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刺花以夏 作者:若若的小猪(晋江2013.07.25完结)





  石梓立即像是奉了圣旨一般惊动起来,找来侍者问,“你们这里可以做血橙银耳蜂蜜羹吗?”
  对方微笑摇头,“不好意思,先生,我们餐厅没有这份餐点。”
  石梓不甘心继续追问,“那厨房有这几样食材么?”
  黑色领结的侍者继续礼貌地微笑,“很抱歉,我们厨房没有血橙。”
  合欢想了想,说,“现在好像不是吃血橙的时令呀。”
  “那能不能请你们去卖进口食品的超市帮我采购血橙和其它几样食材,钱不是问题。”石梓说着,还是觉得不放心,转过身对花朝说,“不然我开车去买吧,买来我去厨房帮你做,怎么样?”
  花朝的眼睛眨了眨露出别样的芒彩,脸上泛着清浅的笑意,“真的吗?那会不会很麻烦?”
  “不会不会,难得你有点胃口,”石梓看向合欢,“合欢,你和花朝现在这儿吃着,行吗?我马上就回来。”
  合欢没想到只是花朝简单的一句话,石梓的反应却如此激烈,可是意外归意外,她也只能说,“可以啊,要不要跟他们说一下,等你过来了,再上你的那份牛排?”
  石梓走后,整个院子里只剩下合欢和苏花朝两个人,今晚的月光很淡,夜空中浮出一层厚厚的浓云,合欢从随身带着的大包里拿出外套穿上,然后和花朝相对坐着,一时无话。
  是花朝首先打破僵局,她看着合欢,“我很好奇,是不是如果我不先开口,合欢,今晚你就不打算跟我说话了是吗?”
  合欢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又听见花朝说:“如果不是石梓叫你出来叙旧,你是不会愿意单独见我的吧?”
  她的话中带着不容置喙的肯定语气,合欢却想到适才石梓在苏花朝面前那样小心翼翼的姿态和无怨无悔的付出,心里暗暗为石梓不值,“花朝,你一直很有魅力,前几天是钱泽晔先生,现在是石梓,那么多男人甘愿为你赴汤蹈火,你根本就不寂寞,不必花费那么多心思找我叙旧。”
  “呵,是啊,那么多男人赴汤蹈火,”花朝轻触了一下手边红茶杯烫花的杯耳,声音蓦地低下去,“那么多男人,却抵不过一个宋羽柏等了姜合欢足足五年。”
  “他们也陪伴你很久。”合欢说,“钱先生在婚礼上悔婚,石梓为了你和陶雨分手,花朝,所有的感情都是等价的,无所谓谁的更胜一筹。”
  花朝却兀自说:“可是人生呐,哪有多少个五年……”
  “你不用否定一切可能性。”
  “是吗?”苏花朝的眼风一扫,眼珠似琉璃般闪动微光,却是说,“合欢,你不要说什么‘你会遇见更好的人来爱你’之类的话……不管结局如何,我都不会祝你们幸福。”
  合欢的反应很平静,她看着坐在轮椅上的美丽女子,心头涌上悲悯,“没关系,本来就没多少人愿意祝我们幸福,所以只有我跟他两人努力就够了,两个人的关系里如果涌进太多人会显得很拥挤。”
  花朝没有再接话,只是推着轮椅,缓缓地移动,移向泳池的方向,合欢不知道她这一举动的意味,赶紧起身跟上,“花朝,你要做什么?”
  苏花朝不理会合欢,径自往泳池的位置挪,眼看离那儿越来越近,合欢情急之下跑到她的轮椅前,想要制止住她,“花朝,你不能再往前了,再往前就是泳池了!”
  一丝冷笑从苏花朝的脸上闪过,她抬起眼睛看着合欢,“合欢,你为什么不恨我?”
  合欢没料到她会突然问这个,微怔之后回答说:“人心里装着太多恨意,会很累,不如遗忘。”
  “可是我恨你!”花朝的声音倏地有些尖锐起来,像一把锋利的刀口,在暗夜里闪着寒光,“你不用争取就什么都有,而我呢,我在高考前要面对父亲的破产,喜欢的男生带着我的好朋友去私奔,然后残了双腿,再也不能站起来跳舞……你什么都有,而我却什么都要失去!”
  花朝还在牵引着轮椅一步步向前,合欢被她逼得只能节节后退,她怕自己万一闪身过去对方就要随着轮椅一起跌进泳池。池水很深。
  直到退到游泳池的边缘,合欢的一只脚已经半悬在池边,此时她心里却忽地褪去适才的紧张与恐怖,很寂静,她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盯着花朝的眼睛,平静地说:“花朝,从上一次你推我到湖中至今,五年了,我还是没有学会游泳……花朝,你要再推我下去一次吗?”
  月光和着院灯白色的光芒铺漫在花朝的脸上,她的脸一半明亮一半被阴影占据,合欢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某种夹杂着绝望、失神、以及坚决的复杂表情,然后她的手指轻微的动了一下。
  在跌下池水的时候合欢的意识有些恍惚,好像置身在一场大梦之中,梦里回到了少年时候,一切故人都回来了,登上早已布好的舞台,甚至还甩着长长的水袖,在杨柳如烟的暮春三月,依依呀呀唱着人世间的生死别离。
  然后很快她就听到另一声“扑通”的响声,混沌的意识竟然还担心了一下是不是花朝失足也跌了下来,没待多想,自己的身体已经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托了起来。
  宋羽柏并没有费很多力气就把合欢抱了上来,因为他来的及时,合欢甚至没有吸进多少池水,短暂的急救之后,已经恢复神智。
  她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他那张绷着怒气的脸,只觉得还是在梦境里,沉默了良久,不敢开口去叫他。
  宋羽柏先抱住她。
  合欢坐在院中的长椅上,他蹲在她面前,就那么倾着身体用力地抱着她。她整个人都是凉的,冰冷的和他刚才的心境太过相似。
  片刻失神之后,合欢动了动手指,这才发现自己身上正披着宋羽柏的西装,熟悉的味道传来,她蓦然觉得非常心安,小声地说,“小木头,你来了,真好。”
  这一刻,你来了,你离我近了……我就知道,那些铭心的恨意,那片刺骨的池水,那样冰冷的心境,什么都不重要了。
  宋羽柏用西装将合欢裹好,然后抱起她,“合欢我们走吧,我的酒店离这不远。”这时,石梓买好东西正走过来,看到此时的情景,显然有些惊讶,“咦,这是……宋羽柏先生?”
  宋羽柏没有理会他,抱着合欢的脚步沉着又坚稳,合欢因为倦极也不想再开口,只是将头贴在宋羽柏的胸口,慢慢地阖上眼睛。
  一直没有开口的花朝盯着宋羽柏的背影,忽然说:“我恨你们。”
  合欢仍旧是闭着眼睛,声音很小,小到她自己都不确定身后的花朝能否听到,“花朝,可能这辈子我唯一对不起你的就是你的腿伤了,可是你看,你两次推我下水,两次杀意,再怎么对你不起,我也不欠你了。”说完,她的声音提了提,“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是朋友,我再也不想见你。”
  宋羽柏突然停住脚步,转过身目光凌厉地扫视石梓和苏花朝两人,声音低沉而又清正,带着冷酷的意味,“苏花朝,我忽然觉得有些遗憾,遗憾当年那辆车,怎么没有把你撞死?”
  


☆、德语的“我爱你”

  合欢在洗澡的时候宋羽柏一直站在卫生间的门外和她说话,其实他跳下水去救她自己也湿透了,但是却一副“我很健康我很man还是女士优先”的姿态让她先洗。
  卫生间的门是有些暧昧的磨砂玻璃门,合欢隐约地可以看见宋羽柏的剪影,清癯的轮廓,瘦,硬净,坚毅,刚才照面的时候明明已经贪婪地看了他好久,却还是觉得不够,看到他总是会觉得莫名的安心。
  宋羽柏没有立即提起刚刚在餐厅的不快,他有轻微的洁癖,即使经常出差住酒店,却习惯自己带洗漱用品,他站在门口对合欢说,“洗手台上有我放过去的浴液,洗发水,洁面乳,深蓝色的毛巾是我的,不要用酒店提供的那些。”
  “哦。”
  “酒店的浴巾也不要用,我在那儿放了一条干毛巾。”
  “哦。”
  “没有睡衣,就先穿我的衬衫吧,跟毛巾放一起的那件。”
  合欢在面对他极度的面面俱到时有些抓狂,“宋羽柏,你要不要那么细心啊?”说完突然想到自己今晚还有一则新闻要写,便跟他说,“一会儿我还要赶回去,不然明天报纸开天窗了要。”
  他的声音略微扬起,“哦?你确定?”
  合欢顿时有些气短,却还是说:“不然我就要丢饭碗了啊!”
  “饭碗丢了就丢了吧,只要我没破产,养只小兔子还是没问题的。”
  “喂,宋先生,你这是间接地跟我炫耀你的身价么?”合欢立刻佯装不满,“当代独立女性丢了工作就等于丢了自我好不好!”
  “好,理由勉强通过,要写就在这儿写吧,我的电脑给你用。”宋羽柏抱着手臂,后背倚在门框处,神经不再绷得极紧,渐渐松缓起来,他似乎是松了一口气,终于还是提及晚上那件令他惊怒的事情,“合欢,下次不要这样了。”
  “啊?”
  “不要再发生像今晚这样的事情了,”他实在不愿去想如果自己没有想要给她惊喜突然出现的话,后果会怎么样,合欢会怎么样,她的运气能让她有多少劫后余生的机会?
  这时,他背后的门动了动,然后打开了,合欢站在他面前,穿着他蓝色的衬衫,头发还湿漉漉的滴着水,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合欢低着头,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巴巴地说:“对不起,我错了!”然后倏地仰起头,对他支着牙齿笑了,她跳过去用湿湿的头发蹭他面前的衣服,“原谅我吧原谅我吧,再也不敢了!”
  宋羽柏被她弄的哭笑不得,眉头渐渐舒展开来,揉了揉她的头发,“过来把头发吹干了再跳!”
  于是两个人坐在床沿吹头发,合欢眼巴巴地看着宋羽柏从旅行箱里拿出吹风机,忍不住吐槽,“明明酒店里有现成的,你还大老远从梅安带个吹风机过来,烦不烦啊?”
  他却不以为然,“我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
  合欢一边说着“大偏执狂”一边从他手臂下逃跑,跑去翻他的大箱子,“宋羽柏,你的箱子是魔术师的帽子对不对,什么都可以有。那我来找个全家桶出来吃一下,我好饿啊。”
  “先吹头发,冰箱里有蛋糕,吹完头发吃。”宋羽柏把她拉过来。合欢蹲着,整个人伏在他的腿上,歪着头,乖乖地任由着吹风机的暖风在自己耳边来回呼啸。
  合欢特别贪恋此时的感觉,扰攘不再,整个人慵懒放松,心脏的某一个角落,在静静泛起海潮,温柔无匹的海潮,一阵一阵拍打左心室,激荡起涟漪,一圈圈荡开去。让人真想一直这样到天荒地老去。
  宋羽柏已经换了衣服,宽松的浅色棉布家居服,合欢的脸贴在他的腿上,鼻尖闻到了熟悉的清淡薄荷味道,她吸了吸鼻子,闭着眼睛哼一句,“哎,小木头,你之前天天加班,是不是为了要攒下时间来厦门看我?”
  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宋羽柏说,“谁跟你说我加班的事了?”刚说完已经随即反应过来,“莫颜光吧?”
  “你别去跟他说是我告密的啊,不能让我在他面前失了信誉,否则以后他一定都不愿意跟我说了。”
  “这分明是莫颜光告的密吧?”宋羽柏一只手拨散着合欢的头发,另一只手晃着吹风机,继续说,“合欢,原本我是打算处理完手上的事情飞到厦门,然后再跟你去旅行的。”他说,“那么多年了,我们还没有一起旅行过。”
  吹好了头发,宋羽柏去冰箱拿了提拉米苏、拿破仑蛋糕和酸奶给合欢,“先吃东西,吃完了再写新闻。”
  合欢看他像变魔术一般地从冰箱里拿出这堆食物,惊奇地瞪大了眼,“宋羽柏,你的冰箱里还有什么?”
  “三文鱼三明治,你要么?”
  “我不喜欢三文鱼哎。”
  “我知道啊,所以不给你,”宋羽柏好像看出了她的疑惑,淡淡地解释,“路上过来的时候看到一个蛋糕店,记得你喜欢吃,就下车买了一些。”说着,他拿了衣服进去洗澡。
  合欢坐在椅子上拿着小银匙吃提拉米苏,听着洗手间内哗哗的水声,突然想起自己当初在实习的时候采访过的一个老人,他曾经是硅谷的传奇,拥有很富足的财富,奋斗经历足够写一本厚厚的大部头,原本的采访内容是老人的发达史,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爱看别人励志的发迹历程,可是合欢和他对面坐着,却一眼被他手臂上的纹身吸引住。
  之前她见过很多纹身,各式各样不一而足,老人的纹身只是一个简单的字母“S”,位置也中规中矩,实在不算很特别,但是出现在这样一个成功且年迈的老人手臂上,不是不让人意外的。
  老人看出合欢的好奇,便让她猜猜这枚纹身的来历。
  合欢想了想,“反正不会是‘success’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