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猎手
来。
金发青年笑了,看着这个被吸血蝙蝠咬伤,临死前还要拉他垫背的狼人笑了,连一旁看到金发青年这个笑容的钟道临,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笑得很迷人,尽管有些阴森森的让人发冷,可光这个笑容来说,的确称得上“迷人”两字。
金发青年居然笑着对正扑来的狼人伸臂挥了挥手,就像是含情脉脉的呼唤着自己的情人,尽管这么说有些不符合血淋淋的现实,可钟道临就是有这个感觉。
不光是钟道临,甚至那个扑来的狼人似乎都有这种感觉,蒙主传唤似的将脖子伸到了金发人的手掌内,“哢嚓”一声断为两截,双目涣散着软倒死去。
除了金发人自己,或许只有钟道临捕捉到了这其间的动作,金发人能够举重若轻的击杀狼人,不过是先一步算清了狼人扑来的速度与方位,看起来就像含情脉脉的在召唤情人,手轻轻一抬,便召走了狼人的生命。
如果说尚未绽放就凋谢的花叫做“殇”,那么这个狼人就像是一株尚未绽放便凋谢在金发青年手中的郁金香,魂已断,淡香却凝而不散。
钟道临从未想过在杀戮中居然能够隐现绝美,一生一死间的转换在美仑美奂的意境中完成,魂魄却已消散。
钟道临忍不住暗暗心惊,如果眼前这个金发青年不是那种追求唯美的人,就一定是个不把人命,甚至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的人。
对这种人来说,除了自己,或许看待别人就像是看待与自己毫无相干的那些鸡鸭鱼狗一样。
不多时,场上几十个村民变身而成的狼人,便被这些不知道从哪飞来的大蝙蝠杀戮一空,十几只大蝙蝠除了化为人形的金发青年,只有三只伤痕累累的蝙蝠幸存了下来,正不停的在半空飞舞,细心的查看那些狼人的尸体,稍有喘气的便再次发起攻击。
一个刚才被吓瘫的色目人此时醒了过来,刚一睁眼就看到了方才金发人唯美击杀狼人的一幕,而且双目血光闪动的金发人,此时就站在他身前咫尺处,吓得他哆哆嗦嗦的从脖子上拽出一个十字架,歇斯底里的举起来冲金发人喊叫着什么。
钟道临前世轮回中,没有哪一生一世是跟这人同一地方的,也听不懂这人举着十字架瞎叫唤什么,想必也就是“阿弥陀佛”、“菩萨保佑”那一套,暗骂这人是阎王他二舅催的,人家都不搭理你,你还非要蛤蟆上墙,愣充蝎虎,这不找死么?
金发青年似乎也被这个突然入魔般乱喊乱叫的人弄得愣了一愣,等看清这人手中拿着的东西,双目红芒陡然一闪,又忽然恢复过来,不但如此,刚才还被血色充满的双眼,红光迅速的消失,渐渐露出了眼白,不多时双眼便跟普通人毫无区别了。
金发人对三个同伴正血腥的扑杀漏网之鱼视而不见,反而微笑的弯下腰,亲切地拍了拍身下那人的肩膀,伸手轻轻的托起那人手中紧攥着的十字架,和蔼的说了几句什么。
钟道临见那人被金发青年几句话说得放松下来,反而心神一紧,就在那人不知又被金发青年的什么话逗得居然展露笑容时,才猛然窜了出去。
钟道临窜出来的同时,正是金发青年将铁十字架握成铁块的瞬间。
他本想要身下之人在最放松的一刻见识死亡的美妙,却猛然发觉背后一股雄浑之极的杀气席卷而来,惊异中只得放下戏谑间虐杀眼前之人的想法,一抖长袍朝旁疾速闪开,随手扔掉手心里握着的铁块,定睛朝后看去。
钟道临没想到这“蝙蝠人”居然动作那么快,本想先声夺人的用杀气吓唬他一下,没想到金发青年没事人一般的含笑躲了过去,正大有兴趣的瞧着自己。
暗叹了一声失算,本着峨眉天道门“输人不输阵”的派训,同样学着金发人挤出来一个比哭都难看的笑容,跟金发青年笑嘻嘻的对视着。
金发青年在发觉来人杀气及体而止,就知道面前这个紫发小子对自己,只有杀势而没有杀意,否则刚才在自己身前那人早就被这股雄浑杀气灌胸震死了,只是不明白眼前这个紫发小子冲自己傻乐什么。
两人王八瞪绿豆的对眼了半晌,一个为了保持微笑的动作弄得脸皮发痒,另一个笑嘻嘻的乐得嘴唇发麻,到最后钟道临实在是坚持不住了,猛然收回笑容,伸手抖了抖脸皮,用汉语囔起来道:“金毛小子,你是干嘛的?”
金发人闻言一脸迷茫,眨巴眨巴眼,无奈的耸耸肩,明显不知道钟道临说的是什么。
~第八章 吸血伯爵~
不过好在钟道临不是狼人,金发人对他的敌意也不大。
钟道临眉头大皱,暗想这金毛小子不会就懂刚才那人的一种语言吧,苦恼道:“我是问,你是谁,干嘛来的?”
前句话是用拉丁语转化的法语问的,中间一句是阿拉伯语,最后一句却是英语。
金发人眼神一亮,或许想不到这个东方人居然会欧罗巴大陆的语言,颇有些兴奋道:“噢,弗朗机语跟法语我都说得不好,倒是曾在英伦三岛的一些小国久居,为了表示在下对亚瑟王首席骑士兰斯洛特的尊敬,请允许我用英语同阁下交谈。”
钟道临闻言大为郁闷,这小子回答自己的同样是三种语言,居然每种语言都字正腔圆,显然是听到自己只有前世法兰西“圣女贞德”的英语,吞吞吐吐的还能勉强撑门面,这才提议用双方都“熟悉”的语言交流。
尽管心中暗骂眼前这“蝙蝠人”跟自己臭屁,却对这小子如此善解人意,且又能不露痕迹的照顾别人面子,深感欣慰。
钟道临的脸皮早练出来了,微微一红就恢复了常色,欣然点头道:“我叫钟道临,来自峨眉山天道门,哦,差点忘了你不懂这个,你就把我当成东方修道士好了,不信上帝,不信耶稣的修道士,我信这个!”
说着伸手指了指天,又点了点地。
金发人听到前面一脸迷茫,听到中间杀机充盈,听到最后眉开眼笑,点头笑语道:“我也不信上帝,相反,我恨他,如果能见到他,我还会杀了他。我是血族族长该隐的十三子,以诺亲王最小的儿子古莱伯爵,很荣幸认识你!”
“伯爵?不小的官哦!”
钟道临小声嘀咕一句,却被古莱听到了,也不恼怒,微微欠身笑道:“这只是家族中的品阶,为了区别血统而已,并非什么爵位。”
钟道临哈哈一笑打岔过去,掩饰刚才的唐突,猛然间笑容一滞,顿时想起了前世的传说,愕然道:“血族……与狼人的世仇……血统……怪不得,原来你是吸血鬼?”
古莱金发一甩,并没有被钟道临直呼吸血鬼而动怒,傲然道:“那不过是诋毁我血族的万恶杂种们故意丑化的说法,那些人跟神魔的仆人交配,后裔都是些血统不纯的杂种。
“杂种们杀鸡鸭羊牛那些牲畜来整个吃掉,却不许我们吸血活命,你要是喜欢,同样可以称呼我为吸血鬼。”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钟道临不在乎古莱的讽刺,反而欣喜道:“我正要去大马士革,之后还要去西方,你们累世居住在那里,不如顺道一起如何?”
此时与古莱一起飞来的那三只吸血蝙蝠,已经清理完了现场,也不知道是跟古莱通过什么方法交流的,围着古莱的上空盘旋了三圈便朝西飞去,自始至终双方都没有交流过什么。
古莱眯眼看了眼飞走的同伴,神情中颇有些不屑的对钟道临说道:“我亲爱的东方修道士,阁下既然明白我血族的由来,为何还要提出这么不符合逻辑的要求?虽然我对阁下敢与我同行的勇气深感钦佩,却对您的智力深表怀疑。”
“逻……逻辑?”钟道临茫然道:“什么是逻辑?”
古莱像白痴一样盯着钟道临看了少许,等发觉这人脸不红心不跳的望着自己,渴望着答案的模样,无奈道:“两千年前柏拉图的哲学,就是如今欧罗巴大陆所谓的逻辑,就像不符合事实的要求,不符合利益的行动……
“噢,或许以阁下的智力来讲,理解这些比较困难,这么说吧,当一头野猪提出要跟狮子同行,当你我身处沙漠,阁下却提出要洗个热水澡,您觉得提出这样的要求合理么?我如果当答应,那不是有病吗?”
“呃……”钟道临被古莱不带一个脏字的讽刺闹了个烧鸡大窝脖,再厚的脸皮也有些发烫,讪讪道:“这不是跟你商量嘛!”
“不不不!”
古莱仍保持着风度,语气中却有些不善:“当一个人提出了损害他人利益,而自身得利要求的时候,这个人的品行就一定有问题。
“阁下是我千百年来第一个愿意交谈的东方人,或者称呼您为东方修道士,遗憾的是,您却曲解了我的善意,幸亏阁下不是传道士,不然你的脖子上一定会出现两个血洞的,请相信我。”
“世间藏龙卧虎,说不定真会这样!”
钟道临赞同的点点头,轻松道:“不过在我脖子上出现血洞之前,您的脑袋肯定已经离您而去了,也请您相信我,这真的对我来说不难,如果动作快点,说不定我还能收回前一句话,只保留把您的脑袋弄飞出去。”
说着,冲古莱眨眨眼道:“谁让您的眼光不行呢,我们东方有扮猪吃老虎的传统美德,当然,我只是说说,并不希望把将个优良传统通过您失去的脑袋传到西方!”
“藏龙卧虎”与“扮猪吃虎”这些成语对于古莱来讲比较难理解,尽管他不明白为何假的母猪能够吃掉真的老虎,却明白眼前这个紫发小子同样充满着对自己的蔑视跟不屑。
这样的蔑视在古莱以千年计的悠长生命里是很难碰到的,平常人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食物,那些传道士跟教廷圣骑士碰到他也是恐惧多于挑衅,再说欧洲大陆上充斥着假的传道士,跟名不符实的教廷骑士,配让自己出手的寥寥无几。
可这个突然出现的东方人就比较奇怪了,不但兴冲冲的提出要跟自己这个人见人怕的吸血伯爵做伴同路,还隐隐的有想要将自己当他免费向导的可恶想法。
自己是什么身分?是眼前这个小子脸皮真的那么厚,还是真的不怕死,莫非跟自己一样厌倦了千年不死的岁月,想要享受一下死亡的感觉?
按说不会啊,眼前这个嬉皮笑脸的小子怎么看也不像是高龄青年,莫非是跟自己一样,早已克服了衰老死亡这些的生理表相?
这小子莫非真跟自己一样,同属于纯种血统?也只有血统的纯洁才能产生像自己这样的人物啊!
钟道临瞪眼看着古莱神色不定,苍白的脸庞越发惨淡,喜怒不定的样子,也是一阵纳闷,他还不知道古莱已经对他有些惺惺相惜之情,仍以为古莱要出言讽刺,不由得微愠道:“金毛小子,你以为我是耗子陪猫睡,真的胆肥儿呀?
“我们东方人有一句俗语说得好,没有金钢钻,就别揽瓷器活。知道什么是金刚钻吗?就是很坚硬的石头,就是本事,就是实力,就是……”
钟道临说着说着猛地停嘴不言了,呆呆的望着古莱伸出的右手,那翘起的中指上正戴着个八菱蓝钻戒指,在月光下闪烁着璀璨耀眼的光芒,讪笑道:“咳……原来你知道啊!”
古莱也是一脸郁闷之色,心想何止是知道啊,我这都戴了千八百年了!
其实钟道临不知道,血族的传统,或者说是传宗接代,并非是交欢后生孩子。血族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并非是中土那些死灵、僵尸可比,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但永生不老。
正因为这样,血族繁衍后代并非是生子育女,更不是去逮谁咬一口就算,而是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选中的后继者,被吸血者同时接受吸食者的血液,这个过程称为“初次拥抱”,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跨入血族门槛。
当然,被允许成为血族一员,甚至在家族中担任职位,则要经过数百年的考验,并能够继承纯正的血统跟能力,其中过程九死一生,能继承传承之人的能力并受封品阶者,古今更是寥寥无几。
毕竟这种能力太为强大,因为传说他们的祖先就是世界上第三个人类,亚当与夏娃的第一个儿子——血皇该隐。
一夜暴富容易,三代却养不出一个贵族,血族更是贵族中的贵族,被血族选中的传人,几乎都是在婴儿时代。
一旦选出,此继承人的近亲包括其父母都会被杀死,继承人还要通过数百年的残酷考验,做到恨断情无,从几个继承人中脱颖而出,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血统传人。
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洁,其余几个继承人都会最终死在唯一血统传人的手上,这一过程,俗称血族传人的“斩俗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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