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天堂
一百五十个俘虏,被解除了武装,全部跪在地上,周围有着骑兵在看守着他们。
雨过的晴朗阳光,不但没有使战场上少去一些血腥,反使血肉分外明显,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甜腥味。
脚步踩碎了郁郁葱葱的芳草,嫩绿的汁液却混杂着鲜血的红色。
战斗结束后,就是打扫战场了。
首先,就是对战场上武器的清点和收集,除了内衣,所有的东西都算是战利品,战士把死者积累起来,却把伤者分成两堆。
圣水洒在伤口上,就可消毒和止血,然后就是包扎。
而重伤者,才会获得宝贵的神术,来治疗着伤口,使之不至于致命,但是,那些敌人就没有这样好的待遇了。
受伤的勉强获得包扎,而基本上不会获得圣水,更加不要说神术治疗了。
唯一的,当然是那个骑士。
虽然是敌方的骑士,但是按照贵族的规矩,他不但可以免死,还会受到治疗的待遇。
“这是亚历克·达罗骑士,已经是五代的骑士家族了,您刚才杀死了他的儿子,也是他的长子和骑士侍从。”埃特格走了过来,说着。
“哦,他还有儿子吗?”
“有,还有第二个儿子,这也算是不幸的大幸。”
“那他的骑士,会被剥夺吗?”
“应该不会,当新的哈米什伯爵产生后,他就会向新伯爵效忠,而新伯爵也不会剥夺他的爵位——他勇敢的表现和失去儿子的代价,足够保住他的家族了。”埃特格说着:“因此您可能获得一位敌人,当然,这不是您的错,而且,您还可以获得一份赎金。”
贵族规矩,被俘虏的人当然要出钱买回自己,价格按照爵位和财富的不同而不同,但是一位骑士,至少值一百金雷克。
“恩!”方信点头,没有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有人上前报告了:“大人,俘获的锁子甲2件、皮甲12件、弓10把、长剑235把…………城堡中找到了一些金银物品,价值大概是1000金雷克,至于粮食和草材就不计算了……我军总共战死13人!”
“嗯,成果还不错,幸亏了有牧师在!”埃特格应了句。
然后,他又对一旁等候的书记员说着:“你亲自去检查一下武器装备,能够用的先不变卖,毕竟说不定以后还要有战斗,至于金银物品全部变卖掉。”
“还有,检查着粮食和货物,看能不能坚持三个月,如果能坚持的最好,不能坚持的,就到附近村子收集,或者买批进来,还有,俘虏全部给我干活,把城堡修整一下,特别是城墙和箭塔。”
埃特格井井有条地吩咐着,将城堡控制和转化。
“贵族就是贵族,平民就是平民,每个阶层都有自己应当肩负的责任,就好像上帝让男人在外劳作,女人在家治理一样。”方信不由想起这句话来,这虽然肯定是片面的,但是在这个时代,贵族和贫民之间差距的确非常明显。
在欧洲,浮夸贵族子弟,虽然有,但是远不是普遍的现象,因为长子要继承家族,次子们必须自谋生路,为了以后生活,也不会如此。
埃特格吩咐完了,又对着方信说着:“丹尼尔阁下,您觉得怎么样?”
这时,核心几个成员,都把视线看上了方信,等着他的发言,刚才地战斗,方信已经获得了相当的威望和尊重,毕竟强者自然有着特权。
方信露出了微笑,望了望四周没有人,在心里稍稍的整理了一下语言说着:“现在,我们夺取了城堡,实际上,我们只要守而不战,就算森卡达子爵出五百人,也难以攻下吧!”
“什么?”周围人露出惊讶的表情,片刻之后,连连点头。
“因此,问题就不在于守没有守住城堡了,假如夏贾森男爵被打败了,那我们就算守住了,也没有任何意义,我想我们很难获得实质的嘉奖吧!”
“在协议书上,我们只要夺取并且守住这个城堡,就已经达成目标了。”巴德说着。
埃特格却沉思地向他点了点头说着:“的确,我们能够封爵并且获得一小块领地,那是建立在公国能获得胜利的情况下。”
“夏贾森男爵成为了哈米什伯爵,对扩大公国势力有一些好处,但是并不明显,作为交换,我想,男爵至少会把原本的领地交还,大公,我父亲,以及我们都会获得好处,甚至还可能割一些伯爵领地。”
“因此,的确,首先要夏贾森男爵获得胜利,不然就没有意义,其次就是我们必须建立更多的功勋才能保证,一个男爵领,可封十个世袭爵士领,但是并不是只有我们一个啊!”
“也许我们可以再夺取一个城堡,这样的话,我们不但促进了胜利,而且也使我们的封赏获得了保证。”
果然是一点就明,埃特格连连地说着。
于是,诸人望向方信的眼神里却更是复杂了,有赞许,有欣赏,也有些懊恼。
之后,核心就开始讨论起来,周围有三个城堡。
罗厄斯堡,这是肥沃领地的城堡,有五百人保护着,难以攻下,但是一旦攻下,就会获得大量肥沃领地。
迪厄斯堡,正前方,深入敌境,取得关键性战略要地。
普西堡,地处边缘,地理位置和费耶堡差不多。
分歧很大,所以争论也非常地激烈。
这时,方信就不多说话,只是听着,埃特格思考了片刻,还是决定攻打普西堡。
“各位,攻打罗厄斯堡,我觉得我们并没有这个力量,至于迪厄斯堡,虽然城堡也不大,但是我们深入的话,就变成我们是先锋了,会受到森卡达子爵的全力攻击,只怕我们反而成为了牺牲者,因此我们能选择的,只有普西堡。”
“普西堡地处边缘,人口不多,而且多山,森卡达子爵支援不利,因此我们大可坚持三个月以上,以我们的兵力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普西堡和费耶堡加起来,就是一个半男爵领地,我们三个都可以因此获封为世袭爵士,甚至分出几个骑士,这功劳已经足够了。”
非常清醒的埃特格,方信立刻表示赞同,而其他人稍加辩论后,也同意了这个要求。
等别人离开了,埃特格却又对着方信说着:“亲爱的丹尼尔,我会再利用临时领主权,招募二百佣兵,但是也只能分出三百攻打普西堡——普西堡可未必出城攻打,守着城堡就麻烦了,那时,还依靠您了。”
方信有些苦笑,说着:“埃特格,您太看得起我了,我能够施展的法术并不多,我现在是三级法师罢了,只有到了五级以上,才可能具备这些力量。”
“亲爱的丹尼尔,您不必妄自菲薄,只要合理利用,我想,我们还是可以胜利的!”埃特格却不以为意,说着。
方信刚才只是推辞一下而已,现在也就不多说了,至少毒气瓶就很不错,这对固定地点的打击很是厉害,几乎和死云术差不多了,当下说着:“你完成这些工作,要几天时间?”
“伤员的愈合,招募佣兵,实际上应该要一个月的时间,下个月,我们再作战,您觉得怎么样?”
“对于攻城,我的确有些想法,我要批货物和物资,以及调遣一些魔法学徒,这个消耗就大了……”
埃特格想了想,一咬牙,说着:“您放心,我就是把我的财产全部拿出来,也会支持您的行动。”
按照贵族体系,实际上,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
而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所以,他实际上就是自由民,特别是当他的父亲死后,把爵位传给了他哥哥后。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再下代,就变成了普通市民的一员了,不再属于贵族家庭,因此为了获得爵位和土地,他愿意搏一下——他有这个魄力,方信也自答应,当下,就点头表示明白。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禁武条例,魔法毒气瓶的作用可是相当不错的,想必对方城堡内,也应该没有法师吧!
至于牧师,没有风领域,也无法吹开这些毒气。
对法师来说,牧师就弱小了许多了,他受制于神的领域,事实上许多事情难以办到,更在于牧养信徒,治疗信徒,引导信徒。
谈话结束,方信就已经决定,趁这个月,好好修行,在这次战斗结束后,就晋升到四级法师,至于现在,就是利用D级权限,指令魔法学徒制造毒气弹的时候了。
第三天,就会集了上百人,运输土木,开始建造,不求奢侈,因此开工之后,很快就建成了,方信虽然不懂建筑之道,却明白一些后土喜欢的结构,当下建得殿来,中间却是一个圣坛,以石制,坛上雕刻着后土往生经这区区百字总纲。 第141章 … 愤怒的火焰
几乎同时,在凯尔迪王国,凯多雷城。
城市中最吸引人的,是一座巍然耸立的巨大石铸建筑物,那是光明神的神殿,也是王国最大的神学院之一。
三千根白色大理石立柱环绕在神殿周围,雪白石柱上,雕刻了各种不同的图案,有天使,有神典,还有那些歌颂神,赞美神的故事,以及过去的圣贤和英雄。
神殿的核心,是一个大圆顶下的空间,在神圣的祭坛上,一道金黄色的圣光,从上而下,在空中漂浮着,三百个学生正跪在地上,跟随着一个老者在祈祷。
神学院本身是一个超大的神殿,在外面,还有着提供给普通信徒祈祷的教堂,浓郁的信仰之力,使整个神殿充满了神圣的力量,在这样的环境下修行,自然效果就完全不一样。
神学院分成五年制,新的牧师学徒,在学院的第一年,主要是养成三次正式祈祷的习惯,并且有着相当繁重的课程修习——主要是圣典和教规的学习。
一般来说,在第二年,牧师学徒都会和神建立联系,并且不断地加强,因此第二年开始,就学习神术,同时又学习宗教心理学,历史,组织学之类。
第三第四年,甚至根据着牧师学习的进度,开始分专科传授恶魔学、伪神学,以更好地完成推广神的信仰,打击其他伪神的功课。
“万能的主说,你如向我许过愿,现今你必可获得!”
整齐的祈祷声,带着精神波动,来回激荡着圣坛上的神光,空中不时有着白光闪过,神圣地气息充满了殿内。
祈祷完毕后,功课完成,克利夫·雷丁从地上爬了起来,向老者行礼后,就直接向外面走了过去。
“克利夫,换身衣服吧,和我去喝一杯吧!”他的朋友弗兰诺赶了上来,说着。
“怎么,今天又有钱了?”
“是啊,我的父亲今天给我寄了二十五个银雷克,足够我们本月先去吃顿好的。”
两人因此就在神学院的宿舍内换了衣服,就在在不远处的一家酒店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很古老的酒店了,围墙上的岩石缝里甚至生长着青苔,附近又种了几株橡树。
两人就要了一份面包,一些酒,以及一只烤鹧鸪,没有多少,食物就上来了,两个年轻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就是他们吗?”在楼上,一个暗角中,在打好孔的地方观察着这两人。
“是的,大人,我们已经按照您的旨意,进行挑选,克利夫·雷丁是最恰当地人选。”
“哦,说来听听。”
“是,大人,克利夫·雷丁出生在森亚曼郡的斯德里男爵领……他的父母都是有着小块份地的自由民。”
“农民?他又是怎么样当上神学院的学生呢?”有人惊讶地问着,小块份地的自由民,离牧师阶级可是相差很远。
“是的,据说受到了领主斯德里男爵的赞助,很明显,他是男爵的私生子吧,他名义上的父亲叫路特,对他非常不好,经常打他,一次甚至用马鞭打十五下。”
“十五岁时,年轻的他,受到了男爵的赞助,在当时一个地方学校上读书,但是男爵给的钱只是一次,以后要维持他的生活,就必须回家拿,他的父亲路特很是憎恨他读书,不肯给他学费,因此他必须时常到街头去行乞。”
“他又是如何进入神学院?我们需要的性格上呢?”
“大人,据说他有着一个机会帮着一个老牧师,您知道的,牧师尽管有着神术,却无法为自己增加生命,甚至无法彻底切除自身的病患,之后,老牧师就推荐他进入了神学院了。”
“在神学院,他已经对神职人员的奢侈,感到非常失望和痛恨,但是对光明神的信仰却非常虔诚,这两者已经形成了尖锐的冲突,在性格上,脾气暴躁,容易发怒,但是又容易放纵自己,出身贫民的他,粗野狂暴,很容易走极端,而且非常固执,不听人言。”
“这种性格,吸引了几个类似背景的朋友,但是却受到了大部分牧师学徒的排斥。”
“恩,心怀着理想,虔诚信仰,有着愤怒的火焰,性格固执狂暴,缺少自制力,很好很好,这就是我们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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