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运上上签 作者:风沐雨淋(晋江2012-08-27完结)





  
  庙侧门的清静与正面的熙熙攘攘全完相反,她才走了没几步,迎面遇上个人叫住她:“小姐,愿意帮个忙吗?”
  
  陈可有绝对的好心,当下说:“帮什么忙?”
  
  这个问话的人,便是小吴。他从侧门出来随便就逮了一个,正好偏偏是陈可。他把导演吩咐的事讲一遍,说是当大明星的替身。小吴再三强调,只是一个近镜头代替大明星喝杯饮料。就这样,不但能得到大明星的签名不说,还有机会能上镜,说不定能被别的导演看中,小吴巴拉巴拉说了很多,说得陈可心动。
  
  “导演,你看这个行吗?”小吴把陈可带到导演面前。
  
  陈可顿时睁大了眼睛:哇,这个导演也是个名人。今天她真是开了眼界,见到了本尊。除了导演,还有那个大明星。她真漂亮,比电影中看到的还要漂亮。除了大明星,还有其他几个小配角,都是在电影中脸熟悉中的人物。别人想要这个机会也没有呢,今天真是运气超好。陈可心中把得失盘算了一下,心想这个替身,值了。
  
  “化妆,给她上妆。”导演喊了一声化妆师。化妆师马上拎着化妆包跑过来给陈可的脸化上妆,特别是嘴巴,上了唇彩之后亮丽了不少。
  
  一个人跑来对陈可说戏:“听着,你只要拿起这个喝下去。”
  
  “不需要台词吗。”陈可也只是随便问问,一个替身哪来的台词。
  
  因为只是一个特写镜头,她连衣服也不用换。她只需要拿起那杯东西——咦?陈可看着那只瓶子和黑乎乎的水,心想这东西怎么和那天自己喝的神水那么像啊。哎,不管了,能看到明星要到签名也不错,说不定还能上个镜头什么的。心想到这些,便不管那么多,一口气喝掉瓶子里的黑水。
  
  从侧门出来时,她手里多了一张带着大明星签字的餐巾纸。因为她身上能写字的纸类只有这个,部不致于签在人民币上吧。她也不嫌寒酸,拿了纸巾让大明星签字,也不看看那时大明星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出来时接到江凌宵的电话问她在哪里。她看看四周有没有明显建筑性地标,便说自己还在某某庙外面。
  
  谁知江凌宵听了沉默片刻说:“你是该去拜拜神。拜完快点回来,我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陈可听到他的话,差点脱口而说:你怎么样知道我没拜过神。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下去,做为上司,有绝对的权力去嘲笑任何一个下属。陈可算是被他嘲讽惯了,江凌宵这个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挂了电话她才说:“嗯,我是不跟你计较,你以为自己有钱不了起吗!”
  
  回到天悦之后,江凌宵拿出一张卡给她,让她去置办一些出差要用的东西,还把卡的密码告诉她。江凌宵抬头看到陈可还站在那里:“你还不去?”
  
  “江总——”陈可有一个问题想问。
  
  “你——”江凌宵抬头看到她红润可爱的嘴唇,比平时比了几韵味。可是当她笑时露出她牙,牙缝里沾满黑漆漆的东西,顿时对她的好感大打折扣。“你的牙怎么样了?”
  
  “唔。”陈可捂住牙,糟了,一定是刚才喝的黑乎乎的水沾在牙缝上了。“没什么,我刚刚在外吃了芝麻糊。我会去漱口的。”她捂着嘴巴,闷声闷气地说话,“江总需要翻译机吗?”
  
  “是给你的。”江凌宵语气平静地说,“我想你的英文应该好不到哪去,最好还是带本字典。”
  
  真讨厌,江圆宵,你说话真讨厌!陈可心中愤火上升,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好歹我还是大学生,虽然学校不怎么样有名。好歹英语也考出了四六级,你不是狗眼看人低吗!可——带字典,那就是说:“江总不带翻译吗?”
  
  江凌宵白了她一眼:“我订三张机票了吗?”
  
  陈可只好去按着江凌宵的吩咐去买东西。这个人差人办事,却从不派车。她只好打的去这去那。最后才去了新华书店买翻译机。
  
  今天大概是陈可的幸运日了,就在她来到新华书店时,看到门前排了长长一队的人。一看上面挂着的横幅,才知道是自己喜欢的一个作家的签名售书会。反正将在外,皇帝也管不着。她就趁着机会办自己的事。
  
  拿了一本那位作家的新书跑到队伍后面,喜滋滋的等着让人家签个名。作家是写小言的,新书叫《爱曾来过》,封面是一对男女在KISS,怎么觉得封面上的这个男银长得像江圆宵捏?
  
  不知怎么样的,又想到了那天两个人意外的亲密接触。你要问陈可有没有感觉,那感觉只有一个字,痛!她可是被撞到的人,又不是温柔的抱抱,骨头对骨头有什么浪漫可言。到是最后那记,嘴唇对嘴唇——砰!陈可的头撞到了拐角一个书架。谁叫她分心,队伍往前走时她看也不看,就那么硬生生用脑袋瓜子撞了书架。
  
  她的脑袋瓜子硬,愣是把书架上的一本书给撞了下来。她捡回去时看了眼书名,《听大师说风水》,封面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很有自信地抱着双臂。看这个人的样子,看再再那本新书封面那位,她心想还不如给两个人交换一下。签名还没轮到她,她就拿着那本风水书随手翻看。
  
  瞧它里面把风水说得神乎奇神的,好像世上的一切都是由风水在控制似的。陈可觉着这个写书的人,肯定是个骗子。这年头能出书的骗子多勒个去。动不动就说是自己是哪方面的专家大师,把人骗得一愣一愣的,花钱买这些伪专家,假大师的书。
  
  终于轮到陈可了,她恭敬地把书递给那位她仰慕已久的作家。写小言那位,是个清秀的姑娘。留着长长的头发,戴着一个有蝴蝶结的发箍,像个邻家小姑娘。只是邻家小姑娘年纪轻轻便出了好几本书。
  
  当陈可把书往前一放,人家说了:“对不起,您拿错书了吧?”邻家小姑娘甜甜得笑着,陈可窘然,才发现她让签名的是那本风水书,连忙换上作家的那本小言,作家这才签了字。
  
  “都怪你让我难看。”陈可嘟哝着把那本书风水书放回书架,“活该没人买。”
  
  江凌宵一个电话通知她,让她把东西拿到他家里去。陈可到时,江凌宵还没回来,她只好守着大袋的东西等在他家门外。江凌宵家所在的小区是个高档小区,开盘时这里的房价高到几万一平米,首付就得几百万,可以说是富人区中的富人区。
  
  陈可进来时遇到了保安的盘问,怎么样看她这个人不像是住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陈可只好说自己是到江凌宵家来的。大概保安对江凌宵有所耳闻,让她登记了之后便放她进去。
  
  看看人家的小区,那环境,那建筑和停在路边的车。再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几平米不说还是老小区,楼上卫生间老是漏水不说,经常还有陌生人出入,很不安全。有时半夜会有奇怪的拍门声,吓得她大气也不敢喘。跟这里一比,一个是天上,一个在地下。
  
  整个小区有很多幢房子,每幢都配有电梯。江凌宵说他家在第几幢几号楼,她便按着地址摸到他家门口。按了门铃,没人应,想打电话又怕得来的结果还是等,所以她就连电话也懒得打了,心想他总会来的。
  
  “叮!”陈可听到电梯门开的声音,以为是江凌宵回来了,一看才不是,从电梯里出来是个看上去很富贵的大婶,穿着考究的衣服,手指上手腕上还有脖子上都带着金灿灿的首饰。迎面走来时全身还飘着香气。
  
  见那个人朝这边走来,陈可第一个想法是,不会是江凌宵他的妈妈吧。她正想说阿姨好时,那个人到是先说了句:“他家的?”富贵大婶的下巴向着江凌宵家。陈可正想点头,那位接下去说,“保姆?”
  
  “不是,我是江总的助理。”陈可连忙摇头。
  
  富贵大婶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去开她自己家门。
  
  陈可等了一会儿,还不见江凌宵来。闲得无聊,拿出那本小言书,随便找了人能坐的东西垫在下面当凳子使使。
  
  陈可很喜欢这位作家,噢,作家的笔名叫小小。陈可喜欢小小写出来的小说,典型的腹黑男加小白女看似搞笑中却带着那么一点点的辛酸。《爱曾来过》,讲的是很狗血的言情故事,总裁加小秘的办公室恋情。
  
  男主角是女主角的上司,喜欢女主角很久。女主角很小白,一点也没有看出男主的良苦用心。再加上平时男主对女主都是冷言恶语,让女主以为男主很讨厌她——
  
  陈可看得入神,没发现自己前面的光线暗了一点,原来不知何时前方站了个人。
  
  “你到了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我?”说话的人正是江凌宵。
  
  陈可正看得入迷,嘴里嘟哝了一句:“打给你还嫌我烦,不打也要说,反正你是领导,随便你怎么——”几句话说出口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在跟哪位大神讲话呢。
  
  江凌宵铁青着脸,紧抿着嘴唇看着陈可,这小妮子,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这么跟他说话。
  
  “江总。”陈可迅速收起书放到自己的包里,换上讨好的笑脸,“您来了。”
  
  “进去。”江凌宵开了门,陈可跟在他身后进到他家中。
  




☆、小言书 》 江圆宵

  江凌宵这个人——陈可被叫到他家去,竟然是为他收拾行礼,懒鬼,行李都不会自己收拾吗?陈可看着江家,嗯,算了,他家好的让人羡慕。房子大,干净整洁,采光好是指他的朝南的一面是玻璃墙。一切东西都安放得井井有条。
  
  江凌宵先是拿出一个箱子,又从衣柜里往外拿出衣服让她收拾好放箱子。他美其名约是给她锻炼的机会,整点东西也能叫锻炼。陈可嘟了嘟嘴:“江总,你衣服真多。”确实江凌宵的衣服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女性的衣服都多,平时见他都是西装领带,差不多。陈可心想他买衣服是不是一打一打买的。
  
  陈可一件件整得江凌宵的衣服,衣服都很干净,看样子不像是从干洗店里出来的,上面没带干洗店的标签,也没有套着透明塑料袋。就在她整理东西时,江凌宵就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她。
  
  好在陈可是个会收拾的人,不到一个小时就把江凌宵需要的东西整理地妥妥当当。看着一个大行箱她还就是有成就感,可这是要去几天啊,需要带一箱子的行吗?
  
  “江总,我们去几天?”陈可问他。
  
  “三四天。”
  
  “噢。”这样陈可也得准备三四天的东西,真是麻烦,有些什么乳啊液的,飞机上不能带。带得换个小包装的去。“江总,我都收拾好了,我能走了吗?”
  
  “等我洗个澡。”江凌宵拿起另外的衣服去了浴室。
  
  这个,刚才坐在那里干什么不去洗,非得现在去。陈可趁机拿出小言情,抓紧时间看。
  
  过了一会儿,江凌宵穿着浴衣出来,看到她埋头苦读的样子,那表情,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看什么书看得那么入迷,连他走到她身后凑近看她,她也没发觉。“什么书,那么好看?”江凌宵轻语了一句。
  
  “啊!”陈可才发现江凌宵就在自己身后,她转脸时差点蹭到他的鼻子尖。他弯着腰,松松的衣服露着大片的胸肌,他的脖子、锁骨无不透着感性。小麦色的皮肤上湿露露的带着水气,陈可顿时感到气血上冲,糟了!陈可去捂鼻子,不想重心不稳,好好坐着的人向后倒去,摔在地板上。
  
  随着“砰”的一声,鼻血流了出来。
  
  “又流鼻血?”
  
  “我鼻粘膜脆弱。”陈可捂着鼻子,江凌宵只好给她拿纸巾。她才发现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怪不得,第一次看他时,他瞪着眼睛,应该那个时候还没戴隐形吧。再怪不得近看他眼睛有点淡蓝色,“江总,博士仑?”她擦干净鼻血说。
  
  江凌宵皱了皱眉:“你转过身,我要换衣服。”
  
  “噢,好。”陈可转过身,听到穿衣服的声音,脑子渐渐要发热了。这个江凌宵要人命得外形好,如果再来喷几次鼻血,会不会失血过多。坑爸爸的,比来大姨妈还历害。
  
  “一起去吃饭。”江凌宵换好了衣服,正在扣袖口的扣子。
  
  “不用了,我还想回家去收拾东西——”陈可回头,才想起江某人还在换衣服,吓得她尖叫一声。
  
  “叫什么,我已经换好了。”江凌宵板起脸,被看到也是他吃亏,这个小妮子有不会少块肉。
  
  陈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