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
信息:他们不喜欢拉美裔,不喜欢卡利兹。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不喜欢那些不害怕他们的人。如果我选择具有合适的性格和道德倾向的人们组成陪审团,只消看这两个警察一眼就足以让他们决定解除对卡利兹的拘禁。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和上面分析的案子没多大关系。我带着他的女友去吃饭,三四个小时以后;话题便转到了她一无所知的领域:法学院,还有我背着行囊游历欧洲的那个夏天——那次的游程不过三四周,可我们几杯饮料都喝完了却仍在聊着这个话题。我们还谈起一瓶真正的好酒的价钱无法与一些不太重要的东西比较。其实我对酒啊、价格啊什么的并不在行,可我说话时她那双深邃明亮的眼睛一直望着我,这就足够了。那是一个细雨的秋夜,她小鸟依人般地偎在我身边,和我一起从巴克德区的商店前走过。这是一个永远不可能属于她的世界。那天她穿一身黑色的裙子,略微太紧身了些,略微太短了些——贫民窟的女孩去一些体面的地方总是这么打扮。
最后的告别(3)
“勾引”这样的字眼往往意味着有一个受害者,而我们后来发生的事情糊里糊涂的说不清有没有受害者,因而不能说谁勾引谁。不知不觉地,我开始幻想如果在她的美貌中沉醉,在她亮闪闪的棕色双眸中看到自己,会是怎样一种感觉。一起度过了几个小时后,我邀请她到我的住处去——我跟她说的时候,紧张得结巴起来,幸好她似乎没注意到——我对自己说,我们回去只是继续交谈,一起多相处一会儿。可是到了我的公寓以后,她对我特亲昵,鬓发厮磨之际将Ru房贴近我的胸脯,我禁不住伸出双臂搂住她,决心像对待我心目中的天使那样对待她。引诱我的不是情欲,而是和引诱魔鬼撒旦的罪孽一样:想扮演上帝。我要将维奥丽塔?拉米雷斯从尘世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且希望她因此崇拜我。
第二天一早,我从睡梦中蒙蒙??地醒来,感觉被褥沙沙作响,同时一缕沁人心脾的女人香味向我袭来,弄得我晕乎乎的。她一声叹息,翻过身去,棕红色的后背贴在我的体侧。我闭上眼睛,心里涌出一股深深的、实实在在的快乐。她睡得那么香甜,那么无忧无虑,我不禁又在想,上帝真能捉弄人,常常将维奥丽塔这样的天使配给卡利兹那样的渣滓。也许这是我的浪漫幻想。现在想来,确实是这么回事,因为那时的我还有能力去作一些浪漫幻想。也许她就是有恋坏男孩情结,也许与卡利兹这样的男人约会,她觉得自己在扮演母亲的角色帮他改邪归正。也许和我一样,她也有自己要拯救的对象,而卡利兹正是一个需要被拯救的人。人的内心世界真是无比复杂。
我躺在她身边,心里想着我们俩之间发生的事应该算作浪漫呢,还是太随便了?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的因素太少,因此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楚。这大概是上帝的一种手段,男女交欢时在他们身上撒下足够的“天使粉”,让他们迷迷糊糊,不知所为,只有等到事情过后回头看时才醒悟到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们双双坠入了爱河。到第四次约会时,我们已完全忘记了彼此的身份。我清楚地记得,第二天她终于醒来开始穿衣服时,我觉得她比夜里更加迷人。想想真是奇妙,她虽然举止如常,身体内却有了我的一部分,每一个遗传密码都含有我生命的精华。我的心头不禁荡漾起一股甜蜜无比的快乐。
她离开之前我们没说多少话。她穿好衣服,很有风度地悄悄走了,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没有施加什么压力。但我明白自己的任务:我必须把米戈尔?卡利兹弄出监狱。不说别的,我欠她这份情。因为我和她之间的事,我也欠他这份情。
我给他买了衣服。我自己付的钱,也许是出于赎罪的心理吧。我知道我越过了道德的防线,尽管最近这些防线后退得太快,我都不知道它们究竟在哪儿了。只有一点我非常清楚:打赢这场官司才是最道德的。
我到监狱见卡利兹时,把衣服给了他。他默默地收下了。我等他换好衣服去法庭作证。换上西服的他看起来蛮精神的,而且也不显得滑头,正适合出庭的需要。我不想让陪审员们知道是我给他的衣服,所以我买的是廉价货,不是很时髦的那种。
审判刚进行了10分钟,我就明白穿什么衣服是无关紧要的。事先我做了大量的、详尽的准备工作,预备在庭上就宪法有关搜查、没收以及种族偏见等旁征博引。然而这些根本用不着。法庭里每一个人都惊愕地看着证人席上的警官,他正在大发雷霆,毫不掩饰他对亚特兰大城内所有有色人种的厌恶。事实上我在想检察官还要让这样的场面持续多久。然而她别无选择。这位是实施逮捕的警官,没有他的证词,案子就没法审下去。尽管她不喜欢他愤怒的小眼睛,不喜欢他满含讥讽的语气和充满仇恨的表情,她却不得不继续向他提问。陪审团的大部分成员——关于是否要请陪审团我从来没有犹疑过——是半拉丁血统的人,他们对这位警官报以同样的仇视。这种仇视的背后是数百年积聚起来的怨恨。
卡利兹自己也起了作用;和许多罪犯一样,这家伙很善于表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表情是多疑而阴险的,可到了法庭上,却变成了被迫害者的恐惧。他的声音在颤抖。警官拦他的车是因为他的肤色。他受到了屈辱。他们搜查他是因为不喜欢他的口音。当然他知道什么是毒品。在他居住的地方人人都知道。可他从来没有吸过毒。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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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告别(4)
陪审团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作出了无罪判决。我想这一点让我感到了些许的满足。我不得不从这里寻求满足,因为从卡利兹那里我无法得到。他听到判决后没有和我握手,而是掉过脸去看着维奥丽塔,她一直静静地坐在我们两个身后。这一刻我开始怀疑谁是整个事件的主角。
那天晚上我脑子里全是她。真的很想念她。我开始胡思乱想,琢磨着她正在干什么。她是不是躺在床上,很高兴地让卡利兹用他的遗传物来取代我的?或者正在宣布她的独立,告诉卡利兹她不能再容忍他一会儿进监狱,一会儿出监狱?我多想让她重新回到我的床上,多想重新体验她双腿环绕我的感觉,再次抚摸她的黑发,沉醉于她的眼神。第二天上午,在我埋头于日常工作的时候,她仍然时不时飘进我的脑海。我已经将她铭刻在我的记忆里了。我差点给她打电话,问她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跟她说还有一些文件要签字呢。
那时我还没有懂得正常思维与犯罪思维之间的巨大差异。对于卡利兹来说,维奥丽塔牺牲自己为他赢得他一辈子都付不起的法律服务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是一个会打自己女人的愤怒青年。如果她是受他的指使来勾引我的话,也许他怀疑她太享受整个事情的过程了。我至今都没搞清楚是什么原因。我只知道我把他从监狱里弄出来两天之后,他就将她打死了。
验尸官向我解释说,可能在他打断了她的颌骨之后她就不再求饶了。但直到他打断了她的肋骨她才断气。由于肺被刺穿,加上心脏周围不可避免的快速积血,呼吸不会持续多久。他证明维奥丽塔被打断肋骨后只可能存活四到六分钟。
没有人能证明米戈尔?卡利兹在疯狂殴打维奥丽塔?拉米雷斯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也许他认为维奥丽塔破坏了与恶棍相好后必须遵守的一条最重要的规则:永远不要背叛。因此他要报复她。另一种可能是他一点儿都没有发怒。也许他就像夏日里闷热的亚特兰大城一样平静。然而,不管是哪种可能,维奥丽塔?拉米雷斯已经死了。
我得知这件事情是在一天中午,有人给我送来了证人材料。那时我正在巴克德区高档时髦的西部103饭店与客户共进午餐。我为来人的打扰而抱歉地向客户微微笑一下,放下手中的黑比诺葡萄酒杯,开始阅读那几行文字。就是这几行文字后来颠覆了我的整个世界。这次为卡利兹辩护的是一个低级律师——此前我从来没听说过这家律师事务所——虽然低级,却也懂得利用我和他当事人的女朋友睡过觉这件事为他争取同情。因此我必须出庭作证。
几个星期之后,我手按《圣经》向法庭宣誓,我的名字叫杰克?哈蒙德,这些是我犯下的罪孽。然而法官不是牧师,他没有指出我应该如何悔过。赎罪的方式要由我自己去寻求。但是他在允许我离开之前却指出我的行为“应当受到指责”。这样的措词对于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他们不希望自己的事务所里有人得到这样的评价。这女孩的遭遇对事务所的形象不利,于是我被解雇了。
连续几个星期,我连卧室的灯都懒得去开。只是呆呆地坐着,任由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慢慢流过。直到困得不行了,我才闭上眼睛。但即使睡着的时候也感觉危险。睡眠也不能给我一点点安全感。
米戈尔?卡利兹将在联邦监狱服刑几十年,这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将卡利兹关起来并不能冲淡我对维奥丽塔?拉米雷斯的怀念。这怀念将继续啃噬我的心灵,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
完全背离了我的原则——这就是我所做的。为了拯救我的灵魂,在此我向你和盘托出。但我知道,即使我作了忏悔,伤痕依然存在。在伤痕痊愈之前,我的心灵一刻也得不到安宁。
第二章
两年后。
我闭上眼睛,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尊敬的法学教授贾德森?斯彭斯先生再次重申他一直反复强调的建议,往我们年轻的、理想主义的脑瓜里灌输他最强烈的忠告:要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刑事案。生活的一条原则就是:一旦你涉足某一件麻烦的案子,更多麻烦的案子就会纷至沓来。他一次又一次地教导他最有才华的弟子们要面向收费高得多,也干净得多的侵权案。他让全班学生牢记一条格言:“和成功人士打交道,你自己也会成功。”否则的话,他警告说,社会下层受伤害的人们会涌向能帮他们的人,你就陷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怪圈。
最后的告别(5)
我,杰克?哈蒙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证据,证明法学教授贾德森?斯彭斯绝对是一个天才。我在他警告我们不要涉足的圈子里混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特别能吸引下层的犯罪案。这当然不能让我富起来。我的律师办公室仅仅是能凑合着用而已。首先是地段——位于亚特兰大西南部一个脏乱的区域里顾客寥寥的零售商场;再说家具——是租来的廉价货,用起来不太顺手。墙壁漆成半光泽的淡黄褐色,令人生厌地将头顶刺眼的灯光反射到亚麻油地板上。结果门、墙壁还有天花板全是同样的色调,让来到这儿的人感到头晕。
简陋的单框门上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杰克?哈蒙德与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其实这么说是为了装点门面,因为事务所除了我自己外,只有一个雇员,我的秘书布露?麦克伦敦。加上合伙人电话簿上的名字会显得好看些,所以我就这么做了。这个时期的我不能在细节上过于计较。这个时期的我首要的问题是求生存。
说实话,就连把布露称为秘书也是为了装门面。尽管她什么技能也没有,却快乐地拿着一份可以维持生活的薪水,占着一把十分舒适的椅子,坐在那儿阅读《时尚》杂志和陶瓷大谷仓家居专卖店的商品目录。我该怎样描述她呢?她长得仿佛是玛丽莲?梦露与一个可能口才不如她好的人,比如人猿泰山的私生女。她深黄|色头发勾勒出一张极其匀称的脸。柔和的腰部曲线与丰盈圆润的臀部曲线足以让男人膝盖发软。不过只有一副膝盖对杰克?哈蒙德与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生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副膝盖属于萨米?利斯顿,托马斯?奥多姆法官手下的职员。
我之所以付得起比最低工资高出3美元的薪水给漂亮的麦克伦敦小姐,是因为下面这句话:“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虽然亚特兰大的吸毒问题在穷人和富人中都平等地存在,但在法律上的处理却不平等。刑事法庭的被告绝大多数是低收入的黑人。因为托马斯?奥多姆法官的法庭处理很多这样的案子——当初我的那份令人羡慕的事业就是在这个该死的法庭被断送的——仁慈的法官大人不得不每天都要说几次这句美妙的、由纳税人付钱的话。具体指定哪位律师则由萨米?利斯顿负责。萨米是深受奥多姆法官信任的职员,同时也是我秘书的坚定的追求者。我与萨米之间有个默契:我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乐意与检察官达成认罪辩诉协议,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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