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作者:miss_苏(红袖vip2014.01.07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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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得瑟地取出手机来,手指头潇洒地扒拉出照片来,挑着眉上一眼下一眼地拿腔作势地瞧,啧啧地赞,“哎哟,看这孩子长的,真有爱人肉。”
沫蝉忍着。
关关将目光转向沫蝉来,“啧,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我们夏沫蝉阿姨这么好嫩口的哦……”
沫蝉忍不住了,红着脸扑过去,两人一边抢手机,一边笑闹。
两人滚到床单上,关关严肃起来,“哎,夏沫蝉,你这辈子第一回滚床单可是跟我一起滚的哦,不是跟那个莫邪!”
沫蝉脸红背过身去,“不跟你说这个,少儿不宜。”
沫蝉是不好意思了,便将目光投在床单上,随即发现了异样:“哎,你这儿怎么到处都是猫毛啊?该不会是,你趁着我不知道,先跟你家小鸟君也各种滚床单了吧?”
沫蝉不过是开玩笑。关关家从她们认识就开始收留流浪猫狗,所以家里各处少不了猫毛狗毛的,只是关关最起码的女孩子洁癖还是有,所以家里预备有手提吸尘器,就是为了清理床铺用的。沫蝉每回来都笑说,关家唯一能没有猫毛的就是关关的床了——可是今儿竟然也没能幸免。
沫蝉真没多想。猫的性子就那样,说上。床就上。床,你也不能扯着它尾巴给它扯下去;现在天儿凉了,猫怕冷,偷偷钻被窝都是有的……所以这床。上多一些猫毛也不算什么大事儿。
却没想到,关关满脸通红,跟着了火似的一把捂住沫蝉的嘴,“姑奶奶,我求你了,别让我妈听见!”
沫蝉这才笑不出来了,拎着关关一起坐起来,“关关,到底怎么回事儿?”
。
关关没敢在家说,而是将沫蝉带到了外头。两人找了个安静的咖啡店,关关狂灌了两杯咖啡,这才将事儿给说了。
沫蝉开始有点紧张,听到后来反倒乐了,将小银勺在杯沿儿上当啷敲了一下,就当是青天大老爷敲响惊堂木来定案了:“如此说来,你顶多算是春。梦一场。内个,可以理解的,嘿嘿。”
原来关关近来总是做奇怪的梦,梦里雎鸠变成清秀白皙的男孩子,夜夜与她同眠……
关关红着脸搅着咖啡,“沫蝉你说我是不是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我看不用吧。”沫蝉尽量忍着乐,“你现在也老大不小的了,又还没谈恋爱呢,身边就是个小鸟猫最亲近,它也经常跑上你的床之类的……这些综合起来造成的梦境罢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你真的想破一破呢,”沫蝉做出严肃的样子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找个男朋友啊。有了正牌男友,你就想跟他干嘛便干嘛了,注意力自然从小鸟那转移出来,这事儿便破了。”
关关认真地盯着沫蝉,“真的?”
“真的!”沫蝉为了帮关关,小心压低了嗓音,“这可是身为恋爱中人士的经验之谈,咳咳。”
“哦~~”关关倒是恢复得快,瞅着沫蝉就坏笑起来,“莫非你跟他,已经……”
“哎呀还没有啦!”沫蝉羞得赶紧那餐巾纸丢关关,不过却还是垂首点头,“不过我,不再抗拒罢了。如果时机合适,我想我可以接受的……”
关关原本还想开开玩笑的,可是看见沫蝉面上的神色,便笑不出来了,只能低低“哇”了一声,“原来,已经这样认真了?”
“嗯。”沫蝉微垂臻首,“这辈子,我想跟他在一起。”
。
沫蝉告别关关,去墓园看江远枫。
江远枫下葬的那天,沫蝉没有来。因为她真的做不到,如同那些来宾和亲友一样,一手将泥土,另一手将鲜花投入他尸身上,亲手埋葬了他。
对不起,她真的做不到。
仿佛只要不那样做,便仿佛远枫依旧还在人间,从未曾远行。
沫蝉立在墓碑前,望着照片里那清俊如枫的男子,努力地笑,“现在我有医学问题想要求教,却找不见人免费提供了;诶我说不定要至少花个挂号费去了。”
“小姐想要求医么?也许我能帮得到你。”沿着墓园通道,缓缓走来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子。穿银灰色的长款羊绒西装,竖起领子。极佳的羊绒映着阳光,显得他那双碧色的眼睛古老而优雅得,如同是传家的祖母绿。
沫蝉心头一窒。隐约觉得这双眸子眼熟,却一下子不敢确认是否是在宠物用品店外见过的那一双。
“你是?”
“我也是来看望江的。我叫乔治,跟江相识于赛梅维什大学。”
沫蝉心尖一抖,“赛梅维什大学?”那是江远枫远赴欧洲,为她寻医问药而去过的著名而古老的大学。
“是。我与江在那里相识,一起向教授求教。”乔治转过金绿色的眸子凝望沫蝉,“也是在那里,他提到了你。他说他爱的女孩子被犬类咬过,他会不计一切代价救活她。”
那时的远枫,那时的誓言,此时听来,早已阴阳相隔……沫蝉猛地闭上眼睛,只觉眼睑之下灼热流淌。
她不能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流泪。
“我们约好了,如果我有机会来中国,便来拜访他。”乔治幽幽凝视沫蝉,缓缓吐出解释,“却没想到,我如约来到中国,来这里拜访他,他却已经不在了。”
“哦,原来是这样。”还是有眼泪挡不住地流出眼睑,沫蝉赶紧伸手擦掉,有点狼狈地在衣裳上擦干了手,这才伸向乔治,“乔治先生你好。你是远枫的朋友,便也是我的朋友。在中国期间,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请尽管告诉我。”
“好极了。”他吐字缓慢,却带着要命的优雅,望向人的目光专注而又尊崇,会让任何人都觉得被尊重。
两人互相留了电。话,沫蝉便道别。乔治也没拦着,含笑优雅地送别。
沫蝉疾步向前走去,一次都没有回头。
。
“爵爷这是做什么?”
旁边的一座墓碑后,走出蓝眼珠的威廉,他不解地望着乔治,“我们不是应该躲在暗处么?爵爷不怕她记起我们?”
乔治仰头呼吸,享受阳光倾洒在面上的温暖,“我是,非常想念在人间这样自由呼吸、自由行走的滋味了。”
“这里是东方,没人认得我,所以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不会有半点危险。”乔治转眸望向威廉,“再说,她昨晚是晕倒的,不是么?就算她对我有印象,也只停留在宠物店外那惊鸿一瞥。”
“至于你担心的暴露……就更不必担心。她喝过我的血了,她只会自动自发地靠近我、崇拜我,进而——迷恋我,爱上我。她注定对我死心塌地,她绝不会背叛我。”
爵爷当然没说错,这样的事情早已在他们的故乡,在长长的时光里被反复地验证过。威廉曾经跟随爵爷参加过征服美洲新大陆的圣战,爵爷的魅力也在美洲那片崭新的领地上得到过验证——因此威廉也相信,即便东方这个世界,与他们的故乡迥然不同,但是爵爷的魅力绝对不会更改。
这天与地之间,没有什么人能抗拒得了爵爷,更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伤害到爵爷。
威廉于是在乔治面前单膝跪倒,再度表达忠诚。
乔治挑唇而笑,“……我走出来,走到她面前,还有一个原因。狼王既然都敢这样做,你说我又怎么能不同样也做一遍呢?”
乔治眯起眼来盯着墓碑上黑白的照片,“啧,我只是在犹豫,是否也要如狼王所做的那样,也要让我们迷人的姑娘同样死心塌地也爱上我一回?”
否则,又如何能证明,他是胜过那狼王的?
可是对于他这个级别的血族来说,男女之间只要情。欲就够了。所谓爱情这玩意儿,都是多余的。那女孩子的身子明白地告诉他,她还是洁净无瑕的处。女,或许只要他能抢先夺走她的纯洁就够了,便已经能证明他是战胜了那狼王的。
不过想来真是有趣。那作战时力慑众血族的白狼王,竟然白白在这个女孩子身边守候这么久,都还没有占。有她。是狼王转了性子,还是那女孩子的魅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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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大约在9点半左右来~~~大家在第三卷开头这块还是要注意字里行间,表面看似敌人强大,可是转机往往都在字里行间早已透露出来了。待会儿见。】
5、认定(第二更)
沫蝉坐在咖啡店里,对着面前空白的word文档已经有一刻钟了。直到胡梦蝶抿着嘴走过来,在她面前坐定了,将电脑帮她按下去,沫蝉这才“啊”地一声回神。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胡梦蝶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大的墨镜,红唇却是挑起来的。
“呃,没想什么啊。就是构思稿子呢。”
沫蝉当然不能告诉胡梦蝶,她是在想这样一个课题:如何将自己不着痕迹地交付给莫邪……
咳,咳,这个课题说起来似乎难度不大,因为只要都交给莫邪,相信他一定能解决得很好。可是问题在于,她并不想让他知道,是她自己主动想要交给他……如果知道了,那多没面子轹!
她该如何才能做得不着痕迹、不露马脚内?须得这般这般水到渠成,再这般这般坐看云起……
胡梦蝶觑着沫蝉就笑,“沫蝉你不是很善于撒谎的人,还是算了吧。别忘了我好歹也是半个专业演员,我可看得出你什么表情是真,什么是假。”
沫蝉造了个大红脸,不知该说什么好箜。
真的,有时候就算她面对的是鬼魂,是狼族,或者是其它神马,她都能沉静以对;反而是面对普通活人,反倒会让她手足无措。嗯,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人类真的是进化程度高于那些存在的,是有理由以看似软弱的身躯统治这个地球的。
因为人心没有底,人心最难测。
胡梦蝶这才将手里的大提袋推到沫蝉面前,“喏,完璧归赵。”
竟然是那套土豪银的狗狗衣服!
沫蝉一看就一声低呼,“怎么在你那儿?”
胡梦蝶便讲起了周末那天晚上,在商业街邂逅莫言的事儿,“他当时身边就放着这个,结果他走得急,东西也都忘了拿。我就带回去。想帮他保管,看这东西都脏了,我就拎出来想给清理清理,结果看见里头有写着你名字的发票。”
沫蝉接过东西,沉默地微笑。
瞧,这就是人类世界的另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即便她对周五晚上的事情尽数忘了,也会因为胡梦蝶送回的这件东西而隐约想起来。这样昂贵的东西,贵得让她肝儿疼,所以她是绝不可能忘记的;那么只需要再想想,她怎么会将这东西扔在原地——再扑朔迷离的隐秘,也会被掀开一个边角了。
胡梦蝶看不懂沫蝉面上莫测高深的神情,便忍不住问,“沫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莫言紧张得好像要杀人——还有,我希望是我看错了,那晚上他脸上发生了奇怪的变化,让我想起《哈利波特》里小天狼星变身那瞬间的镜头……”
沫蝉忙说,“你是看错了。小蝴蝶你别胡思乱想,你该知道莫言的脾气,一旦生气,五官会有点乾坤大挪移的了。”
胡梦蝶咬牙,“那晚上肯定有事儿!沫蝉你告诉我吧,不然我就不信你说的话!”
胡梦蝶说着叹了口气,“我总是想起抢走我手链的无脸人……你也告诉我是我看错了,可是我越想越肯定没看错;这回你又说我看错——反正这次我是死活都不肯轻信你的了!沫蝉,告诉我吧好不好?”
胡梦蝶指着纸袋子,“还有这套狗狗的衣服。沫蝉你又不养狗的,你花那么多钱买这东西做什么?我看见这狗狗的衣服,就更想起莫言那一刻的变化——”
“沫蝉我猜:莫言实际是一只大狗,而你这衣服就是给莫言买的,对不对!”
。
沫蝉好悬没一头撞到桌面上,赶紧四处看看,“小蝴蝶你现在是大明星了,你别这么胡说八道嘿。要是让人听见了,乱传出去,你就完蛋了。”
“我不怕。”胡梦蝶倔强地索性将大眼镜都扯下来,“什么大明星!要看就让人看去;要拍就让人拍吧!”
清丽婉转的眼瞳一转,竟染了水光,“反正我喜欢莫言。不管他是什么,就算真的是狗,我也还是喜欢他的!”
沫蝉愣怔望胡梦蝶。小蝴蝶喜欢莫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的;她只是没想到,小蝴蝶会喜欢莫言到这个地步。
沫蝉由衷地笑了,“莫言的命真好。”
其实莫言一直是她心上一块疼痛。莫言还不同于江远枫,没办法说割舍就动刀;莫言是莫邪的竞争对手,也可能是莫邪唯一有威胁力的敌人,所以她不能因为自己而让莫言对莫邪爆发战斗。
还有,从本心里,她也是心疼莫言的。那样黑衣一身孑然的男子,那样经常用决绝而孤单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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