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魂
通灵上人道:“别把出家人看得那么恶毒,我其实只点了你一个穴道,只不过用的劲道错了,才使你感到有三十六穴受制。你走吧,三天之后自然无事。”
苗谢沙听了为之瞠目结舌。
敢情世上,当真有这种神功!
她自是知道老和尚绝对不是劲道用错,这种话只不过开开玩笑而已。
老和尚居然陪她走了一段路。
他一面说道:“老实说,如果杜三娘不是看出你全身关节都有问题,复又全无外功内功,她当时会放过你才怪,我猜你一定已经碰见她吧?”
这个古怪该死的老和尚,世上究竟还有没有他不知道的猜不到的事?
苗谢沙为之叹口气,道:“幸好纵然是少林寺,像您这种和尚历代都不多,否则做坏事的人一定没有一个晚上睡得着觉。”
苗谢沙第八天就找到李不还。
手段和过程都很简单。
她以李不还名字杀死了杭州三个有名武林人物,而她仍是个白发小老头打扮,住在涌金门外的鸿宾客栈中。
所有有关李不还杀人的消息,都是她吃饭喝酒之时,告诉任何一个在他旁边的人的。
所以李不还第八天就找到她。
见面地点是在西湖边的柳浪闻营。
那儿有一大片碧茸草地,宽阔处五七百个人一齐拼命厮杀也不嫌小。
江南三月,莺飞草长。
可是现在皓月当空,黄莺都已睡觉。另一方面谁也没有心思去欣赏岸滨柳浪和湖波月色了。
李不还仍是一身白衣,左手握住连鞘长剑。
他外表虽然是潇洒,但一望而知,他丝毫不敢大意,在左手的剑,右手随时都可以拔出。
反而苗谢沙两手空空,似乎比他有气派得多,她猛然掀开船娘那种斗笠,便露出一张女性面孔。
三十多岁,不美也不丑。
李不还迷惑地皱眉道:“你本是个老头,忽然变成一个女的,我可是应该认识你才对?”
“相逢何必曾相识!”苗谢沙居然抛了一句名诗!她又接着说道:“今夜不论我是生是死,是胜是败,总之我让你看见我的真面目,也让你知道,我叫做苗谢沙,这样就足够了。”
“好吧,你很爽快,我先谢谢你。”李不还不但人长得漂亮,风度也如翩翩佳公子,又道:“我李不还从前可曾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没有,一点都没有。”苗谢沙回答之时,心中忽然明白,无愁仙子为什么要她杀李不还。
像他这等风流人物,如果不想跟他要好,又恐怕无力拒绝他的话,毋宁早早杀了他,免得牵肠挂肚为是。
她又说道:“总之我要杀你,别的话就不必说了。”
李不还微微而笑,道:“原来你也是杀手那种人,但我瞧你凶悍有余而奸狡不足,你一定还不算是第一流职业杀手。”
苗谢沙口中漫声应道:“我当然不是职业凶手……”一共说了九个字,李不还却已数出一共有多少个动作。
所谓动作,意思是专指苗谢沙而言。
首先她解下腰间的紧带,样子就像现代人们使用的皮带。
由于这极扁扁薄而又狭窄的腰带匝绕她腰身两圈,而她的腰围若以廿四寸计算,两围的长度就有四十八寸了。
那条腰带自然不是用来束腰紧裤。
那其实是一把扁、软、窄的剑。
套在外面的剑衣大概是某种特异罕见的蛇皮。
而苗谢沙第二个动作就是褪下剑衣,那把软剑忽然抖直,也闪烁出银蓝色光芒。
与此同时,她左手的剑衣也已迅即缠绕在掌上了,除了还有指尖露出来之外,整只手掌好像戴上手套一样。
接续下去的动作就是攻击。
虽然剑势迅快连绵,每一剑之间几乎找不到连接间隙,但李不还却仍然数得出她一共刺出十六剑之多。
正因为剑势连绵不断,找不到衔接痕迹。
更使人看来好像一条毒蛇缠卷过来。
李不还数她的动作数到这时为止,脚下也已移动了八步,当然长剑也已经出鞘,用右手稳稳握着。
他现在真正领教当世名剑之一的南疆缠绵毒剑真是多么厉害。
他记得自己自从出道以来,与当世高手拼命次数不少,但还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连退了八步之后,还没有法子悍然反击的。
那苗谢沙剑招连绵不断,剑剑相黏。
好像针线一定会相连,滕树一定相缠一样。
她剑上可能有毒。
但李不还却敢打赌“缠绵毒剑”其中这个毒字,一定不是指毒药之毒,而是那种黏上了就一定杀死敌人。
甚至不妨连自己也一齐杀死,那种心肠恶毒之毒。
这当然是极可怕的毒,远比毒药为甚。
李不还退了八步仍然不能不退,幸亏这西湖八景之一的柳浪闻莺地方够大,也够平坦的。
所以如果李不还非退不可的话,大概退一两百步都不至于掉落湖里。
李不还却没有退那么远。
由第二次计算起,第七步之时他的剑忽然闪电射出。
“铮铮铮”一连三剑,都刺中敌剑薄刃,而且剑尖落点都是刺中苗谢沙扁薄剑身靠剑尖四寸左右之处。
登时那黏黏连连,宛如毒蛇的剑势立刻裂解散乱。
尤其是李不还再攻三剑之后,虽然苗谢沙—一封住,但她的剑法就更加没有丝毫“缠绵”意味。
反而像一盘散沙了。
李不还剑尖忽然改变方向,直刺苗谢沙左掌。
苗谢沙竟也不让,挥掌迎拍剑尖。
从掌风声一听而知苗谢沙已经运足劲道加快拍出。
她掌上虽然缠有蛇皮剑衣,但以敌剑的速度以及劲道,就算她掌心镶有铁板,只怕也会出现一个透明窟窿。
手掌和剑尖以难以形容速度碰上。
苗谢沙惨哼半声。
身躯随着敌人剑势翻半个筋斗,掉在草地上。
只见她左手伸出,李不还的利剑从她的手腕(不是手掌)穿透,深深的刺入草地里面了。
另一方面李不还一只脚已踏住她那把蓝银色软剑,内力一发,软剑弯曲地陷入地内,深达一尺。
苗谢沙疼得一身冷汗直冒。
她咬牙切齿道:“杀死我,你如果有种就杀死我。”
李不还面色冷厉。
看来不像是慈悲得不忍心杀人的样子。
他说道:“听说南疆缠绵毒剑,另有‘指剑刺穴’无上心法,但你别忘记,别人也会刺穴。
虽然还要用剑而不是用手指,可是效果没有什么分别,反正你现在脉穴受制,已经无力反抗,照我看只要得到这种效果,用剑或者用手指都可以,你高见如何?”
苗谢沙奇怪何以感到特别疼痛?
莫非他这一剑所制的穴道,会使疼痛加倍?
片刻间她已经痛得无法忍受了,凶悍眼光已经变成萎靡软弱。
并且哎哟哎哟叫起来。
她现在那里还有心情和时间讨论其他问题。
现在最重要的是设法减轻痛若。
她自己知道痛苦虽然可怕,但在一般情形下,就算轧碎她几根骨头,照说她也应该忍受得住。
可是现在只不过一剑穿腕钉在地上,却痛得不像话。
简直全身每组肌肉,每一条筋都抽紧作疼。
此一古怪当然是来自剑尖所穿透的脉穴了。
由于她全心全意只求减轻痛苦所以她在这一方面的脑筋忽然灵活起来。
她大声呻吟道:“李帮主,我有话禀告。”
她已经用“禀告”的尊敬语气,而不敢大呼小叫,胡乱说话了。
李不还道:“我没有堵住你嘴巴,你爱说尽管说。”
苗谢沙呻吟连连,一面道:“我痛得脑筋不大清楚,可能会漏掉重要的话,尤其是有关无愁仙子的……”
李不还冷笑道:“痛楚有时会令人脑子特别的清醒。何况我原本就不想听你讲话……”
不过无愁仙子那美丽得使人心跳的面庞一旦浮现,他就禁不住踢苗谢沙一脚。
苗谢沙挨了一脚应该更加痛苦才是,现在却恰恰相反,反而长长透几口气,呻吟声也停止了。
“说吧。”李不还催促她:“我没有太多时间,你替我惹了太多的麻烦,我虽然不怕那些人的朋友弟子报仇。
但是我瞧我还是尽力向他们解释一下为妙,至于你,你大概还没有忘记,刚才那种傲骨的痛苦吧?”
苗谢沙可真不敢浪费时间。
一来恐怕会惹怒了李不还。
二来她手腕被刺穿一个窟窿,最好快点上药包札,否则流血太多,就算武功很好也是会死掉的。
世上无数的人割腕自杀身亡,所割部位就是这个地方。
她说:“我是南疆缠绵毒剑门的叛徒……”
李不还不耐烦地挥挥手,道:“我知道,你一报名我就记得了,我的消息网还不至闭塞得连这类事情都不知道。”
苗谢沙忙道:“因此我害怕遇见任何本门的人,尤其是有能力杀得死我的人。”
李不还点点头,道:“如果我是你,大概也是一样的,但你倒底想说什么?”
苗谢沙道:“无愁仙子身边有个女人,她很漂亮,你可能已经见过,她是杜三娘,外号‘百手千剑’。”
李不还道:“我见过她。也见过她斗你,但看来她剑法和内力就算比你好,相信也相差有限,你何必一提到她就害怕得声音发颤?”
苗谢沙道:“她若是奉掌门人命令来追杀我,三招之内,就一定可以击败我,而我也一定三个月后才会死掉。
只不过这三个月所受的苦罪可就大了,至少不比刚才的剧痛轻些,你想想看,要这样三个月才死,谁受得了?”
李不还微微而笑,回道:“那么我建议你,当你看见她,就立刻拔剑自杀。”
苗谢沙丝毫不认为他开玩笑,表情语气都十分认真。
她道:“是的,我早已决定这样做了,不过如果有其他办法,或者有逃避的机会,我自是不肯放弃。”
她停一下,又道:“我抓住了无愁仙子的双生姐姐,迫得她下命令不准杜三娘碰我,但无愁仙子也要我办一件事,就是你!”
由于腕上流血不止,所以苗谢沙一定深信还是赶紧把话讲完为妙,否则死的只是自己而决不会是李不还。
李不还楞了好一阵,头脑中嗡嗡直响。
无愁仙子要杀我?
为什么?
她为何要杀我?
难道在河边枫树下的温柔言语,那甜蜜拥抱以及醉人之吻,都是假的?
任何男人都决计不肯相信会有这种事情。
李不还起初也是,但稍后就不这样想了。
因为他知道女人狠毒起来,比男人厉害百倍。
尤以美丽女人更甚。
况且苗谢沙没有理由骗他。
谁肯拿自己性命开这种玩笑呢?
他猛下决心撇开个人的私情,也抛掉满腔苦涩。
于是眼中又同鹰扬万里,雄霸天下那种赫赫威棱。
他道:“无愁仙子姐姐叫什么名字?她现在那里?我怎样才找得到她?还有多少人已经知道她藏身之处?”
他果然智虑过人,计谋深远。
一下子已晓得应该怎样做了。
亦考虑到苗谢沙必曾透露过这些秘密。
他必须尽快抢回先手,例如无愁仙子的东土系乃是他最大强敌的话,那就更须抢快一步了。
有了无愁仙子姐姐在手,情势总是有利得多。
何况既然她们是双生姐妹!
那么她们一定长得十分相像吧?
河中流水并不如何清澈,也流得不急。
然而两岸的各种树木,尤其是垂柳,总会令人胸臆充满柔柔的情和绵绵的意。
总之,虽然每道河流以及延展老远都青葱映眼田畴,那种优雅宁谧,和平的气氛都差不多。
但是每次看见,都好像被某种描画不出的感觉,深深的沁人心脾骨髓,甚至魂梦之中……
不过呼延长寿站在河边简陋的码头上,却稍稍厌烦地皱起浓眉。
魔刀用布包住,挟在左胁下。
虽然并不是人人都瞧得出那是一把刀,但是谁也不大敢多看这个雄伟凶悍的人的面孔一眼。
那自然是由于世上有很多年轻人暴躁。
或者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家伙。
没有什么事也常常找别人麻烦的。
如果有人看他两眼,他就会认为是侮辱而暴跳如雷。
而他自然是不肯对那个看他两眼之人善罢干休。
因此许多老实善良的人,碰到这一类的人,只好极力避免瞧看他,以免惹出祸事来。
呼延长寿觉得厌烦之故,并非风景不够好。
而是这江南水乡的河流实在太多。
这些河流虽然都不怎么宽阔,但是除非有桥通过,如果没有的话,就必须等候渡船了。
呼延长寿其实大可以一跃而过,然而他发现江南的人好像比蚂蚁还多,至少比北方多得太多。
所以每个河边码头旁,必定有很多人正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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