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磨铁vip2013.06.12完结,异术超能)
“以前之所以没有区分,就是因为江湖道掌握着强大的力量,甚至官府都要畏惧,所以大家表面上都和和气气,谁也不敢越出雷池一步。但热兵器出现后,武学渐渐没落,而普通人拥有一把手枪之后,就可以轻松杀死一个习武多年的高手。于是,这其中就产生了矛盾。慢慢的,矛盾越来越大,谁也认可不了对方,所以就有了江湖道和俗世这个叫法不一的称谓。俗世是指法律社会,他们执行法律,崇尚简单而威力巨大的热武器。而江湖道则是千百年来,遗传下来的那部分恪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侠士,他们不在乎法律,只是按自己的价值观去处理事情。当然,他们大部分人还是正义的,比如遇见个伤天害理的贪官,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替天行道,而不依着法律去寻找证据,上法庭,请律师之类的繁琐程序。”
“这样也不错啊。”
“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两个体制之间的矛盾。江湖道靠着千百年来历史的沉淀,在暗中摄取了大量的资源,使自身不断强大。当然,如今的环境不能跟古时相比,他们只有摄取大量天地精华,才能将老祖宗传下来的那几套绝技继承下去。这样一来,江湖道成员越来越少,而且好多一部分都脱离了江湖道,静心过起普通人的生活。而政府呢,现在就想着把掌握在江湖道手中的大部分资源夺过来,归入政府,甚至是某些权势人物的手中。你可以想象,这中间有着多少血腥的故事。直到几十年前,新中国建立,国家内忧外患,再也经不起折腾了。于是才有了江湖闲士这个组织,专门负责江湖道与俗世之间的事务,以免擦枪走火。”
“原来是这样,你是不是就属于脱离江湖道的那一部分人?”
“是,不过马上也就不是了。”
“为什么?”
“修炼古武,要耗费海量的资源。比如御兽门,就要不断的吞噬动物才能强大。也幸亏现在御兽门没落了,不然,世界上的动物早就绝种了。我也一样,上一辈叶家也是豪门望族,可就是为了支持我,散尽千万家财,才让我成功继承了家族绝学。可我的后代呢,拿什么去支持他们?所以说我很爱钱,有很大一部分都存了起来,不管做到做不到,都要努力过了才死心,也算是给家族一个交代。”
“你一定会成功的。”
“这也是我死心塌地跟着你的原因。”
叶远笑了笑,我也笑了,心照不宣。
不知道张天宝用了什么法子,竟然将小时的内力给封闭住了。我怀疑小时被点了穴,但是我们三个对穴道都不精通。无奈,我跟叶远只能轮流着背着小时,整整在深山里走了三天,才到达天人别院。
一切安好,李别情和龙宇航都在,悟空却带着小金出去玩耍去了。我刚上封步山,就用种子感应过悟空,可惜感应不到。
龙宇航和叶远带着小时去后院疗伤了,留给我跟李别情独处的时间。
李别情还是那样,岁月似乎在她脸上留不下一丝痕迹。冷艳而脱俗,恍惚间,我似乎又回到了当年给她下药时的光景。
“这段时间过得怎么样?”我走了过去,搂住她的倩腰,低声问。
“有了希望的生活自然要舒心的多。”她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颊,红唇递了上来。
这段时间的杀戮,勾引斗角早已让我身心疲惫,当李别情柔软且不带人间烟火的身躯贴上来时,我感到了一阵温暖,安全。
也许所有的没娘娃都跟我一样,对女人,天生有一种依赖感,就像是扑进了母亲温暖的怀抱中一样。
我搂着她,把头埋进她的怀中,狠狠的吸着那种让人身心俱醉的味道,许久,才渐渐缓了过来。我们俩倒在了床上,轻轻的解开她的轻纱罗衫,那对圆润妩媚的玉峰羞涩的凸显在了我的眼前。
我拂了上去,指尖触动她剧烈起伏的花胸,那对柔软玉粒竟然轻轻颤动着坚硬了起来,犹如花蕊初开,艳丽多彩。我吻了上去,小心允吸着她胸前每一寸玉肌,留下的湿润痕迹竟让她娇喘须臾,本来洁白的肌肤也变成了红粉色。
我跟李别情可以算做是老夫老妻了,但每一次亲密接触,都能让我的心灵和身体上得到最大的满足。而她也一样,每次都像个含苞未放的少女一样,羞涩,紧张,期盼。当我手指触及她时,皮肤很自然的紧绷着,令人心痒的汗毛也竖起来,似乎在引逗着我。
这不是装的,而是天性。她天生就是个九天之上的仙女,无奈流落人间,却被我俘获了芳心。手指在她身上有游动着,所到之处,衣衫无不脱落,水嫩色的褶裙也褪下,两双玉白大腿之间,一处桃源秘地被她用双手紧紧的捂着,看上去,却是那么的挑人心弦。
我轻轻拨开那双遮掩在双腿间的小手,压了上去,一手揉捏着她完美无瑕的玉峰,另一只手,则驾轻就熟的用适当的力道刺激着她身体的敏感部位。
“嗯。。”她低低一声娇吟,双腿不由的缠上了我的腰间,清纯无比且不惹人间尘埃的脸颊绽放着颠倒众生的魅惑,主动的让我进入了她的体内。雪白的娇躯紧紧纠缠着我的身躯,试图用她的柔情来融化我的身体。
我则狂野而猛烈的冲击着,肉体的摩擦和撞击让我们俩心有灵犀的种子紧紧交汇在一起,水乳交融,一瞬间,甚至到达了传说中天人合一的境界。
清幽的月光透过纸窗,洒在古朴的青砖古屋里,木床上我们进行着人类最原始的行为。她的圣洁,我的邪暗,似乎构成了一幅诡秘而迷乱的画面。我唯一的那点清明,通过充斥着磅礴元气的古屋,感觉到我们头顶有一棵干枯的铁树正在生出枝叶,随后又开起了花朵。
对,就是铁树开花。
第一卷 第五章 蛊神
铁树开花,肉体上那种愉悦,舒爽的感觉销魂蚀骨,就在迷迷糊糊间,我似乎感觉自己睡着了,进入了一个奇怪的梦境。
古屋中,那棵铁树不断的生长着,伸展出的枝桠肉眼可见。它们在半空中交错的缠绵着,似乎像是几万年不曾相见的恋人般,欣然而真实。有的枝桠粗若碗口,有的却细如发丝,横枝连须,首尾不绕,最后形成一个蚕甬般的形状,将我和李别情包裹在内。
密不透风的树包内荧光流彩,绿色的背景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绚丽多姿。李别情平躺在我身下,脸色平静而圣洁,白如玉肌的身躯以一种非常稳定的频率抖微微颤抖着,似乎是在调节着身体内部的某种机能。
这般光景下,我不好再有所动作,但也没有退出,静静的等待下文。
慢慢的,我身体内那枚种子开始跃动了,它伸展出许多细小的枝桠,通过下体进入了李别情的体内,婉旋着连接上她的种子。一时间,我们俩好似融为了一个人,两枚种子之间也相互交流着某种不得而知的信息,然后伸出枝桠交换着位置,在两个肉体内来回游动。
那种无法表达的快感,带着某种神秘的力量,刺激着我的感官,一时间神智昏沉,四肢无力,软软趴在她的玉体上,昏睡了过去。
。。。。。。。。。。。。。。。。。。。
朦胧中,我身在一片原始森林中,古木矗立,连绵不绝。我也高大了许多,平眼望去,竟然越过了那些古木的树梢,一直目及到苍茫无边的天空尽头。
我试图走两步,却怎么也走不动,只好伸手去扶一扶身边的树木。刚伸出手,却发现手臂成了一根粗壮的树丫,五指也变成了树条,摇摆着向远处伸展去。所过之处,那些参天古木纷纷低下了头,似乎在弯腰服拜着我。
我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还是好好的躺在床上,李别情不见人影,床头有一杯淡绿色的清茶。
顿时,我感觉体内干枯无比,就像是在戈壁滩上苦苦等待了千年的一支小草,终于盼来了一场倾盆大雨般,端起茶杯一饮而尽。那种感觉说不出来,清茶犹如春暖润雨,并没有流进内脏,而是顺着种子的枝桠缓缓流淌着,所过之处,那些本来如血管般的枝桠尽数变成了绿色。。。
我似乎明白了些,那天在宠物医院一战,关键时刻种子抖了起来,生出一种我从来也没有接触过的元气,替我抵挡住王博一击。那时,我就知道种子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刚才与李别情的交欢,似乎又是一个激活程序,将种子别的属性激活了出来,可惜,我还不知道这种属性的用途。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脑海无意之间感应到了李别情的存在。
她正在天人别院的后山顶上,笑嘻嘻的看着我。
以前我可以借着小金这个媒介联系到她,但是看不到她的人。现在,她竟然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就像站在了面前一样,甚至能看清她眼角微微的泪痕。
“你还好吧。”我心念一动,就将话语传了过去。
“挺好,感觉到体内的变化了吗?”她身后是无边云层,微风轻轻吹着轻纱飞扬,柔弱的身躯是那么的楚楚动人,让人怜惜。
“你快回来吧,山上风大。”
“我需要想些事情,喝下那杯茶了吗?”
“喝了。”
“你不怕我下药?”
“。。。嗯,你不要总是提那件事情行不?”
“为什么不?嘻嘻……”
“。。。。”
“对了,说说你的感觉吧,怎么样,能适应吗?”
“最大的变化就是种子的那些枝桠被茶一泡,变成了绿色,再就是可以感觉到你的具体位置,甚至就像站在了我面前一样。”
“你的那位红颜知己现在还好吗?”李别情转过话头,突然问道。
“哪个?”我不解她为什么问这个,也确实不知道她问的是哪个。
突然,我反应过来,似乎在她面前这么说有点不妙。。。。
“看来很多嘛,今天先不跟你计较了,就是那个严小草。”李别情狠狠瞪了我一眼,继续说。
“哦,她现在被道门的一个道士收了做徒弟,在唤云山修身呢。”我奇怪她为什么突然提起严小草来。
“她中的血蛊好了吗?”她又问。
“好了。”
“馒头为什么会蛊术?”
“你知道严小草的血蛊是馒头下的?”我奇怪的问,那时初入御兽门,我并没有把这些有可能引起矛盾的事情告诉她。
“我早就知道了,不过并不清楚馒头为什么要害她,所以没有帮你。”
“你也会下蛊?!”馒头会,作为师姐的她没道理不会。
“会,但没有馒头那么精通,我这一辈子只用过一次。”
“你在山上都没见过生人,下给谁了?”我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当然是你。”
“我?什么时候下的?”我对蛊虫这东西,向来是又敬又畏。
“那枚种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蛊。”
“什么?怪不得我总感觉它有自我意识,原来这就是蛊虫啊。”我惊跳了起来,一直想学习蛊术,没想到自己身体内已经有了蛊虫。
“这不是蛊虫,而是蛊神。”
“蛊神?很厉害?”
“是这样的。。。。”李别情慢慢将缘由道来。
御兽门做为天下万兽之主,自然也精通蛊术。远古年间,御兽门的大能无意间得到了一只罕见的木蛊,经过数百年的炼化,育养,使这只木蛊成了神。
成神只是形象的比喻,它不会死,而且可以传承,据说传承的次数越多,蛊神就会越强大。
上次李别情对我说的激活程序,实际上就是神传,将这只蛊神分为两半,其中一半神传给了我。
对于御兽门来说,传承这只蛊神甚至要比继承御兽术重要,利用蛊神来施展御兽术,能力要增强好多,而且对于元气的控制力,更快捷,更精妙。
蛊神经过千百年的进化,几近通神,不但长生不灭,还可以传延后代。这个后代,就是蛊虫,别人需要用精血去伺养,而蛊神则是下个蛋,就有了一只蛊虫。
利用这个蛊虫,就可以给人下蛊。而作用则完全由施蛊人掌握,就如馒头对小草那般,前期是监视,后来慢慢开始吞噬精血,腐朽体质,最后,控制蛊虫杀死目标。
如今蛊神一分为二,许多能力都发挥不出来,昨晚与李别情的交欢,就激活了蛊神产子能力。
也就是说,以后我可以下蛊了。
那杯清茶,确实是药,不过不是我的药,而是给蛊神的催化药。蛊神产子并不是想产就产,据李别情将,我现在的境界,蛊神半年才会产一枚蛊虫。
馒头练的是血毒蛊,他之所以要带个馒头面具,是因为毒血早已侵蚀了他的肉体,脖颈以下的皮肤早已变成乌黑色。
中午饭时,李别情回来了,我笑嘻嘻的问她:“娘子啊,我们是不是每做一次,蛊神的能力就多一份?”
“想得美,蛊神确实妙用无穷,但是你的能力还不强,提早掌握没什么好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告诉你怎么去激活它的能力。”李别情咬了一口青菜,说。
“也好,反正我感觉现在已经很强大了。对了,前几天我指挥鼠群将公安局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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