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卷云纱 作者:木悦君(连城vip一星2012-10-01完结)
她撑起了手肘,趴在他的身上,去看他的脸,嗯……此时的古谚依然很帅,多了些沧桑的沉稳,越加迷人了,古谚也一瞬不瞬的盯着她的眼睛看,轻轻亲吻过她的眉毛、眼睛,轻轻笑了笑,在她嫣红的唇上轻啄了一下,顺带眼睛往下乱瞟了一阵,嘴角勾起一抹邪笑,她羞窘的往下缩了缩,但还是看着他的脸,蓦然间,他觉得心里舒畅了许多,似乎是确定了什么,有些事便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饿了!”他忽然说道,晓云迷茫的看着他,他又道:“所以……不许这么看着我了!”
啊啊啊!!!这真的是古谚回来了!她大窘,脸烧的可怕,急忙退去,却发现他的大手按在她的腰上,唇已经吻了下来,再次将她压在了身下,被子被他拉过了头顶,这一天过得实在是太太太混乱了……
以至于吃晚饭时,坐在饭桌上依然脸烧得可怕,她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坐都像是被古谚同学看穿了似的,正吃着土豆泥的某人伸出了手,将某炙热的眼神挡住,“不许看了!”他却顺势在她的掌心中一吻,她吓得立即收回了手。
哼哼!看吧看吧!看死你!
她瞪了他一眼,乖乖的吃饭中……
半夜,两人坐在院子里的藤椅里,看了许久的星星都不愿意回房,夜已经很冷,晓云感受到嗖嗖的冷风直往她的脖子里钻,心口却有个温温热热的东西贴着她,她伸手取出来,是一块很丑陋的石头,她的陨石项链:“谢谢你为我摘到了天上的星星!”
古谚挑了挑眉:“浪漫的摘星星?”
她重重的点了点头,微笑着看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星星有多少颗就代表我对你的爱有多少!”她说完了,忽然发现自己肉麻起来一点也不亚于古谚。
古谚倒是没笑她,只是低低“嗯”了一声,道:“那确实很多!”
几天的时间里,两个人彻底宅了,每日里不过研究一个菜谱,每天吃的每道菜都不一样,要不然就在庭院里修剪枝桠,古谣回来后得知古谚没事,立即很识相的搬去了周文宝家,现在这里始终只有他们两人,到了晚上活动也很多,一部爱情电影两人感慨万千的窝在沙发里欣赏,常常在院子里坐到半夜也不肯回房睡觉,要不是更深露重,只怕两人会呆上一整夜不舍得合眼,有时候还会看到一朵花是怎样的在夜里慢慢绽放。
半卷云纱 第三章 注定要嫁给他
一周的时间里,晓云觉得自己彻底的圆满了,甚至于将碧血珠子的事忘掉了,或许那些已经不重要了,眼看分别在即,她有些恋恋不舍。
行李箱大大的打开在房间的地下,她将自己的衣物都收拾出来,她叫古谚帮她找找那件薄呢御寒的外套,古谚应了一声,开始四处翻找,“找到了!”随着他的声音,一个小小的瓷盒子砸在了地上,盒盖摔的粉碎,一颗碧蓝色的珠子显露在空气中。
晓云应声回头去看,空气渐渐冷凝起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幸福感脆弱地像是一块皲裂的玻璃,好在古谚只是愣愣的瞧了一会儿,神色微变的转开了视线,晓云走过去低声拾起,不动声色的揣进了口袋,料想是那夜窗前,她随手将珠子放进了随意披上的外套里。这里却冷不丁的掉落出来,似乎故意不愿有人忽视了它。
古谚匆匆将外套塞进她的行李箱,一起身已将她拉入怀中,轻轻吻了吻她的脸颊,问:“什么时候离开演艺圈?”
她窝在他怀里很舒适的感觉,懒懒的回问:“怎么突然问这个?”
古谚道:“一直想与你去国外生活,你说你一直喜欢法国的浪漫与精致,我们就去那!”
她轻叹了一声,道:“嗯!合约一满,立即与你去法国,奶奶也可以在那里享受的度过晚年。”
不约而同的,两人都想远离这里,虽然互不说破,到底存了一样的心思。
她看着窗外雪白一片的蔷薇,想起几天前给温泽华的答复:“珠子,拿走的是一颗珠子!”
当然她给温泽华不是那颗真正的碧血凝珠,而是周文宝一顺手撬走的墙上镶嵌着的真正的夜明珠,由于是货真价实的古物,温泽华不疑有他,正经的拿去研究了。其实这个主意还是古谣出的,她与晓云一样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让温泽华再研究出什么来。
白色的窗帘随着微风扬起,阳光洒满了一室,房间的地板上映着他们相拥而立的身影。
正担心着温泽华识破那只是颗普通的夜明珠,研究院就遭遇的盗窃,那颗夜明珠居然在严密的监控保护下不翼而飞,晓云听闻消息舒了口气的同时又不禁担心起来,到底是谁偷走了夜明珠?
一早抵达剧组,熟悉的团队,亲切的像是一家人一样。虽然男演员换了,合作的女演员还是司徒千雅,莫名的敌对感情让她们迅速的入了戏,但是灾难好像不绝于此,开机的第三天,剧组便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一场战争的爆破戏,本来测试时安全无比,但谁知道,和晓云才熟悉起来的著名男演员何亮便在提前爆破的炸弹前烧伤,由于此角色非他不可,剧组人人惊慌,被迫停止了拍摄。
晓云和司徒千雅在满怀伤痛下乘坐同一个航班飞离了影视城,怎么坏事一件接着一件啊?她回到a市后,在蔷薇花园里打开了电脑,看着网上的留言和新闻心里很难受。
最近古谚最喜欢无声无息的停在她身后,此时他忽然合上了电脑:“不要看了!”
她依偎着他,叹气,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随之,一波又起。
那贼居然将夜明珠还了回来,还在夜明珠上贴上了检验结果:“古夜明珠,价值连城,却不是我所需!”
哇哇……研究所沸腾了。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这个贼都看不起,不知道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温泽华将字条撕下,拿着夜明珠反复看了许久,又看了看字条上的字,满腹的疑云,这个夜明珠他当然识得,甬道里的墙壁上就是这种,只是……
古谣很纠结的跑进了蔷薇别墅,向着在地板上压腿的晓云直发牢骚:“哎哎!怎么办啊?晓云,我好有罪恶感,温叔叔对我很好的,他要是发现了是我骗的他可怎么办啊?”
晓云有了爱情诸事不烦的看了她一眼,满不在乎的说:“都推给我呗!”
古谣立即如获救星的冲过去抱住她:“晓云……云云……就你最好了!”晓云向天翻了翻白眼,带着古谣的手臂努力将身子往下压。
古谚气定神闲的从回旋楼梯上往下走,手臂里夹着一本厚厚的书,脸上表情沉静,仿佛一夜之间褪去了青涩,变得沉稳。古谣回头,一时间有些愣忡,微有些差异却又觉得是在情理之中。
晓云却有些看呆了,虽然这些天来她几乎时常见到他,但是还是移不开视线,说起来还真是丢脸,仿佛自己是被他这张脸套牢了似的。
偶尔,她想起许勋杰,想起的原因,是不由自主的将他和古谚对比。许勋杰是沉稳厚重的男子,有他在身边,万事都不用发愁,仿佛是一贴温暖的汤药,给人无比的安全。而古谚,仿佛正午的烈日,灼的人心头滚烫,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明明有时候他只是静静的站在那,视线就偏偏不能离开,很多次想过,为什么会对他动心,也许是开始于他粘皮糖似的主动,她不是那种第一眼就心动的人,也不是因为外貌喜欢上的,那么的莫名,那么的奇妙,只是单单的想到他,心底就是无端端的喜欢。
以前,他只是外表上的夺目,光彩而绚烂,现在,不知从何时开始,慢慢的沉淀了下来,本来内心世界无比丰富的他,渐渐的有了光华的气质,真正的是迷人,望进他的双眼,总是被深深的吸进去,无法挣脱。她相信,这就是爱的感觉吧,无端端的,心里便喜欢,一喜欢了,便无法拔出。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她却一点也不悔自己的迷恋。
古谚走下了旋梯,望着她们一笑,静静的坐在了沙发里,开始看书,这就是温暖的感觉吧,哥哥、嫂子、妹妹……古谣坐回沙发里静静的瞧着这一切,满足而美好。
下午,公司的人来了,立即麻利得给晓云化妆,晚上要出席一个活动。
古谣今天似乎很有空,停在家里没有出去,晓云任由化妆师在她脸上描摹,透过镜子看着倚在古谚身边的古谣,问道:“谣谣……那天,我看到你和文宝去了‘恒沙’。”
闻言,古谣的脸蓦地红了,古谚也抬头去看她,谁都没再说话,半晌,古谣轻轻的“嗯”了一声,抱歉而不好意思的看了古谚:“哥哥……我决定结婚了,和文宝!在意大利的时候就决定了!”
晓云虽然感到很意外,但是更多的是高兴,随即又沉了下来,问:“真的要这么早吗?古谚一定很舍不得你嫁人的!”
古谣抱歉的看着古谚,他们相依为命十几年,想不到却是自己要先嫁了,但是脸上满是要当新嫁娘的喜悦,古谚一直不动声色,倒是让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淡,甚至害怕的问:“哥哥……你是不是不想我嫁的这么早?还是……不喜欢文宝?”
晓云也担忧的看着古谚,这时脸上的妆容已经画好,她赶紧走到古谚身边,开始细数周文宝的优点,谁知古谚却忽然点了点头,道:“嗯!他不错,我很满意!”
古谣夸张的抱向古谚,大叫道:“谢谢你,哥哥!我一直都知道,他就是我的归宿,在他帮我为非作歹的时候,在他在沙漠里紧紧抓住我的手的时候,在他跪在海滨鲜花美酒下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知道,非君不嫁,仿佛等了千千万万年的光阴,就是为了等待这个时刻,再续我们未了的前缘!”古谣说的激动,越扯越远,古谚直被她抱的喘不过气来,直嚷着叫示例,晓云却看到她的眼底已经泛起了泪光。
渐渐的,古谚也感觉到了她的激动,有些心疼有些不舍的牢牢抱紧她,说了句此时作为哥哥应当说的话,“祝贺你,我的妹妹!愿你一生幸福!”
古谣吐吐舌头,满是泪光的眼睛眨啊眨的,轻声道:“如果我知道我终有一天会嫁给他,真想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他!”闻言,古谚与晓云对视一眼,脸上满是笑容,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他们。
“但是……”古谚正经的开头,古谣屏息听着:“晓云不许做伴娘……”
古谣:“……”
晓云:“……”
古谣、晓云几乎同时叫道:“为什么呀?”
古谚言简意赅:“她是你嫂子!”
古谣叫道:“可她还没嫁给你啊,属于未婚,知道吗?未婚!她就有权给我当伴娘!”
古谚最后的话震翻了两人:“可是我们已经做了夫妻该做的事,她就是你嫂子!”
晓云的脸彻底红成了煮熟的虾子,古谣彻底对他的哥哥五体投地,比无耻真是没人比得过他,晓云暗暗磨牙:晚上有你好受的!
伴娘人选,不出意外的选择了温灵均。其实古谣真的、真的只是考虑过晓云啦!但是自己从一开始、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觉得温灵均应该是她的伴娘,所以,这个决定是雷打不动的,只是某人太过紧张啦!
半卷云纱 第四章 誓言
这场婚礼的准备总算是这段灰暗日子里亮色中的亮色了。
如火如荼中,伴郎的人选也出炉了,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张涛是也。据说他为了争得这个位置,着实费了一番苦心,听说还出场了美色云云。当然,张大帅哥也着实没吃什么亏的赢得了这个地位。
古谣曾问周文宝:“为什么将伴郎的位置给了张涛?”
周文宝想了想,道:“没差啊!我的朋友一般直线距离太远,当伴郎太辛苦,这个苦差事给他好了。”在古谣的持续眼神逼迫下,他老实说道:“确实是为了衬托我的帅气……”古谣:“……”
其实,婚礼上除了新郎新娘,最亮眼的就是伴郎、伴娘了吧!穿的礼服也配,不过没有主角的华丽,但是雪白的一身站在一起,也宛若一对新人。也许张涛就是抱着这个目的去的。
古谣很鄙视了一把,但是又对张涛愈挫愈勇的精神大为佩服,她和周文宝去试婚纱,他去鞍前马后、忙碌奔波,温灵均的事情他也抢着做,常常让周围的人闲的慌,好几次,她都对温灵均叹道:“得了,你就收了他吧!省的他总在我跟前晃悠,弄得我头昏想吐!”
温灵均看了张涛一眼,脸上没什么特殊表情,反倒很是惊诧的看着古谣:“头昏想吐?你该不会是有了吧?难道竟是奉子成婚?”古谣很有一巴掌将她打出去的冲动,忍着等周文宝路过走远,怒道:“什么啊?我们可是比绵羊还白的纯洁关系啊!”
温灵均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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