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录
飞马射手优雅的在林间盘旋瞭望,披着鲜明铠甲的兽人战士扛着斧子井然有序的开道,无数人族,兽人的劳力推着沉重的粮车,茫然的前进。高大的魔族士兵骑着马前后巡视,数米长的藤鞭不时的落在苦力身上,催他们快走。
日落之前队伍就可以到德尔菲城了,劳伦斯很满意行进的速度。两天之后,他就可以在城南的边境把粮食移交给阿德雷城的城主,押送任务就算圆满结束。要是这次帝国南下可攻陷下斯帝尔城,不知道会缴获多少宝贝呢。据说南方的山地矮人有神秘的宝石矿,还能打造魔法兵器,要是都抢来的话。。
哈姆莱特慢慢掀去身上的伪装,从潜伏的草丛中站起,他手持一张半人高的长弓, 如抱婴孩般的右手夹着特制的长箭,绑在箭杆上头的魔法卷轴已经开始发动,他这一箭必须射在粮车上,将最前面那辆粮车引燃。
这一箭,他练习了无数次,绝对不会失手。
火一下子窜起老高,把整个粮车都送了半空。然后,烟花一样落下来,在粮队前下了一阵火雨。
到底是大魔导师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威力就像他亲自施展火焰魔法一般,甚至更强。整个运粮队一下子乱了套。充当前锋的兽人们惊呼着,拎着兵器四处乱窜。受到祖先的影响,他们怕火,特别是这种莫名其妙的野火。
我带着几个佣兵从灌木后一跃而起,将手中魔法卷轴接二连三扔向粮队前方的魔族士兵。这是老鼹鼠亲自做的圣光卷轴,对于蓝血魔族,给人类疗伤的圣光对他们就是钢刀。不幸被圣光击中的魔族抱着身体在地上翻滚,哀嚎,一会儿功夫,我已经杀到了粮车前。
劳伦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有人敢在诺思帝国境内对帝国的军粮下手。带着他的卫队,气势汹汹地向我冲了过来。刚冲到一半,粮队后又响起了惊呼,一个巨大的圣光结界出现在那里,结界内,所有魔族士兵都倒了下去。老人马哈奥森挥动一双巨剑,毫不客气地切下魔族士兵的脑袋。在他的背上,戴着黑色面具的魔法师珍妮高举法杖,洁白的圣光源源不断的飞出,雨点般射向四散奔逃的魔族。
飞马射手们赶来增援,却射不透圣光结界。每当结界弱下的时候,护卫在珍妮身边的麦可立刻丢出一个卷轴,用新的结界将原来的替换掉。
有的魔族士兵拼命冲到结界的附近,试图用长刀砍破结界。却被远处的哈姆来特一一射翻。
我猜想劳伦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魔族武士这样被屠杀的场景了。他一边指挥士兵分头对我们进行攻击,一边大骂我们卑鄙无耻。不过他还不至于白痴到只会骂人的程度。几个飞马射手陆续升入空中,赶往德尔菲城寻求支援。
劳伦斯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他看出出偷袭者人数不多,主要在依靠魔法力量。所以他将麾下士卒分为两股,与我们纠缠。战局渐渐开始胶着,大批的魔族士兵前仆后继地挡在了我们面前,用生命捍卫他们的军粮。
只要可以拖延沙漏翻转一次的时间,德尔菲城中的飞行部队就到达,他可以轻易的歼灭我们这伙“暴徒”。劳伦斯的分析是正确的。不过正确的分析并不完全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就在他指挥部下与我们交战时,粮队的中部发出一阵巨响,耀眼的七彩光环在空中爆裂,化作无数火球砸在粮车上。又一群披着树叶,顶着树枝的黑面具武士从林中冒了出来,对着粮车扔出几十个魔法卷轴。
卷轴落地,炸开,烈焰从地面上涌出,吞没整个粮队。
这些偷袭者数量也不太多,集中冲向了粮队正中。他们手中没有武器,只有一个个魔法卷轴。火系魔法的卷轴。
只有高阶的大魔法师,才能用魔法阵将一定数量的魔法元素封存在特殊的白色丝绢上,做成魔法卷轴。而且魔法卷轴必须一个一个的做。在黑市上,一个魔法卷轴至少要卖两千金币,还是有价无市。
风系的、火系的,米勒带着二十几个佣兵,对着粮车将魔法卷轴乱扔。好像这些卷轴都不要钱一样。
席德·梅耶不愧大魔导师之名,他亲手做的卷轴,魔法火焰不但燃烧能力强,而且在魔法旋风中可以再生。几点小的火星在魔法旋风中很快就生长成车轮大的火球。那些没有着火粮车只要沾上一点,立刻冒出滚滚浓烟。再被魔法旋风绕上几卷,立刻变成新的火源。
劳伦斯大声叫骂着,带着一伙士兵向我冲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扑灭火焰,想活捉我洗脱自己的罪名。
“那个当头领的,滚出来,跟我决斗!” 劳伦斯轮着大斧,狂暴的大喝。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这是兽人狂化时的症状。变为狂战士的兽人不知道疼,越见到血,越会兴奋。
我不会和劳伦斯决斗,我不是骑士,从开始就不是。如果不是他和那不公平的律法,我现在还是德尔菲成中一个快乐的粮店伙计。
我带着佣兵们在粮车周围跟劳伦斯兜圈子,抽冷子再向火堆中补上几个卷轴。
“别追别追,再追我拿魔法卷轴烧你”,米勒冲着一个魔族武将喊道。趁对方一愣神的功夫,将卷轴扔进了火场。
“剧毒魔法火焰啊,想活命的到西边的小溪灭火啊,迟了就肠穿肚烂啊!”。麦可在圣光护罩里,捧着一堆卷轴叫喊。几个吃足了魔法卷轴苦头的兽人掉头逃开,麦可笑了笑,把卷轴抛向半空。
半空中,炸开几团漂亮的焰火。一头漂亮的不死鸟在火焰中诞生,欢快地鸣叫着,冲向魔族的飞马射手。银翼飞马吓得掉头就跑,根本不顾背上主人的命令。
几匹飞马逃得太慢,被不死鸟从身边掠过。漂亮得银翼立刻与不死鸟的火焰之尾变成了相同颜色。然后,飞马变成了烤鸡。飞马背上的射手从空中掉下来,被摔成了肉饼。
“劳伦斯将军被烧死了!”,有人在浓烟中大喊。
“城主大人殉职了!”米勒模仿着兽人的发音,伤心地哭喊。
劳伦斯提升斗气,用大斧挥出的气流,尽力逼退身边的火焰。他刚要开口说话,我一挥手,三四个火系魔法卷轴同时落向劳伦斯,浓烟立刻将他的话堵回了嘴里。
我向珍妮挥了挥手,让她打开了最后一个魔法卷轴。一波蓝色的水光将所有带黑面具的人罩住,就在魔族和兽人战士惊诧的目光中,我们集体消失了。
空间传送门背后,留下熊熊火焰。还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魔族将士们绝望的哭喊。根据魔族法律,等待他们的将是军营门外的绞刑架。
我们没有亲手杀死劳伦斯,但他的结局,肯定必被我们杀死还惨。
外传 强盗贵族(四、五)
酒徒正在外边旅游,所以《指南录》要周五才能开始恢复更新。强盗贵族是以前写的短篇,发上来,只为大家节日愉快。
四 影盗的由来
又一轮满月在山那边升起了。
席德·梅耶捋着他的长胡子,开心的听我们讲伏击劳伦斯的过程。“珍妮,你的圣光攻击力不够,还要多练习”。他拍拍珍妮的头顶,从怀里掏出一大卷羊皮说“你的强项只在光系魔法方面,对水系元素感应能力一般,对火系元素几乎没有任何控制力。所以我打算让你学精灵的魔法,通过控制风系元素来辅助提升光系魔法的攻击力”。
我不知道老鼹鼠对珍妮抱着多大的期望。私下里连哈奥森都说珍妮对光系魔法的领悟能力非常强,二十年后甚至有可能达到老鼹鼠的境界。席德·梅耶每次见到珍妮,却总说她要加倍努力,要她学新的魔法。我知道珍妮只能用最初级的火系魔法,比如烤鹿的时候生个火堆什么的。不过她这么年轻已经能用五,六级的水系和光系魔法了,还叫很差吗?
正想着呢,耳朵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小子,你们学骑士精神学的怎么样了,骑士的八种美德解释给我听”。
我抬起头,冲着席德·梅耶翻了翻白眼。他是偷袭粮队战斗中功劳最高的人,所以有点居功自傲。
当初准备烧粮草的时候因为人手不够,我和哈姆莱特商量后,决定请老鼹鼠帮忙。虽然暗夜精灵不能之直接卷入地面上的冲突,但帮我们做点工具不算违反他们与地面种族之间的契约吧。
知道我们要去找魔族的麻烦后,老鼹鼠非常尽心。他尽可能多的满足了我们的要求,连保护珍妮的结界和撤退用的魔法阵也是他事先做好的。
因为珍妮执意要参加偷袭,他怕珍妮受伤,所以干活分外卖力。据席德·梅耶大魔导师自己说,他是像作坊里的木匠一样,整整做了七天七夜的卷轴和魔法阵。
高阶的大魔法师通常不会耗费大量魔法精力去重复做这种只有普通人才买的东西。大魔法师在各国都受到非常高的待遇,根本不缺钱。许多大魔法师会炼金术,或者能探测魔法宝石。而且如果需要钱,只要对国王说要做魔法试验了,或者‘无心的’透露给慕名拜师的人们,试验材料和经费一眨眼就齐了。
除了席德·梅耶这样被困在暗夜精灵族的超级大魔法师,整个大陆再不会有第二个魔法师肯这么浪费自己的魔力。
除了我们,大陆上也不会有第二伙人,可以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挖”到大堆的高级魔法卷轴。
老鼹鼠将卷轴做好后,埋在地下。然后我和哈姆莱特去挖。这样,他没有违背暗夜精灵的规矩,我们也没有得到他直接的帮助。
当然这一切不是无偿的,做为条件,老鼹鼠要我们当骑士,理解骑士的精神与美德。
“您说的骑士的美德是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这八种”我同情的看着老头说。他显然对我的进步很满意,赞许的点点头。
“不过这些狗屁美德我一个都不信”我耸耸肩膀“我打不过你,你要逼我做骑士我也不能反抗。可我当了骑士也不干你们说的骑士的那些事情”。
“当骑士是一种荣誉,只有最杰出的人才能当骑士”老鼹鼠被我们气的直翻白眼。
“一头杰出的奴才而已”我不屑地吐了口吐沫,“大伙都一双眼睛两只手,凭什么骑士就得给王国效劳。况且,我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时候,帝国在哪里?”
“谁规定骑士要保护公主?我们不欺负谁,也不当谁的奴才,这样不是更好?”哈姆莱特的想法和我一样。
我们不希罕什么名声,荣誉,梅耶大魔法师说的大道理我们也不懂。想这许多空话很费脑子,还不如想怎么收拾劳伦斯实在。
烧粮车的后果与我们所设想的大相径庭。劳伦斯并没有被送上绞刑架,据米勒他们打探回来的情报说,诺思帝国的大检察官亲临了粮车被劫持的现场,得出了至少上百个中级以上法师参与了劫粮行动的结论。
拥有上百个中级法师的盗贼团,实力当然不是劳伦斯所能对付的。所以,他没有获罪,并且因为战斗到最后而获得了勋章,爵位也跟着升了一级,由伯爵变成了侯爵。
不过德尔菲的税率又高了一大截。据佣兵们传言,为了打通帝国高层的关节,劳伦斯家的藏宝库又空了一次。这些钱,自然得从百姓身上找回来。
这次行动带来的第二个后果就是,我们都成了诺思帝国的“A”级通缉犯。
偷袭的时候我们都戴着面具,魔族没有办法画图像悬赏,所以宣告只要发现戴面具(特别是黑色面具)的可疑人物,通通逮捕。
劫粮行动带来的第三个后果就是,很多家人惨死在魔族和兽人手上的盗贼,四处寻找我们要求入伙。魔族的通缉令所带来的广告效果真不一般。当盗贼们见到魔族的通缉令,发现我们不但有钱,还有圣光魔法师的时候,就铁了心要和我们一起干。
他们冒充我们的样子四处给诺思帝国找麻烦。导致带面具的盗贼集团名气越来越大,游吟诗人甚至亲自给大伙取了个名字,叫我们“影盗”,像影子一样存在,却触摸不到的盗贼。
这个名字我非常喜欢。
我和哈姆莱特私下里见了几伙盗贼,在福雷河附近的一片森林里,建立了新的营地。我们都是没有家的人,在营地里,我们把彼此把对方当做兄弟。
我们没有按席德·梅耶的要求,以珍妮为号召,举起反抗大旗。除了我、哈姆莱特和最初那三个佣兵,其他人都不知道珍妮的真实身份。
在他们眼中,那个总是带着面具,名字叫做“简”的女孩,是哈奥森兄弟的妹妹。
哈奥森兄弟指的是我和哈姆莱特。我们现在的名字分别为莫兰·哈奥森、奥托·哈奥森,老人马哈奥森算是我们的父亲。
当我们把更换名字这个决定告诉老哈奥森时,老色马居然喝醉了,抱着酒坛子哭了一夜。我想他是被气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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