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重生] 重生之超级富豪 作者:八爪章鱼(书海小说2012-04-24完结)
“胖子,你怎么这么熟悉啊?”赵明新问。
“我父母都是在省城大学干活的,我从小就住在这附近。”黄舒华说。
这话一出,邓高眼睛都亮了,直瞪着黄舒华。不过李穆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这个黄舒华家里的确是在省城大学干活没错,不过干的可不是教育工作,而是最不被学生们待见的食堂管理。省城大学有东南西北四个食堂,李穆他们用的比较多的是东食堂,黄舒华的父母正是东食堂的管理……
李穆记得,原来东食堂还是有不少好菜吃的,比如说炸鸡腿,五块钱一个,炸的又松又脆,比外面肯德基的好吃多了,还有卤鸭和生炒排骨什么的,也都很好吃。李穆心情好的时候,经常会去食堂,排队买上几份鸡腿卤鸭什么的,拿回宿舍慢慢吃。
可东食堂今年就会进行承包,承包者就是黄舒华的父母。承包之后,那些饭菜就真的是稀烂无比了,又贵又难吃,还很不干净,炸鸡腿涨价到6元,同时缩水缩得比鹌鹑腿还小,青菜里面有虫子,饭里面有蟑螂,食物不新鲜,前一天没卖完的饭菜第二天甚至第三天都继续卖,这些已经算是小事了。有人还在大锅菜里面吃出来一只完整的小老鼠。这造就了学校周边小饭馆的极大繁荣,同时也让黄舒华的父母在短短一年之后就丢了承包权。
这事曝光以后,黄舒华就更加的沉默了,以前一两天好歹都会去上一节课,后来黄舒华干脆就没日没夜的打电脑游戏,除了开学和考试之外,根本就不出宿舍,连放假都泡在宿舍里面。
“哟,你爹妈是教授?高材生啊。”赵明新说。
“是就好了,做后勤的。”黄舒华还是隐瞒了一些,“就在这里吃吧,这家饭店的烧鸡很不错。外皮香脆,里面鸡肉又很嫩。”
“算了吧。”李穆说,“我这几天有些感冒,不能吃鸡。还是去酒楼吧。”李穆记得上一辈子也是大家一起出去吃饭,也是去这一家烧鸡。当然那一次只有三个人,赵明新没有来。当时是吃的很高兴,谁知道没过几天,就爆出这家店烧鸡的原料是养鸡场的死鸡,店被工商局和药监局查封,连店主都被抓了。
那个店主交了罚款之后很快就被放了出来,但是宿舍里那刚刚培育出来的,若有若无的友谊就永远的打破了。邓高不停地埋怨黄舒华,说自己中毒了,说了好几百次,终于黄舒华忍不住开始反驳,然后他们大吵了一场,不欢而散。
“去酒楼?太贵了,你请啊?”赵明新对李穆说。
“我请就我请吧。”李穆不在乎这么一点小钱。
“哟呵!还是个有钱人呢。”赵明新说。
有人请客,几个人就更高兴了。李穆带着他们来到酒楼,刚进门,上次和谢校长第一次见面时候招待过李穆的朱经理已经迎上前来,“这不是李公子吗?可好久没来了。今天几个人?”朱经理热情地说。
“四个人。”李穆说。
“四个人啊?”朱经理想了想说,“那就去蓬莱阁吧,比较雅致,你们先坐一坐,我很快过去点菜。”说着他叫了一个服务员,“带李公子去蓬莱阁。”
蓬莱阁是个小房间,不过还是饭桌沙发电视一应俱全,坐四个人卓卓有余。赵明新一进去,首先就去拿了遥控器然后开了电视,又把烟灰缸拖到自己面前,点了根烟,才说:“唉,有钱少爷,你和这里的经理这么熟,也是本地人?”
“不是,我来过一次而已。”李穆说。只见过一两次面甚至没见过面只听别人介绍过的人,不但能记住,还能用非常熟络的语气招呼说话,这是商人的基本素质。李穆在这一项上面还差得远呢。李穆非得见过两三次的人才记得住,也不会和人套近乎。
“这里吃饭很贵的吧。”邓高说。
“贵是贵,不过还算物有所值。”黄舒华说,“这个酒楼的鸡很好吃,是正宗的走地鸡。不说你们不知道,这个酒楼的大厨二厨,其实都是川菜出身的,所以这酒楼其实是川菜做得最好吃。”
“那好啊,等一下我们就叫川菜吃吧。我最喜欢吃川菜了。”邓高说得口水直冒,“水煮牛肉、水煮鱼、水煮肉片、辣子鸡、毛血旺、回锅肉,越辣越下饭。”
“太辣了我可不行。”黄舒华说,“太辣的我吃了就拉肚子,我只能吃中辣的。其实川菜还好,只是麻辣。湘菜才是真辣,一点折扣都不打的。川菜我能吃中辣,湘菜只能吃微辣。”
“川菜?”赵明新不信,“这酒楼不是粤菜馆子吗?外面还印着生猛海鲜呢。”
“酒楼老板发了神经呗,不知道听谁说粤菜赚得多,就改成粤菜馆子了。”黄舒华说,“还是前几年的事情呢,这里的人都知道。”
正说着话,朱经理就带着一个人进来了,“李公子,这位陆公子找你。陆公子,我没说错吧,李公子就在我们这儿。”
李穆一看,这不是陆成吗?“陆师兄。”李穆和他点点头说,“这是我们宿舍的,黄舒华,邓高,赵明新。”
“咦,陆成?”黄舒华却认识他,“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你小子已经跑路了呢。”
“陆成?你就是害的我们必须要搬回学校住宿舍的那个陆成?”赵明新目露凶光。
“哦,你们好。”陆成说,“那事是我不对,今天我请你们吃饭当赔罪好了。朱经理,给我上一只烤乳猪,算我的,其他菜你看着办吧。”
“兄弟来一根?”听到陆成说请吃烤乳猪,赵明新立即和他化敌为友了。
陆成接过烟,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着了,深深地吸了一口,说,“李兄弟,你可救了我的命啊,我刚才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的心脏有问题,幸好发现得早,要不然我随时都可能会心跳骤停,那可就危险了。现在只要吃几年药,注意饮食,不要太过操劳,就没问题了。你可是救了我的命啊!”
也没有随时,李穆在心里说,毕竟还是挨了好几年连续在网吧上网好几天才病发的嘛。“原来真的有问题啊,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李穆说。穿越回来果然是值得的,不但下面大了,还救了这个人一命呢。
“这是怎么回事啊?”黄舒华问。
陆成连比带划的把事情说了一遍,当然是夸大十倍版本的:“今天早上李兄弟一看见我,就和我说,陆师兄,我看你天庭晦暗,四肢无力,肯定是心脉之病,若不听我之言,只怕活不过三年……”
“我没这么说过。”李穆连忙声明。
“反正都差不多。当时我还不信,李兄弟当场拍出一万块钱来,对我说,陆师兄,我就和你赌一万块钱,现在你就去医院检查,如果没事,这一万就白送给你。”陆成说,“我就急忙上医院检查了,一查!果然我的心脏有病,再准也没有了!”
“一看就知道你有病?”邓高跳起来说,“这不科学啊!就算是神医,起码也得搭脉啊。更不要说西医了。”
“这你可别不信,”陆成说,“我不就在这里吗?要不是李兄弟一定要我去医院,我闲着没事干跑十几公里去市中心的大医院花一千多块检查心脏啊?”
“这不科学啊!”邓高站到李穆跟前有些挑衅地说,“那你看得出来我有什么毛病没有?”
李穆皱了皱眉头,虽然他一点医术都不会,虽然他知道邓高情商低,说话很得罪人,其实心里没什么恶意。可是实在看不惯他现在咄咄逼人的样子。邓高有什么毛病来着?对了,李穆想起来了,“你有痔疮。”
大一之后李穆就离开了宿舍,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住了,不过和黄舒华还有一些联系。他记得黄舒华有一次告诉过他,邓高的毛病越来越多了,晚上打着手电筒看书也就算了,白天坐着椅子还挪来挪去,吵得要死,后来他们俩又吵了一架,黄舒华才知道原来邓高患上了痔疮。
“啊?你怎么知道?”邓高吃惊地问。
“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是个学习狂,一个学期报八门课。”李穆忽悠他说。
“你连我报了八门课都看得出来?”邓高的嘴合不上了,“这实在是太不科学了!”
“八门课这个当然看不出来,我只是说你是这种人。”李穆一下子说漏了嘴,连忙补救,“每天久坐看书,你的饮食习惯又不是很好,当然很容易得痔疮。”
邓高喜欢吃辣椒,平时他都是打一盒子饭回来,顶多一个菜,然后用自己的辣椒酱送饭。他吃的是最辣的那种指天椒,李穆试过,吃了一点点,大冬天的就满头冒汗连喝了一大瓶可乐才缓过来,第二天还拉肚子了,菊花火辣辣的疼。
看到邓高那个目瞪口呆的样子,陆成高兴得裂开了大嘴,仿佛是自己被夸奖了一样:“我说的没错吧!李穆李兄弟,就是传说中的神医!”
第十四章 烤乳猪
“太不科学了,实在是太不科学了。”邓高喃喃自语。
“那我呢?那我呢?”黄舒华连忙问,“我有什么毛病?”
“脂肪太多。”李穆看了他一眼说。
“哎,除了脂肪多呢?”黄舒华问。
李穆想了想,黄舒华胖是胖,好像还真的没得过什么病,当然感冒或者咳嗽是有的,不过都不是很严重,好像也没有什么先兆的样子。“我看不出来。”李穆实话实说。
“我这么胖肯定有什么病的吧?”黄舒华不信,“高血压啊脂肪肝什么的,总会有一样的吧?我这么胖。”
“可能吧,不过我看不出来。”李穆说。从大一入学到他搬出去,这个胖子每天早上5点起床,都在宿舍里打电脑游戏,风雨不改,直到晚上10点多睡觉。大二李穆搬了出去之后,也没听说黄舒华有过什么病痛。
“我现在就去医院做检查……算了还是等吃完烤乳猪再去吧。”黄舒华说。
“那我呢?”赵明新跑出来说,“我有什么毛病?”
李穆上一辈子压根就没见过这个黄毛,哪里知道他有什么病,他摇了摇头说:“我看不出来。”
“真的吗?我身上很多病的啊!”赵明新自信满满地说,“要不给一个最容易的让你猜一下好了。”他指着自己的耳朵说,“我有一个耳朵听力很弱。你猜猜是哪一个?”
李穆看了看赵明新的耳朵,两只耳朵看起来都很正常,除了那几只形状怪异的耳环之外。刚才别人和赵明新说话的时候,似乎赵明新都微微侧向右边,这么说赵明新很有可能是左边耳朵不行?不过赵明新的耳朵和李穆有什么关系呢?李穆又不是真的想扮演神医,“对不起,我看不出来。”
“左边耳朵!”邓高抢答说,“我注意到你和别人说话的时候都是侧向右边。”
“错了。”赵明新说,“李穆说的没错,我两只耳朵都没问题。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次离家出走,我爹找到我,一巴掌打在我左边耳朵上,把我打得耳膜破裂。不过我现在已经好了。只是留下那个侧耳听人说话的习惯。”
李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的父亲从小忙于生意,对李穆疏于照看,李穆对此并不是毫无怨言。不过李穆的父亲从来都没有打过他,连重话都没怎么说过,还给了李穆很多的零用钱用来掩饰他对自己儿子的漠不关心。所以李穆没法子想象,如果被父母殴打要怎么面对……不过要是真打起来,李富贵大概是打不过李穆的,李穆刚上初一的时候就比自己的父亲高了,而且经常运动、肌肉发达,而李富贵早就被繁重的工作掏空了身体。
“你现在也是年轻人啊。”李穆只好这么说。
“十三、四岁才叫年轻人好不好。”赵明新说,“我现在已经是18岁的老男人了,再也赶不上最新的潮流,再也配不上年轻美好的女孩。”
“那么大学毕业的时候怎么办?”黄舒华问,“那时候你就22岁了。”
“别说22岁大学毕业,我连20岁都不知道怎么面对。”赵明新说,“你说人一旦变成了20岁,还能算是人吗?那么老,那么无能,那么……大人。过了20岁要怎么活下去呢?去找一份工作,找一个老婆,然后生孩子吗?那我宁愿自杀算了。”
李穆很确定这个赵明新20岁的时候没有自杀,要是他自杀了的话,作为同宿舍的同学,一定会被学校叫去问话的。所以这个赵明新作为一个20岁的大人活了下去,也许还找了老婆生了孩子努力工作供房子呢。
“世界有60亿人,绝大多数都是20岁的吧。”邓高说。
“是啊,不过他们都是些土气、整天营营碌碌不知所谓的东西。”赵明新说,“我这么一个精致的、脆弱的人,怎么可以活那么久呢。”
另外一个精致脆弱所以活不久的就是乳猪,酒楼把它烤的十分的香脆可口,还带着葱丝、黄瓜、甜面酱和死面薄饼。不过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肉没有切开啊?”黄舒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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