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雪飘飘 作者:古剑歌(起点vip2014.7.8完结)
也抹不开面儿,不答应也不太合适。
老爷子有心不答应,但见到老朋友都求到这份儿上来了,言辞诚恳,人家也不容易,都是为人父母的,生出这么个废物已经够不幸的了。总队长大人实在不忍心驳老朋友的面子,老伙计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在为子女的事儿着急上火,也着实不容易。实际上,哈里森的爷爷一开始也没想去求总队长,不好意思去麻烦老朋友啊。
都说有困难找朋友,可真到有难处的时候,哈里森的爷爷反倒抹不开面儿了。就因为和总队长是多年的好友,所以哈里森的爷爷才不愿去麻烦他。哈里森的爷爷那也是精明人,一族之长,一家之主,连眼睛毛儿都是空的。他和总队长二人相交多年,总队长是啥脾气秉性,哈里森的爷爷能不知道么。
老爷子的性格,哈里森的爷爷非常清楚,正是因为知道总队长的性格,所以哈里森的爷爷才不愿去打搅老朋友。总队长的性格一向是刚直不阿、秉公办事,以他宁缺毋滥的性格,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将贝鲁街道的管理权,也就是皇家禁卫军五番队队长的职务,交给像哈里森这等废物人渣手中的。
哈里森是啥样人,身为他的爷爷,老头子很清楚,那就是个吃人饭不拉人屎,说人话不干人事儿的主啊。似这等败类,叫哈里森的爷爷当总队长,他也不要他。这类吃货,留他何用啊。皇家禁卫军也不养闲人,混吃等死的家伙白给都不能收。这点道理,哈里森的爷爷当然明白。若是他去开口求情,这不是给老朋友添麻烦么,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这不是让老朋友为难么。
哈里森这类人按理说是不该要的,可如果是哈里森的爷爷亲自开口,总队长也不好拒绝,左右为难啊。哈里森的爷爷也知道,所以他干脆就不提这茬儿,免得丢人现眼啊。奈何,哈里森就是再废物,也是他的孙子,自家血脉又岂能不顾。所以,哈里森的爷爷可没少托人找关系,想给孙子找个事做做。
本来呢,凭哈里森的爷爷在兰斯镇的地位和关系,这点小事儿轻而易举,应该问题不大。只可惜,当人家一听说,是给那有名的纨绔恶少哈里森大胖子找活儿干,内心就是一百个不愿意啊。好的工作哈里森轮不上,太苦太累的活儿哈里森还不愿意干,挑三拣四。一来二去,哈里森的爷爷忙活了半天屁也没干成。孩子大了总不能天天无所事事啊,再这样下去真成地痞混混了。
哈里森总闲置在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有事做,或是军职或有文职,唯有哈里森整天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整日里东游西逛,和一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喝酒**,不干人事儿。哈里森的爷爷对哈里森严加管束,不叫他外出。可哈里森在家也不消停,不是打骂家仆,就是调戏侍女,要么就是和几个小妾整天在床上厮混,再这样下还得了。
哈里森的爷爷见孙子越发纨绔,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心里没招没落儿的。哈里森他们家是贵族世家,哈里森的爷爷那也是绅士,总不好以势压人强人所难吧。他的孙子纨绔败家,在兰斯镇都是出了名的,人家不愿意要也在情理之中啊,哈里森的爷爷也不好勉强,只得一个人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啊。
最后实在没法儿了,不得不腆着个老脸去求求老朋友。哈里森爷爷的这个情况,总队长老爷子也能够理解,谁家生出这么个完蛋孙子不着急,将心比心,总队长也明白老朋友现在的心情。无奈之下,总队长才给了哈里森爷爷一个面子,叫哈里森来他这里,任职五番队队长。哈里森已经够败家了,可人比人气死人啊,竟有人比他还败家,那个人就是倒霉孩子约瑟夫。
约瑟夫的叔叔,也就是狼牙佣兵团的团长,替这个侄儿找了个差事,也就是森帕图书馆的主事一职。约瑟夫到不似哈里森那般狗屁不通,可他无恶不作、欺压员工,简直比周扒皮还周扒皮啊。这小子贪财好色,员工们在背后给他取了一个吸血鬼的外号,意思就是说这家伙跟吸血鬼一样,专吸人血,榨取员工。也就是这样,才被若雪给盯上的。
加百列在贝伦街道,把若雪殴打约瑟夫的一幕瞧得清清楚楚,正是为了解决这件事情,加百列才专程跑来这里。哪料到,加百列刚一来到就碰上了个硬茬,这叫他如何不恼。一见蓝胡子亚伯拉罕挺矛直刺,加百列心头便有些愤怒。只见加百列不慌不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实则心中已做好打算,蓄势以待。
当蓝胡子亚伯拉罕的长矛,快要刺中加百列胸膛之时,银色猎豹加百列终于有所行动了。加百列腿部一用力,身形一晃,便侧过身体险之又险的闪过了蓝胡子亚伯拉罕致命的一击。与此同时,加百列身影如电,出手如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极速伸出右手,一把便将蓝胡子亚伯拉罕手中攥着的巨矛枪身攥住。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的变化仅在瞬息之间便已完成。蓝胡子亚伯拉罕一矛刺出,还没回过神来,他手中的大铁矛,也就是那杆寒光闪闪的巨矛亚威萨,就已经被加百列攥于手中了。察觉到这一点的蓝胡子亚伯拉罕,对着加百列大喝一声,声如虎啸,好似龙吟,只听蓝胡子亚伯拉罕大声喝道:“呔!你给我放手,不然休怪我不客气了。”
加百列哪会理他,右手一用力,将枪身死死的攥住,蓝胡子亚伯拉罕所持大矛一时间动弹不得,二人便这般僵持住了。蓝胡子气急败坏,双手死命的用力,将手中巨矛向后拖拽。奈何加百列如有神助,其单手稳稳攥住枪身,蓝胡子双手拖拽竟难以动弹分毫,刹那间众人惊讶万分,全都瞪大了双眼,如遇鬼魅啊。
若雪此刻咯咯娇笑,这一切仿佛早已在大小姐的预料之中,若雪断定,这蓝胡子亚伯拉罕绝计不是加百列之敌手。现如今场中情景,正好应验了若雪的猜测,大小姐好不得意,喜上心头啊。加百列面对蓝胡子亚伯拉罕的叫嚣无动于衷,一言不发。可我们的大小姐若雪却是不甘寂寞,见到蓝胡子亚伯拉罕气急败坏,心中好笑,欲出言调侃一番,戏弄一下这个大胡子。
只见我们的大小姐若雪小手儿往腰上一插,另一只手指着蓝胡子亚伯拉罕,对其说道:“哼,大胡子你不行了吧,真是白长这么大块儿了,两只手连人家一只手都不如,你以后还咋混啊。加百列叔叔加油,千万别松手啊,就不松手气死他,呵呵。”若雪的话将蓝胡子亚伯拉罕气得不轻,本就焦躁的他如今更为急躁了。
只听蓝胡子亚伯拉罕愤怒的大吼道:“你个死丫头少??拢?一姑皇淠兀?影倭心憧凑邪伞!敝患?耙舾章洌?逗?友遣??焙鋈环善鹨唤牛?患嵌崦??吠龋?背?偶影倭械男「固呷ァ@逗?友遣??毙闹卸窈莺莸厮档溃骸昂撸?悴皇遣蝗鍪置矗?呛茫?憧汕?蜃ソ羿叮?晕乙唤旁偎怠!崩逗?友遣??背鍪趾堇保?庖惶吆苁切缀荩?姓卸崦? ?p》 无论是刚才的攻击还是如今的夺命踢,皆是攻人要害,狠辣绝情。若雪将蓝胡子亚伯拉罕的攻击瞧在眼里,眼眸中寒芒直闪,心道:“这大胡子真是个狠人,出手狠辣,招招致人性命,倒也颇为骁勇。”就在若雪心中思忖的一刹那,蓝胡子亚伯拉罕威猛凛冽的一击已经到来,直朝着加百列的小腹踢去。尽管加百列身披银铠,有所防护,但这一脚显然不是银铠所能抵挡的。
蓝胡子亚伯拉罕出手如风,威猛骇人,加百列也不敢托大。这一踢若是真被砸中,加百列的肋骨怕是得被踢断啊。心中瞬间做了衡量,加百列也是作战多年的老人,迎敌经验极其丰富。此刻,不可强攻,需避其锋芒,再找良机破敌。加百列瞬息之间便已有打算,先找出破绽再说,无需力敌。以速度见长的加百列,又岂能闪躲不开呢。
只见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踢腿如同电光火石一般,眼瞧着就要建功。但就在这时,加百列突然把手一松,之前被其右手紧紧攥住的枪身,被其猛地撒开。与此同时,加百列脚尖轻轻一点地,身形如同一阵风一般向后疾速倒退。这一闪躲相当巧妙,堪称绝佳的闪避。由于在此之前,加百列与蓝胡子亚伯拉罕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双方都死攥住枪身不放。
如今,加百列这么猛地一撒手,蓝胡子亚伯拉罕当然是始料未及了。加百列卸力以后,蓝胡子亚伯拉罕仍在使劲用力,拼命拖拽手中巨矛亚威萨。这下麻烦大了,加百列突然松手,蓝胡子亚伯拉罕一时反应不及,由于惯性的缘故,刚才蓝胡子亚伯拉罕又用力极猛,现在自讨苦吃啊。
只见其身形因为惯性向后猛地倒去,再加上刚才飞起一脚,现在单脚着地,原本就站立不稳。现在被突如其来的大力所影响,自是难以维持平衡。其身体毫无意外的向后仰去,只听得噗通一声,蓝胡子亚伯拉罕如同乌龟一样,摔了个四脚朝天、七荤八素,灰头土脸啊。
第八十五章 蓝色电光铠
蓝胡子亚伯拉罕拼命将巨矛向后拖拽,岂料加百列突然松手,死攥枪身的蓝胡子始料未及,向后栽倒,摔了个倒栽葱。四脚朝天,一个屁股堆儿坐在地上,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这回丢人丢大了。加百列这次闪躲,时机拿捏得刚刚好,进可攻,退可守。此刻,蓝胡子亚伯拉罕栽倒在地,浑身上下破绽百出,加百列若想乘胜追击,取他性命如探囊取物耳。
但是,加百列乃是一个正人君子,趁人之危的事情,银色猎豹不屑去做。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加百列比任何人都清楚。偷袭暗算,趁人之危,此乃小人之举,加百列不屑为之。况且,凭加百列的实力,正大光明亦是不惧。何必偷偷摸摸,作此下贱勾当。如此,岂不坏其威名,成了沽名钓誉之辈。
皇家禁卫军是何等存在,加百列又是何等身份,光明磊落方显男儿本色,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要行得正做的直,不需折腰事权贵。只见加百列队长并未趁人之危,趁机攻击蓝胡子亚伯拉罕。他一个闪身之后,便侧身而立,连佩剑都尚未拔出,不言不语,只是斜眼瞅着蓝胡子亚伯拉罕,等待其下一步的行动。
银色猎豹的绅士风度,赢得了在场诸人的好感,许多圣光守卫都对其暗挑大拇哥。银色猎豹果然名不虚传,百闻不如一见,闻名胜过见面,见面更胜闻名。今日一见,加百列果然有高手风范,气度非凡。加百列在一旁站定,气定神闲,刚才的一切全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刹那间发生,又在刹那间结束。从开始到现在,银色猎豹都是镇定自若,从容应对。
他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洒脱自然,潇洒帅气,让人眼前一亮,对其身手佩服得五体投地,万份敬仰。见加百列叔叔安然无恙,毫发未伤,露茜和艾琳娜两女悬着的心这才落下,不由得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刚才的情形确实紧张万分,扣人心弦。前后两次,换做旁人都有送命的可能。也就是银色猎豹这等身手,来如影去如风,身法迅捷,才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
这一幕,再次见证了银色猎豹闪电般的迅捷身法,让人叹为观止,深深敬服。能把身法修炼到此等地步,皇家禁卫军里也就仅有加百列一人而已。银色的披风随风飘扬,银盔银铠是那么的鲜亮。一尘不染的加百列,与那倒地之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四脚朝天的蓝胡子亚伯拉罕,此刻身周落满了灰尘。原本鲜亮的蓝色电光铠,变成了灰色土光铠,哪有半分的鲜亮啊。
寒矛亚威萨尘埃落地,虽仍被蓝胡子攥在手中,但落入众人眼帘,却早已没了凶煞之气。枪中霸主,矛中精品,只得无奈的叹息,随主人一同落败,铩羽而归,威风不再啊。宝玉蓝线盔不幸珠落蒙尘,跌落于地,宝玉还是那宝玉,可人却有点狼狈啊。虎行硬剑履没有失落,仍倔强的套在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脚上。
虎中霸者,本应龙行虎步,威风凛凛,为何今日落入尘土之中,王者之气何在,皆因主人太渣。蓝胡子亚伯拉罕一人落败,致使全体蒙羞,这家伙真是愧对这一身好行头儿啊。这么好的铠甲装备,穿在这等莽夫身上,真是糟蹋了。铸造他们的工匠,缝制他们的裁缝,估计都要哭泣了吧。
人家呕心呖血、精心打造的武器装备,用在此等愚人身上,真是寒鸦配凤凰,怒马配麒麟了呀。蓝胡子亚伯拉罕羞也不羞,此人如此的不自量力,不知进退,区区莹虫之火,竟敢与皓月争辉,加百列又岂是他所能比拟的。
现在,蓝胡子亚伯拉罕出丑,完全是他自取其辱,与人无尤。又没人逼他决斗,是他自个儿找的,怪得了谁啊。见到如此滑稽的一幕,大小姐若雪不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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