒙了问道:“什么意思?”
孟飞贼贼的笑道:“既然来这里玩,当然要尽兴一点了,叫几个小姐过来陪一下,几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玩的!”
老莫惊叫一声:“孟飞,没想到你居然如此熟门熟路,老实交代是不是经常来?天啊!现在的年轻人,现在的大学生!”
看着老莫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孟飞笑道:“那既然这样,你就别叫了,我们几个要就可以了!”
老莫张大嘴半天才说道:“这怎么行,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正所谓红颜祸水,这种祸水大家还是一起来当吧!”
孟飞倒是没想到老莫还能掰出这么哥言论,几个人哈哈大笑。
门口走进来七八个女子,可惜都不怎么样,稍微有两个长得不错的,妆化的让孟飞不爽,孟飞看看老吴几个,老吴和老丁好像有点意动,看他们正要伸手,孟飞道:“换几个!”
几个女子出去了,老吴奇道:“还可以换的吗?”
“当然可以,而且这些第一批的都不会是最出色的好货都是留到后面的!”孟飞虽然回来以后没有来过这种娱乐的地方,但是在之前过的几年里还是有过几次来这种地方的经验,想来这些规矩不会变才对。
几个人正说着,又进来一批女子,这批就比上一批出色很多,孟飞随手点了几个没有浓妆艳抹的女子,老吴几个也点了几个。
孟飞抽出几张钞票递给那个带女子进来的妈妈生,那妈妈生眉开眼笑的跑了出去。
陪老吴他们几个的女子明显是老手了,很快就和老吴几个打的火热,男和女,加上酒精,尤其是烈酒,马上就放荡了起来。
而陪孟飞的那个女子很拘束,有点放不开手脚,孟飞有点奇怪的看着陪他的女子,这个女子是极其清秀的,不施粉黛的容颜,有种烟花场所难见的清纯。虽然这个女子穿的很是俗气,但是孟飞感觉到她从骨子散发出来的一股书香气。
“新手?”孟飞问道。
“嗯。”那个女子有点紧张的说道“今天第一天上班。”
“还是学生吧!”孟飞端起酒杯,随口问了一句。
那女子有点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孟飞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讲太多,毕竟他自己也是个学生。
“喝一杯吧!”孟飞倒了杯酒递给她“我应该叫你什么?”
“叫我晓岚吧”晓岚接过酒杯。
“晓岚?”孟飞笑了笑,“不错的名字,会不会划拳?”
他比了两下手势。
“不会。”晓岚有点尴尬。
孟飞心底暗骂一声,倒霉,叫了个菜鸟,看老吴几个玩的不亦乐乎,孟飞有点无趣。
他端起手上的酒,一饮而尽,晓岚有点害怕的看着孟飞道:“老板,我陪你唱歌好不好?”
这时旁边陪老丁的女子笑道:“晓岚,不要叫老板,叫飞少。”看来这个女子从老丁那边打听到了孟飞的名字。
那女子接着说道:“飞少,晓岚今天第一天上班,你多多包涵一下!她可是个才女,大学生哦!”
孟飞点点头说道:“我不是不讲理的人,你陪好你该陪的人吧!”
几杯烈酒混着啤酒下了肚,本来拘束的晓岚也放开了起来。
孟飞几个正玩的高兴,砰的一声,门一下子被撞开了。
第六十五章 夜迷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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