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天堂
方信几乎要鼓掌,这个主编出身的伯爵三子,还真是有些天赋。
临时领主权,就可以这名义调遣物资进行守城,必要时还可以招募新的佣兵充实,这比单是洗劫城堡合算多了——这种小城堡里,没有多少财富,也许城堡本身和土地有财富,但是又不能搬走。
想了想,埃特格又说着:“我会要我父亲,以及夏贾森男爵要张临时授权令,这应该不是很难,那我先去了。”
“团长,我也要去魔法工会一次,购买一些东西。”方信稍稍鞠躬地说着。
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借口,去了魔法工会,只是拿些好东西而已,上次那个计划,分成几份传达,魔法工会也会知道一些内容——当然,这是潜影教会来主持,所以,地方魔法教会应该不知道具体内容。
不过,一些奖赏,还是会发下来。
把战马放在营内,登上了一辆马车上,说了一个魔法工会附近的地点:“出发吧。”
车夫一声吆喝,马车就驱动了,不久,魔法师工会就已经到了,当然,这个虽然巨大,但是也相对隐秘的地点,被高墙围着。
出示了魔法徽章后,他进入了工会内部。
“欢迎您,阁下,请问您有何事?”一个魔法学徒礼貌地说着,他穿着学徒礼服,脸上带有着使人愉快的笑容。
“哦,我是丹尼尔·费克斯,据说有个属于我的包裹?”方信说着。
“哦,您就是丹尼尔·费克斯阁下?是的,有个属于您的包裹,在储备室内,您可带上钥匙自己去,配合您的魔法徽章。”魔法学徒立刻回答地说着,从柜子内拿出一个准备好的钥匙,递了给他。
方信点头微笑,随手给了一枚金币作为小费。
进入了里面,和一个魔法师看过徽章和钥匙,就分配到一个小房间。
这小房间非常小,桌子上就放着一个魔法包裹,上面有魔法封印,方信也就直接把封印打开,却发觉了一个盒子,再把盒子打开。
这是一个黑色长袍,上面有着魔法力量,还有一张说明书,读了,却使方信哑然失笑——这是伪装的魔法袍。
魔法袍上,附加着幻术,能使穿戴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与周围环境合成一体,如果有意识地使用,甚至可以使容貌和形体发生很大的变化。
这对方信并无多少价值,但是可以当成伪装迷彩服来穿,想了想,方信还是收下了,毕竟别人考虑到他受到通牒而特为他准备。
其次是一个一封信,是介绍他去某个地点学习更高法术的地点——五级法术甚至更高!
这倒非常有价值,方信立刻笑纳了。
最后,还是一个文书,这是任命他为D级魔法工会公派员的身份——靠这个,可以在购买工会魔法物品时受到九折半的优惠,并且还可以从工会中雇佣人员,当然依靠现在的等级,他大概只有雇佣魔法学徒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就属于魔法工会的公职了,以后,就算有什么罪,也要通过魔法工会来处理,不然魔法工会绝对是会为了自己的独立和尊严,而给予严厉的打击。
防微杜渐这个道理,魔法工会自然知道,为了防止有人切香肠一样来削弱自己,原则性问题是绝对不会退让的,虽然可能按照性质严重情况,走了程序,还是交出去,但是至少不会有未经审判就杀死的情况。
不过,想了想,他觉得招募魔法学徒的事情,还是放弃了,那些人根本没有多少战斗力,于是在房间内,检查了这魔法袍,没有发觉有什么问题,换着穿了上去,然就出了门去。
拿着这个文书,再去魔法工会,把D级魔法工会公派员权限登记入自己的魔法徽章内了,以后就可接着工会任务,按照贡献来积累着资历了。
新历一七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经过调解无效,瑞比亚王国森卡达子爵,和詹金森公国的夏贾森男爵,为了争夺哈米什伯爵的爵位和合法领地继承权而宣战。
两方国家都派遣军事观察员进行观察,并且确保战争不违背正道,当哪方夺取到12个城堡中的11个城堡,战争就结束,获胜者,将获得哈米什伯爵的称号。
十八日,两方的巡逻队在伯达堡附近遭遇,双方发生小规模冲突,这是两方对立以来的第一次武装冲突。
而五月二十日,作为骑士性质的佣兵团,与公国、伯爵、男爵签下协议,开拔进入凯布科郡,开始了方信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军事性质的活动。
第三天,就会集了上百人,运输土木,开始建造,不求奢侈,因此开工之后,很快就建成了,方信虽然不懂建筑之道,却明白一些后土喜欢的结构,当下建得殿来,中间却是一个圣坛,以石制,坛上雕刻着后土往生经这区区百字总纲。 第140章 … 城堡
小雨星星点点落在林间。
二百个战士,默默地在林间穿行,其中只有十数骑兵。
出兵后,一路上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袭击,到底是朝中有人可做事,在大笔兵力牵制的情况下,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路线和目标并不难。
如果是普通队伍,说不定早就打上“消耗品”的标签,然后安排到激烈冲突的地点了,别的不说,二百人说不定至少已经去掉了四分之一。
费耶堡,周围颇多森林和低矮丘陵,行军第三天,到达了费耶堡50里外,这就可能接近了对方骑兵斥候的巡逻范围——假如有骑兵斥候的话。
虽然已经是四月,但是春雨还是有些寒冷,作为主事者还有着帐篷,但是对于一般士兵来说,有着粗麻布单子就已经不错了。
火生了起来,一阵擦刮声随之传来,锅子被敲打着就架了上去。
天下着雨,朦胧的雨滴不断打在身上,方信有些皱眉,不过,行军打仗,并不是他的事,说白了,这次他仅仅是参与——当下吩咐了盗贼和刺客,在附近巡查一遍。
没有多少时间,各个大锅里水就开了,大批人拿着白面包,围坐在火堆旁,借着火堆的温暖烤松了面包,然后大口地吃着。
偶然有些人有些咸干鱼之类,默默地传递着,分着吃了下去。
转到了一个角落,就见得哈达克握着圣徽,在细雨中一动不动,默默地祈祷着,方信可以看见灵光在他的身上闪烁着。
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佣兵,自然有着各种各样的信仰,而且,为了生存,他们愿意接受任何神的牧师的治疗——不愿意这样的人早就死光了。
扫视着这些佣兵,方信略有所思,这些佣兵当然相当落魄,衣服必是脏兮兮上,胡子必是满满的,但是,那身上的杀气,以及对死亡麻木的眼神,还有那娴熟的武艺——方信露出了微笑。
贵族非常不满意佣兵,因为佣兵经常无视君主和领主,他们掌握着刀剑,流浪不定,自然领主权很难对他们生效。
但是,就算是其他人,也对佣兵评价不高,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地朋友,也不讲究义气,只要你再也没有利益可以给他们,你会发现他们的友情像夏日里的冰雪一样在瞬间无影无踪——他们关心的只剩自己。
不过,对方信来说,这实际上很明白,因为佣兵没有基地。
没有基地,就没有凝聚力——谁不想有着安稳的家,受伤了,老了,病了,能够回去,死后也有人将他埋葬呢?
天色渐晚,雨水渐停,佣兵们在布置好了基本防御,就开始休息。
方信也回到了自己的小帐篷,开始冥想而积蓄着魔力,他的施法不需要记忆,也不会失忆,但是仍旧受制于魔法等级和魔力程度。
直到明天天亮,号角声起来,方信就也起来,全队人员就出了林地,向着不远处的城堡前去,到了中午,就到了城堡外。
由200名战士组成的队伍,集中在一处小山丘上,而骑兵这时充当着传令官。
方信皱着眉头站在了山丘上,很难相信城堡里会出兵相战。
但是,某种程度上,的确是方信还没有彻底理解这个大陆地战争,因此稍过了片刻,就看见城堡大门打开,里面大概有着二百个战士冲了出来,甚至城堡内还留着几十个人——这些方信无法理解,集中兵力是最基本的要点吧!
仔细抬起头观察一下战场,随即发觉的确是如此。
这时,所有佣兵都充满了严肃,久经战场的他们,自然知道,现在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放下一切杂念,专心致志于眼前。
方信打量着他们,对自己无能为力,魔法必须等到五级以上,才能真正在这个战场上发挥作用,这是非常明显的事情。
在方信看来,飞行术使魔法师超越了普通战斗的范围,而火球术又具备着小型炮弹一样的功能,所以无论是哪级贵族,重视六级法师这是必然的事情。
现在,他只有看着队伍的实际指挥——那个有着甲胄的强壮骑兵队长——克朗肖在指挥着战斗。
“克朗肖,等会我会参战。”方信说着。
“大人,在战场上,我可不能保护您!”克朗肖瞟了一眼,说着,队伍中,三个正副团长包括牧师都是不参战。
“这个当然,我也不需要你保护。”方信只是稍一动念,顿时,他的身上就浮现出了小小的风墙,在方信的周围旋转着。
“既然如此,那就随您的意思。”克朗肖见了,就说着,他紧张地看着两团靠近着,直到一声命令:“攻击!”
这声吼叫,陡然划破了宁静,紧接着就是呐喊声,两方的队伍,就直扑了上去,开始搏杀了起来。
两支队伍一对撞,顿时,刀枪插入了对方肉体,砍杀声,哭喊声,惨号声,人体被打碎和刺穿的闷响声,顿时就充斥着现场。
方信一顿,顿时他的马匹长嘶,马蹄踢起泥土,星星点点的飞溅,就直冲了下去。
“冲下去战斗的法师!”在场的人都面面相觑。
“蛛网术!”
一大片蛛网顿时凭空出现,在上百平方米的区域内,数十个正在搏斗的士兵顿时陷入了泥潭之中。
这蜘蛛网,就算是方信也会受到粘性,但是这效果已经足够了。
这块区域的敌人,不但不能支援,反而阻挡了后面的敌人的步伐,这就等于分割了敌人。
顿时,战斗就一面倒了,上百个己方的人,对着前面十几个敌人进行围攻,惨叫和哀号声连绵不断,连续不断的肉体被刺入的闷响,甚至夹杂着重棒击下,骨骼断裂的清脆声音。
“噗!”有弓箭对着方信射击,但是射到他的身边,就被强大的旋转偏离了方向,不过就算如此,也在方信的身上擦了一条血痕。
在这种战场上,魔法飞弹的效果基本上不如弓箭,方信抽出了放在马袋侧袋里的长剑,绕过了蜘蛛网,杀入第二线的敌军。
借助马匹的冲力,长剑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长痕,所到之处,敌人纷纷被斩杀。
“天啊,他还是一个法师吗?”巴德惊喊着,而克朗肖满脸是不敢相信的神色——这种战斗技能,就算是他也未必能办到。
埃特格最先醒悟过来,只见下面又一个蛛网术,顿时又把一块区域的敌人,深陷在泥潭中挣扎,而方信配合着步兵,对小股敌人进行包围打击。
“杀吧,再不下去,他们就要把敌人全部杀光了。”
“是,大人!”最后一批骑兵,从丘陵上冲了下去,开始着攻击。
受到这个攻击,对方的阵形顿时就崩溃了,不少士兵,士气崩溃了,恐惧使他们失去了理智,他们开始抛下武器,离开队伍……
方信直冲到了城门口,拦截着逃往这城门的道路,不少士兵纷纷跪下,以表示投降,但是方信的主要目标,就是那个敌方的骑士。
方信策马前冲,转瞬间就来到了敌方骑士的面前,这时,对方的一个骑士侍从,猛地扑了上来,方信只是稍一剑,就把这个年轻的身体刺穿,余势未尽的强大冲力,让长剑一下子深入到最后,直到对手的尸体撞到长剑的护手上。
只有几厘米的间距,方信看见了对手的面容和表情,那是一张非常年轻,又带着不敢相信表情的少年,鲜血在泉水一样喷着,直到那具尸体脱离剑,又跌到地上。
前面就是那个骑士了,那人竟然拿着长矛,这需要骑士冲锋才可发挥强大的力量——方信当然不会给他机会,直接一剑斩下,对方的长矛顿时一分为二。
下一刻,沉重的剑背敲打在他的身上,让这个骑士扑倒在地上,方信跳下马来,将对方的头盔打掉,露出了三十多岁的脸,他满头是血,但是却没有死,顿时,周围的人,发出了欢呼的声音,这就意味着战斗胜利,对方骑士被拿下,城堡就不会有着抵抗力量,不然,里面几十个人,实际上防御也绰绰有余了。
城堡正前方,士兵正快步穿梭着。
一百五十个俘虏,被解除了武装,全部跪在地上,周围有着骑兵在看守着他们。
雨过的晴朗阳光,不但没有使战场上少去一些血腥,反使血肉分外明显,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甜腥味。
脚步踩碎了郁郁葱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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