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爱





  “呜……”膝盖正正的磕在台阶上,痛得我眼前金星乱冒,咬紧牙才没有当场叫出来。 
  我从来都特别怕疼的。 
  不知道哪家孩子又把楼梯间的灯泡全打个稀烂,一盏都不亮,楼梯黑的什麽也看不见,我一手提著袋子,一手扶著楼梯,常身都快散架了,从来没觉得这楼这麽高,楼梯又这麽难走。 

  借著手机的光,我摸出钥匙开门。秦浩是坐在电脑前,打雷都不会动的。老姐懒到死,我出门的时候她正光著脚赖在沙发上,想必也不会肯穿上鞋子劳动玉趾走开给我开门。 

  电视开著,爆米花洒的到处都是,一颗颗的散发著诱人的奶油香味儿。老姐光著脚坐在沙发上,秦浩坐在她旁边…… 
  我愣了一下,眼光落在秦浩的手上…… 
  那只给我无数温暖和安全感的手,搭在老姐腰上,很自在,也很合适。 

  我有点木然的把手里的东西放下,换上拖鞋。 
  老姐咯咯笑著,把电视的音量又调大了些:“外头是不是起风了。” 
  我点点头:“对。” 
  然後想起来买的东西:“给你栗子羹。” 
  老姐接过去,撕开包装拿了一个,递到秦浩嘴边:“来一个?” 
  他摇摇头:“太腻了,我不吃。” 

  脑子里好象是空白,现在正在动正在说话的人应该不是我,我不知道是谁。 
  “你喝啤酒吗?” 
  他嗯了一声,伸手拿了一罐。 

  老姐一手抓著栗子羹一手揉我头发:“小弟,我和秦浩想结婚了。” 
  我很应景的啊了一声:“是吗?” 
  声音干巴巴的,是我吗? 
  “嗯,这样和你说可能太突然了,不过你肯定也替我们高兴,对不对?” 
  我点头:“是啊,真是太好了。” 
  这个说话的人真的是我吗? 
  我在哪儿?他们是谁? 

  “生气啦?” 
  “不是……”我喃喃的说,摇了摇头:“就是……意外。” 
  “看你的样子是意外的不轻。”老姐在我腮上重重啵了一口:“是不是不好意思啊,不过浩子本来也比你大。” 
  我嘴角弯了一下:“你们……什麽时候……” 
  “啊,打算就趁最近吧,往後更忙也没什麽时间。不过房子可是个大问题,没看到什麽合适的。再说,装修也来不及……不过浩子想赶紧自己创业,所以……” 
  老姐笑嘻嘻的说什麽,我都没有听进去。 

  象游魂一样刷牙,洗脸,换上睡衣爬回自己床上。 
  我是在做梦吧…… 
  一定是…… 

  身上刚才摔到和没摔到地方都火辣辣的痛起来。我没法再躺著不动,扭开台灯,拉开抽屉找药包。 
  手腕上的表刚才一定碰到了,虽然好象没什麽外伤,不过已经停止了工作。我把表摘下来放在一边,给自己擦药。 

  我居然这麽镇定。 
  这麽镇定。 
  感觉胸腔里已经空的找不出心在什麽地方了,我清洁过腿上的伤口,抹上药,包上纱布。 
  刚刚把东西都收起来,秦浩进来了。 
  我关上台灯,安静的躺下来。 
  “小朋。” 
  “嗯?” 
  “对不起,没有早些告诉你……” 
  我说:“没关系的,现在说也一样。” 
  他站在床前,把灯又拧亮。 
  我伸过手去把灯又关上:“睡吧,不早了。你明天不是还有重要的工作吗?” 
  他沈默了一会儿,说:“那就睡吧。” 



  26 

  头沾在枕上,几乎是立刻就失去了意识。 
  眼前是无边的黑暗,风很冷,从皮肤一直到心底,都被这风吹透。 
  一夜里我睡睡醒醒,出了好几身冷汗,衬衣和床单又潮又冷,冰得人难受。做了好多的噩梦,可是一个也不记得。只是醒来时那种惊惶失措怎麽也没有办法忽视。 
  其实……我知道,最大的噩梦,不是闭上眼,而是睁开眼之後。 
  一早他们起来,刷牙洗脸做早饭去上班,我象往常一样赖床不起,听著屋里的动静,一声接一声,还有小声交谈的声音。 
  最後是关门声,一切归於沈寂。 
  我慢慢爬起来,把被汗浸透又暖干的衬衣换了,套上厚外套,拿了手机和钱包,换上鞋子出门。 
  不知道…… 
  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不想待在屋子里。 
  其实他们不用去找新房子,这间屋子里,只是多了一个我而已。 
  坐在车站上,现在已经过了上班高峰期,站台上没什麽人,风冷冷的,吹的脸象刀割一样疼。 
  果然象剑平说的一样,降温了。 
  我坐在长椅上发呆,想著过去的事情,却发现记忆好象有些混乱,记不清哪些是旧事,哪些是新事。不知道哪些事是在旧的人生中发生的,也分不清新的这一次生命中,我到底都做了些什麽事情。 
  手机响起来,我接听,是剑平。 
  “在做什麽?起床了吗?” 
  “起了。” 
  “你在……外面?“他很敏锐的说:“今天这麽冷,你还要去哪里啊?” 
  “随便走走。” 
  “中午我有空,一起吃饭吗?” 
  我想了想,说:“不用了,谢谢你,剑平。“ 
  他笑出声来:“跟我不必这麽客气。注意保暖,可别把皮冻破了。玩会儿就回家去,知道吗?天气一冷你的腿可不能在户外待太久。” 
  “知道了,林母鸡先生。” 
  他笑著骂了我一句,收了线。 
  我动动脚,是有些麻了。 
  要去哪里呢? 
  上了十八路,车摇摇晃晃的向前开。车窗外大风呼啸,街上显得很空,仿佛昨天所有的声音与色彩,一夜间都被大风吹走了一样。 
  转了两次车,我下车时天已经要黑了。 
  迎面走来的人笑著跟我打招呼:“这不是小朋吗?怎麽?回来有事儿?” 
  我机械的回答:“嗯,来看看房子有没有让风吹坏。” 
  那个人笑笑走过去,他走出老远我才想起来他是我的小学同学。 
  我回老房子来了。 
  这里离市区有三十多里路,我已经很久没有回来。 
  电话又响起来,我掏出来看,是秦浩的号码。 
  愣了一下,手指刚移到接听键上,忽然电话屏幕一暗,声音也停了。 
  没电了,我忘了充电。 
  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呆,摸出钥匙开了门。 
  屋里空落落的,堂屋里很暗,老房子就是这样,窗户小,采光不好。 
  自从爸妈去世,我和姐不愿再住在这里,搬到了市区的新房子去住,这里就一直空著。 
  这里有很多回忆,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童年时光,无忧无虑。虽然再回到这里,难免会勾起丧亲之痛,但老姐和我一直也没有想过要把这里卖掉。 
  我打开窗子通风,已经没有电了,但是院子里的手压井还可以用。我去敲邻居的门,借了一缸子水来引源,压了一盆水,又生了炉子,到路东买了方便面来。 
  厨房里还有很多盆盆罐罐,找了碗和筷子来洗干净,煮了面,把肚子填饱。 
  邻家的大娘很热情,说屋里太久没人,不好住,邀我去住她家。我婉言推辞,她又硬是抱了床铺盖来,一直说著柜子里的被褥太久没用了,把东西放下就走。 
  等她出了门我才看到茶几上还有一大碗炒米,一个小筐里装著煮好的蚕豆。 

  我铺开床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屋里没有灯,风呼啸著打在窗户上,树影婆娑摇动,被路灯的光映进屋里来。 
  让人想起呼啸山庄,似乎有人在敲窗子,说著:让我进来,让我进来。 
  可是我的窗外只有风,不会有谁夜来相会,敲响窗户。 
  我找了一枝蜡烛点起来,抽屉里还有当时没来及带走的东西。一些中学时候的笔记簿还在书架上,两只笔孤零零的在桌角的笔筒里,已经过了好几年了,估计也写不出字来了。 
  衣橱里还有当地的校服,好些已经过时的当想不想穿的衣服,都胡乱扔著。 
  我把那些衣服抱出来,挨件的叠好再放进橱里去。久不住人的屋子难免潮湿和霉气,衣服上一股泛潮怀旧的气息,摸起来有些太过於柔软,似乎用力稍大一些,就会把它们捏碎一样。 
  桌上立的蜡烛无声的燃烧著,一滴滴的落下烛泪。 

  不知道在寂静中坐了多久,蜡烛烧到了头,火苗跳动了几下,忽然转亮,然後簌的一声轻响,屋里黑了下来。 
  蜡烛灭了,烛泪积了一汪,在桌上慢慢凝固。嫋嫋的青烟升起来,一股失落的味道。 
  从小就觉得这个味道很奇异,现在一个人在黑暗中闻到,更有这种体会。 
  死亡的,绝望的,却又无可奈何的味道。 
  我躺在床上,拉高被子盖住自己,只觉得心中平静的很,什麽也不愿去想。 
  在这个充满了童年快乐回忆的房子里,也许父母的眼睛在暗处温柔的看著我。 
  只有我,只有风。 

  我对邻家的说法是,因为一件工作需要安静,所以回来住几天。大婶还和记忆中一样热情,一天三顿倒有两餐给我送来,连下午蒸红薯当点心,都不忘了我那份。 
  并没有老在屋子里坐著,过了两天,风渐渐小了,云淡天高,正是一个晴冬天气。我在小街小巷里闲逛。这里是个半城市半乡镇的地方,地方不算整齐,也不算繁华,但是有种很浓的人情味道。 
  地方小,可是也有好几家网吧。想到交过的上一件CASE,走进去,要一台机器看邮箱。 

  只有两封信,讲的是工作的事情。我模糊的想起来,恐怕老姐和秦浩不知道我的去向,或许……会很焦急。 
  按下写信的选项,面对一片空白的待编辑页面,我只打了老姐两个字外加一个冒号,然後就愣在了那里。 
  最後,还是什麽都没有写,默然的关闭了页面。 



  27 

  和邻居家的半大小子一起去钓了几次鱼,空闲的时候把屋子全收拾了出来,被褥翻出来晾晒。冬天的暖阳最是喜人,晒在身上只觉得温暖,让人充分体会到了什麽叫和煦。 
  仿佛与世隔绝,也和现实脱节,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没有电视电话电脑的生活,我渐渐可以去思考,去想些事。 
  其实谁也没有错,这件事上,并没有谁是恶人。 
  一切都很自然,顺理成章。 
  只除了我多出来的那部分回忆,一切都显得很和谐完美。 

  去邮箱看信的时候,有一封秦浩的来信。 
  鼠标在上面盘恒了将近一分锺,点了打开。 
  信上很简单,只问我在哪里,为什麽不接手机,让我回家去,有事情想当面和我谈。 
  我对著电脑发了一会儿呆,慢慢点击选中,然後再点击删除。 
  这几天安静的独处,想通了好些事情。 
  一切重来了,不会和从前一样。 
  其实秦浩和老姐在一起再好不过了,秦浩是个很靠得住的男人,老姐和他结婚,下半辈子的幸福绝对没跑儿。 
  至於我…… 
  我曾经花了很久来爱上他,但我想,遗忘花不了太多时间。 
  在安静的小镇上,我感觉过去的一切离我都很远,象是前世的事情。 
  关了邮箱,顺手点进游戏。 
  很久不进游戏了,大概以後也不会再玩。那时候是因为腿脚不方便,复健之余进游戏来消遣。身上的装备武器什麽的都白放著,很可惜。 
  我在广场上蹲点摆摊子,把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拿出来卖。价格定的很低,简直就是大出血的跳楼价。可是很奇怪,这麽低的价来买的人却少,问问就走了。 
  後来旁边摆摊的人说,价格这麽低,肯定是骗局,人家才不会来上当。 
  我苦笑。 
  原来现在游戏中也变的这麽黑暗了,处处骗局。你就算是真诚,被别人扭曲过的目光看,也变成了骗子。 
  更意外的是,我想下游戏的时候,遇到了剑平。 
  他上来就问我在哪里,马虎眼打不过去,只好老实说回了老家。 
  他在我身边蹲下来,也开始甩卖他身上的装备和物品。 
  “你也不玩了?” 
  “对。” 
  鲁高因是个游戏中的沙漠之城,大风吹过脸颊,干热的象粗糙的砂纸一样,那种微麻的痛感是这个城的特色所在。 
  我们都没有说话。剑平很了解我,在他面前,我不必用言语来遮掩或是解释些什麽。 
  很痛快的把曾经珍爱的装备都卖掉了,然後到系统的银行那里去把金币兑成|人民币。剑平一直沈默的陪在我身边,他是一个温和可靠的朋友。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永远也想不起锺千羽这个人来……不过有什麽区别呢?现在的他也不是不快乐的。 


  “一笔小财。”我看著转帐单子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