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贼 作者:维他命硬(纵横12.10.10完结)
“杀手的匕首怎能不见血,我可是穷人,没钱换。”凌茗瑾将泛着寒芒的匕首在衣袖上擦了擦,继续说道:“干净了。”
“不要,还是我来撕开吧。”萧明轩嘴角一抽,迅速抢过了凌茗瑾手中的烧鸡,一把撕成了两边。
从昨夜他们在北落潜之眼皮子底下逃离后,他们便来了这处已经无人的村落藏身,这里的人应该是在十多年前的那场旱灾中全都离开了,一直就再无人居住,倒也清静,不怕被人发觉。
而无人的地方,这些野生动物自然就比较多,一大早萧明轩便去了一趟后山打回来了一只山鸡,这便就有了两人的早餐。
“我看过了,从这里离开一路向北行马五天就是江城,那里地处偏远,都察院的势力薄弱些,而从江城向东南便是宁州,向西便是旦城,到时再见机行事。”
“江城?那里现在正是寒冬吧。”凌茗瑾一口撕下一块鸡肉,已经一天没吃饭的她早就在逃亡中筋疲力尽,现在正是需要大吃补回力气的时候。
江城地处大庆北端,虽不如玉门城那般是军事防守要地,但天气却比之玉门城还恶劣,常年积雪不化,寒风刺骨。
“冷是冷了些,但一路去的时候多备些衣物,该是无妨,我在长安的时候听说江城半个月后有大动静。”萧明轩卖关子一般的闭上了嘴,只等着凌茗瑾如往常一般追问。
谁知凌茗瑾却只是哦了一声,便低头继续啃着烧鸡,不予理会。
萧明轩知她是丢了一品阁心里难受,无法劝导的他只好继续说道:“本想写信让我娘好好看着一品阁,但以现在的形势,还是等我们到了江城再说吧,这顿时间我没回去,我娘断然是会守着一品阁的,你不用担心。”
凌茗瑾没精打采的哦了一声。
“江城常年积雪,虽说天气冷了些,风景还是不错的,到时候我们就到处去看看,现在江城应该正视慢慢热闹起来的时候,再过十多天,那武林大会就要举行了。”
“什么?武林大会?”
就在萧明轩以为凌茗瑾会一直这样无动于衷的时候,她抬起了头,不可置信的问道。
“嗯,武林人士的械斗,朝廷明文禁止,但近些年却因着发觉武林人士为国有用而默许了,但因为庆律上是禁止大规模械斗的,所有每年武林大会都选在了江城举办,就是因为那里朝廷的眼睛少,能管到的也少些,武林中人嘛,喜欢的就是随性点,械斗发生命案是常有的事。”
萧明轩见凌茗瑾来了兴趣,立马兴高采烈的解释起来。
凌茗瑾也只是在电视里见过武林大会,自小对武侠武林十分崇拜并一度以为世上有轻功总是在柜子上摔下来的她对这个武林大会着实有着浓浓的兴趣,浓得强过了失去一品阁的苦涩。
“我们现在去就能赶得上了,之后听闻还有一件趣事,听闻百里大侠与易大侠要在江城雪山决斗了,听说是签下了生死状的,两位大侠都是武林举足轻重的人物,这次决斗,想必十分精彩。”
“百里大侠与易大侠?传闻他们不是朋友吗?怎会在江城生死决斗?”
凌茗瑾虽不是是武林中人,但這两位大侠的名头她却是如雷贯耳,并不是她见识广,而是在大庆百姓心里对這两位大侠都有一定的认识,传闻這两位大侠是八拜之交的好友,最爱管不平事,更是常助官府拿了武林里恶名昭彰的犯人,赢得了很多百姓的尊重。
凌茗瑾虽非一般百姓,但出于对武侠自小的狂热崇拜,也就崇拜上了這两位,而且一直在她看来,这两位大侠如手足一般相待才是武林人士的风采,却不想在她逃亡的路上,居然知道了这一不可思议的消息。
“以前是朋友,现在却不是了,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决裂,但本公子却知道,要不,你求我?我就告诉你。”
气氛好不容易活跃了一点,萧明轩心里的那点小心思也转悠开来,本是想打趣凌茗瑾一下让她忘了一品阁,却不想他这句话一出,当场就浇灭了凌茗瑾心里熊熊燃起的八卦之火。
“到了江城一样可以得知,江城雪山之巅,果然是好地方,我也就在电视里见过决战紫禁之巅,那场面那气势………………”
虽说着话,凌茗瑾啃烧鸡的动作也没落下,等到这些话说完时,手中的大鸡腿已经没了一点肉丝。
萧明轩狠狠的咬了几口,潇洒的丢掉手中的骨头,疑惑的问道:“电视是什么?我长这么大,从未听说过什么决战紫禁之巅。”
萧明轩出身武学世家,在这方面可算是权威了,虽说凌茗瑾从小看了金庸古龙黄易梁羽生等人大把的武侠小说,但相对一个真实一个虚构,实在是弱爆了。
“大概也就是两位当代大侠决战,只不过是地址选得奇特点,选在皇宫最高点。”凌茗瑾漫不经心的回答着,脑子里却在一遍遍重演着当时自己狂热电视剧里的片段。
萧明轩却是傻了吧唧的张开了嘴啊了一声,决战皇宫最高点,这事,靠谱吗?
“你且说说那两位大侠的名字,我觉得当年司马大人与我爹在长安外决斗已经极是潇洒了,到不知这世上还有人敢在皇宫最高点决战。”
萧明轩此言一出,立即得到了凌茗瑾的一个白眼,明明都说了是紫禁之巅,你可曾听到那个朝代皇宫叫做紫禁的。
“额,只是我在老人那里听到的故事,不必当真,不过这武林大会与生死决斗却是要去看看了,就算是逃亡,也得有意义充实的逃亡,如败家犬一般,那可不是你我这等武林人的风范。”凌茗瑾宛如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然境界,离开了权势争斗的地方,果然就是江湖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再说有了武学世家的萧公子做跟班,自己称自己一句武林人也不算贴金了。
不过这话她却是只能在心里想想,以萧明轩这种到哪都是鹤立鸡群的心理,凌茗瑾这话要是让他听见了,非要追杀她十条街不可。
“这话说得在理,江城那里都察院的哨子少,我们只有逃离了北落潜之的视线换个容貌出现,鬼才认得出来。”
终于,一场谈话结束,终于,一只肥的流油的山鸡只剩破庙里四处散乱的骨头。
终于用脚拂了些沙子熄了火,不雅的把满是油的手乘萧明轩不注意的时候往他身上擦了擦,然后不管不顾的出了破庙,一脸严肃。
088:挂羊头卖狗肉
萧明轩苦笑的看着自己本就脏的不成样子了的衣衫,想着现在是生死关头也就没有追究,出了破庙牵了马,两人才向着后山而去。
“我说,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就不能,就不能有点姑娘家家的矜持?”
午时,在后山山背的树丛里,萧明轩看着满身血的凌茗瑾与自己胸前的那一摊血迹,无奈摇头。
爬山是苦的,爬山牵着一匹马更苦,两人才走了半日,就腹中饥饿难耐,于是两人合谋之下,各自分工去打食物,偏偏萧明轩这次一无所获,而凌茗瑾却是厉叫一声,一匕首就把一只野狗劈倒在地。
鲜血四溅,喷了凌茗瑾一身,也喷了无辜的萧明轩一身。
之后萧明轩诉苦,却被凌茗瑾一语说死:“有本事你别吃。”
看着已经烧得快熟了的狗肉,看着自己身上已经无法改变的那一滩血迹,萧明轩咂巴咂巴了下嘴,不屑又似大慈大悲一般的说道:“看你可怜,这么一只大狗你肯定吃不完,浪费要遭报应的,我就委屈一下,替你吃一点,就当是给你积德了。”
这话,纯粹是歪理,凌茗瑾偏过头,用手中的树枝拍了拍萧明轩的襟摆说道:“吃了更罪孽。”
“一只死狗而已,说得跟什么似的,我说个正事,怎么北落潜之的人还没追来?”萧明轩心知说不过,赶忙转移了话题。
“不来不是更好,难道说你想他来?”凌茗瑾皱眉冷哼了一声,见狗肉烤熟了,立刻拿起匕首给自己切了只大腿。
“不是,按着北落潜之的性子与能力,你不觉得现在太安静了吗?虽说我们走的是山路不易察觉,你说他会不会在山脚下已经布好了大网等着我们呢?”
“去你妹的,吃你的吧,乌鸦嘴。”
凌茗瑾迅速将手中的大腿塞入萧明轩口中,成功的堵住了他的嘴,还了自己的世界一片清净。
可在入夜的时候,她这才发觉,萧明轩真的是乌鸦嘴。
虽说山脚下没有都察院的人,不过前头的小镇子里却到处是搜查的人,本来他们的打算是从小镇子里采购些衣物离开,但这么一来,又只得翻过几座山走山路离开了。
无奈的又上了山,萧明轩在前头开路,凌茗瑾的匕首握在他手中,杀人的工具成了劈树枝的家伙。
虽说马匹累赘,但想到下了山赶路这是必备品,又想到腰包里已经没了多少银子,凌茗瑾还是忍住了把马匹丢下的冲动。
安州的闪都不高,所以算不得崎岖,而且这山跟安州的庄家一样,都是不易长植物的红土地,山水树木稀少,凌茗瑾两人白天在山水走着也算不得安全,为了不招眼,凌茗瑾两人是尽挑着树木相对茂盛的地方走,好在这里树木稀少,庄家也已经荒芜,根本就没有居民,也就只有一个晚上有都察院的人举着火把走过,其他时间倒是很少见人。
那晚见到都察院的人的时候,他们正在享受人生,也就是打野味,这一路虽说日夜兼程,不过这伙食却是不错,天天是山鸡小野猪飞鸟之类的轮着换,用凌茗瑾的话说这是自助游,用萧明轩的话说这是狩猎场三日游。不错,他们已经在山上走了三天。
而那些个不适时宜出现的都察院哨子,却是这三日游与自助游里的调味剂,这队人马不多,只有十人。
十人,可是送上门的买卖。再有一天就可离开安州了,进入官道,总得有个保命的后招。
所以在发现这队人马的时候,凌茗瑾与萧明轩相视一笑的往火堆里加了一把柴火,使得火势大涨引人注目。
果照,黑夜山上有了火光,这些人就起疑了起来带头的那头吩咐一声,所有人便翻身下马上了山。
凌茗瑾是极好的杀手,萧明轩这些天也被凌茗瑾培养成了不错的猎人,两人联手,依仗山上地势之便,快速闪电般的杀了这十人是简单的事。
怪只怪你走多了夜路啊!潜伏在一处草丛中等着都察院哨子上山的凌茗瑾心中感叹一声,擦掌磨拳。
在她对面草丛里,萧明轩与她瞪了一眼,示意她安静一点。
并非是凌茗瑾不专业,确实是这事太轻松,轻松到了她觉得这潜伏真的是不必要。
等了半盏茶的时间,这些人才总算是到了已经快要熄灭的火堆面前。
火堆旁没人,只有一些啃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肉丝的骨头。
“小心。”带头之人警惕的说道,可刚回头,却只看到身后的那九人全都口吐鲜血歪倒在地。
居然没有一点声音的就解决了九个都察院的哨子,带头的人皱着了浓黑一线天的眉,啊的大叫一声拔出了剑朝着双手环胸背对而站口衔一根草筋得瑟的抖着右腿的两人砍去。
可这啊的一声还在山里回荡,人却已经倒下了。
凌茗瑾吐掉了口中的草筋,转头与萧明轩说道:“一定要这样耍酷装逼吗?”
“当然,本公子可极少出手,这一出手,总是要牛I逼一点的。”萧明轩呸了一声吐掉了草筋,蹲下了身在几位死去了的人身上摸索。
“要不要,我们也换上这身行头,这行头吓唬吓唬老百姓还是不错的,正好身上没钱了,让二皇子赞助赞助一下我们的盘缠,不是很好?”凌茗瑾却是捡了一个死得干净血没染在身上的人拔去了衣衫。
都察院的统一制服啊,老子今天也要狐假虎威一次。
“这主意不错,你说要是咱们这位可敬可亲的二皇子听到了都察院哨子作恶打劫的消息,会不会气得吐血?”萧明轩眼前一亮,似乎已经想到了这事的发展。
“吐血到不至于,他那样好面子的人,我想,肯定是气得跺脚咬牙切齿。”
凌茗瑾认真的穿好了衣衫,又绑好了佩剑,在腰间挂上了都察院的牌子,很是认真的说道。
萧明轩也如她一般穿戴好了都察院的行头,不服的说道:“要不我们赌上一赌。”
“咦,这一身穿到你身上,确实有了人模狗样啊。”凌茗瑾捂嘴大笑,略有些大的衣衫在她身上显得空瘪瘪的,一看就像……都察院里的坏胚子。
萧明轩那一身行头倒是极合身,虽说他一般不穿黑色的衣服,但这一身浓黑的衣衫穿在他身上,倒是把那脸衬得愈发的白净,这一身衣衫在凌茗瑾眼里是如何也找不到美的,所以她也找不到去赞美萧明轩的词,只说了句让萧明轩咬牙切齿的人模狗样。
事实上在北落潜之知道两人扮成都察院的人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打劫作恶的时候,他没有气得吐血,也没有气得跺脚咬牙切齿,而是笑了笑…………
若是凌茗瑾在场而北落潜之不抓她的话,她肯定会不厚道缺德的说一句:笑什么笑,你以为很酷啊。
确实很酷,但凌茗瑾却是欣赏不了他这种酷的,因为他一酷,她就要咬牙切齿跺脚了。
这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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