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录





  这话让老人马表情难得的凝重了一回,然后就发了疯般逼我训练。我不明白为什么,但我知道无论什么东西,我能得到的,肯定愿意和哈姆莱特分享。但如果是王位呢,我不敢确定,毕竟王位只有一个。
  珍妮肯定也意识到了什么东西,所以她看向南方的目光越来越绝望。甚至有一天,她私下跟伊沙贝尔透漏,如果她哥哥不肯派人来接她,她愿意永远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在两个月后一个春日的早上,那队佣兵赶了回来。他们在雾散后终于渡过了亚尔河,见到了珍妮的哥哥,现任皇帝查理。查理收到珍妮的信,给了他们很多赏赐,并约定,下一个月圆之夜,派骑士团到人马山谷来接珍妮南渡。
  月圆就在三天后,想到三天后就要离开人马山谷,我有些恋恋不舍。哈奥森教的东西,我们还没完全掌握,我栖身的那个山洞,前天刚在墙上涂了白垩,地上铺了石板。哈姆莱特的石洞装饰得更漂亮,他想把那里当作和伊沙贝儿的家。这个山谷远离战争,谷外的人把哈姆莱特和我当成了猎人,没人知道我们的过去。
  “要不,我给你们主婚吧”,小公主珍妮了解伊沙贝儿心事,跳起来说。与唯一的哥哥团聚在即,她的心情十分欢畅,捎带着脑子也灵活起来,知道替他人着想。
  “好主意,我好些年没喝喜酒了,正好在送走你们之前喝一杯”,老色马哈奥森也过来凑热闹,这次,他终于没骂哈姆莱特笨蛋,伊沙贝儿嫁给他是玫瑰插到了狗屎上。
  “可我还没准备婚纱和戒指啊”,伊沙贝儿羞红了脸,找了个不成立的借口。
  “穿我的公主服,你们的财宝箱子里刚好有一对戒指”小公主珍妮大康他人之慨,把那天我们在皇宫里拾回来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了伊沙贝儿。
  伊沙贝尔手巧,花了一天时间,将两件公主服改成了婚纱,我打了一堆飞禽走兽,佣兵们跑到五十里外的镇子上买来了美酒,哈姆莱特用鲜花和树枝搭成了婚礼用的拱门。第二天中午,伊沙贝儿骑在哈奥森背上,由佣兵们护送着,走向哈姆莱特的石洞。
  “哈姆莱特,你爱伊沙贝儿,愿意娶她做你的新娘,一生保护她,爱她,关心她吗”,小公主站在鲜花和树枝拱门下,大声问道,声音因为兴奋而略略发抖。
  “愿意,我愿意”,哈姆莱特傻傻的点头,单膝跪在地上,将戒指套向伊沙贝儿的手指。伊沙贝儿幸福地笑着,一生中,这一刻她最美丽。
  我心里觉得酸酸的,仿佛丢了什么东西。从小到大,我们三个混在一起,他们结婚了,没人再跟我鬼混。
  天空中微微地刮起了一阵风,吹得我眼睛直想流泪。就在这个时候,老人马突然跳了起来,大声喊道,“快跑,快,进山洞”。
  已经来不及了,半空中,成群的飞马射手扑了过来,羽翼足足盖住了整个山谷。雨点般的利箭带着风,射向鲜花搭成的拱门,把担任来宾的佣兵们射倒在地上。
  “你带珍妮和伊沙贝儿先走”,哈姆莱特大叫一声,将伊沙贝儿和珍妮抛上马背。躬身从佣兵身上捡起弯刀向空中抛去,一个飞得太低的飞马被弯刀开肠破肚,趔趄着,掉了下来。马背上的精灵射手被摔得筋断骨折。
  我跳过去,捡起精灵射手的长弓,倚在一块大石头后,狙击追过来的飞马。精灵身上的三十支长箭很快被我射光了,翻身,我扑向另一个摔在石头上的精灵,用老人马教导我的手段,一脚踩断他的脖子,捡起长弓和箭囊,跃到另一块凸出的石头下。
  就在我离开的刹那,那个死亡的精灵身上插满了羽箭,春日的阳光照亮白色的羽毛,映出一圈圈粉色的光珲。
  “笃、笃、笃”,我头上响起了有节奏的弓弦声,是哈姆莱特,他的射术比我好,箭无虚发。但是我知道,我们完了,头顶上不但有飞马射手,还有银翼飞马骑士,他们按落马头,在山坡上追逐措手不及的佣兵。
  一个满身是血的佣兵就在我眼前抱着飞马骑士跳进下了山崖。临跌落时,他还对我笑了笑,仿佛完成了他的使命。另一个佣兵挥动双刀扑向数百个骑士,刀光过处,翻开重重血浪,很快,他自己也被血浪湮没,如草尖上的露珠,瞬间在人世上蒸发。
  如果没有老人马的训练,我支持不到现在,他教给我们的射术简单有效。没有人马指导的剑术,我也无法抵挡那蜂拥而上的飞马骑士,但剑术和射术再好,我毕竟是一个人,伤口的热血带着体温离开我的身体,眼前的景色渐渐模糊。
  突然,我听到老人马一声悲愤的嘶鸣,几块巨大的石头砸过来,将试图生擒我的飞马骑士砸成了肉酱。跌跌撞撞冲过那个缺口,我看见老人马哈奥森在山顶上疯狂地吼叫着,用双手和前腿抛出一块块巨石,把挡在他面前的飞马骑士一一砸烂。小公主珍妮高举着法杖,洁白的圣光从法杖顶端发出,包围她和人马,治愈人马身上一些轻微的伤口。哈姆莱特手持夺来的长刀,冲杀在人群里,每次刀光闪动,都带起一团血雾。
  “嗷”,老人马悲愤地嘶鸣,声音在人马山谷中回荡。阳光下,他骄傲的身躯,珍妮高举法杖的双手,还有那团圣洁的白光,美丽得就像一幅油画。
  一个飞马骑士被我砍倒,同时,我肋下又多了一条伤口。下蹲,回旋,我的战刀划开了偷袭者的肚子,又一把战刀从头顶砍来,我躲避不及了,抽刀刺向那个精灵的腹部,准备和他同归于尽。
  一根长长的标枪飞来,将我面前的精灵扎到岩石上。更多的标枪飞过,将飞马骑士割麦子一样射倒。抬起头,我看到四面的山崖上出现了一队队人马,是哈奥森的子孙,他们怒吼着,将手里的标枪抛向空中。
  太阳落山了,接近完美的月亮在山谷的另一侧升起。无数暗夜精灵从地下跳出来,加入战场,席德大师咆哮着,将一个个顶级魔法施展出来,抛入魔族当中。每一个魔法绚丽德炸开,都带起一片血雨。
  半夜的时候,魔族的空中部队撤离,在人马谷抛下无数尸体,有精灵的,兽人的,人族的,陪着他们的还有无数战死的人马和佣兵。
  珍妮跪在山颠,抽泣着吟唱,用恢复术为受伤者治疗。我、哈姆莱特、老人马哈奥森在她周围环成一圈,圈子里,伊沙贝儿平静地躺着,穿着她亲手缝制的婚纱,永远沉睡在新娘的幸福中。
  她的嘴角还挂着微笑,不知她是否梦到了与哈姆莱特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有衣服,有粮食的幸福生活。
  在今天下午的袭击中,诺斯帝国的空中部队把身披婚纱的伊沙贝儿当成了珍妮,大部分攻击都指向了她。老人马教会了她武技,还是没能保证她的安全。
  伸手,我拎住了佣兵首领的脖子,他失血过多的脸立刻变成了黑色,“不是我,以佣兵之神的名字起誓”,佣兵首领拼命挣扎,嘶哑地为自己辩解。
  “不是你,还有谁会出卖我们”!我的目光如刀,扫向活下来的其他两个佣兵,两个一辈子都在刀尖上打滚的家伙退缩着,无法给我满意的答案。
  “不是他们,我知道是谁”,珍妮擦干眼泪,话语显得异常平静,“是我哥哥查理,我是先皇和皇后唯一的女儿,查理是妃子所生。我已经答应不与他争夺皇位,没想到……”,她的声音如月光般冰冷。
  “这就是帝王家,姐夫,罗密欧”,珍妮叫着哈姆莱特和我的名字,仿佛一瞬间长成了大人,“我不想回南方了,你们可以收留我吗”?
  “可以,如果你愿意,你永远是伊沙贝儿的妹妹”,哈姆莱特抱起伊沙贝儿的身体,慢慢走向他们的新房,那是他和伊沙贝儿花了两个月时间收拾出来的梦之殿堂,他想让伊沙贝儿在那永远长眠。
  “你们的任务结束了,谢谢你们”,珍妮取出一把珠宝,塞在佣兵头领手里,算做他们的小费。佣兵首领接过珠宝,用带血的外套擦了擦,郑重其事地将珠宝放进了口袋。“我的任务是护送你们去亚尔河南岸,你一天在北方,咱们的合约就永远没结束”,咧了咧嘴,三个幸存的佣兵彼此拥抱着,走下山坡。
  第二年夏天,诺斯帝国大军再次南下,被南方一个叫佛拉伦尔的将军阻挡在斯帝尔城边。双方胶着之际,一伙盗贼偷袭了诺斯帝国在北岸的军粮库,将数百万斤粮草付之一炬。失去补给,士气低落,诺斯帝国被迫从亚尔河南岸撤军。
  那伙实力强大的盗贼引起了各方势力的注意,很快,一份相似的调查报告就递交到南北双方的皇帝面前。“盗贼集团号称影盗,首领是三兄妹,老大叫奥托·哈奥森,老二叫莫兰·哈奥森,最小的是个女魔法师,叫简·哈奥森。他们都带着面具,没有人见过他们的真正面貌。这支盗贼团伙里军官和士兵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他们彼此称对方为兄弟。”
  (全文完) 
 
 
 
  
外传 强盗贵族(一、二)
 
  再发一个魔幻短篇。故事接《草莽英雄》。
  强盗贵族
  一 骑士的义务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老鼹鼠用手杖重重地敲了一下挂在树上的石版,苍老浑厚的嗓音在月夜中激昂的回荡“这是八种骑士必备的美德。作为武士,他们忠诚;作为贵族,他们谦卑,他们是公主最英勇的保护者……”。
  神啊,让夜晚快点过去吧!讨厌的月圆之夜!我一边打盹一边祈祷。要不是因为今天老鼹鼠带来了重要的地图,我早就装肚子疼去出恭了。
  席德·梅耶神色肃穆的看者对面两个哈欠连天的小伙子,挥手发出两道闪电,“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公主, 却不会对她产生任何不纯洁的感情……”
  头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我本能的跳起来,睡意全无。
  “老头,干什么拿闪电劈我?”听到哈姆莱特愤怒的嚎叫,我知道怎么回事情了,对老鼹鼠怒目而视。
  席德·梅耶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他声情并茂的演说:“骑士效忠于公主,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乃至生命。却不可以对她有不纯洁的感情。他们的感情纯洁、浪漫,他们是正义和力量的化身,荣耀和浪漫的象征……”
  “哈,哈哈哈”我和哈姆莱特都忍不住狂笑起来,这么虚伪的东西还能说的和真的一样,老头的表演才能足以到舞台上去唱歌剧了。
  “要是对女人没了感觉,还是男人么?”我又打了个哈欠,“大师,说过多少遍了,我们不是贵族,也没有兴趣当什么骑士”。
  “还要纯洁?当浪漫的象征?”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哈姆莱特拍着大腿说“除非脑袋让驴踢了”。
  “或者是让哈奥森踢了”我‘严肃’的补充了一句。然后我和哈姆莱特互相看了一眼,非常默契的跳起来,玩命的向相反的方向跑。
  珍妮都已经说过无数次,以后再没有嘉摩缕钵的女继承人,席德·梅耶还是一直做着辅佐公主复国的白日梦。每次月圆之夜从地底下出来,他都像苍蝇一样追着我们讲什么狗屁骑士精神。要是不听他的,他就仗着自己法力高强,欺凌弱小。
  我们不是怕了他,我们是看他年纪大,不愿意跟他动手。打咱不能打,跑还跑不过么。反正他一个月只能来一次,下次想和我们拼命,也是下一个月圆之夜的事情了。
  人老了以后想法都很古怪,席德·梅耶也不例外。
  老鼹鼠用御风术靠近了我,从身后急速的咒语吟唱声我就能判断出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我等的就是这一刻,双手大剑一挥,用斗气倒卷起林间的枯枝败叶。
  旋风般的树叶在斗气的带动下滚向半空,将老鼹鼠席德·梅耶包裹在里边。火光四散,林子间烟雾迷漫。一会儿,老鼹鼠从地面上爬了起来,法袍被他自己的魔法烧出了几个破洞,白胡子也烧卷了,冒着烟,贴在他的下巴上。
  不是我干的,我发誓。这是他自己的火系魔法,我那一剑,只是干扰了魔法的运行罢了。我躲在树后,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其实老鼹鼠挺可怜的,他心里一直不能放弃那个已经不存在了的嘉摩缕钵。而暗夜精灵的身份又限制着他,让他不能卷入地面上的争端。
  “老鼹鼠,我在这呢!”哈姆莱特远远地喊。他怕席德·梅耶真的恼羞成怒,毕竟一个大魔导师,动起真来,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对付的。
  每次,我和哈姆莱特都是用这手对付他。分头跑,等他追到了,把我们都制服了。天也差不多亮了。他的骑士课也不得不结束了。
  不过这次老鼹鼠没上我们的当,他只是把哈奥森召唤出来了,说我们不想保护珍妮,她的死活我们觉得无所谓。
  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