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录
碌跹劬途龆ūù鹞奶煜榈暮靡狻?br /> 他陈举不是知恩不还的汉子,身后这十八寨弟兄们也不是。大伙本来过着天不收,地不管的日子,大宋地方官对这些聚啸山林的好汉也无可奈何。可蒙古人来了,一切都变了。那个讨厌的大宋朝廷现在成了盟友,虽然他们和原来一样不可救药。
大伙不愿意当奴才,不给赵家天子当,也不给蒙古人当。如果有人愿意把大伙当朋友,大伙就尽朋友的义气。江湖逻辑很简单,也很直接。
可惜文天祥是官家的人,否则陈举愿意为其驰骋。陈吊眼叹息着想,按住马鞍,翻身跨上了战马。
大地开始轻微的颤抖,一队北元的骑兵在树林外呼啸而过。
战马警觉地竖起耳朵,马蹄在草地上刨出几个土坑。陈吊眼轻轻拍打着马脖子,安抚着战马的情绪。刚才过去的,仅仅是探路的,还不值得大伙出手。他等的,是后面的一条大鱼。
灌木丛后,几根杂树动了一下。草帽下,崔老八悄悄地回头。看见陈吊眼没做任何表示,将头又低了下去。手拉紧的弓弦,悄悄放回了原来位置。
“吱-吱”,“吱-吱”,此起彼伏的蛐蛐叫在灌木丛后响起,晃动的灌木全部安静了。石子路边,骑兵带起的烟尘散尽,又回复了原来的孤寂与苍凉。
日落之前队伍就可以到循州城了,汉军万户武秀很满意粮队的行进速度。两天之后,他就可以在循州的边境把粮食移交给达春派来的接应人马,押送任务就算完了。这种催粮送草的任务虽然立不下什么功劳,但其中油水丰厚异常。一路行来,各地官员迎来送往,让自己和几位副将的腰包很鼓。跟了蒙古人这么久,就这趟发财发得快。
武秀不喜欢打仗,他知道自己是汉人,能不上阵与汉人厮杀时,他从来不主动请缨。所以他一直担任押粮官的角色。
只要看不到战场上的血,他的心里会安宁许多。
至于前方的达春如何灭掉汉人的最后一线复国的希望,武秀没时间,也没心思去想。他和几个副将都是汉人,但他们不属于大宋。具体的说,在澶渊之盟后,他们已经被汉人的国家抛弃了。先归大辽,然后归刘豫,再归大金,归蒙古,每隔三五十年换一个主人,已经换得他们忘记了祖先遗传的血性。
“以蒙古军驻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汉军、探马赤据汉江之南,以尽南海,而新附军亦间厕焉”,大元皇帝关于麾下士兵的亲疏远近是这样划分。汉军虽然不如蒙古军待遇高,至少在皇帝眼中的地位与探马赤军平起平坐。
其实,地位再低点儿也没关系,最好是能混个宣慰地方。就像那些投降的新附军一样,做个地方宣慰使,世代永驻。虽然见了蒙古人要点头哈腰,可全天下蒙古人才多少。等蒙古人走了,宣慰使就是大爷,关起城门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样,对大家都好。武秀眯缝着眼睛想。
我可以像陈岩一样,安抚地方。让弟兄们也早日安顿下来,不必每天跟在蒙古人身后东征西讨。
打了几百年了,还不够累么。抢那么大地盘,有什么用?人死了,还不是巴掌大的墓地。不如及时行乐,过一天开心一天。
突然,一声刺耳的惊叫声打断了武秀的白日梦。回头望去,队伍的后方升起了一股烟尘,几十匹快马闯入了粮队中。马背上的大汉把刀抡得如风车般,收割着汉军的生命。
误会!误会!有人大声地喊。他们在战马的身上看到了蒙古军的标记。没等他们喊完,马刀已经砍到近前。
寒光一闪,不明所以的汉军百夫长倒在地上。
“列阵迎敌,列枪阵”,武秀听见自己破箩一般的嗓音。猛然,他想起了最近路上的谣传,文天祥的破虏军围歼了页特密实的三万多兵马,数千匹蒙古战马落到了破虏军手上。
“就凭邵武那巴掌大的地方,也想养这么多战马?不过三个月,那些马肯定都变成瘦驴”,武秀记得当时自己听到这些消息时轻蔑的笑声。战马不比羁縻马,需要上好的饲料,谷物还有鸡蛋来喂养。养一匹好马的食物,够养四个士兵。所以,凭直觉,武秀判断出文天祥养不起一支骑兵。
“的确,文天祥养不起这些战马,所以,他劫粮来了”,武秀感到了背后的寒意,大热天,他的手脚一片冰凉。
出于谨慎,这次押送粮草的路线,武秀选择了尽量远离邵武。但是没想到,依然要与传说中的人物相遇。
“将军,将军,不是破虏军,没有听见轰天雷”,有个千夫长趴在武秀耳边大声地喊。声音分不清楚绝望还是兴奋。
没有听见传说中的轰天雷,那来的就不是文天祥。血色立刻回到了武秀的脸上。胆气一壮,头脑也慢慢清晰,挥动着长枪,开始调整队伍。
敌人来得全是骑兵,但数量不多,目前主要集中在粮队后段,还没来得及放火。武秀观察了一下,命令开路的汉军留三分之一待命,派身边的千夫长率领其他汉军和机动的骑兵迅速去尾部支援。
士兵被杀了,可以再招,甚至从百姓中抓。但粮车不能丢,丢了粮车,前方的达春,和后方的李恒都不会放过自己。
经历了最初惊慌后,汉军士卒在低级将领的鼓舞下,慢慢聚拢起来。端起长枪迎向了骑兵,对方人少,他们人多,可以凭借人数取得局部优势。
骑兵的冲击被阻挡,层层枪阵面前,战马无法继续冲击。西门彪拉转马头,带着弟兄们向后撤去。来与去,都像风一样迅捷。
山坡上,陈吊眼伸出右手,食指向前点了点。这是破虏军将领林琦的招牌动作,自从与林琦合作攻下江源后,陈吊眼就不知不觉中学会了这个看上去非常有味道的姿势。埋伏在树丛后的崔老八带着弓箭手一跃而起,拉开角弓,在汉军头顶下了一阵箭雨。
刚刚聚集起来的汉军立刻被箭雨打懵了,乱哄哄向一侧躲闪。枪阵中出现了缝隙。没等武秀来得及派人去弥补,刚刚跑远的西门彪带着几十个山贼,快速折回,顺着长枪的缝隙冲了进去。
马刀平抽,枪阵中出现一条血色通道。
马蹄高扬,几个逃避不及的汉军被踏在马蹄下。
“弟兄们,我们只要粮食,不杀人”,西门彪在马背上大喊着,一抬手,隔开迎面刺来的长枪,刀锋借着马的冲力,顺着枪杆划了下去。
在痛苦的呼喊声中,几根手指飞到了天上。手臂受伤的汉军士兵抱着胳膊窜入了草丛。
“知道好歹的让开”,西门彪大喊,纵马向另外几个士兵冲去。拦在马前的汉军士兵倒退着,招架着,付出了两条生命后,其他几个一哄而散。
“他们不是要烧粮,居然想把整队军粮搬走”,武秀惊诧地看到一个无法相信的事实。赶到粮车前的骑兵们没有放火,只是尽力将汉军驱散。而那些赶车的马夫,推车的苦力,则被山贼们命令趴在粮车上,不准乱跑。
哪个不要命的,胃口如此之大。武秀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拼命组织士兵,赶上去与对手厮杀。
长枪对马刀,弓箭对弓箭。林子中有弓箭手埋伏,但他们的数量也不多,不可能将三千押送粮草的汉军歼灭干净。
陈吊眼提提马缰绳,再次举起了右手。一,二,三,他的手掌猛然向前一点,近千骑兵,跟在他身后冲下了山坡。
这,才是他的真正刀锋。刚才,不过是试探性攻击,为的是调动对方的主将,暴露出敌手中军所在位置。
雷鸣般的马蹄声在粮队侧面响起。与西门彪所带先锋队伍纠缠的汉军将士吃惊地转过头来,看到树林中,刀锋闪着寒光,迅速靠近。
一匹战马跃出树林,骤然加速。战马和马背上的骑士就像捕猎的鹰一般,从空中落下。刀锋间,马蹄下,响起一片痛苦的呻吟。
第二匹,第三匹,五匹,十匹,无数战马冲了出来,杀近汉军的侧翼。如镰刀割麦子般,将汉军割倒一片。
前后不过半刻功夫,武秀觉得时间像一生那么长。
那些他从蓟州附近带来的士卒,一个接一个倒在对方马蹄下。骑兵对步军,并且是侧面偷袭。
自己这回真的完了,武秀心中充满了绝望。一路南下积累的财富、战功、还有追随在身边的兄弟,全完了。
但他还剩下有,武将的勇气。
武秀提起长矛,向前冲去。矛尖直指陈吊眼。
疆场上,武将可以凭借直觉寻找自己的对手。武秀虽然被偷袭,却没丢下战场培养出来的本能。
陈吊眼从一个汉军背上抽出马刀,迎向了长矛。
对手虽然败了,却没有逃。这样的将领值得他尊敬。
长矛和马刀碰在一起,精钢打造的矛头和马刀碰出一串火花,在夕阳下,绚丽异常。二马挫开,长矛横扫,马刀直竖,又是一阵金铁交鸣。
武秀拨马,转身,矛尖向下,向对手致意。陈吊眼部下和残余的汉军纷纷避开,在二人之间留出空地。战场上厮杀已经渐渐终止,胜负已经没有悬念,两个主将之间的决斗,将决定残留汉军的命运。
陈吊眼刀尖上扬,齐眉。给对手还了一个江湖礼。
两匹战马再次快速接近,武秀双手拧枪,直刺陈吊眼咽喉。
陈吊眼身体后仰,侧拧,从后向前旋转,手中马刀在身前拉出一片白光。
二匹战马再次拉开距离,武秀拨马,回头。身体晃了晃,用长矛支撑起了身体。血从他的胸甲上喷出,染湿马背,染红脚下的石子。
“放他们走,让他们回家”武秀颤抖着双唇说道,声音已经小得不再可闻。但这句话,他相信陈吊眼能听懂。
“你也是条好汉,为什么给鞑子卖命”,陈吊眼看着自己的马刀,不解地问。战术上,他胜了。但武技上,他知道自己没有真的取胜。当钢刀划上对手腹部的刹那,他知道,这个破绽是武秀白送给他的。
“我,一个北方人,我有选择么”武秀笑了笑,从马背上坠落。
“将军”几个士兵哭喊,围住了武秀的遗体。他们没有选择,在两百多年前,他们已经被故国抛弃。
如果说蒙古和大宋谁对他们的好处更多些,还应该是蒙古。因为忽必烈至少给了他们一个从军,立功,改变身份的机会。
陈吊眼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有些痛,挥挥手,示意属下让开一条通道,放走所有被俘虏的汉军。同是汉人,今天,他不希望再看到汉人流血。
几个士兵抬起武忠的尸体,放到一辆卸空了的粮车上,迤逦北去。
双眼茫然的苦力和车夫们,在义贼的指挥下,将粮车赶进树林,赶进深山。此刻和此前,他们也没有选择。
但此后呢,他们自己未曾想。陈吊眼坐在马背上,皱着眉头替他们想。这个时代,不仅是武秀,无数人稀里糊涂,不知道为什么而战。无数人稀里糊涂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也许很英勇,但他们的英勇,却毫无价值。
太阳从山头坠落,夜,再次笼罩大地,将一切罩入黑暗。
第二卷 余晖 第四章 拔剑(五)
黑夜中,几道身影顺着破损的城墙闪进了建宁县。街道上几乎没有了行人,更夫的云板寂寞的敲打着,提醒人们关闭门窗,小心盗贼和火烛。
一条僻静的巷子口,有家小酒馆门环轻轻地被敲响,“啪,啪,啪啪,啪啪啪”,带着某种节律,仿佛幽灵跳舞的节拍。
“谁呀”,酒馆的主人点燃灯笼,在院子里低低的问。
“我,送豆腐的,您老前天早上订的豆腐”,敲门的人粗声粗气地答。门开了,几个黑影闪入了院子中,闯进屋子。酒馆的主人探头探脑地在街道上张望了一周,关好门。不放心,又搬来一块巨大的石头,将大门顶上。
“赵老哥好身手,这么大的石头还能搬得动”,进了屋子,黑衣人低低的说,分不清楚对主人的恭维,还是嘲讽。
“让弟兄几个见笑了,老规矩,请先把豆腐块亮出来”,屋子主人笑着跟几个黑衣人见礼,手一伸,探到领头的黑衣人面前。
领队的黑衣人点点头,从腰间掏出一个两寸见方的汉白玉腰牌,放到房子主人的手上。房子主人接过玉牌,在灯下不停转换角度,直到看清楚花纹之间隐藏的红线,方才将玉牌交还了。紧跟着从自己腰间,掏出一块类似的玉牌递过去。
几个黑衣人依次掏出同样的玉牌,交给房主检验。互相之间,检查得一丝不苟。
那是北方特产的汉白玉,上面刻着虎、豹、狼、豺以及各类走兽,代表着持有者的身份。有了这片玉牌,他们就调动驿马,将手中的情报送到想去的任何地方。
“原来是钱老哥,孙三弟,李二当家,失敬,失敬”,赵姓房主笑着吩咐人端来茶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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