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策
她低头:“炎光华,你为什么不毁掉你自己的脸?”
我只晕她白雾般的脸廓,还有她鲜红的唇色。
她的柔媚声音继续在我耳边说:“只要拿起刀,轻轻的在脸上一划,你就不用出嫁了。你即使嫁过去,也会和北帝的其他妻子一样,死得不明不白……”
我猛地抓住她,将她反身按在了我的垫子上:“要死便一起去死吧!”
她安然笑:“你怀疑这是毒?不会的,我不敢冒这个险。你闻我的衣服,我的头发,都是这种香……你不喜欢吗?”
太子忽然现在门口,他脸白如纸:“母亲?公主?”他都不敢上前。我最鄙视懦弱的男子。我松开吴氏,飞快的跑出,吴氏瘫在垫子上大笑不止。我想这许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们母子了。
我回到宫室,立刻让人拿来大量的米饭。先要吃饱,才能走下一步。我用匕首裁下留有北帝墨迹的那一段地图,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又将剩余的山河图和野王笛放进了一个竹做的背囊。我走到“更衣”的屏风后,快速换上一套粗布衣。将母亲给我的黄金凤藏在胸口。在外面再套上宽大白色的孝衣。
时漏不断滴水。我走到窗前,在我的宫殿外,是宫中最大的太液池。月上中天,三刻。虽然没有风,太液池的水在阴暗中果然泛着涟漪,又是十月初八,我算得一点都不差。
我用沾湿的布使劲擦眼睛,瞥见了我的一位宫女在外面探头探脑,她是我母亲留下的侍女长。虽然与我相处不长,却对我尽心尽力。我将她引为心腹,甚至引起陪伴我去谢家的侍女们的妒嫉和不满。
“公主,您还在伤心?”她看着我红肿的眼睑。
我拉住了她的手:“姐,我求你一件事情。”她仿佛被吓住了,跪下说:“公主别这样,奴婢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我心里笑:赴汤蹈火只怕是我,还轮不到姐姐你呢。
我说:“我预感今夜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心里实在害怕的很。姐姐,要是我出了事,你能把这个送给北朝的皇帝去看么?”
她犹豫:“公主?北朝长安?奴婢怎么去呢?发生了什么事呢?”
我将附有北帝书迹的盒子交给她:“就是这个,我要人给我报仇,我知道难,你拿去这个。”我装作无辜的望着她,将谢夫人送给我的珍珠袋给了她。她眼光骤亮,其实我只给了她一半的珍珠,还有一半,正躺在我内衣的里子里。
“奴婢尽力而为。公主可能你只是太累,太疑心了……”她断断续续的说,我哭泣起来:“算啦,我知道没人会相信我的,我要去给母亲烧纸了。”
她半信半疑的搬来一个火盆。我正默默的烧,就听西边的耳房里有人尖叫。她闻声而去,我当然不好奇,因为西边耳房里都是我搞得鬼,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时间正是这么巧。
我快速的燃烧起四周的帷幕,等到烟雾弥漫,宫人们大叫:“公主,公主?”
我才应:“啊!快来救我!”我用淋湿的帕子捂住口鼻,反而向里边跑去。我脱掉孝衣,拿起隐处的竹背囊,背在我身上。我叩开一面墙,墙移开了,又是一个暗道,我躲在里面,扭上虎头。我在一片漆黑中,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顺着黑暗爬行,身上出了一层薄汗。等了盘古开天那么久,我才听到水流声。我屏住呼吸的刹那,模糊听到了更多人的尖叫和建筑崩塌的轰然巨响。
太液池的水好像成了一个漩涡,在向某个方向流动。我知道,那是每月八日的换水。前朝的能工巧匠之所以为太液池和皇家换上新鲜的水,是希望君王们能享受更新的乐趣。可是我们的后宫,只有一片死水。
我游了不知多久,在快离开太液池的时候,我从怀里摸出了母亲的玉燕。我本下了决心,让它永远沉在污泥中,谁也不能得到它。燕在水面上泛着垂死之光,我松开手,它便下沉了。我自己都没意识到我又抓住了它。我不该让父母的信物沉在那些人所在池塘的泥沼里,我也许应该救这件圣物一起走。我吐了一口气,两腿已经酸疼,我却不能停下来,水冷的刺骨,我一出头,便一个激灵。
我不可以放弃的,既然走了这路,我也不可回头,我深吸一口气,往水中潜去。
等我终于在建康城一个偏僻的林子上岸时,我已经什么都不会去想了。我冻得牙齿打战,双腿犹如灌铅,沉重无比。我抬头,望见皇宫天空的火红色云,光之公主,终于在一场盛大的仪式里死去了。
黯然销魂,唯有离别。可是对于这次离别,我绝不后悔,且充满希望。
那个宫女,她肯定会拿了我的半袋珍珠,却把我的信息送给我的叔父。那正是我想要的。我在上面只写了四个字:“吴氏杀我。”我知道叔父会为了掩盖此事费尽心机,我想骄傲的元天寰会因此事震怒,可是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里含泪,向着黎明破晓处走去。我是夏初!因为如今尚值秋冬,我的天涯路才刚刚开始。
黯然销魂,唯有离别。可对于这次离别,我绝不后悔。
第四章:白马
蜀山青来蜀山碧,细雨轻雷,红尘茫茫,谁识我一蓑一笠到西川?从冬到春,我终于跨入我的逃亡目的地四川境。俗言说蜀道难于上青天。我伴着数千里路云月,足下长了几层茧子。 可是当我在高处,漫山遍野的野花把我的辛苦都抚平了。上天公道,不走如此路,何以见到如此美景?
我之所以选择蜀州,因我至今还带些四川口音。人们不容易把我当成“外乡人”。而且在我目前的环境下,哪有比处于北帝统治下,却又离北帝最遥远的这个边省更安全的躲藏处呢?即使怀疑我依旧活着,我的叔叔不能来北境搜我。北帝也不该猜到我逃到他的疆域内。但要是他猜道……那就是宿命了,我也得认。
我的样子,神仙也难辨认我了。我扮成一个男孩子,穿着最不起眼的衣服,满面尘霜。在我的头发上,我还特意缠了一块看上去脏兮兮且有油污的布,便于我隐藏自己半张脸。每当有人问起我,我就说是一块天生的胎记。
我拉开绑腿,露出双足,坐在溪水旁荡涤。雨雾空蒙,润如油酥,空山鸟语,更见清静。谁能料想,附近才发生过一场北方官兵与流民组成的“蓝羽军”的厮杀呢?
我脚下舒坦,心中遐意,口中也忍不住唱了出来:
“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
山因云晦明,云共山高下,
我爱山无价,云山也爱咱”
歌声尤在回荡,石滩对岸的丛林有细碎声响。我一惊,怕是来饮水的熊,更担忧是流窜的逃兵。我站在溪流中,侧耳倾听,风歇雨停,确实还有什么微微喘息的声音。
我大着胆子向前走了几步,却见林木摇动,银影迎风而出。
我张大眼睛:原来是一匹白马。它的年龄若比作人,可能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它的步态高傲,安然的走到溪边饮水,旁若无人。我第一眼起,就被这匹漂亮的白马迷住了。它有点像我父皇的那匹坐骑。鲜明的区别是它的头上有一块紫斑。凝练的线条,青春而桀骜,却生长有千里马的心。
我试着走近,它只看我一眼,眼睛却充满红丝。我心一动,更加挨近它,我发现它的下腹有点鼓胀。这是一匹小公马,无疑是生了“鼓眼病”。我低头,它的腹部还有干枯的血迹。它的背上有染血的马鞍。难道是一匹流落的战马?我小时候见过一些这样的马,我父皇说它们失去了主人,最好的命运就是死去。但是……这匹小白马太动人了,我不能见死不救。我一直小心的跟着它,到日暮的时候,才伸手去摸了它的鬃毛,并且按照谢家的老马师教我那般的帮它挠痒。它接受了我,我才用口哨叫它躺下。我不断的抚摸它的眼睛,然后掏出匕首,乘着最后的夕光,用刀剜去了它眼里的血色凝结物。它轻嘶一声,我又轻柔的抚摸它的鬃毛,并且从竹背囊中取出一颗药丸,放到它的嘴里。
夕阳芳草浑无际,我与马同坐,竟然迷迷糊糊的入睡了。等我醒来,白马已经站立起来,围绕着我转圈。我跟着它走了一段,它才停下。原来这是山谷里的一处温泉,我说:“阿白,谢谢你,你真是太好了。”
它大约不喜欢阿白这个名字。我笑了点着篝火。
我在阿白的阴蔽下迎来了日出。按照我的计划,我要去青城山,看看昔日我奶娘的老家。出发的时候,我帮白马取走了马鞍,对它也算解脱。我对它道:“阿白,你可以自由了。你的主人大概和你失散了,你就别等了。我养不了你,而且带着你不方便,我们就此告别吧。”
我看清它是一匹别人梦寐以求的好马。它有超光逾影之速,而无惊尘溅泥之际。可是跟着我,又有什么好处?我不能给它安逸,也不会带它去战场。
我走了一个时辰的路,每次回头,它都在我身后徘徊。等到最后一次,我气呼呼的走到白马身边:“你赢了。我当你的主人吧。”它撒欢起来,用后腿使劲蹬了一下绿草。
最近的集市就在眼前,我买了一个普通的马鞍配它:“咱们不可太张扬。”我告诉它。不过百密一疏,等我到了飘香的酒楼前,我才发现自己手里的银两全用完了。怀里揣着才几文铜钱。天太晚,这里又不是大镇,我不能冒险把明珠拿出来换钱的。
我盘算着,已经被一个酒保引入了小小的酒肆。我吩咐他将马系好,他道:“客官,小店今晚已经被人包下厅堂。委屈您上楼雅间吃酒?”
所谓雅间,不过是用竹子围屏围起来的两张案。我刚进去,就发现这家略显寒酸的酒楼忽然变得亮堂了。我错疑是点灯,定睛一瞧,原来不是——只是因为坐在角落的少年。
晚霞璀璨,只映得他浮雕似俊美的脸庞红里透白。
他挺秀的鼻梁,在长睫毛的陪称下,被夕阳勾勒出一个瑰丽梦里才有的侧影。
即便他是坐着,也可以感觉少年身姿颀秀,新生的桐树般瘦不露骨。神采夺人,又让人想起天地间一颗磨光的宝钻。他斜靠窗边,一手持杯,一手隐在插着宝剑的包袱下。动作舒展之至,骨肉间却蕴含着深刻的力度。
当我坐下的时候,他漫不经心的朝我瞅了一眼。我暗吸一口气,因为我从未见过艳美如斯的凤目:里面流淌着不羁的春江丽水,奔腾向海。又荡漾着股蓬勃的英气,仿佛傲睨华山之巅。
晶亮黑眸,在凤眼的眼梢边上闪烁,就像点燃了世间所有的火焰。
当他发现我盯着他看,他的薄唇边浮出一个有些傲气的弧度。我赶紧移开视线,不想增长此人的气焰。
只听他慢条斯理的吩咐酒保:“再来一盘上好的牛肉,淋上小磨香油。加一坛成年杜康。”两张几案紧挨着,虽然我没有看他,却感到他在侧面注视着我。我挺直脖子,对酒保高声道:“给我来两张素烙饼,外加……一大壶水。”
我就了水吃起素饼,少年的熟牛肉味儿也直往我鼻子里钻,我乐得享受香油开胃,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方寸狭小,我仍旧觉得有两道灼灼的目光定在我的侧脸上。我忍了好久,突然抬头直瞪回去。那个少年似笑非笑,方才骄傲非凡的脸面上浮起一种狐狸般的无赖表情。
这小子真活像一个江洋大盗!而且还是一个恬不知耻,光明正大的贼。
我不肯示弱,也直视他。两个素昧平生的人正在“对峙”之间,只听得楼下一阵喧哗。
先是一大群男人粗鲁的吵吵,更有一个北方口音的人大声嚷:“滚他娘的……爷们是当今皇二弟,太尉晋王的军人……好酒好菜只管上,不然就告你这家破店暗通蓝羽军。”
窗外起了一阵狂风。少年移开了视线,用手指一抹额角,自言自语道:“元廷宇的尘土都污人……”
他语音不高,但字字如钉。元廷宇,乃是北帝元天寰的二弟。北帝诸弟,唯有元廷宇和北帝年龄最近。他最先成年任事,因此也最早知名。北帝每次出征都以元廷宇为京都留守。他官居太尉,在北朝几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但身旁这少年提起他,却有一丝不屑。
晋王元廷宇在一个月前,被派到四川平定蓝羽军,持节都督蜀州军政。只听人们说:晋王行军奢侈,不惜人力,对于被俘的蓝羽军,极尽残酷。人们本来害怕蓝羽军,但自从北帝派来了太尉晋王,大家反而更害怕了。四川婴儿一哭,大人就说:“再哭,就让晋王捉你去。”
我继续吃饼,可是楼下的军人们肆意笑谑,其中一人说:“新来的那批军妓,个个都是辣货……”
另一人嗤笑:“要不然怎么会在蓝羽军里面……?”
我手一滞,胃里翻腾,晋王将适龄的女性充当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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