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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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恶搞的喜剧小品         
  有个算命的家伙看人家邓通发迹了就眼红,告诉我们的领袖说:从邓通的面相上看,他最后会穷困潦倒而死。领袖不高兴了,认为这家伙翻了几页易经八卦就开始胡说八道,是睁着眼睛看不见他这个皇帝。用领袖的话说,老子是邓通的后台老板,只要我愿意,可以让邓通一辈子享受荣华富贵,他绝不可能穷困潦倒而死。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他又开始恶搞:干脆把一座铜矿赐给了邓通,还允许他自己造钱玩,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一时间,〃邓氏钱〃满天下乱飞,邓通富得浑身流油,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没有一点潦倒的迹象。   
  当然,邓通非常清楚这样的富福裕生活都是皇帝给他带来的,他感激得眼泪哗哗的,更加坚定了当牛做马的决心。有一次汉文帝得了毒疮,邓通不怕脏不怕累,天天用嘴巴为他吸脓。面对此情此景,我们的领袖心中有了无限感慨,脸上却闷闷不乐,问邓通:〃这天底下到底谁最爱我啊?〃邓通回答:〃当然是太子最爱您了!〃等到太子前来探病,汉文帝就让太子为自己吸脓。太子就算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恶心,为了将来的皇位,无论怎样的恶搞,他也只能忍受,把嘴巴凑上去舔他爹的毒疮。   
  不过,事后太子听说邓通经常为皇上吸脓,心头不禁感叹邓通的牛马精神,同时又对邓通充满了怨恨。道理很简单,如果不是邓通这个贱人采取如此恶心的办法拍马屁,他太子也就不会用嘴舔他爹的毒疮。这样的怨恨对邓通是致命的。等到汉文帝一死,太子坐上皇位成了汉景帝,马上就拿邓通开刀,先是搬掉邓通屁股下面的高官椅子,接着追查他私下造钱的事,并借机没收了他的全部家产,连一根针都不给他留下。可怜的邓通同学,就这样被这对父子皇帝在天堂和地狱之间来回折腾,最后真的因为贫困潦倒而死。他的死看上去很不美,很像〃文景之治〃这个伟大时代拉出的一泡稀屎。   
  恶搞的喜剧小品   
  魏晋时代的人,好像都很有个性似的,要么吃不完要不完,要么坚持一根筋主义,要么跟着感觉随意走。那阵子的人有一种只要老子高兴,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的洒脱劲。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顽固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绝对称得上是个性张扬的黄金时代,羡慕得叫人做梦都想倒退一两千年,回过头去疯玩一把,恶搞一把,想唱就唱一把。   
  先来看看那个叫温峤的东晋开国重臣,是怎样把玩自己的爱情和婚姻的。温峤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绝对是个人物,虽然不敢说随时随地可以呼风唤雨,但在官场上应该是很吃得开的,完全有条件享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幸福生活。但是,这样的幸福生活有一天却突然夭折了,他老婆很没有道理地与世长辞了,家里的红旗应声倒地。温峤为此很是流了几滴眼泪,伤心了好几天,毕竟有红旗才有方向,没有红旗他就会迷失在彩旗中间,到时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不过,颓废了几天之后,人家温峤就重新振作起来,他总不能离了屠夫就不吃猪肉吧。事实上,人家温峤已经从根本上领悟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句古话,他重新规划了一下自己的私生活,打算在家里树一面崭新的大旗,再娶一个新媳妇回时候侯瘸子才真正找到扬眉吐气的感觉,终于成了皇亲国戚。从这里可以看出,过去他是多么的自卑、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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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令人呕吐的恶搞(1)         
  皇帝成了自己的线牵木偶,侯瘸子当然可以跃武扬威了,总是挂着佩剑上朝,而且从来不下跪,更不会奴颜媚骨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有一次他心血来潮,自己派人写诏书,封自己为〃宇宙大将军、都督六合诸军事〃。当然,诏书如果没有盖上皇帝的玉玺,就只是一张废纸,一个铜板都不值。于是,他就叫人把诏书送到简文帝那里盖章画押。简文帝这个高级囚徒看到诏书吓了一大跳,心里嘀咕将军怎么还有宇宙这样的称呼呢。但嘀咕完了,他还得给人家盖章。道理很简单,如果不给盖章,把人家侯瘸子惹毛了,他敢要了自己的小命,直接把玉玺抢过去自己盖着玩。事实上,侯瘸子后来真的要了他的小命,派人用土囊把他压死,跟活埋差不多。   
  但萧家人是杀不绝的,人家集结人马来了个反攻倒算。侯瘸子被打了个落花流水,恨不得长出一百条腿快速逃窜,可惜在乘船逃跑途中,被人用矛刺了个对穿。人家还把他的肚子剖开,往里塞了大把的盐,以防腐烂,然后将他的尸体送到首都建康。胜利果实当然要全国人民分享,他的两只手被砍下来送给了齐文宣;脑袋被割下来送到江陵展览三天,然后放在锅里煮熟后涂上油漆,放进当地博物馆收藏;尸体的其余部分留在首都建康示众,片刻就被老百姓撕得粉碎,并吃得一干二净。用人民群众的话说,味道好极了。真是可怜的侯瘸子,活着的时候是个残疾人,居然死了想做残疾鬼的机会都没有。   
  令人呕吐的恶搞   
  刘邑的爷爷刘穆之,是刘裕的首席亲信,是南朝宋开国初期的官场红人,绝对正牌的中央高层领导。虽然轮到刘邑为南朝宋服务的时候,不如他爷爷那么风光了,不能在中央直属单位鬼混了,但人家在地方当父母官还是有滋有味的,还是能够经常享受鲍鱼燕窝一类物质生活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山珍海味吃多了,伤了肠胃,这家伙突然心血来潮,偷偷吃起了疮痂,而且越吃越上瘾,达到一天不吃浑身发痒的地步,就跟犯了毒瘾似的。   
  刚开始的时候,刘邑还遮遮掩掩,后来有一次去看望灵休,这个怪毛病就彻底曝光了。当时灵休患了炙疮,床上自然就落下一些疮痂,刘邑看到后眼睛都绿了,急不可耐地捡起疮痂就往嘴里塞,吓得人家灵休差点休克。他却轻描淡写地对人家说,自己就是喜欢吃这种东西。还说吃疮痂就像吃鲍鱼,味道好极了。见他如此喜欢吃疮痂,灵休忍痛割爱,主动奉献爱心,干脆把身上还没有脱落的疮痂全部撕下来,打包当礼物送给了刘邑。那一刻,灵休肯定做出一个重大决定,老子以后上刘邑家串门的时候,再也不用花钱买酒当礼品了,带着一身疮痂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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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令人呕吐的恶搞(2)         
  灵休知道了刘邑喜欢吃疮痂,也就意味着全世界都知道了。刘邑一点都不感到自卑,更没有什么思想压力,干脆明目张胆走到哪儿吃到哪儿。用现在的话说,工作要干,疮痂更要吃。不过,疮痂这玩意不是地里的大白菜,浇几瓢大粪就能长出来,它只能从肉身上冒出来。但这难不倒刘邑,人家手里有权,三天两头就把手下的干部叫到自己办公室,命令他们提着鞭子互相抽打,直到打出伤口为止。干部们当然知道疼痛,但为了拍领导的马屁,瞬间就把疼痛当成了快感,坚持痛并快乐着。据说刘邑辖区内的两百多名干部,人人都伤痕累累,身上长满了疮痂。这种丰收景象令刘邑兴奋不已,因为他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疮痂了,比天天吃鲍鱼还舒服。他一舒服,那些基层干部也就有盼头了,说不定那天凭着身上的疮痂量大,会得到刘邑的赏识提拔。   
  确实,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刘邑喜欢吃疮痂,叫人感到恶心,而王玄谟那个弟弟王玄象偏偏喜欢挖人家的坟,这就让人感到可憎可恨了。王玄谟同志也是跟刘裕一起扛过枪打过仗的,而且还帮助刘裕的孙子刘骏同学出身入死抢过皇帝椅子的,结果当然也就很美好了,加官进爵从来没有少他的份。有这样一个大哥罩着,王玄象跟在屁股后面混个一官半职也就很正常了,内举不避亲嘛。傻瓜都知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家王玄谟不顺手提拔自己的弟弟当官,难道会没头没脑地欣赏你的才能,提拔你这个三杆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如果提拔你,他王玄谟就是缺心眼子,是胳膊肘往外拐,他就不是王家做的种。事实上,王玄象不仅当了官,而且官当得还不小,是下邳太守。   
  当时有的领导喜欢没事就性骚扰一下身边的小秘书或者打字员,有的喜欢天天晚上有人往自己家里送钱,有的喜欢顿顿被人请到大酒店喝五粮液,按说这些爱好都可以供我们的王太守参考,但人家王太守总是把嘴巴一撇,做出很不感冒的样子。原因很简单,他的爱好压根不在这上面,而是在坟墓里。千万不要以为他喜欢考古,想利用工作闲暇从事文物挖掘研究,他不过是一个头戴头乌纱帽的盗墓贼,花纳税人的钱,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管辖的下邳地界,被他东挖一下西挖一下,最后竟然找不出一个完整的坟墓。可见他对挖坟掘墓是多么的痴迷,他的盗墓生意是多么的红火、猖獗。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有人发现一座奇怪的小坟堆,每天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都会看到有个女孩站在坟头,可是跑过去的时候,女孩却不见了。这样的事自然有人跑去向王太守报告,他二话没说,马上命人去挖坟。这里明显还没被人盗过,棺材还很完整,上百件金蚕、铜人之类的陪葬品还井然有序地排列着,像是专程恭候王太守大驾光临。棺材的主人是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躺在里面居然没死,而且还能说话。她告诉盗墓贼,可以把金蚕之类的东西都拿走,但不要伤害她的性命,她只是昏死过去被家里人误以为死了才埋在这里的。但盗墓贼装聋作哑,看到女孩手上戴着玉钏,挥刀就砍断了人家的手臂,仅仅为了取玉钏时更容易一些。如此丧心病狂,搞得好不容易才活过来的女孩,这下真的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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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令人呕吐的恶搞(3)         
  生命在有些人眼里,有时真的就是草芥,他们杀人如同玩游戏,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随便。比如刘裕手下的朱龄石,天生就心狠手辣,后来他能够在战场上威风八面,跟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天性有直接关系。他小的时候可能看多了电影《少林寺》,对练武痴迷得连饭都不想吃,看到树桩就会情不自禁地冲上去打两拳,碰到什么东西都会顺势踢一脚,似乎打定注意要把自己训练成武林高手。但光练拳脚功夫还不过瘾,人家朱龄石还要练习飞刀技术,希望达到百步穿杨的境界。为了练飞刀,他让自己那个脑袋有点问题的舅舅躺在床上,再剪出一张小纸片贴到枕头上,自己却站到八九步远的地方把刀子扔过去,吓得他舅舅闭着眼睛一动都不敢动。好在他天生就是一块练飞刀的料,居然刀刀命中纸片,而没有命中他舅舅的脑袋。   
  但是,他舅舅的脑袋很快就保不住了。他舅舅脑袋上有一个很大的肉瘤,这个肉瘤无疑成了祸根,像肉包子时刻诱惑我们的朱龄石。有一天,朱龄石看到舅舅睡着了,脑袋上的肉瘤格外显眼,他马上就来了兴趣,想把肉瘤割下来当包子吃。他挥刀的结果很不美妙,肉瘤确实被割掉了,不过他舅舅的命同时也被他割掉了。幸好他年龄小,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这小子后来压根就没有机会人模人样地发达起来,更不可能成为刘裕手下的得力干将。话又说回来,人家还是小屁孩的时候就敢提刀杀人了,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亲舅舅,说明胆子大得可以包天,他到了战场上能够像拼命三郎一样冲锋陷阵,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像咱这种杀只鸡都要犹豫半天的家伙,别说当将军,就是给将军提鞋子都没资格。为此,咱们只能仰天长叹,人家天生就是当将军的料啊!   
  谁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问问北魏那个骄横跋扈的尔朱荣。如果这个胡人坯子不是天生就心狠手辣,他压根就不可能带兵打仗立下赫赫战功,搞到后来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还敢骑到人家北魏大老板的头上拉屎。这个胡人坯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射猎,不管酷暑还是严寒,不跑出去射杀几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