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
录捌旒袷拢诒呓厍ㄈ绾诹⒓帧⒁晾纾次玫厍淖罡呔潞托姓す伲蝗偈背稣鞯耐乘В缪锿改娼龋凰奈黄返酱佣肺涔俜庠住?br /> 大将军
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於战国,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事实上多由贵戚担任,掌握政权,职位甚高。汉武帝时以大司马为大将军所兼官号,其后霍光、王凤等均以大司马、大将军预闻政事,为中朝官领袖。亦有在大将军之上冠以称号者,如骠骑大将军之类。三国至南北朝时,大臣秉政,多加以“大将军”之号。北周时行府兵制,编24军,每军设开府1人以统领、二开府则由一大将军统领。24军共有12大将军,两大将军由一柱国统之。隋代左右武卫、左右武侯等各置大将军,为统率禁军之高级将领。唐代之府兵12卫,每卫有上大将军1人,大将军1人,将军2人。禁军之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等亦设大将军,往往以宦官任之。宋代之16卫大将军已属空衔,无统兵实权。唐至元,定大将军为武散官之首阶。明清两代于战争时由皇帝特派大将军统兵,或于大将军上再加称号,如清代,肃亲王豪格为靖远大将军,惠亲王绵愉为奉命大将军,皆统兵作战,战后即废。
大鸿胪
汉武帝时改典客为大鸿胪,原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为九卿之一。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官。王莽时改为典乐。
大惕隐司
官署名。辽代置,为北面官,设有惕隐(亦称梯里已)、知惕隐司事等,掌皇族之政教。
工正
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置,楚称为“工尹”。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师
春秋时齐、鲁等国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之,为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官
西汉于蜀郡、广汉等郡置工官,主管制造武器,日用金属器物和各项手工艺品,下设护工卒史等官。东汉沿置。
工部
西晋曾置田曹掌屯田,南北朝时曾置起部掌管起造宫室。隋唐始设工部,为中枢六部之一,掌管各项重大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士师
《周礼》列为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古代对执法官员之通称。
子爵
古代五等爵之一。五等爵为公、侯、伯、子、男。《左传》书楚国之君为楚子,吴国之君为吴子。南北朝至唐宋有“开国县子”之称。《隋书。百官志》载南朝梁陈封爵为九品,开国子弟为第五品,视二千石。隋代封爵为九等,子爵为第八等。后代往往沿用,惟明代封爵至伯为止,不设子、男二爵。清代原称“精奇尼哈番”,后改用汉名为一、二、三等“子爵”。
上计
战国、秦、汉时年终考核地方官员成绩的方法。战国时群臣于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于木券,呈送国君考核,称为上计。西汉沿用。《汉书。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前106年)三月,至泰山,增封,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颜师古注:“若今之诸州计帐也。《通典》说:“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其办法是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国相再遣吏加以汇编,用副本上计于中央的丞相。东汉时郡国上计形式上虽归司徒总核,实际由尚书主持。县级上计由县丞代行;郡级由郡丞代行。凡入京执行上计的人员称为“上计吏”,或简称“计吏”。
上林令
上林苑原是汉文帝时的园囿,其主官为上林令,次官为上林尉。汉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管理范围扩大,包括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虽名为掌上林苑,但职权远远超过以前的上林令。上林前属少府。汉以后,各朝帝王之苑囿,已不是汉代之上林,而掌管苑囿之官,仍沿称“上林”之名。唐代在司农寺设有上林署置令及丞,掌管苑囿及藏冰等事。辽、金、元、明均沿用此名。
上军校尉
东汉灵帝时,在京师(洛阳)设西园八校尉,即上军校尉、中军校尉、下军校尉、典军校尉、助军左校尉、助军右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以宦官负主要统率之责。当时曹操曾任典军校尉,袁绍任中军校尉(《袁绍传》作佐军校尉)。而上军校尉蹇硕则是小黄门(宦官),统率八校尉。
上驷院
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掌管宫内所用之马。清初沿用明代之制,设御马监,后又改称为阿敦衙门,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改称上驷院。设监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其一由侍卫补授,其一由内务府司员补授(内务府设七司),每司均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卫尉
始置于战国,汉时为九卿之一。掌管宫门禁卫,主南军。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元年(前143年)复为卫尉。魏晋南北朝多沿置。唐代为卫尉卿。但已非原来职务,仅掌仪仗帐幕等。明清废。
卫将军
西汉文帝由代王入继帝位,设卫将军一员,以亲信宋昌任之,总领京城各军,后以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皆开府(即设将军府),置官属,掌握禁兵,预闻政务。
才人
皇帝的妃嫔之一。晋武帝司马炎始置,后世多沿用。唐代制度:才人初定为宫官之正五品,后升为正四品。武则天就曾做过唐太宗的才人。
门下省
官署名。《旧唐书。职官志》说:“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至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旧”。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於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晋称门下省。唐曾改为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门下省仅主朝仪等事。神宗元丰改官制,始恢复审查诏令的旧制。南宋初,中书、门下合并为一。辽金亦置门下省。元以后废。
门下侍郎
秦汉时原名黄门侍郎,本为君主近侍之官。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侍中之副职,唐宋多以门下侍郎或中书侍郎加“同平章事”为宰相之称。元以后不设。
千牛
后魏始置。“千牛”,刀名,言刀之锐利可屠千牛。千牛刀常备身边,后比喻侍立皇帝左右之警卫人员。唐代设左右千牛卫,为禁卫之一,所属有千牛备身。宋代设有左右千牛卫上将军等。辽金亦曾设置,元以后废。
千户
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即女真语猛安之意译。统领谋克,隶属於万户。元代相沿,其军制千户设“千夫之长”,亦隶属於万户。千户所统领百户所:统兵七百以上称上千户所;兵五百以上称中千户所;兵三百以上称下千户所,各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千户所,千户为一所之长官。驻重要府州,统兵1,120人,分为十个百户所。
千总。把总
明代驻守京师的京营兵分为三大营,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职位低下。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以千总,把总统领之,称“营千总”,为正六品武官,把总为七品武官。又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千总,统率漕运军队,领运漕粮,称为卫千总、守御所千总。京师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把守,称为门千总。又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官也有此职,称土千总、土把总。
于越
官名。辽代置,为北面官,无职掌,大于越班在百辽之上。授给大功臣,是大臣的最高荣衔。
万户
官名。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统领千户(猛安)、百户(谋克),隶属於都统。元代相沿,其军制设万户为万夫之长,隶属于中央枢密院;驻札各路者,则分属於行省。设万户府以统领千户所:统兵七千以上称上万户府;五千以上称中万户府;三千以上称下万户府。诸路万户府各设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土官
明代于西北、西南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土司,由该族上层分子担任,按等级分宣慰使、宣抚使、按抚使等武职及土知府、土知县等文职,由子孙世袭。至清代逐步“改土归流”(即改世袭之“土官”为有一定任期,期满调任,称“流官”),土官大部分废除。
四画
尹
官名。为古代官的泛称,但有时也用以称固定官署之长官。《尚书。皋陶谟》说:“庶尹允谐”。“庶尹”即指众官。故《史记。夏本纪》写作“百官信谐”。《尔雅。释言》说:“尹,正也”,即治理之意。商及西周时,对天子辅弼之臣多称为“尹”,如“师尹”。春秋时楚国执政官多称“尹”,如“令尹”。汉代始以都城的行政长官称尹,有京兆尹、河南尹。元代州、县长官亦称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有道尹。
太子
一般称预定继承君位的皇子。
太仆
官名,始置于春秋。秦汉沿袭,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南北朝不常置。北齐始称太仆寺卿,历代沿置不革。
太史
周代太史掌管王国中文书之起草,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国家大事,编著史册,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以及祭祀诸事。其地位较崇,是一种兼管人事、神职并观察、记载社会动态及自然现象之官。秦汉设太史令,地位已降低。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曾先后任过此职。魏晋以后修史的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则专掌历法之推算。隋设太史监,唐改太史局,肃宗时又改称司天台。为管理天文、历法的专门机构,五代沿置。宋代设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机构,职权渐分。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代改称太史院,专管推步测算(推算历法,观测天象之事)。虽另有司天监,但无实际职掌,仅留空名。明清两代均称钦天监,以掌天文、历法之事。至于修史之事,则专归翰林院。故文士喜用太史之名称翰林院诸官。
太师
古代官名。西周始置,原为高级武官,军中最高统帅。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用,成为辅弼国君之官。战国后废。汉又设置,位在太傅之上。《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师古官,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初置,位在太傅上,以孔光任之”。东汉置太傅,废太师,而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晋因避司马师之讳,改太师为太宰。南北朝时多以太师(太宰)、太傅、太保为三公或上公。隋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司,而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唐宋沿用。金元亦以太师为三公之一,明代相沿。自汉以后,太师往往成为大臣之加衔,凡授此号者,权力特大,如南宋之秦桧、韩侂胄、史弥远及明之张居正等。又有太子太师,为辅导太子之官。西晋设太子太师、太傅、太保,称三师;又设太子少师、少傅、少保,称三少。北朝的魏齐沿设,隋以后历代不革。明清以大臣兼之,三师三少成为空衔。此外周代或称乐官为太师。
太守
本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改郡守为太守。为一郡行政的最高长官,历代相沿不革,南北朝时设州渐多,郡的辖境日益缩小,州郡区别不多,至隋初遂废郡存州,而州刺史即代郡守之任。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均曾改州为郡,郡置太守,旋即复旧。此后太守已非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太保
殷周设置,为国王的辅佐大臣。春秋后废,汉复置,位次太傅。历代沿置,多为大官之加衔,并无实职。史载殷王太甲以伊尹为太保,西周成王以召公姡!S痔又ǖ脊伲铺犹!2渭疤Α碧酢?br /> 太祝
官名。在《周礼》中为春官宗伯之属官,掌祭祀祈祷之事。汉设有太祝令丞,为太常之属官。隋唐以后均沿置,至清废。
太监
唐代设内侍省,其长官为监及少监。《辽史。百官志》载,辽代南面官诸“监”职名中,有“太监”之称,但在具体称呼上,仅称监,如太府监。元代的太府和各监,多有“太监”一官(如仪文监、典牧监、典室监、太府监等均设太监)。明代诸监不设此官,但在宦官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