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行者
具,在更远一些的地方,还有一片沙地,那是用来跳远和投掷铅球的训练场地。
他们到的时候,因为没有体育课所以操场上空无一人。
看到菲利普的神情变得越来越迷茫,好像在回忆些什么,赫尔走到他的身边问道:“再一次回到这里有什么感想吗?”
菲利普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我发现以前浪费了许多时间。”
“为什么这样说?”赫尔问道。
“上学的时候,我只懂得埋头学习,失去了很多东西,现在想来,有很多其它孩童拥有的东西,我在童年时代都没有得到过,而且成年之后,接管了家族的事业,我才发现,当初花费大量的时间钻研的东西,根本就没有用处。
“菲利普家族的成员,就是一个金字招牌,根本用不着自己去奋斗,就可以得到很多东西,事实上就算奋斗也没有用处,别人不会因为你的成绩而给予更高的地位,世家子弟的位置是固定的,这几乎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难道你的学生时代就没有一点值得记忆的地方?”赫尔问道:“大多数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对身边的女孩子产生了朦胧的爱情,你难道没有恋爱过?”
“这怎么可能,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谈恋爱的权利,我的婚姻早已被确定下来,对此,你是不可能明白的。”菲利普无可奈何地说道。
赫尔询问菲利普的初恋是因为,他一直感到奇怪,菲利普的记忆之中居然根本就没有恋爱的记忆,这个家伙的生理上从来都没有任何问题。
听到这样的解释,虽然他仍旧有点疑问,却仍旧笑了笑说道:“这就是所谓贵族阶层的无奈?”
“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贵族的责任。”菲利普纠正道。
“你不会是个彻彻底底的清教徒吧,你从来没有过女人?”赫尔调侃着问道:“我听说你曾经和其它世家子弟一样,也是一个花花公子。”
“那是诬蔑。你居然会相信这种东西。”菲利普突然间板起了面孔。
“好吧,换一种说法,你敢发誓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女性?”赫尔仍旧像是开玩笑般地说道。
菲利普微微一愣,过了一会儿,轻轻叹息了一声说道:“这个怎么说呢?人生中这样的游戏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像我这样的身分,必须注意自己的名声,如果名声狼藉的话,别说我的家族不可能接受,道克曼侯爵那里也说不过去。”
“我知道了,你不敢对这里的女同学,她们全都是你一个家族的成员,或者和你的家族非常接近的人,如果你对她们下手的话,肯定会嚷嚷得到处都是,但是后来在大学里的时候呢?大学里有很多女生,她们和你的家族可没有多少联系,你也没有过恋爱?”赫尔问道。
“能够读大学的女孩,要么就是家境不错的千金小姐,要么就是雄心勃勃,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女孩,我可不想给她们制造机会。”菲利普无可奈何地摇着头说道。
“可是这和我听说过的好像有些不一样。”赫尔问道。
听到这话,菲利普的神情转瞬间变得黯然,过了好一会儿,他叹道:“我身处于一个庞大的家族,作为世家子弟的我们,不可能离开家族做任何事情,白手起家对于我们来说,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有人敢那样做,他也会四处碰壁,所以对于我们这些世家子弟来说,唯一出人头地的办法,就是争夺那有限的几个家族职位……”
菲利普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赫尔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并不是没有见到过梵塞的那些政客干的那些肮脏交易,虽然在家族竞争之中,不可能如此肆无忌惮,但是在背后中伤诽谤,到处制造谣言,绝对是最基本的手段。
至于把菲利普形容成生活糜烂的花花公子,另一个用意肯定是为了让道克曼家族知道这件事情,在两个家族里,肯定有很多人非常愿意看到菲利普和道克曼侯爵的千金之间的婚姻关系被解除。
之后的故事,赫尔用不着继续询问,因为他早就从菲利普的回忆之中知道了一切。
菲利普或许没有过真正的恋爱经历,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男人,和大多数世家子弟一样,他的身边总是围拢着年轻漂亮的女仆。
这些女仆全都是十几岁的农家女孩,出生贫寒,在富人家里帮佣,不但报酬丰厚,而且还能够增长世面。
女仆中那些稍微漂亮一些的,几乎全都有一个梦想,能够迷住自己的男主人,虽然不敢奢望就此一步登天,但是获得一些好处,却是轻而易举。
赫尔知道,贝鲁的很多工厂里的女会计和女出纳,或者纺织厂里的女领班,颇有一部分人就是这样的身分。
一个世家子弟就算再没有地位,想要往家族的产业里塞一个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菲利普有一段时间精力过甚,他和身边的女仆全都关系暧昧,而这正好给了他暗中的敌人一个很好的机会,那些和菲利普上床的女仆既然是为了利益而这样做,那么自然也可以为了利益出卖男主人。
知道这是菲利普心里最大的痛楚,赫尔当然不会去碰触。
在菲利普家族的私家学校里转了一圈,听着这个家伙谈论起当年的一些琐事,很显然在菲利普的记忆之中,小学和中学远没有他在泊利念大学的那几年精采。
和在泊利时不同,在这里,他连一个真正称得上朋友的人都没有,他的同学几乎全都是他的亲戚,就算是小孩也已经知道为了将来的位置而勾心斗角,至于那些老师,大部分同样也是家族里的成员,而且是一些不太得志的人。
在贝鲁,老师是值得尊敬的职业,但是菲利普怎么也没有办法尊敬这些人。
因为这些人全都在暗中依附于家族上层的某些高位者。
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从这些老师的身上见识了什么是趋炎附势、什么是口蜜腹剑,什么是暗中打压,什么是联合孤立。
从这座私家学校出来的时候,还只是两点左右,三个人拎着行李往菲利普的家走去。
菲利普在家族里算是高层人物之一,他家的别墅就位于主干道,那是一幢充满了德布雷顿这个岛国风格的庄园式别墅。
没有围拢四周的栏杆,没有铁质的大门,只有一片膝盖高的冬青树丛,树丛后面就是一片草地,草地修建得非常整齐,看得出这里的主人没有少花费心思。
随着一阵狗叫声,一队狼狗从房子里窜了出来。
贝鲁人喜欢狗,传说他们的祖先是第一批将狼驯化成狗的人,养狗的习惯在这里一直延续了几万年,普通的生活稍微宽裕的家庭都会养一条狗,更别说像菲利普家族这样的贵族世家。
从房子里跑出来的这些,全都是贝鲁狼犬。
赫尔对狗有点研究,他自己就有很多狗,所以他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些都是纯种狼犬。
他并不喜欢狼犬,狼犬凶猛而且强悍,不过耐力不够好,爬山越岭比不上猎狗,狼狗凶悍却缺乏技巧,根本不懂得合作的价值,所以作为一个好猎手,他的狗里没有一条狼狗。
“快斧,过来。”菲利普朝着其中的一条狗打了个响指:“帮我把行李拖进去。”
那条狗果然乖乖地跑了过来,一口咬住行李包,其它的狼犬显然也认出了来的人是家里的主人,纷纷摇着尾巴让到了一旁。
赫尔微笑着弯下腰,轻轻摸了摸一条狗。
“当心。”
菲利普连忙阻止道,令他感到惊诧的是,以往这些狼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对准伸手过来的陌生人一口咬下去,但是这一次,那条狗居然退了退,充满了迷惘地朝着自己看了一眼,然后就乖乖地享受抚摸。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它们居然没有咬你,这些家伙平时很凶的。”
“或许是因为狗全都认为我非常友善吧,我养着不少狗,要不要我送你一条。”赫尔说道。
“我已经有这么多……”菲利普连忙拒绝道。
“我的狗全都是灵犬,是我在军队的时候从巡逻队的警戒犬里挑选出来的。”赫尔说道。
菲利普立刻不再拒绝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道:“是纯种犬吗?”
“绝对纯种。”赫尔笑了笑说道,但是他心底却在暗笑,他要送的是一条杂得没有办法再杂的杂种狗,只不过那条狗经过不死之王的精心改造,恐怕就连对狗最熟悉的专家,也看不出丝毫破绽。
他打算送的当然是丧钟,或者连同穆恩老头的疾风,也送给菲利普。
就像一群人里安插一个亲信就容易管理一样,在一群狗里安插一两条亲信狗,也会起到同样作用。狗是从狼演变而来,狼是群居动物,喜欢一起行动,这种习惯同样也遗传到了狗的身上,一群狗里面只要有一条狗有所动作,其它狗也会随之而一起干。
更何况,赫尔还有其它目的。
冒充菲利普之后,他绝对不能当众运用盲感或者表现出感知易于常人,所以有很多事情,恐怕就要狗来完成。
刚才的狗叫声,肯定惊动了房子里的人。
只见一扇窗户一下子打开,从窗户里伸出一个脑袋,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叫:“少爷回来了。”
随着这声惊叫,别墅里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门一下子打开了,从里面跑出许多人来,最前面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
菲利普虽然不喜欢家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同样也对家不感兴趣。
从他的神情之中看得出来,对于回到这里,他的内心之中还是颇有些激动。
和年迈的父母拥抱问候之后,菲利普把赫尔和齿轮介绍给了大家。
不过很显然,老菲利普伯爵和伯爵夫人对于儿子的两个朋友并不是很在意,只是出于礼貌才显得稍微友好一些。
“把这里当作自己家吧。”老伯爵对两位客人说道,然后拉着儿子走进了别墅。
别墅并不是很大,但是从里面的装饰可以看得出,这家人非常懂得享受。
从菲利普那里早已经知道,老伯爵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探险家,曾经到过很多地方,所以别墅堆满了他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纪念品。
客厅就像是一个博物馆,天花板上吊挂着来自东方的车轮吊灯,窗边是一排日希尼亚的木质靠背长椅,两边是赤道黑人领地的乌木椅子,中间是一张从远东带来的竹茶几。
这些椅子坐上去肯定不太舒服,所以茶几底下全都放着坐垫,就连这些坐垫都是五花八门就像是展览一般,赫尔拿的是一个梭梭草坐垫,齿轮翻出来一个东方锦团。
“您到过黑色大陆?”赫尔摸着那柔软的梭梭草问道。
“我曾经是一个闲人。”老伯爵有些自嘲地说道。
赫尔当然知道,和儿子不同,伯爵年轻的时候运气不好,没有道克曼侯爵这样的强援,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无所事事。
三十年前的贝鲁,正是大开拓时期,伯爵有钱又有闲,对于他来说想要有所成就有两条路可走,一条就是钻研学术,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另外一个就是成为冒险家。
伯爵选择了后者。
赫尔把话题引向了伯爵当年的探险经历,很显然,这是老伯爵最喜欢的话题,就像他的儿子一样,一谈论到喜欢的话题,他就变得滔滔不绝起来。
“黑色大陆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那里有茂密得不见天日的原始大森林,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当然还有沙漠。我在开罗研究过金字塔,这些东西绝对是建筑学的奇迹,最大的一座金字塔有一百五十多米高……
“那些黑人真是又懒又蠢,不过他们对命令倒是相当服从,就是从来都做不好,他们确实是神的弃民……
“我不喜欢坐船,真是非常遗憾,很多地理发现,是冒险者在航海的时候意外得到的,我年轻的时候,正好是通往新大陆的第二条航道被发现的时候,所以我勉为其难让自己进行了有生以来最难忘的一次冒险……
“想要到达新大陆需要运气,说实话,我真的很难想象,居然有人在这条航道上来回十几次,竟然没有出过事情,我们的船在死亡之海的周边,就遭遇了那闻名遐迩的毁灭飓风。
“我实在无法理解,德布雷顿人为什么对那片大陆这样感兴趣,难道只是为了多一个用来流放罪犯的地方吗?
“我在海上飘流了四十一天,诸神作证,那绝对是我一生中所遭遇到的最为恐怖的日子,每天只有一小杯水可以喝,至于填饱肚子就要看运气是不是足够好,能不能钓到鱼,不过就算钓到鱼,也得首先供给同行的魔法师,因为是否能够得救,全要看他能不能联系上救援的船只。
“获救之后,我整整休息了两年,当时我甚至以为自己从此就得躺在病床上度过余生了,赞美神灵,他将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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