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门女痞 作者:风之灵韵(起点vip2013.07.27完结,女扮男装)
唯一东西,此刻也算完璧归赵了。
该说的都说完了,李浅也要告辞了,对着楚天歌一抱拳,“多谢侯爷了。”
转身要走,却被楚天歌叫住。
“李大人留步。”
李浅诧异,他倒难得这么正式的唤她“大人”。
“侯爷还有事?”
“李大人的疑问本侯解决了。不知大人能不能替本侯解个惑?”
“楚侯爷想知道什么?”
楚天歌抿嘴一笑,这一笑说多奸诈有多奸诈,就像一只惦记小鸡的狐狸,突然露出了利牙。
“本侯很奇怪,李大人跟花公子什么关系,对他的事这么关心?一心想着从风流阁把他赎出来,还隔三差五跑我这侯府。现在又担心他入不入花府,那么你的身份又是什么呢?”
李浅磨了磨牙,心道,她就知道他一改称呼准没好事。可叫她怎么说自己是倾国姐姐的事呢?若编个瞎话骗他,也不是那么好骗的。她是女人的事,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花倾国。一个沈致,还有一个就是他。
他连自己是女人都知道,也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她咬了咬牙,干脆直截了当的说出实情。
“我是倾国的姐姐,我叫花倾城。”
“哎呀——,”楚天歌忽然大叫一声,随后向她一扑,如螃蟹钳子一样坚硬的手臂把她狠狠圈在怀里,接着抽了几下鼻子,未语泪先流。
“原来——。原来——。你就是我那可怜的未婚妻,花倾城啊。”
李浅大汗了一把。不知道他这是唱的哪出。她什么时候成了他的未婚妻了?而且他脸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假,那根本就不是嚎哭,而是在偷笑,似乎早就知道了她的身份,这么扑过来只是想叫她知道,她的另一个身份又是什么?
“请问,楚侯爷。我又怎么成了您的‘未婚妻’的?”她加重那三个字,顺便把牙齿磨利,好一会儿对那不停摸着自己的手咬过去。
楚天歌抱着她的手又紧了紧,含笑着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他和一个女孩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话说,有一个少爷,他从三岁时母亲就告诉他,说给他定了一本亲,是他救命恩人的女儿。据说,三岁那年他不小心掉进湖里,被花家大奶奶给救了。母亲感激救命之恩,与那位大奶奶很是交好。那大奶奶虽出身不高,祖父也只做过五品郡守,却是个极为豪爽的人,与京都那些贵夫人都不一样。母亲很喜欢她的性子,后来竟有了想与她家结亲的念头。正巧那位夫人怀孕了,母亲就给他订了娃娃亲,说若生女儿就结为夫妻,若生儿子就结为兄弟。
可惜后来还没等那位夫人生下孩子,就听说被休了,挺了五个月的肚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离开了京都。据打听似乎去了泗水镇,四个月以后孩子生下来,是男是女不知道,不过后来母亲亲自去了一趟泗水镇,回来说他有未婚娘子了,是个很漂亮的孩子。
对于三岁的孩子来说,还不懂得未婚娘子是什么,只经常听人说着说着就上心了。几年之后,也就是在他九岁那年,他决定亲自去一趟泗水镇,要亲眼相一下自己的未婚娘子。他都盘算好了,若觉得不错就先留着等长大后抱回家,若是不好,干脆直接休了,以绝后患。临走之前,连休书都写好了,那是抱定不成功便成仁的远大志向的。
可到了泗水镇才发现根本不知道那小娘子住哪儿,后来无意中听到两个小孩吵架,那内容滑稽的让人喷笑。
那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是三四岁年纪,男孩说他厉害,女孩一把推过去,推了他个跟头。男孩打不过女孩,也吵不过人家,气得脱掉裤子,大叫:“我有小鸡/鸡,你没有。”
那稚嫩的东西一露出来,顿时把吓哭女孩。
而这时另一个痞气的男孩出现了,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冲过去脱掉女孩裤子,对男孩吼道:“有小**有什么了不起,她有这玩意,以后要多少小**都有。”
当时还在幼年的楚天歌,对此话深以为然,女人的某些东西本就是为吸引小**而生,不见得比小**高贵,但绝对很有用处。他对说出这番话的男孩很是钦佩,差点引为知己,或者两人联盟,能最终炼成燕朝最有名的两大色痞也未可知。
他追着那男孩回家,想跟人家好好探讨一下人生的意义,可追到家门才发现那孩子居然是他千寻万寻的未婚娘子的家。于是他上前问那男孩,“你是叫花倾国吗?”他以为他是未婚娘子的弟弟,谁想男孩居然瞪他一眼,很豪迈的一拍胸脯,“小爷我站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就是泗水镇打遍全镇无敌手的花倾城。”
他呆怔了足有一刻钟,好半天才消化了这个信息,花倾城是他未婚娘子的名字啊,可眼前这个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与女人无缘。在失望之下,他做出了一件让他今后的几十年都无比后悔的事。他把一早写好的休书,非常“文雅”的摔在男孩面前,然后告诉他,“从今往后我休了你了,你再不是我楚氏之妻。”
男孩用一种“你是傻帽的”的眼神看他,然后一拳挥在他脸上,接着是肚子,小腿,边打边骂。
半刻钟之后他躺在地上,心里万分纠结,他居然被一个比他小三四岁的女孩给打了……
是真打了吗?打了他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楚家独子,闻名天下的楚大少?虽然心里很觉不可思议,但身体各处的疼痛都在提醒他,这是一个事实……
男孩拍了拍手,很得意的在他腿上补了一脚,骂道:“也不知哪儿来的疯子,跑这儿来胡说八道。”然后那封休书也被撕了两半。
见他要走,他慌忙抓住她的裤脚,想最后显示一下他的威严,一个身为男子丈夫,身为这女人夫郎的威严。他的手一用劲,其实不是故意的,只是想留住她,可手劲一时用过了,只听“刺啦”一声,就把她的裤子撕下了一大块。可以看到她短短的,好像白兔一样的大腿,以及大腿上那颗嫣红的小痣。
男孩暴跳了,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叫起来,同时一只甩掉鞋的白嫩脚丫,很理智的揣在他脸上。那只脚用尽全力,一直到很久以后,他都能感觉到它所带来的疼痛。
而他,自从那一天开始,就立志要做一个会武功的人,总有一天打败这个女孩,这个要成为他妻子的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总有一天小痣会变成大痣,由原来的芝麻大小,变成米粒大小,而那个跋扈嚣张的女孩也如抽长的大葱,变得亭亭玉“绿”起来。虽然言行举止还是一样的痞气,但不言不语不走不动的时候,还是很漂亮的。
而这个女人也终有一天站在自己面前,还被他抱在怀里,虽然呲牙咧嘴的表情甚是难看。
楚天歌的故事其实一点也不好笑,至少李浅就笑不出来,在听完他罗里吧嗦说了一大堆之后,她终于找到了这个故事的重点。
于是对他咆哮道:“原来你就是那个害我挨打的疯子,要不是因为你,我的鞋不会甩飞,我的裤子不会破,我娘也不会怪我打架,拿笤帚疙瘩打我了。”说着青葱般的玉指点在他额头,“你,你……,你这个卑鄙小人,你害人不浅。”
楚天歌忽觉天上有无数只乌鸦在飞,他一直知道李浅是个聪明的,可聪明成这样,也未免太不给人留面子了。她很明显在混淆视听,以为这样就能抹杀她是他妻子的事实了吗?
他怒,“我在说的是你其实是我未来夫人。”
李浅也怒,“你不是已经把我休了吗?”
第一百一十一章 以身“饲”皇上
楚天歌气结,他觉得自己今天很傻,尤其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那就是说出写休书的事。如果他不说,她肯定不记得某年某月某日她见过谁,又打过谁了,更不会想起被她撕成两半,拿去捂屁股的纸上又写了什么。
“算了,你走吧,咱们改天再说这事。”他揉揉额头,感觉这儿分外的疼。
感情这东西有时真的很难以捉摸,他也不知她什么时候住进了他心里,似乎是一点一滴,也似乎是“呼”地一下。等他意识到自己心里有她时,已经陷的很深,想拔也拔不出来了。有一阵子,他特意不去想她,不去见她,整日与歌女舞女厮混在一处。身为乐官,自然可阅无数美貌女子,这也是当初他会当这个乐官的初衷。
可真上了任,看到每个美人都觉很像李浅,然后会不由自主的在她们身上找寻和她之间的相似之处。找来找去,他终于发现李浅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绝没哪个女人能有她一样的气质。她的纯情,她的淘气,她的耍赖都那么与众不同,她似乎已经超越了性别的界限,无论是男装的她,还是女装的她,都让人心动不已。
前些日子,他去见母亲,跟他说自己好像爱上了一个女人,母亲初时的表情很惊讶,随后和蔼地笑道:“我就知道我儿子很难爱上人,但一旦爱上了就绝对是个真情的。”
他真情吗?摩挲着下巴开始真的考虑这个问题。数了数跟自己好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似乎没一个在他心里留下痕迹,有一些连长相都记不得了……。
李浅走了几步,忽然停了下来,转过身对他呲出一口白牙。“楚侯爷,上回你扒我衣服,不会是为了验看我有没有那颗红痣吧?”
楚天歌被说中心事,很不自然的摸摸鼻子。毕竟是自己做过不光彩的事,还一不小心被逮个正着,这叫他的一张俊脸往哪儿搁啊?
刚要找个借口什么的,就听不远处花倾国叫一声。“你们在说什么,什么扒衣服,长痣的?”
李浅忙道:“没什么,你听岔了。”说完又不禁瞪了楚天歌一眼。
她就知道他没安好心,从把倾国接来这里就开始算计她,今天又说了这么一大套话,分明是要她心怀感激。然后巧立名目要她投怀送抱。别说当年母亲没跟她说过有婚约的事,就算真和他有婚约,她也得搅合黄了。
有钱的男人不可靠,长得太好的男人更不可靠。而楚天歌既有钱,又长得比女人还漂亮,再加上风流成性,简直是天底下最嫁不得人士之一。仅次于齐曦炎。
花倾国走过来,笑道:“李大人,你难得来一趟,我已经叫下人准备好晚膳。吃了饭再走吧。”
已经这么晚了吗?李浅看看天。确实是日已西斜,这才想起自己在这儿耽搁的时间太长了。她惦念着宫里的情况。便要走,却听花倾国幽幽地声音道:“也不知这一别,何时能再见你了。”
是啊,一旦他住进花府,绝不像她出入楚侯府这么容易,以后要见一面可就难了。她心中一酸,再不想宫里的事。高高兴兴地挽着弟弟的手吃饭去了。
楚天歌这个主人也欢喜不已,殷勤地为他们准备。
他没再提有关婚约的事,李浅乐得忘记,三人有说有笑,一顿饭吃得很是尽兴。楚天歌素爱游乐,他接触到的新鲜事也多,捡些有趣的讲来,让人笑得前仰后合。
李浅也卖弄的讲了几个笑话,把花倾国逗得眼泪都乐出来了。他这段时间一直过得很压抑,这一次竟难得笑的开怀。李浅体恤他,愿意多陪他一会儿,这一顿饭吃了个把时辰才散去,等她从侯府出来,天已经大黑。
惦记着宫门要下钥了,一路催促车夫急赶,终于在下钥之前赶回宫里。太监非有旨意是不得在外夜宿的,她虽是总管,这个道理还是懂的。所幸宫里人都认识她,也没多被为难就回到云芳斋。
云芳斋里漆黑一片,伺候她的小黄门也不知上哪儿去了,连灯也没点。摸索着走回自己房间,房门虚掩着,轻轻一推就开了。她不由骂道:“这个小岭子,出去玩连门都不记得锁。”
扶着墙慢慢向前,一不小心踢到一个凳子腿,疼得她直咧嘴。不过也就是这凳子,才让她想起墙角是个柜子,而那里放着火折子。
从门口走到柜子大约需要走十几步,其间要经过桌子、椅子,还有一个花盆架。因为要伺候皇上,她经常回来的很晚,有时小岭子睡了,她也要自己点灯的。这条道她本已摸索的很熟悉了,可她摸到椅子上时,并没有如她预想的触手冰凉,而是摸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温温热热的很像人的皮肤。
她一惊,身为习武之人,警觉心还是有的,她进屋竟没发现这儿有人,可见他是屏住呼吸的。
“你是谁?”向后跳了一步,落脚之地是一片碎瓷片,踩得她一个踉跄。
“你倒还知道回来啊。”随着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屋里霎时光亮起来。
是齐曦炎,他手里正举着一个火折子对她冷笑连连,那脸上的颜色堪比昨天拉的那摊大便。
此刻方忆起小路子提醒她的话,不由暗自后悔,竟忘了皇上还有个突然袭击的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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