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





  小屋不大,不过打扫的非常干净,散出一丝神念探查了一下。发觉这座小屋应该是位于山上,四周有不少树林,不远处有一条小河流过,附近似乎并没有别的人家,因此环境相当的幽静、雅致。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你醒了?嗯,比我想像要慢了不少啊。”是一个女性的声音。
  华剑英给吓了老大一跳,倒不是说这声音多难听,其实还蛮清脆悦耳的。只是这个说话的人明显是在屋子里,华剑英所在的角度虽然说不上能把整间小屋一览无余,但他的神念却完全没有发觉,屋中还有除自己外的其他人,这一点让华剑英吃惊不小。
  转过头去,华剑英看到一个女性正从小屋另一边走过来,那个位置是他刚刚看不到的。这位女性的样子、气质很奇特。
  华剑英见过不少美女,甚至可以说,在踏入修真界后,他就没见过丑女。爱美之心人具有之,就算是修真者甚至修为更高的仙人、魔人也不例外。比如天魔,虽然是黑魔界至尊,但她的外貌就相当的艳丽。
  在世俗界,她应该也是一个少见的美女了,只是对于见惯修真界那些超级美女的华剑英而言,她的容貌之能说是中上而已。不过,她有一种让人觉得看上去非常舒服的感觉,是那种咋一看很普通,但仔细一看,越看越好看,很耐看的那种型。特别是她的身上,在成熟中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抑郁的感觉,让人禁不住产生一种想要关怀、帮助她的想法。
  望了望华剑英,那女人身体走过来,把一个盛满清水的木盆端开,同时道:“虽说仙人自然点尘不沾,但失去意识后,这种神通似乎也没有了呢。所以,身体要好好的擦擦才行呢。不过你既然醒了的话,应该就没有必要了。”
  望望那盆清水,再看看那个女的,想起什么事,华剑英小心地问道:“呃,那个……请问一下,我……晕了多久?”
  “不长。”华剑英刚刚松了一口气,那女的又加了一句:“到我这里也就两、三天而已。”
  “两、两三天?”华剑英整个脸都快黑了:“那、那、那我、我、我……那个什么……那个……”一时间,就算是华剑英也不知该怎么问。
  不过那女的显然明白了那的意思:“啊,没错,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帮你擦身体。当然,你全身上下也早就给我看光光了。你不用在意啦。”
  “啊?呃,是、是吗?”就算以华剑英的修为对这种事不太在意,但听对方这么说,也还是会觉得尴尬之极。
  沉默半晌,华剑英坐起身,试着开口道:“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姑娘的你名字。不知姑娘你尊姓大名?”
  她的身体难以察觉的微微一僵,但立刻放松下来。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回答华剑英的话:“名字啊……你就叫我……阿墨好了。”
  “阿墨吗?”华剑英低声念了几遍,总觉得似乎有点不对,不过他并不打算深究。“这个,阿墨姑娘,请问是你救了我的吗?”一边问,他一边暗中试着运转仙灵之力,肉体的外伤倒是好了不少,不过一些内伤、暗伤几乎完全没有好转,这让他微微皱眉。不过总算没有进一步恶化,也算好事。
  阿墨轻轻点了点头,道:“不错,是我。”看得华剑英似乎想要下地,道:“你的肉身直接的创伤我已经尽力帮你医治,不过你的仙灵本源的暗伤,已经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外,只能你自己想法子了。”
  华剑英仍然站起身来,试着走了几步,只觉胸口微微有些发闷,仙力本源所在的泥丸宫也隐隐作疼。知道自己这次伤得着实不轻,华剑英心中不禁暗暗苦笑。
  不过他倒比较在意阿墨的身份,他又暗中仔细的观察了她一番,心中越来越是吃惊。她不像是修真者,也不像是仙人,自然更不可能是普通人,最关键的是,他完全感觉不到她身上的任何的气息!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亲耳听着,可以说只要一闭上眼睛,他都会有一种,自己是一个人呆在这间屋子里的感觉。就算是神人神能无匹,也不可能完全一点气息都没有,除非、或者说是只有死人才会这样子。
  “请问有什么事么?”阿墨忽然抬头看着华剑英问道,倒把华剑英吓了一跳。
  “呃?不,没什么事。”华剑英呵呵干笑两声:“说起来,姑娘救了我,我还没有向姑娘好好致谢呢。多谢姑娘相救,如有机会,华某人定当致谢。”
  阿墨默默的注视了他一会,忽然道:“你如果真的谢我,倒是简单的很。”
  华剑英微微一呆,“哦?”了一声,看着阿黑,静待她的下文。
  阿墨略显犹疑地道:“只要你在这里陪我几天就好。”
  大感诧异,华剑英忍不住重复道:“在这里……陪你几天?”见阿墨点头,又问:“咳!那……请问怎么个陪法?我可不想做别人的仆人啊。”
  阿墨微微失笑:“放心吧,只不过是让你陪我说说话,聊聊天而已,用不着你特别做什么,更不是让你卖身为奴。”
  华剑英干咳了几声掩饰尴尬:“呃?是吗?要陪你几天?”
  阿墨想了想,道:“具体几天,我也说不准。不过,我想不会超过十天就是了。”
  “也就是说,姑娘要华某在这里陪你聊天,而且聊十天?”华剑英大感古怪的问道。
  “也不能这么说啦,不过……你这么认为的话,也随便你了。对你来说……应该不是很难吧。而且,你伤势奇重,现在只怕连飞行也做不到,必定要在这里觅地疗伤。在这段时间里,与我相陪一段时间,应该无妨吧?”一边说,阿墨的脸上淡淡的道。
  “这……好吧,我答应你。”略一思索,华剑英点头道:“不过,对现在的我来说,赶快疗伤应该是首要的选择吧。”
  把神念沉入仙胎之中,缓缓推动全身散乱的仙灵之气。对仙胎约相当于修真者的元婴,仙灵本源则相当于修真者的紫府,虽然有极大不同,但作用却是差不多。
  这次华剑英的仙灵本源受到极大的震动,还好的是,仙胎没受到什么伤害。不过,就算这样,华剑英也暗中皱眉,看来没个几十年的将养,是很难痊愈的。
  就在华剑英推动着仙灵之气,尝试修补自己的仙灵本源之时。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察觉一股奇异的波动直透心底,心中一惊,立刻清醒了过来。抬头一看,只见阿墨右手食指正点在他的额头上。
  见他清醒过来,阿墨立刻后退了几步,还没说话,已经站起身的华剑英道:“刚刚是你把我弄醒的?”
  “没错。”阿墨点了点头。
  “为什么?”
  “你不是答应这,这几天要陪我的吗?你如果这就开始疗伤,谁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结束?所以喽,等履行完你的承诺也不迟呀。”
  华剑英一时间感到全身无力,这样也行?同时心中也暗暗吃惊,虽然自己受伤不轻,护体剑气远不如平时来的强悍和灵敏,但阿墨竟然能够在自己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直接侵入到自己的心神之中。
  想到这华剑英登时出了一身的冷汗,还好阿墨并无恶意,不然刚刚只要来一下,他不死也要伤重不堪。
  干咳一声,华剑英随便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唉,好了、好了,你不是想聊天吗?那就聊吧。”
  说是要聊点什么,但一时间两人反而完全沉默下来,你眼望我眼,完全不知说什么好。其实也不奇怪,两个人可以说是两个陌生人,找不出什么话题,一点也不奇怪。
  过了好一会,阿墨才开口道:“你是一个仙人是吗?”实际上这一点她早就知道,只不过实在找不出什么话题,只好先说几句这种没营养的话。就好像有的人找不出话题开口,打着哈哈说什么:“今天天气真好。”之类是一样的。
  终于打破沉默,华剑英也松了一口气,这么一直绷着,他也不好受,当下点了点头:“没错,我修的是剑仙。”
  “哦?剑仙?在现在来说……那可真是少见的很。”有些出乎意料之外,阿墨再一次上下打量了华剑英几眼:“能熬过万雷天劫修成剑仙,真是了不起。嗯,说起来,你现在已经在天界才对,为什么你会出现在修真界?难道说天界和修真界之间的境界通道又被打通了吗?”
  修真者飞升成仙后,按理说是无法回到修真界的,所以阿墨才会有此一问。
  “不,我从来没去过天界。呃……简单的说,就是因为一些原故,我在修真界直接修成剑仙。所以现在我正在为怎么去到天界伤脑筋呢,总是呆在修真界也没什么意思。”
  “哦”了一声,阿墨的目光微微一闪,没有说什么。
  “说起来,阿墨你又是什么人呢?你不可能是普通人,不像修真者,不是仙人,也不会是神人,这真是太奇怪了。这个问题可是困扰我好久了。”华剑英半真半假的道。
  “困扰?不,你不可能因为这种事感到困扰的,我看应该说你好奇更确切一些吧。”
  “呵,我不否认。那么阿墨小姐能否满足我的好奇心呢?”
  阿墨“呵”的轻笑了一声,默然半晌后才道:“可否不聊这个话题。”
  华剑英摆了摆手:“这个当然随你,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探听别人隐私的人。”实际上华剑英心里好奇死了。
  阿墨似乎略略松了一口气,道:“这个星球算是一个新生的年轻星球,所以已经出现人类,但现在还处于原始社会,而且这里的景色相当的不错,怎么样?要不要出去走走?”
  “好啊,那就去吧。”
  这个行星的一天大约只有二十小时,相对来说算是比较短的。
  尽管外表上看上去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但这次华剑英伤得实是重极,最主要的是仙灵本源受到极大的震动。虽然借着地脉灵气恢复不少,但想要完全痊愈,仍然差了老大一截,所以他才会用这种自从修成剑仙后,已经很少进行的修炼方法来加快回复的速度。实际说起来,以他受的创伤而言,他恢复的已经算是很快了。
  一边欣赏着这个颗行星的景色,一搜寻这里有没有人类的存在。实际上,以这二个人的本事,根本用不着这么做,只是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两个人都非常有默契的没有以神识进行大范围的搜寻,只是单纯的以二人的肉眼四处寻视着。不过,以他们两个的眼里和所处高空,所能观察得到的地方,也远比一般人广的多就是了。
  人类还没找到,不过倒是发现不少奇特的生物。首先是一种外型有点像是某种巨鸟一般的生物,不这它的身上并没有类似羽毛的东西,翅膀实际上是一种肉膜状的东西,分布在它的身体两则,全部张开来的翅膀有近四米,身长米许,尖尖的利嘴中布满尖锐的牙齿。约莫七、八只一队(也有可能是一个家族),在空中与华剑英、阿墨二人相遇。
  这种奇特的怪鸟在这个星球上也算是空中的霸者,不过出于生物的本能,它明显的感觉出,这次突然遇到的这两个不用翅膀就能飞的家伙,绝不是自己能招惹的起得。所以这七、八只怪鸟在绕着二人飞了几圈后,便掉头向另一个方向飞走。至于华、墨二人,看着这怪鸟也只觉新奇有趣,自然不会有那种捕捉一只来玩玩的想法。
  一路看下去,再又见识到一些其它一些奇特的生物和风景之后,两人终于发现了人类的踪迹。
  那是一群大约百十人左右的普通人,全部是男子,看样子他们似乎正在狩猎。看得出,这里的人类还处于相当原始的社会,大多赤裸着身子,只在下体处围着一块兽皮之类的东西,手上拿的武器也相当的简陋。只有少数几个人的脚上也穿着应该也是兽皮制做的鞋子,看样子应该是这百来人的首领之类的人物。
  这群人正在攻击一只看上去十分巨大的野兽,全长近五米,高度也有近二米的体型,丰对于人类来说相当的高大,粗糙的皮肤看上去也相当的坚硬,一条长长的尾巴,就占去了它近半的身长,不过相对于它那粗长的尾巴和发达的后腿而言,两条前腿则要细小得多。
  身形虽然极大,不过这只巨兽似乎并不是属于特别的凶猛的一类。面对着人类的攻击只是极为消极的抵抗着,更多的时候似乎是想要突围而逃。
  不过显然对这种巨兽的习性有所了解,不知何时人类已经用数条足有手臂般粗细的长索,把它牢牢的困住。虽然无法把它绑得动弹不得,但却也极大的阻碍了它的行动,使它始终没有办法从人类的包围中冲出去。而其它大部份的人类,则用着简易的工具不停的攻击着它的各处要害,而这只巨兽也只能利用它那长长的尾巴,左右不停的挥舞、抽打着。
  虽然人类的占有压倒性的优势,但是先天上的差距,仍然让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