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





回茶馆,却被沈承希拦住了去路。
  雁落抬眼瞅了瞅沈承希,见他一脸坏笑,心头一紧,低着头想假装没看到他。沈承希可不是这么容易打发走的人,他三步并作两步窜到了雁落身边。
  “雁儿。”沈承希高兴地唤着:“天暖了,野林子里开了不少小花,咱们什么时候看看去?”
  “哦?等腾出功夫吧。”雁落警觉地瞅着沈承希,跟他打上了太极拳:“最近忙。”
  “不就是驴肉王和二傻那档子事……”沈承希有些不满地说:“又不是霜叶茶馆要散伙,你还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你不是和驴肉王关系不错吗?怎么一点都不关心他的事儿。”雁落问道。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替别人操心,点到而止,管多了,恐遭怨恨。”沈承希瞥了雁落一眼继续说道:“雁儿,咱们说定个日子一起去看花嘛。”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那些花花草草呢?”雁落轻声问道。
  “我可不是什么花儿都喜欢的。”沈承希暧昧地说道:“百花虽好,但我独摘一支。兰叶春葳蕤,桂花秋皎洁,芦花白兮蓼花红,牡丹海棠如梦中。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亭亭净植,香远益清,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雁落无奈地撇撇嘴,最后一篇脍炙人口的《爱莲说》,沈承希这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都能把它背颠倒了……但雁落懒得去提醒他。
  “雁儿喜欢什么花?”沈承希双眼冒着贼光。
  “彼岸花。”雁落不假思索地回答。
  沈承希先是一怔,随即苦笑着说:“你还真是巴不得我赶紧死在你眼前啊。不过,雁儿你是不是忘记了,我可是号称黄泉领路人的大鞭杆子,这彼岸花正好生长在我工作之地,莫非你是爱屋及乌,因为暗恋着我,所以连带着喜欢彼岸花了?”
  “沈承希,有时候我真是佩服你的脸皮。”雁落重重的叹了口气:“能自作多情到你这个程度,也是挺难得的一件事。”
  “雁儿莫非忘记了,你和我可还有肌肤之亲呢。”沈承希无视雁落的讽刺,仍满脸挂着灿烂的笑容。
  雁落顿时火冒三丈,她狠狠地瞪了沈承希一眼,冷声说道:“我今儿个不会喜欢你,明儿,后儿个,直到我死的那天,都不会。”说完这话雁落拽了拽衣襟,一甩手掉头就走。
  沈承希望着雁落的背影,忿忿不平地说道:“你从一开始就没拿正眼看过我,你怎么就那么认定,我是在逗你玩呢?”
  雁落一怔,猛地停住了步子,她扭过头对沈承希说:“无论你是真心还是开玩笑,我和你都没那个可能。”说完这话她便又转过头,大步朝茶馆走去。
  沈承希郁闷地不停踢着脚下的石子,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拒绝,对方还是自己心仪的姑娘。他很想像以往那样嬉皮笑脸地敷衍过去,可这一次,他的嘴角完全不听使唤了,想赌气这辈子都不再搭理雁落,可一想到那个偶然的初吻,心却又怦怦地跳得厉害。这可怎么办才好?沈承希满腹心事地返回了自己的宅子。
  沈承希像是和自己赌气似的,一整天滴水未进,一动不动地倚着窗子,也不知他到底在看些什么。天黑了也不掌灯,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靠着窗子。
  “我说你这抽得是什么疯?”引魂沈手里提着一盏纸灯笼走到了沈承希左侧问道。
  “没事,不用搭理我。”沈承希闷声说道。
  “看你这德性,肯定是情事。”引魂沈捋了捋胡子,浅笑道:“我年轻时候,喜欢过一个唱戏的小粉蝶。那可真是一只花蝴蝶,寻常人,根本扑不着她。我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成了她的入幕之宾。正赶上那几年收成不好,人穷,哪来的功夫听戏。她是饥一顿饱一顿,好端端的白胖小手愣是瘦成了鸡爪子。咱们的生意自然不受这些俗事的影响,依旧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呢,好心让她跟我住一起,谁知道她住了三天就跑了。我找了她大半个月,直到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了的时候,她却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自此,她跑上了瘾,短短两年跑了十几回,为了找她,我两条腿都磨细了。到最后,我是精疲力竭了,拿出一百两银子,让她爱去哪去哪。
  谁曾想,这姑娘冲我抿嘴一笑,柔声说道:‘你这是想赶我走,可我偏不走。’
  我说:‘你不是总想走嘛,我给你银子让你走。’
  ‘我想的不是走,而是跑。’
  到这时候我才明白,敢情全是我的不对,百般疼着爱着,她不稀罕,等你不搭理她了吧,她又上赶着来追你。女人心,海底针,但你若看透了她,这小细针,定能变成孙大圣的如意金箍棒。”引魂沈说完这话便笑嘻嘻地离开了,留下沈承希一个人站在黑暗里,双眼熠熠闪着光芒。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到了第四日清晨,雁落早早醒来,麻利地收拾了店铺,准备迎接南掌柜的归来。可一直等到艳阳高照,仍未瞅见南归那张清冷的面孔,连牛皮糖沈承希也没了踪影。昨儿个似乎自己的话说得有点重呢,雁落无奈地撇撇嘴。做人要厚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自己对沈承希并没有那个心思,越早说清楚越好,别弄得跟清光似的,占着茅坑不拉屎……这话虽然糙,但却是那个理儿。
  季宝见到了营业时间,沈承希仍未出现,心里已经猜到了八九分。那个大鞭杆子,想趁着南掌柜不在家,横刀夺爱。殊不知,雁落根本不吃他那套。太腻乎、太热情、太唾手可得的东西,人往往不珍惜,反而是像南掌柜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巨型冰山,更受女子欢迎。这人嘛,总是喜欢水中月,镜中花,看得见摸不着的才是矜贵玩意儿。
  文人墨客吃饱了混天黑,有事没事总爱歌咏个什么桃花源,仿佛是人间仙境似的。什么求而不得,寤寐思之,吹的是天花乱坠,没边没沿儿。得得,不就是臭河沟外加几亩田地嘛,等那群穷酸迂腐的文人真正去了乡下务农,恐怕就该蹲在地上哭天抹泪了。有些人,有些事,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南掌柜对雁落是若即若离,沈老板对雁落是热情洋溢,相较之下,自然是南掌柜更胜一筹……季宝不禁替沈承希感到惋惜,谁让他一开始就选错了追雁落的路线呢,自作孽,不可活。
  再说雁落,时不时地踮起脚尖往窗外瞄上几眼,可左等右等,始终没见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南掌柜可能是临时有事耽误了,雁落,你先去衙门把二子接回来吧。”季宝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去,就叫上沈老板。”
  “叫他做什么?!”雁落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我自己去就行了。”说完这话,她冲季宝一挥手就离开了。
  “唉。”季宝轻声叹了口气,本来他设想的场景是沈承希和雁落去接人,一回茶馆,撞到南掌柜,这三角恋就有的看了。季宝在霜叶茶馆浸淫了不少年,早就看出沈承希和雁落发生了什么事情,保不准还是暧昧事儿。这几天沈承希面貌红光,宛若恋爱中的少男,而雁落却扳着脸,眼神中比以往多了几丝不耐烦。若连自己都能察觉到,南掌柜铁定也会注意到。现在好了,一个独自去了衙门,一个根本没露面,完全不给自己八卦看戏的机会。
  季宝忘记了,在衙门口里,坐着一号惹不起还躲不了的人物——知府清光。
  雁落一路向东,朝着知府衙门奔去。刚走到一半,突然天空乌云密布,狂风阵阵,树木摇摇晃晃,一瞬间下起了瓢泼大雨。雁落左顾右盼,竟然没有寻到可以避雨的地方。摆在她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抱头跑回茶馆,要么冒雨冲向衙门。总之,这落汤鸡是当定了。罢了罢了,正事要紧,雁落心下一横,朝着衙门飞速奔跑着。黄豆大的雨点打在地上,溅起了无数的碎花。雨越下越大,雁落只觉眼前一片烟雨朦胧,都说春雨贵如油,现在自己满身都浸着香油了。
  雁落一口气跑到衙门口,穿着蓑衣尽职尽责站岗的衙役大哥赶忙把她领进了门。这位雁姑娘可是知府清光的发小,若是伺候的不周全只怕会被知府大人怪罪,衙役自以为这回能拍上清光的马屁,未经通报便把雁落领去了后院内宅。
  要说这事也真是邪乎,雁落一进知府衙门,立马雨过天晴,碧空如洗,暖风徐徐。合着这雨是特意为自己下的,果然,一沾上清光,自己就开始走背字儿,雁落在心中忿忿道。就在此时,一阵驴叫吸引了雁落的注意,她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知府花园里凭空出现了一头驴,而且还是一头瞎眼瘸腿驴。
  这头驴怎么瞅着如此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雁落心思一动,走近了毛驴。这头驴的模样还真是难以形容的丑,身架子比例失调,大脑袋,小身子,一身杂毛,右前腿明显要比其他三条腿短一大截子,走起路来拐嗒拐嗒,院子里养的那头大黄狗用屁股对着它,明显一人嫌狗不待见。不光如此,它还伸脖子瞪眼睛,傻不愣登地瞅着雁落,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知府衙门里怎会有这么一个煞风景的玩意?!更绝的是,这头毛驴长得和驴肉王被毒死的那头宛若双生……邪行,真是邪行。
  就在雁落陷入沉思之际,那头小毛驴突然昂起头,扯着嗓子嘶叫起来,吓得雁落连连倒退几步。
  “你怎么在这儿?”清光突然出现在雁落身后。
  雁落扭过头,迷迷瞪瞪地望着清光:“这头驴不是已经死了吗?”
  “这是老知府谢大人留下的,说是没法带着它去云游四方,拜托我好好照顾它。”清光抿嘴一乐:“要说能丑到这份儿上的畜生也真是难得一见。倒是你,怎么如此狼狈不堪?”
  清光的眼睛在雁落身上打转,雁落下意识护住了自己的胸 脯,正值春季,她早就换下了冬袍,穿上了薄薄的单衣,叫雨这么一淋,好嘛,那套棉布小衫紧紧地粘在了身上。强烈的阳光这么一照,雁落觉得自己跟什么都没穿似的,光溜溜的别提多羞人。她脸色惨白,牙齿吱吱打架,但却拼命装出一副凶悍的样子。
  身为雁落的发小知己,清光自然知道此时的她有多不安与窘迫。他凝视着雁落的眼睛,这是他第一次发现雁落也会有如此倔强的眼神。不同于以往的那种柔情似水、楚楚可怜,反而像一匹难以驯服的小野马,这种既陌生又有趣的表情成功地吸引了清光的注意力。
  他故意慢慢靠近雁落,伸手捋了捋她湿漉漉的头发,低声说道:“羞什么?我又不是没见过你光屁股的样子。”
  “当时我才七岁好不好,而且那件事是意外,是偶然!”雁落一侧身,躲开了清光的骚扰。七八岁的事情,他竟然到现在还记得……那次不过是自己在房里洗澡,谁知道忘了关门,一道小风吹过,好巧不巧让路过自己门前的清光看到了。但那时他们俩都是没发育的黄毛孩子,看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偏偏清光一直记得这件事,还时不时的拿出来刺激自己。
  “是吗?我以为你从那个时候就想勾引我呢。”清光凑在雁落耳边轻声说道。
  “你以为自己是稀世美人啊?”雁落没好气地瞪了清光一眼:“我来是有正事找你。”
  “哦?”清光甩了甩袖子,换上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
  “清光……清大人。”拽什么拽,当年也不过是流着鼻涕跟我争糖吃的小孩子……雁落在心里腹诽,但却改了语气:“小人是来接二子回去的。”
  “他刚才被沈承希接走了。”清光弹了弹手指,漫不经心地说道:“要没什么事,你也回吧。”
  雁落拔腿就走,但只走了几步又调转方向回到了清光身边:“清大人,请问这头毛驴能不能送给驴肉王,二子为了这事都寻短见了。”
  “嗯。”清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笑容:“本官为何要割爱呢?”
  雁落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这驴不是谢大人的吗?小的想谢大人若是知道了驴肉王这事,肯定会忍痛割爱的。”雁落故意在割爱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本官不是谢大人,他会不会割爱本官怎么知道。不过现在这头驴是本官的私有财产,想不想割爱全凭本官一句话。”清光见雁落面露难色,不觉心情大好:“这头驴可是本官用来取乐子的,本官每天听它的嘶叫,看着它那可怜兮兮的长相,简直是通体舒畅,烦恼皆消。”
  呃……听驴叫取乐?不愧是清光,病态到了这份上,恐怕是无药可治。
  “您要不,换个解闷的法子?”雁落试探性地问道:“它能给您解闷,更能救驴肉王一命。您身为父母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百姓排忧解难,才能促进叶城的和谐进步。驴肉王得了小毛驴,和二子言归于好,驴肉烧饼铺便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