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情侠传
图尔沁的安排的确是尽心尽力,每一座大城都有接应的人和地方,让两人毫无顾忌、一路顺畅的抵达小夏国的最后一站──英州城。
过了英州城是一片大草原,也就是犬戎真正的发源地。犬戎现在奉行的政策就是游牧和农耕文化共存,既不能抛弃传统的游牧生活,也要逐步的往农耕文化过渡,因此形成了草原文明和城市文明共存的统治方式。
犬戎的京都依旧坐落在大草原的最北侧,濒临北海,而从小夏国边境到北侧海岸的草原上,分布著几个强制建造的大城市,其中大多是为了融合游牧和农耕文化而建,现在逐渐演变成交易和临时住所,倒也成了大草原上很独特的风景。
不过大草原上也有真正和中土大夏一样的城市,那就是一字排开建在京都以南,起拱卫作用的四大郡,也是犬戎四大世家的发源地,分别是南宫世家的秭水郡、慕容世家的建安郡、上官世家的饶乐郡和拓跋世家松漠郡,其中建安郡和松漠郡左右拱卫京都,成犄角形,一方面两郡地理位置极其重要,另一方面在犬戎四大世家中,这两大世家是目前实力最雄厚的。但是一旦慕容世家发生内讧,实力的分布情况就不好说了。
李圣天对从未到过的大草原倒是充满了幻想,在心深处,他幻想骑著马在草原上狂奔一阵子之后,就可以飞上天空。
慕容霸是一个真正的草原男儿,他当然知道草原有自由奔放的一面,也有凶恶恐怖的一面。
进入英州城之后,慕容霸拉著李圣天找到了图尔沁为他们联系好的商队,并随商队一同上路。
李圣天没有反对,虽然他心里很希望可以独自一人在大草原上狂奔,不过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还是选择跟商队一起上路比较妥当,只有这样才能把两人的目标明显度降到最低。
商队都是一些普通商人,常年往来大草原和关内外,早已是成精的草原商人,不过不知为什么,他们都十分听商队领队──公孙文杰的指挥。
照理来说,以他们的阅历早就可以独自上路了,而且犬戎境内也十分安定,根本不用担心危险,可是这些人却宁可花钱跟公孙文杰组成商队,也不愿独自上路,让人想不透原因。
出于这样的考量,慕容霸一直在暗中观察公孙文杰。
公孙文杰的年纪不过三十出头,武功是中上水平,并没有什么特别,为人又死板,没有任何的人格魅力,真不懂这样一个平常的人为什么会受那些商人的拥戴?
「南宫兄有没有看出什么异样?」
慕容霸低声向李圣天问道。
李圣天摇摇头,目光始终盯在公孙文杰露在外面的一双手上。
「哇!好嫩的手!」
慕容霸不由得赞叹道:「简直比娘儿们的手还白、还嫩,一个大男人干嘛保养得这么好?」
李圣天脑中飞速运转,低声说道:「江湖上以手闻名的有号称『一双玉手夺天工,十根金指胜鬼斧』的巧手公孙家,恰好和公孙文杰同姓,莫非他是公孙家的人?」
慕容霸当即否定道:「不可能,公孙家靠着手艺富贵得不得了,而且他们的家规十分严苛,应该不会有弟子出来做这样低贱的工作,坏了家族的名声。」
李圣天点头同意,这正是他思来想去最矛盾的一点,不过他始终觉得公孙文杰和公孙家有关系。
虽然李圣天的灵觉无敌灵敏,但是这样的感觉还是无凭无据,只能靠进一步的观察来求证了。
「启程!」
最前头的公孙文杰终于宣布上路。
李圣天和慕容霸互望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坚持,无论如何,他们都要平安到达京都。
商队浩浩荡荡的启程,前头领路还没有走出城门,后面就传来一声清脆的喝声:「等一下!」
李圣天略吃一惊,他没有回头就已经可以肯定来人的身分,正是那日刺杀自己的美女。
李圣天转过头,只见那个美女一身儒士打扮,手摇摺扇,一派温文尔雅的气度,坐在马上,还真像出来游玩的公子哥儿,而在她身后跟著四个骑马的壮汉,每匹马上都挂著几个干瘪的货包,一看就知道没装多少东西,只是装装样子罢了。
李圣天目光炯炯的看着美女,朝著她微微一笑,抛过去的眼神极具挑逗性。
慕容霸的眼力过人,一眼就看出玄机,低声问道:「南宫兄,莫非你认识那个漂亮的小娘儿们?」
李圣天笑容一敛,视线始终停留在美女的脸上,他将声音压到最低,说道:「她就是那天刺杀我的女人。」
慕容霸吃了一惊,旋即笑道:「的确是天生丽质,难怪能把无名迷得七荤八素。」
这时候前头领队的公孙文杰策马奔过来,扬声道:「兄台为何阻止商队上路?莫非是有人得罪了兄台,那在下就代他向你陪罪了。」
也许是公孙文杰看到对方的表情不善,所以一过来就低声下气的说话。
美女的目光首次落到公孙文杰身上,竟然放射出异样的光芒,似乎对公孙文杰颇有好感的样子。
美女温声道:「久闻公孙老大的威名,今日一见是我司马锦的荣幸,老大接著!」
甩手间,一道乌光飞向公孙文杰,速度并不快,李圣天和慕容霸都能看清乌光的形貌,赫然是一柄雕有人参图案的权杖。
慕容霸疑惑的说道:「参帮的乌参令,她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公孙文杰接住权杖,仔细辨别真假之后,朗声道:「贵帮的货不是下个月发吗?为什么提前了?」
司马锦抱拳道:「事出突然,还望公孙老大行个方便。」
公孙文杰想了一下,说道:「好吧!兄台就随我们一起上路。」
「多谢公孙老大。」
美女微笑道。
「启程!」
公孙文杰再次扬声高喊,带著司马锦五人奔到商队的最前头。
李圣天和慕容霸选择的既便于观察又便于逃跑的队伍尾部,说起话来也比较方便。
慕容霸低声说道:「这个女人怎么会和参帮扯上关系?留下她说不定对无名和大刀帮是一枚不定时炸弹,不如咱们把她『做了』,不知南宫兄意下如何?」
李圣天摇摇头,说道:「她现在已经加入商队,『做了』她对我们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她的武功路子我已经很清楚,想要杀我根本不可能,这一路上只要我小心提防,应该没有问题,还是算了吧!」
慕容霸显然没料到李圣天会拒绝自己的提议,这有些不符合银发恶魔的行事习惯,不过他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苦笑道:「南宫兄可要想清楚了,留著她,你这一路可要睁着眼睡觉了。」
李圣天坏坏的一笑,说道:「她不也是一样吗?我倒觉得这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呵呵呵呵!上路吧!慕容兄。」
「也罢,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走吧!」
慕容霸笑道。
两人催马起行,商队浩浩荡荡的进入苍茫广阔的大草原。
大草原确实像李圣天所期待的那样,带给他无限的兴奋和激情。当他踏足这片广阔的沃土,他感觉自己象是自由的小鸟,随时都可以振翅高飞,那种无边无垠的广阔感觉让他深深的爱上了这里。
一路前进,浩浩荡荡的商旅队没有碰上任何麻烦,草原上散落分布的大夏风格城市成了商队最好的落脚点,提供补给和休息。
这日傍晚,商队抵达大草原中部的关隘城市──熊津城。
茫茫大草原并没有完全覆盖犬戎的国土,在草原中央地段,一片杳无人烟的戈壁和沼泽地带将大草原拦腰隔断,而熊津城就坐落在贯通这片隔断唯一的草原通道上,扼住了南北草原的咽喉。
熊津城是一座不大的县城,东邻雾气朦胧、象是地狱一般的大沼泽,西接黄沙漫天、毫无人踪的小戈壁。一到晚上,由于昼夜空气温差太大,小戈壁的沙暴就会袭击县城,东面沼泽的冷空气也会汇聚而来,沙暴和冷气流交互作用,使得熊津城的夜晚变成真正的人间地狱,所以往来商队都把它称作「死亡之眼」,左眼是小戈壁,右眼是大沼泽,名副其实。
公孙文杰带领商队赶在天黑前浩浩荡荡进了熊津城,直接抵达城中唯一一家客栈。
趁众人卸货的时候,李圣天偷偷打量司马锦。这一路上,他都一直提防著司马锦,一刻都不敢懈怠。好几次司马锦想趁夜刺杀他,都被他抢先发出警告,免去了双方动手的危机。
司马锦感觉到李圣天的打量,怨毒的目光如利箭一般回望过去,还是那副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的模样,可见她心中的仇恨有多么深。
李圣天叹了口气,看来后半段路程还是得小心度日,真不知道这个误会何时才能解开。
突然间,李圣天心头狂跳起来,灵觉传来莫名的警兆。
李圣天望过去,周围除了一些来往的行人以外,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对象,警兆也倏然消失,没有任何反应。
李圣天倍感骇然,刚才的警兆绝对不会是无由而来,敌人很有可能已经盯上了他和慕容霸,而且如此精通潜踪匿迹的人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必须要多加小心才是。
「南宫兄,该进客栈了。」
慕容霸低声提醒道,虎目凶光闪闪的斜睨前头的司马锦,杀意森然。
李圣天对慕容霸的本性十分了解,像慕容霸这样天性极度利己之人,只要司马锦影响到此次的行程,慕容霸就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她,这正是典型的枭雄所为。
在这一点,李圣天确实下不了手,这正是他与慕容霸两人之间的区别。
马匹交给店小二牵走之后,李圣天和慕容霸并肩进入了客栈。
不知道为什么,李圣天总觉得今夜将会是多事之夜,看来今晚一定要加倍小心才行。
三更刚过,熊津城陷入没有一丝灯火的黑暗之中。
李圣天躺在床上,虽然闭着眼睛,但是精神却比任何时候还要空灵通透,神奇的灵觉不断提升,五感比平日里灵敏了不知道多少倍。一丝灵觉紧紧锁定隔壁房间的慕容霸,不放过任何一丝异常情况。
屋外,狂风呼啸,沙砾不时吹打在窗户上,「啪啪」作响,不需用灵觉之眼察看,李圣天已经可以想象外面是什么样的可怕景象。
突然间,一股透入骨髓、无法消解的孤独感觉涌上心头,心神恍惚间离体而出,思绪瞬间跨越千山万水飞到了东海苍茫岛上,李圣天眼前闪过师秀秀、姬灵雅、欧阳黛、龙儿、小爱、云琳一个个娇俏动人的美丽脸孔,对她们的思念顿时变得强烈起来。
灵觉传来一阵反应,走廊一侧的房中闪出一道人影,轻如尘烟、快若鬼魅的来到李圣天房间外,赫然是手持精钢长矛、脸挂寒霜的司马锦。
第十集 第八章 变生意外
李圣天心中清楚反映著门外的情况,但是精神完全集中不起来,思绪始终停留在对诸女的思念上,完全控制不了。
门外的司马锦也愣了一下,之前她每到门口都会被对方发现,这次竟然全无反应,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不过仇恨的火焰胜过一切,司马锦悄无声息的推开门,象是一只蝴蝶一样扑了进来。
司马锦双足点地,将屋内的情况看清楚,熊熊恨火透目涌出,手中精钢长矛寒光暴涨,连人带矛化成矛尖那一点寒光,直刺床榻上李圣天的心脏。
这一矛将满腔的怒火全部喷发而出,倾尽全身所有经脉、窍穴间的功元,务必要一举刺穿仇人的心脏,为父报仇!
神情恍惚的李圣天感应到狂暴的杀意,气机牵引下,分离的识体瞬间融合,这才惊觉自己因为一时失神,陷入了万分危急的境地。
不过李圣天早已不是当年的他,面对距离胸口只有一寸许的矛尖,立刻使出夺天地造化的大莲花印,劲气凝聚成尖锐无比的一点,迎向逼胸而来的矛尖。
一阵劲气爆响,司马锦蓄势而发的一击强猛无匹,根本不是李圣天临时结下的大莲花印能够抵挡的,莲花印气轰然炸散,现出通体闪亮的长矛,又准又狠的戳中李圣天的胸膛。
「噗!」
李圣天口中喷出血箭,身下的床榻发出骨折一般的声响,颓然塌陷。
喷出瘀血的李圣天大感轻松,暗自庆幸自己身著刀枪不入的云锦宝衣,不然可就不只是受伤这么简单了。
矛尖难以寸进,司马锦骇然大惊,喝斥道:「狗贼再接我一枪!」
娇俏的身躯如蝴蝶一样凌空旋转一圈,长矛后撤换手,竟然以回马夺命枪的招数,再次握矛扑来。
这一扑有如猛虎下山、蛟龙出海,誓要将李圣天的咽喉穿透。
李圣天虽然受了伤,但是此时他好整以暇,已经不把司马锦的攻击放在眼里,他冷然一笑,天元剑绕腰旋出,顿时凛冽无匹的剑气隔空射向扑来的司马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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