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公主和亲记 作者:霓裳夭夭(起点2012-3-29完结)





  卓赞抿嘴一笑,“单单加酥油一样,酥油茶容易分层,而且口感太腻了些,再加入一些牛羊奶不但口感上更丰富一些,而且空口喝这酥油茶也更顶饿一些!”
  论尚悉深深的望了一眼李奴奴,转头丢下一块羊皮在她的篮子里,哈哈笑道:“就为你敢于创新的这股子劲儿,我支持你!”
  李奴奴不知道是心慌还是和酥油茶让自己有些倒胃,闷闷的,有些想吐,赶紧喝了几大口热水,嘴里奶腥味还是很重,一边又大口喝着热水,一边使劲拍自己胸口,不让自己吐出来。
  任丹青忙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打开递了过去。
  李奴奴惊喜的取了一小把葡萄干,整个塞进了嘴里,一边大口的嚼着,一边呜咽不清的说道:“任丹青你越来越体贴了!”
  任丹青摸摸脑袋,不好意思说道:“不是我准备的,是刚刚大相给的,他说汉人不喜欢喝奶,怕是受不了这味道,吃些果脯可以去去嘴里的味道!”
  李奴奴“切”了一声,回头望着正走远的论尚悉,见他似乎被点的穴道还没完全解开,脚下有些虚浮,吩咐翠儿道:“翠儿姐,你去把穴道给他解了吧,他这样示好,咱也表现表现,可不要欠他什么!”
  “姜擦拉温呢?”见翠儿去了,李奴奴才想起刚刚只跟着任丹青吃东西,没顾着他,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喜弟一指那边,“那里呢!和赞普一起吃的正香呢!”
  李奴奴顺着喜弟的手望过去,这兄弟俩口味还真是一样,遂走了过去,拍了拍姜擦拉温的头道:“有这么好吃吗?”
  姜擦拉温嘴里塞得满满的,咧嘴一笑,纷纷掉在地上。狼吞虎咽的费力咽了下去,才道:“很好吃,尤其这个,还辣辣的!好过瘾呀!”说着塞了一颗到李奴奴嘴里。
  “嗯……”李奴奴细细嚼了,一股辛辣呛的自己眼泪都要出来的,舌头更是火辣辣的想要涨破一般,赶紧又打开盒子取了一把葡萄根塞在嘴里大嚼特嚼才觉得好些了。“哇,好辣!倒有些大唐蜀地的风味!”
  “吃这个!吃这个!”尺带珠丹也伸手欲塞个什么在李奴奴嘴里,姜擦拉温大叫“不要吃!”
  李奴奴侧脸避过了尺带珠丹的手,反手抢过来他手里东西,摊开手看了几眼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就一个白白的面疙瘩而已。
  姜擦拉温忐忑的看一眼尺带珠丹,从李奴奴手里接过面疙瘩,掰开摊在李奴奴手掌心里,一股怪怪的味道传了开来,任丹青开始笑。
  李奴奴低头仔细看了看,又闻了闻,不可思议的看着尺带珠丹:“牛粪?!”
  尺带珠丹一脸笑嘻嘻的样子,不作答。
  李奴奴翻手把那牛粪面疙瘩照着尺带珠丹的脸上摔了过去,见他轻易侧头避过了,心里更是愤怒,“尺带珠丹!你不要越来越过分!”
  “请公主不要生气,请听喜登解释!”摊主跪在李奴奴面前说道。
  “这是你做的?你竟然放牛粪在吃的东西里面?!”李奴奴还没从震惊里清醒过来,自己到吐蕃这么久,还不知打究竟吃了多少牛粪!
  “公主,我们吐蕃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在古突里放一些东西来讨巧,我们会放羊毛啊、猪肉啊、火炭啊、牛粪啊等很多东西在里面,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吃到这些彩头呢!比如吃到羊毛说明很有耐心很温柔,吃到火炭说明内心很黑暗,吃到牛粪更是好彩头呢,说明公主在来年会有好运气。”
  李奴奴低头看着这个伶牙俐齿的吐蕃少女,只见她一身白色的打扮,与刚刚的卓赞是不同的类型,皮肤虽然也是黝黑的,但是眼睛很大,水汪汪的似乎要流出眼泪来,鼻子小巧不算挺拔,嘴唇略厚,颜色很红,应该是擦了胭脂,头发也是辫发,却没有加那么多的装饰品,显得人很清新。
  李奴奴深吸一口气,知道今天这火是不能随便发的,那么多的百姓看着呢,遂抿嘴一笑,伸手把那丫头扶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原来吐蕃还有这么有意思的风俗呢!你教会了我,你是我的老师!”
  那丫头垂下头去,长长的睫毛覆盖了眼睛,“奴婢叫喜登,不敢做公主老师,公主可别折煞我!”
  李奴奴扔了一块羊皮在她的篮子里,“喜登,你做的点心很有大唐的味道,我支持你!”说着冷眼瞥了笑嘻嘻的尺带珠丹一眼,“看来明年赞普要交好运了,随便一拿就刚好拿到这包牛粪的古突!”特意咬重了牛粪二字,李奴奴真是要恼死了,要不是姜擦拉温,这牛粪就吃到自己嘴里了,想想就恶心!
  其实,吐蕃人一点都不觉得牛粪会怎样恶心,他们用牛粪生火取暖、煮饭,牛粪在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尺带珠丹知道大唐人不喜欢什么羊毛、牛粪的,只是想捉弄一下李奴奴,没想到竟把她惹恼了,被她冷冷的眼神吓了一跳。也不敢多说什么,讪讪的走了。吐蕃的百姓却很高兴,大唐的公主多么和蔼可亲,竟然叫喜登老师,纷纷走过来品尝她的卡塞和酥油茶。
  喜登的篮子里羊皮呼啦啦多了起来。
  选美女的最后一项是马上跳舞,依旧是喜欢的就往她的篮子里投一块羊皮,最后美女们谁的羊皮最多谁就赢了。
  马上跳舞的赛场依旧是羊卓雍湖,马儿会围绕着湖面奔跑,少女们或站或跪在马上跳舞,对马术不精的人来说难度很大,可对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吐蕃少女,就像在平地上跳舞是一样的,更因为马的奔跑更增添了一些动感的美丽。
  比赛开始了,场上最吸引李奴奴目光的有两人,一个是身着鲜艳衣服头戴鲜艳珠花的卓赞,一个是一身白衣手挽红色丝巾的喜登。
  李奴奴心里更倾向色彩艳丽有着野性美的卓赞赢,也许是因为刚刚的小摩擦,那个白衣喜登让李奴奴感觉很不舒服,总觉得她和尺带珠丹有一腿,而且她还刻意把包牛粪的古突给他,让他作弄自己。
  卓赞的舞像她的衣服发饰一样,有一股张扬的美丽,动作大开大合,时而跪在马背上旋转,时而坠在马儿的一侧舞蹈,白马配上那颜色鲜艳的衣服,看的人眼花缭乱。
  喜登的舞要含蓄温柔许多,白马白衣显得她手里的那一根红丝巾那样的耀眼,她的舞有些大唐敦煌飞天舞的味道,俏皮含蓄,一股小家碧玉的柔媚。
  “姐姐,你说谁会赢?”姜擦拉温爱吃辣,手里还端着一盘喜登的卡塞。
  “我希望卓赞赢,草原的女儿就应该像她那样,色彩鲜艳,美的张扬,有一股子奔放的野性美!”
  “大相论尚悉喜欢她!”
  “哦,眼光还不赖!”李奴奴看一眼吃的正香的姜擦拉温,“你这么喜欢吃那个喜登做的果子?你不怕吃出牛粪来啊?”
  姜擦拉温笑嘻嘻的说:“牛粪怎么了?牛粪是吐蕃人的好朋友,吃到它是好运气的象征!”
  “那你刚刚又阻止我吃?”
  “我想着你是大唐来的公主,听说你们那里牛很少,马很多,如果是马粪的话你就没这么反抗了吧?”
  “啊……”李奴奴又一阵反胃,忍不住骂道:“莽夫!蛮子!你们怎么就跟粪牵扯不清了!”
  姜擦拉温小脸一寒,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李奴奴知道他又生气了,点了点他的头,“小气鬼!整天吃粪,还不就是蛮子!好了,我不说了行了吧!”
  姜擦拉温闷闷的说,“反正你都嫁给蛮子了,你是蛮子媳妇!”
  李奴奴硬是给气笑了,“死小鬼!口舌上都一点亏不吃啊!”
  那边马上比舞已经结束了,那些少女们正给大家作揖,已经有人去统计个人的羊皮数了。
  结果让李奴奴挺失望的,白衣喜登竟然赢了,成了第一美女。
  只见她一路举着那根红色的丝巾,一路向尺带珠丹走了过去,满脸的羞怯,眼光躲躲闪闪的不敢看他的眼睛。
  走到他的跟前的时候,鼓足勇气望着他英俊的脸,深吸一口气说:“赞普是我们雪域高原的雄鹰,我愿做雅拉香波雪山的雪莲花仰望着翱翔的雄鹰,每日为赞普祈祷平安!我把这红色的丝巾当做红色的哈达敬献给赞普,祝愿赞普年年都是我们吐蕃的第一勇士!”
  尺带珠丹微笑着伸手,欲接过丝巾,喜登却踮了踮脚双手举过头顶挂在他的脖子上,一双大眼满是柔情的望着他。
  典型的眉目传情,美目传情!李奴奴冷眼看着,心里想着,这男人不可靠啊,动不动就勾三搭四,还是要想办法离开吐蕃这个鸟地儿!
  吐蕃人爽直,姑娘也大方,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了就会直接说,被拒绝也没有关系。
  姜擦拉温笑嘻嘻的说,“喜登这是在跟我赞普哥哥求爱呢!如果赞普哥哥接受她,就送她一件自己的信物!”
  李奴奴虽然不喜欢尺带珠丹,但想想他怎么都是自己的相公,而且刚刚成亲没几天,就有姑娘对他**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又听姜擦拉温这样讲,不由紧张的望着尺带珠丹。
  尺带珠丹笑着朝李奴奴方向看了一眼,伸手从脖子上摘下那红色的丝巾,大声对喜登说:“谢谢喜登姑娘送的丝巾!我一个大男人留着也没什么用,就转送给我的皇后了!”说着大踏步走来,将丝巾递给李奴奴。
  李奴奴笑着嗔了他一眼,接过丝巾递给喜弟,又转头在他耳边低低说:“人家第一美女**,你怎么不好生接着呀?驳了人家的情意,亏刚刚人家还替你说好话!”
  尺带珠丹拉着李奴奴的手,一把把她拉进怀里,揽着她的肩膀,装作恩爱的样子,嘴巴里却说:“你既然这么大方,那我这就去收了他做大妃如何?想着给你这大唐公主留点颜面,刚成亲没多久就纳妃子,你这皇后该多没面子,你既不承情,那……”
  话还没说完,腰间就被扭了一下子,“今天我给你够多面子了,如果你连这点面子都不给我,那看看撕破脸谁不好过!”
  尺带珠丹忽然低下头在李奴奴脸上亲了一下,“我说过,你再扭我,我就亲你!”
  李奴奴脸上做出羞涩的表情,嘴里却恨恨的说,“我只当被狗舔了!”
  余光里,无意中瞥到论尚悉的眸子,幽深。
  

第十四章 俏喜登 勇女追男
更新时间2011…10…18 20:19:53  字数:4126

 大年初一的夜晚来临,与以往不同,今夜的逻些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吐蕃的新年虽和唐历不是同一个日子,重视程度却是一致的,有各种各样的习俗,大年初一白日里要选出本年的第一勇士和第一美女,晚上也很热闹,百姓们围着篝火庆祝丰收,唱藏语民谣祈祷来年也这么顺利。
  与尺码雷、尺带珠丹一起用罢晚餐,李奴奴就迫不及待的想出去看看,心里兴奋,连晚餐吃的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在想着如果没来吐蕃就永远见识不到全民参与的篝火大会是怎样的,翠儿说的没错,来吐蕃是一次新生。
  任丹青说,吐蕃的百姓是最期待新年的,大年初一的篝火会上,会有姑娘和小伙互唱情歌示爱,如果双方都有意还可以互赠信物,这门亲事就等两家父母见面就定住了。
  当时杨尚武也在场,听的一脸羡慕,如果李奴奴只是那个小宫女该多好!是不是我们也可以互相喜欢然后成亲?可是想到当时在大唐自己与金城公主的差距,忍不住问道:“那如果小伙子家里特别穷怎么办?姑娘家里也不在意吗?”
  任丹青认真想了想道:“我还没听说过谁家不乐意的呢!即使是穷,有力气干活又会穷到哪里去了?除非是个懒汉,那懒是没有姑娘喜欢的了!何况如果姑娘家里好,自己姑爷不是一家人了吗?”
  李奴奴本也是一脸的向往,心里不断的在想,如果自己不是什么大唐的公主,只是吐蕃一个平民该多好!可转念一想,既然老婆是自己喜欢的、自己找的,为何娶了以后又会娶那么多小妾呢?在爱情面前,谁的眼里能容下沙子?妻子不是更可怜?“互相喜欢才成了亲,那后来男子又找小妾,妻子不是要难过死了?还不如我们那里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来就没什么感情,他再找也不会难过,就二三女共事一夫呗!”
  任丹青歪头想了想,道:“在我们吐蕃,除了那些皇亲贵族、达官贵人以外,很少会有人娶好几个老婆的!一般自己选了妻子的小伙子们很少再找的,除非他的妻子死了或者……背叛了他。”
  吐蕃人民姑娘们都是卓文君,小伙们都是司马相如!李奴奴心里震惊感叹,只是她从小生在宫里不知道,在大唐的普通百姓家里,不是大富大贵的,也都只有一个老婆的。
  吐蕃地大人少,自然环境本身就差,医学人文发展也落后,所以死在难产上的妇人不计其数,所以吐蕃人对于子嗣都非常看重,因为孩子难生、更难养活,所以很多赞普虽然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