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 上海篇





我大方地挥挥手,“唔使。”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来应该是我声东击西,围魏救赵的办法完全起效,然后在同乡的赞美声中快活地度过这到上海的第一天的,可是,世事就是喜欢在你觉得一切在握的时候,突然就给了一个诡异的变化。
“请住手!”一个清爽甚至可以说是温柔的声音响起来,听起来是堂堂正正的,但是我对那个“请”字却特别感觉好笑。拜托,要让人住手,应该用气势,用威势,如果你没有这些实质性的恐吓力,你最起码也应该具备我这样的圆圆脸啊,大眼睛啊,深深的酒窝等等等等,用美色可爱有时候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请”?
我转过头去看究竟是谁才会说出这样可笑的字。
他站在阳光的中央,很瘦很高的个子,似乎可以比得上我。不过他的皮肤真白,有很剔透玲珑的质感。他头发很短,看起来特别的老土,再加上一本正经的表情,特别有种,怎么说呢,凛然正气?
他,凛然正气?
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当中刚刚出现就引起了我自己都吃惊的怒火,他凭什么在我的面前凛然正气?
我想我这一刻有些莫名其妙的脱线,因为我对着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而且可以说是在并没有招惹我的情况下,生、气!只因为这个人看起来很正气凛然。
那个男人伸手拉住了金毛老外的胳膊,哦,看不出来这样瘦的人,力气倒是不小的样子,“请不要再打了,他只是一个老人。”
又是“请”,这个人一定脑子有毛病。
老外叽哩哇啦地说起来,不过估计他也没有听懂,长得不错的眉毛微微蹙起来,我忽然有种感觉,接下来他的嘴唇就会抿一抿,人中的地方微微有些鼓——这么说吧,就是做一个小小的噘嘴的动作。
才这样想着,我的眼睛就瞪大了,他真的做了诶,真的就是那个动作,那个让他看起来特别孩子气,特别……
Diu!我一定是疯了!
踢了踢发呆的小黑仔,我没好气地低吼道:“还不快去?”
“啊,噢!”小黑仔拎着擦鞋箱丁零咣啷地跑掉了。
那里的僵持还在继续,老外甩开了他的手,一付很气愤的样子不断地说着什么。我承认我的英语没有学好,但这不影响我听得懂老外话语中一些很下流的用词。我掸了掸外套上的灰尘走过去。
“仆街夯家疝diu你老母!”我笑嘻嘻地对着老外伸出手,“菠萝你个叉烧包,你妈最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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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老外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傻兮兮茫茫然很快就变成了鄙夷,似乎对于我伸出的手,他却看到的是一坨屎一样,这令我恼怒,虽然一开始我也没有对他有动过好脑筋。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泱泱大国,我想,可是我却奉行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所以我的拳头就砸上了那个老外的脸,“没学好礼貌是吧,我教你!”
在中国还遭遇到这种事情,想必是这个老外的第一次,所以当时他的表情是诧异多过愤怒。不过很快,疼痛提醒了他的怒火,他迅速地发出一种不文明的狼嚎,恶狠狠地扑上来。
可是这时候我也遭遇了第一次遇到的不可思议。
“唉!不要打人……”那个头发矬,说话矬,虽然相貌不怎么矬但总之整个人都有一种矬的气质的家伙说,一边还抓住了我的手臂——真奇怪那么瘦的家伙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
有没有搞错,我是为你打人,你反而第一个跳出来说不要打?
“砰!”
结果就是我的肚子上被老外一拳砸下来,痛得差点连胃酸都要喷出来。不过幸亏我前面也已经有了安排,随着一个女人接连不断的尖叫,四五个手黑黑的蛊惑仔笑嘻嘻地向四面八方逃开,那外国女人的裙子上却已经到处沾满了黑色的恐怖手印。
有两个手印还很艺术化地呈五指分张的扇子状贴在外国女人的胸口,要不是肚子痛得厉害,我一定会当场笑出来,醒目啊!我有感觉这是小黑仔的杰作,真让人欣赏!
金毛老外的打人,外国女人的尖叫很快就引起了巡捕房的注意,“哔哔”的口哨声响起来的时候,我反手一拉那个家伙,“还不走,等着吃牢饭啊?”
他一定是一个从来没有收到过什么挫折的,被家里照顾得太好的有钱人家子弟——有钱人家子弟也分好几种的,我是聪明的那种,他就一定不是!
……
“呼呼……”跑开了两条多街,巡捕房的口哨声也听不见了,我们才一起缓下脚步。
可是下一刻,“在这里!”立刻就有人拿着警棍追过来。
这次轮到他拉我,“走这里。”
我跟着他飞快地在上海的街头跑,其实肚子还有些痛,不过跑起来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好,心都想飞起来一样,而且,很想大声地笑。
“快到了……”他回过头来看我一眼,好像安慰我一样,但其实我一点也不累。
所以我笑着回答:“这样就快到了?再跑多一圈也没有关系啊。”
我看见他的眉头微微向中心蹙了蹙,但随即就弹开,接着就笑得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可是我不喜欢被别人追。”
“无所谓啊,”我看着他笑得像个小孩一样可爱,没意识地胡说八道,“反正人活着不是追别人就是被人追啰!”
他摇着头再度失笑,“啊,到了,这里!”
“这里”是一幢高得不得了的楼,就算是广州也没有那么高的楼,我们匆匆忙忙跑进去的时候,我隐约看见外面霓虹灯上写得好像是“和平饭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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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惚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
暗哑的歌喉,每一下都像打在心尖上的节奏,扭动得如同蛇一样纤细柔美的腰肢,金色而且旋转的舞台还有薰得浓浓的印度香,一下子把我整个人都包围起来,我觉得自己好像被一种甜腻的柔滑又浓郁得如同丝绸的氛围紧紧裹了起来。
“我爱这夜色茫茫……”我的身体被擦肩而过的女子轻轻一碰,她的手臂撞到我的胯部,她的发香飘进我的身体,她的眼神涟漪出一道妩媚一下子冲进我的眼里,“先生,对不起哦。”声音软软得好像某种呻吟。
“也爱这夜莺歌唱……”清脆的笑声响起,我错愕地抬起头来,不远处,一个穿着露出手臂的紧身旗袍的女子甩开了她如同波浪一样的卷卷长发,仰着头笑得几乎连灯光都跟着闪烁起来,她身边的男人被模糊掉,我觉得自己的心跳也跟着她的笑声变得激烈起来。
“……更爱那花一般的梦……”一具柔软的身体撞到我的背上,软软的“唉哟”伴随着香气侵袭过来,我先看见一双涂着丹蔻的纤纤玉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然后是一张娇俏的面容,鲜红欲滴的芳唇轻启,“先生,侬阿要跳舞伐?”
“……拥抱着夜来香,吻着夜来香……”
我口干舌燥,浑身盗汗,“什,什莫?我听,不太懂,你的话。”
那个女子用丝绢捂着嘴,仿佛像想隐藏她罂粟般的笑容似的,然后她轻轻地说:“我是问先生,要不要,跳舞呢?”
她披肩上的流苏垂到我的手上,我却觉得连心也跟着一起痒起来。
“哈哈,赵老板,哈哈……”我前面不远处那个笑得放肆的女孩子的笑声一下子大起来,“痒死脱了,不要啦……哈哈……”
我猛地甩甩头,“啊,不,不用了,我是,我是跟他一起来的。”我慌慌张张地指着前面那个瘦瘦高高的背影。
听见我的声音,那家伙才突然醒觉了似的转过头来,嘴角微微抿成两个小勾,鼻梁处的皮肤有些些的褶皱,眼神流转之间,本来舞厅里就不亮的灯光却像都跑到了他的眼睛里。
我的汗突然一下子彻底流了下来,我的心跳也猛地漏掉几拍后更加速地狂奔起来,“喂!”
他果然又笑出了一口白牙,这家伙似乎特别喜欢炫耀他的牙齿白诶,“米兰,你不要逗他,他是我今天刚刚认识的朋友。”
……朋友?不,不不不!我胡思乱想,我没有要想跟你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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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这里,那些巡捕房的家伙一定不会想到我们还敢光明正大地跑来泡舞厅。”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实在,实在很可爱。
我转头看看这个金碧辉煌的舞厅,“很不错的地方啊。”
“这个舞厅是我朋友的。”坐下后,他叫了两杯酒,血红色的荡漾在璀璨晶莹的玻璃杯里面,一如荡漾着的我的心。
不过就算这样,当他说到“我朋友”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突然很冒火!
“对了呢,都没有请教,先生怎么称呼?”
我不喜欢他“请教”我的名字的时候那种正襟危坐的疏离感,笑一笑,“我们江湖儿女,相逢就是有缘,不用先生先生叫得那么客气,我姓周,你呢?”
“我叫鲍……”
“喂,大军官,今天怎么有空来这里啊,捧黛林的场子吗?”一个清丽的绝代佳人款款走了过来。
看见她,我觉得自己有些词穷了。我可以说玉卿姨国色天香冰肌玉骨雍容华贵气质优雅,也可以说双喜俊俏讨喜娇美可爱活泼伶俐开朗有趣,但我说不出来对眼前这个女人的感觉,她,似乎是蒙蒙雾里的一朵名花,你可以看见她但绝对看不清她,你知道她很美丽但你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美丽。
我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
“啊,不好意思,这是你朋友?”女子微笑着向我颔首,“我是花红艳。”
花红艳,上海舞女当中的红阿姑,就算是广州的欢场也常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我伸出手,“久仰大名,啊,敝姓周。”
“周先生请坐!”花红艳礼仪周到地请我坐下,但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有些话要跟那个鲍什么的说。啊,现在姓鲍很流行吗?恰好,我也有一个仇敌,也姓鲍。
“不好意思啊,”我连忙说,“我想问一下洗手间在哪里。”
花红艳感激地看我一眼,指了个方向,“那里直走,走到尽头左转就看见了。”
我起身,她跟我擦着身体坐下,就坐在我刚才的位置上面,一股幽香裹住了我的心,但是心跳很平静。不过我已经满足了,这证明我还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对不对?美女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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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美女已经走了。冷清清地留着那个姓鲍的家伙呆坐在那里,我一看吓一跳,哦,隐隐约约有眼泪喔!
抓抓头,我努力选择一个比较好的词来安慰,不过我个人认为我还是比较适合安慰女人,男人的话,我干吗要安慰?
但是接下来,我到底在干吗?
“嗯,那个,天涯何处无芳草?鲍兄,嗯,你一表人才,气宇不凡……”我突然说不下去,一种沉沉的伤心猛地压上来,很熟悉很熟悉的一句话,而且也没有说错啊,眼前的家伙怎么样都算得上“一表人才,气宇不凡”吧,可是我就是说不下去,于是,只好举起眼前的酒杯一仰而尽。
“……我没事的,我只是,”他揉揉眉头,这个动作很小孩子气,“我只是替花红艳有些难过。”他说,慢慢也举起了酒杯,“我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好好的感情一下子就会变了……啊,我跟花红艳只是一般的朋友,她其实是我朋友的朋友。”
小鲍同学,我又没有在逼供你!你跟我解释,需要吗?
“我未婚妻跟花红艳是好友。”他接着说,“花艳红跟我的,嗯,好友很好。”
我给自己倒上一杯红艳,“噢,那么现在你那个朋友呢?”
他有点闷闷的,“现在,时局那么乱,他家有些生意要安排,所以最近一直在香港。”
我挑挑眉毛,小鲍先生,你是真纯还是真蠢啊?你那个好友应该也是富人家子弟吧,什么生意什么安排,不过是富家子弟玩厌了欢场女子撇下人走了嘛,说得那么委婉干吗?
我为他不值,哦,不是!是为她不值,“这样的朋友,早点分手也未必不是什么好事。感情嘛!”红艳艳的酒液在杯底晃荡,“一年是感,两年是情,三年四年还能你侬我侬,五年六年就要相互包容,七年八年恩爱如风,九年十年恨不相逢,二十年以后才重新轮回,家人一样看得见细水长流。所以不合适的呢,就算遇见了,也是早分早好!”
“周兄说起来倒像是感情的经验极其丰富一样。”他微微歪点一下脑袋,左眉轻挑,嘴角轻斜,露出一个好像小孩子忍耐更小的孩子的无理取闹的表情,嘲讽得厉害。
我脸上一阵热烧,“我,呃,我结婚比较早……”简直岂有此理,我为什么要感觉无地自容?
“感情这种事情,只要认定了,就是一生一世。”他认真地说,“如果还有来生来世,也要约定不喝孟婆汤不走奈何桥,牵了手生生世世走下去。”
昏昏暗暗的灯光折射在他的身上,他正襟危坐表情严肃认真,双目炯炯有神,已经在我嘴边的话我突然说不下去,叹息纠缠在我的整个肺腑之间——
“小鲍,这世界上,是没有这种感情的!”

***

喝着酒,聊了很久有的没的,时间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溜走。等我想起应该回去了,已经差不多到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