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作者:miss_苏(红袖vip2014.01.07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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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料纨素也惆怅地低下了头,“也被毙了。沫蝉,咱们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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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虽是过渡,可是埋着很重要的信息,大家要仔细喽。明早见,明天有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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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四大家族的隐秘(3更1)
【今天加更,一万五,分成三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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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大出意外,比自己稿子被毙了还惊讶,“可是,为什么呀?你的稿子写得那么好,怎么也被毙了?主编最近是不是男性更年期到了吧?”
纨素静静望沫蝉片刻,“……主编说,咱们的稿子其实是联稿,我的稿子里需要你那边的细节来做佐证;所以……”
沫蝉懂了。因为主编认为她那篇稿子里有东西不靠谱,那么纨素的论点自然就也缺乏有力的支撑。沫蝉难过垂首,“纨素,是我连累你了,对不起。”
“千万别这么说。”纨素拍沫蝉手背,俏丽而笑,“我没有半点不开心,反倒是更开心的。沫蝉,难得我们两个刚入职场的新人能这样投缘,所以我一直希望第一篇稿子是我们两个合作的。三书神马的都是炮灰。”
纨素一张明净的面庞,宛如净月,“沫蝉,主编说要我们两个商量着一起把稿子给重写,正式以联稿的形式推出——那就是说,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写稿子了!”
沫蝉张大嘴巴业。
纨素则眉开眼笑,“沫蝉,约好琉森,我们一起来研究稿子怎么写吧,好不好?”
“哈你!”沫蝉这才明白,一拍腿,“我看出来了,你是纨素之意不在我,亦不在稿子,而是在琉森啊!”
纨素面上红了红,一双眼睛却仍是清泉般坦荡,“嗯!沫蝉我喜欢琉森,我一早就告诉你了哦。”
。
“该生气,不该生气;该生气,不该生气……”
沫蝉下班,想着纨素的话,便忍不住采了朵路边的野花,边走边辣手摧花扯花瓣。按说人家纨素喜欢琉森,本不干她的事啊,人家纨素是从小看《探秘》就喜欢上琉森了嘛,比她正式认识莫邪还早呢,所以真的轮不到她不高兴啊——可素,可但素,谁让琉森还是莫邪嘛!
哼,那臭狼玩儿精分不要紧,倒是把她给逼得要先精分了……
耳边吱嘎一声大力刹车声,尖利的声音差点没把沫蝉耳膜给刺穿喽,沫蝉丢了野花捂着耳朵蹦起来,侧过身子一看,没想到竟然是那辆one-77!
难道是刚想到他,他就来了?沫蝉还没回过神来,就看春衫冷从车子里钻出来,笑眯眯绕过来走到了眼前。沫蝉吐了口气:幸好不是他;却也——有点遗憾不是他。
也是的,不赖他,赖她自己。他上回就说得明白了,这车子就是人家春衫冷的,他不过是接过来玩玩儿,以后都不会开了,省得她看见生气;是她自己还总因这车子想到人家。
春衫冷笑眯眯向沫蝉躬身,“沫蝉姑娘好雅兴,化身采野花的小姑娘。”
沫蝉差点没喷喽,心说这批狼怎么都这么贫嘴啊?沫蝉忍着笑,“春哥吉祥。”
这回轮到春衫冷好悬一口气闷到卡到地上去。不过春衫冷也是好涵养,随即便恢复翩翩笑意,“沫蝉姑娘客气了。我们家小爷,平素都直接叫我春春的。”
沫蝉认真点头,“春哥,纯爷们儿。”
春衫冷呲牙咧嘴地乐,心下暗说:看来这位沫蝉姑娘,实则比绿蚁姑娘还不好得罪。绿蚁姑娘什么都挂在面上,而眼前这位更是个笑面虎。
。
春衫冷的one-77停在路边,违章不说,更造成交通堵塞。前后的车子都故意慢行,绕着它打转;更有大批路人驻足观望。路上就快因它而肠梗阻了,沫蝉便笑,“春哥,不敢耽误您老拉风了。您有事儿去忙吧,再见啊。”
春衫冷叫停,“别啊。沫蝉姑娘,咱们再聊十块钱的吧?”
沫蝉听出门道来了,走上来有点迟疑地问,“你们家小爷,派你来的?”
春衫冷尴尬地笑起来,“嗯呐。”
“他要怎地?”沫蝉忍不住翻白眼儿。
“不能说。”春衫冷死死咬着唇。主上答应他了,如果他能不被沫蝉给诳出答案来,那主上就再免他一个月的利息——4700万的一个月利息,乃们知道那有多少不?所以,打死他也不能说!
话说,这些日子以来,春衫冷捂着千疮百孔的钱包,越来越觉着自己是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陷阱——这个陷阱,就是主上用那4700万挖出来的。主上拉风够了,剩下吃苦受罪的事儿,就都落他肩膀上了。
沫蝉瞪着春衫冷,“不说拉倒。那我走了。”
这回春衫冷没拦着,抬腕看手表,已经过了10分钟了。主上就吩咐他,一个星期至少出现在沫蝉公司门外两天,一次熬满10分钟就够了。多了也不算功劳,说不定还倒扣钱。至于主上这是在抽什么风,反正他是没敢问。
话又说回来了,这么多年来主上哪次“抽风”,又是他们这些小公狼能猜得透的?
。
沫蝉没工夫跟春衫冷斗嘴,她捏着名片去找鬼媒婆方婆开的殡葬公司。初时以为只是个黑黢黢的小门脸,门口摆点黄纸画圈那种,挂个黑底白字的牌子说卖寿衣神马的……没想到,是位于高档楼盘的独栋三层小楼!
沫蝉到了一楼大厅,便明白为什么殡葬公司干得这么大了:原来他们家还经营墓地。如今的墓地可都了不得,经营者都是房地产大佬,墓地的单位面积卖的比活人的楼房还贵呢。
一楼大厅里人头熙熙攘攘的,穿黑色丝质高档套裙的迎宾小姐都没工夫搭理沫蝉。谁让沫蝉就格子衬衫牛仔裤,一看就不像有钱买得起高档墓地的那种,顶多也就是进来看看热闹的。
不过这样反倒让沫蝉更自在,可以看到更多东西。比如沫蝉站在沙盘前,就再次被这间公司的一条新的“奇思妙想”给吓着了:原来该公司正在勾画一个“伟大的构想”,要将手中的一块墓地建设成媲美故宫一样的古典皇家园林建筑——当然,这说的是地面以上;而地面以下,依旧还是墓地。
沫蝉想象了一下,如果这片“古典皇家园林”建成之后,将是怎么样的壮丽——估计直接走在那片土地上,地砖缝儿里就能无时差地钻出成群结队的鬼魂来,倒是比北京故宫传说中游荡在东西六宫里的鬼魂数量还壮观。
饶是沫蝉,这一刻都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心说这主意真有创意,虽说是有环保的价值,能够兼顾墓地与珍惜土地的双重目的,不过也真是太挑战胆量了。
不管这奇思妙想,目下有没有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过这case倒是让沫蝉小小见识到了这间殡葬公司的胆识和气魄——试想那位鬼媒婆方婆,真的有能耐驾驭这样的公司,想出这样具有前卫风格的想法么?
想到这里沫蝉便笑了:她得到她想要的第一个答案了。
——这殡葬公司的背后,另有高人。那个方婆,不过是被推到台前来的傀儡。
否则以方婆的气质和智慧,沫蝉还真不敢给她戴太高的帽子;如今知道还有大Boss,她就放心了。
。
沫蝉在方婆的殡葬公司兜了个圈子回到家,天大黑了,没想到一进巷子口,又看见那又大又拉风的one-77停在那。沫蝉走过去敲车窗,“你家小爷嘱咐你,趁晚也到我家楼下来点个卯?”
最近各个社区都流行治安巡管员的点卯制度,于是沿街能看见好几间商铺的玻璃大门上,贴着的标识除了原有的神马“wifi免费”、“冷气开放”等之外,还多了一个“治安巡管员点卯处”。沫蝉这一乐,就把这个也溜达出来了。
春衫冷也瞄见了路边那小旅店大门上的标识,就也乐了,“沫蝉姑娘是明白人。”
沫蝉这回没急着走,明白就算着急走也得被春衫冷给拉回来,索性主动再多聊十块钱的,“春哥,给我讲讲春夏秋冬。”
。
春衫冷没想到沫蝉冷不丁抛出这个话题来,有点结舌,“春,什么春夏秋冬?沫蝉姑娘考我自然课啊?一年四季吗?”
沫蝉乐了,伸手拍春衫冷肩头,“春哥好会呆萌哦~~春是春衫冷的春,夏是夏莫邪的夏;秋神马的我还不知道,不过我想到某棵红彤彤的小禾苗……”
沫蝉眼神微微一寒,“冬,是冬绿蚁的冬。”
春衫冷笑不出来了,心下暗自向眼前这位挑起大拇指。他相信肯定从没有人主动向她提起这些过,可是这位自己就是想到了。就连红禾的姓氏,都没猜错。
既然她都猜到了,他要是还不说,那日后就该得罪这位准主母了。春衫冷便乖巧一笑,“姑娘上车呗,坐着听,仔细站久了脚疼。”
“嗯。”沫蝉利索地上车。明白这事情涉及青岩狼族的秘密,这车子怕是有额外的加装,能隔音保密的。沫蝉坐好了才说,“说吧。”
春衫冷正色起来,这样看起来也是翩翩佳公子。
“如人类的皇朝一样,狼族既然有狼王,自然也有辅佐狼王的文武将相。春夏秋冬四姓便是狼族的四大家族。除了沫蝉姑娘所知的:夏为狼族正朔,是狼族的王族之外,春秋冬三家也在狼族各司其事,代代传承。”
沫蝉点头,“先说你吧:春。”
“正如小的在主上身边伺候,春家实是掌管禁卫,或者可笼统说为武将。若狼族有战事,我春家公狼身先士卒。”
“冬呢?我很好奇绿蚁所出身的家族,在狼族里承担什么角色。”
春衫冷了解地一笑,心说:乃们是情敌嘛!
“绿蚁姑娘之所以能被认定是巫女舞雩的转世,并非无因。甚至不仅仅是因为绿蚁姑娘的相貌酷似舞雩当年,还因为冬家的司职——冬家是狼族的巫师!巫女舞雩转世在狼族的巫师之家,这自然是最为名正言顺的,沫蝉姑娘说是吧?”
沫蝉都微微一震。原来是这样,怪不得……
沫蝉悄然勾起手指,“冬家,对于狼族来说,地位很重要吧?或者说,对于你们小爷来说,是很特别的存在吧?”
“自然。”春衫冷心底又幽幽地赞叹了声,沫蝉姑娘果然与众不同地剔透聪明,“虽然王族看似首领,巫师要俯拜称臣,但是巫师因为通天,所以代表的是上天的意志,所以王也要尊重。甚至,王冠便是巫师代表上天加冕……若巫师不服王命,王也将很为难。”
春衫冷说着,小心觑着沫蝉神色。
沫蝉便懂了,颔首微笑,“所以对于你们小爷来说,迎娶冬家的大小姐作为王后,是巩固王权的最佳选择。如果她同时还能是巫女舞雩的转世,那就更完美了。”
春衫冷小心回应,“从客观上看起来,的确是这样的。”
沫蝉尽量不动声色地微笑,藏住勾紧的手指,“嗯,我知道了。那么继续说说秋家吧。红禾的名字让我想到秋天成熟的禾苗,他就是秋家的吧?那秋家其他人呢?”
。
春衫冷说到秋家,却微微皱了皱眉。说绿蚁的时候都没为难,却到秋家这儿有些不知该怎么说了。
沫蝉扭头盯他一眼,“那我先猜猜:既然你们春家是将,那么一定该有相:那么秋家就应该是相之家族,是文臣。可是我怎么就看见一个小红?还是个脑子比较容易被门板拍的那种……不是很像相之家族出来的子弟哎。”
春衫冷听见沫蝉这么形容红禾,忍不住扑哧一乐,“不是我瞒着姑娘,而是我也不太好说。正如姑娘所说,秋家就是文臣家族,是辅佐主上执政的。只不过秋家人都被打散了,小的也不知道他们家人都被主上给派到哪里去了。”
春衫冷在灯影里调皮地勾了勾唇,“小红是秋家最笨的一个,不代表秋家全门。想来秋家会以这小子为全门共同耻辱。”
“噗……”沫蝉笑出来,认真想想却摇头,“不,实则我们这样说不对。红禾在《红绣》做得很好,可说精明,他表面的秀逗也未必都是真的。我只是很喜欢他的秀逗,所以他就用那副样子来朝着我罢了。”
先时没意识到红禾的重要,但是后来许多事情都是绕着《红绣》杂志在打转,沫蝉便猛地明白,红禾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秀逗了。
春衫冷便也笑了,“姑娘心思剔透。”便不肯再多说。
沫蝉晚上又睡不着,起身抱着大靠垫,勾着手指。仿佛自己给自己使绊子,像是周伯通的左右互搏:她是有点难过了,明白莫邪是真的不能跟绿蚁解除婚约的。订了那么多年的亲,要是忽然说退就退了,冬家肯定造反;不利于狼族内部团结还不说,要是冬家再弄出个说莫邪的王位不是上天承认神马的,那就糟了……
所以上回莫邪才说,这件事要从长计议。以他那老妖怪的生命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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