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平民梁晓声
不崂下穑坎唬馐遣豢赡艿摹<词刮依狭耍乙踩允巧执蟮邸R蛭沂锹准疲准剖遣换崂系模氨鹧恰焙汀鞍侣住北S游遥ダ弦簿荒芄淮游疑砩隙崛ビ赂液颓亢贰K牡子趾鋈徊艘恢肿约憾宰约旱某绨荨D鞘且恢止痰某绨荩恢殖匀魏瓮继诘某绨荩踔量梢运凳浅浴氨鹧恰焙汀鞍侣住钡某绨荨U饫隙趼状喝吮仙际窃诙宰约旱某绨葜卸裙摹IナЯ苏庵殖绨荩俏薹ㄉ娴摹*ァ ?br /> 可他毕竟用了三颗子弹才打到一只狍子,而且是打在一条腿上。按照鄂伦春猎人的说法,是“狍子自杀”。耻辱啊。近千只狍子丧生在他的枪下,他何曾用过两颗子弹打死一只狍子?可是今天却用了三颗子弹。大乌斯力村的年轻的鄂伦春猎手们若是知道此事将发些什么议论,他是完全预想得到的。在他内心里,对于这一类议论的恐惧,是强大于意识到自己毕竟老了的恐惧的。
白马打了一阵疲惫的响鼻。他不禁扭过头去,目光忧郁地望着它。它也老了,老得连一匹猎马的尊严都不能维持了,此刻也像翁卡伊似地卧倒在雪地上,无精打彩地舔着雪。从山顶奔驰到这里,对任何一匹猎马都该不算回事,可是它身上的汗却弄湿了他的皮裤,还两次失蹄,险些把他从鞍上摔下来。它已不再能像过去那样,在失蹄的情况下一眨眼便站立起来,继续奔跑。今天它失蹄后,站了数次都没能站起。他不得不在离鞍时对它大吼一声。
忧郁地望着它,他心中对它充满了怜悯。难道我伦吉善的白猎马也老到不中用的地步了吗?可当年它曾是一匹多么耐苦耐劳的优良猎马啊!有人用三匹马,两条狗,外加一支崭新的双筒猎枪要与他交换这匹马,被他干脆地拒绝了。如今它分明是老了,分明是不中用了。他心中默默祈祷:“别亚啊,奥伦啊,保佑我的白马吧,保佑我忠实的猎犬翁卡伊吧,不要让它们衰老,不要让它们变得可悲而可怜。失去了它们,我伦吉善也就不再是伦吉善了,不再是森林大帝了……”
他其实也在为自己向“别亚”和“奥伦”虔诚地祈祷。
他抽出匕首,熟练地剥下狍皮,割下两块狍肉,在火上烤软,一块扔给了白马,一块扔给了翁卡伊。翁卡伊默默地不慌不忙地吞食着。白马却对狍肉无动于衷,用嘴唇触了一下,继续舔雪。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他知道,白马已经老得牙齿松动,无法咀嚼兽肉了。他很后悔,在打死这只狍子的当时,没有放出它的血让白马痛饮。他叹了口气,将狍肉架在火堆上烤起来。
他忽然感到很寂寞很孤独。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单枪匹马地深入兴安岭的腹地了。自从鄂伦春人定居后,大兴安岭中早已不常见到单独狩猎者了。
篝火的蓝舌头贪婪地舔着狍肉。狍肉散发出一阵比一阵诱人的香味。他凝视着篝火,又习惯地回忆起了自己一生中一件件一桩桩英雄而光彩的事迹。这种回忆和烈酒,对他来说同属享受。
他的遥远的祖先属于白依尔氏族。他所知道名字的每一位先人,都是氏族中的领袖或勇士。他深信自己血管里流动的是不同于任何一个鄂伦春人的血液,是神明恩赐给他的家族的可以像法宝一样世代相承的东西,并且深信自己的血液是蓝色的。蓝色的血液使他的家族中的每一个男人都必定成为英雄或勇士。没有人能够说服他改变这一偏执的看法。因为他从小到老,一次也没有受伤流血。这一点更加使他对自己的看法坚信不移。如果没有神明的保佑,哪一个鄂伦春人能够一生一次也不受伤流血?蓝色的血液,即使哪一天会从他身上的伤口流出,落在地上也一定变为蓝色的宝石。
在他九岁的时候,就能够用弓矢射中飞雁。十二岁的时候,就用父亲的猎枪打死过一头巨熊,救了一位猎人的命。十八岁,他成了全部落数第一的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有一次,一股土匪偷袭了部落,杀死了七个鄂伦春妇女和孩子,夺走了二十多匹猎马和大量皮货。他一人单骑追踪了土匪三天三夜,在黑瞎子沟将十几名土匪全部消灭。日本“山林队”糟蹋并杀死了他的妹妹,他刀劈了“山林队”和校队长和五名日本兵,将“山林队”住所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从此他隐迹于兴安岭的密林之中,而他的名字则传遍每一个鄂伦春部落……
在加尔敦山麓,在诺敏河畔,在建国后出现的新集镇小二沟,在鄂伦春定居日那一天,在鄂伦春族的第一个旗长白斯古朗向来自甘河、奎勒河、多布库尔河、讷门河、托扎明河、阿木牛河流域乃至爱珲、呼玛一带的鄂伦春人宣布“几百年来被人耻笑为野人的我们,已不再是一个被侮辱被欺压的民族,现在完全站起来了!”的时候,他奇迹般地出现在人们面前,英武而豪勇,和旗长并立一处。旗长向人们讲出他的名字,人们顿时狂热地对他欢呼:“鄂伦春——伦吉善!伦吉善——鄂伦春……”
旗长当众授予他一面锦旗,上面用金线绣着五个字——“鄂伦春之魂”。
以后,他的名字便经常地同“鄂伦春”三个字联系在一起了。他所获得的崇拜和尊敬,远远超过他的任何一位先人。
不久,他又因其丰富的狩猎经验和百发百中的枪法,被旗长授予另一面锦旗,上面绣着四个字——“森林大帝”,也是用金线绣成。
……
可是如今人们却不再像过去那般崇拜他了。虽然依然尊敬他,那也不过是一种对老年人的尊敬而已。选举旗人民代表,已不再有很多人投他的票。旗里召开什么会议,自然也不再有人通知他去参加。就连进山打猎这样的平凡的事,也不再需要他来出面组织。年轻人们甚至公然劝他偌大的年纪不要再摆弄猎枪了。
他们对他说:“阿达玛,您如今应该做的是在家抱孙子,或者到鹿场去养鹿。”
他们对他说:“你和我们一起进山去打猎,那只会给我们添麻烦。”
他们对他说:“现在山里黑熊多起来了……”他们竟拿黑熊来恫吓他,连他的儿子也对他说这话。这是无法忍受的。
于是他三天前没有向任何人告别便深入到大兴安岭腹地来了。
他要打死一头黑熊。
他要证明自己并没老,也永远不会老。
三天内他发现过两头熊,没打。那两头熊在他看来都不够巨大。他要打死一头巨熊。只要算得上巨熊,发现几头,他将打死几头。他要把熊掌带回村里去,扔在那些年轻人脚下……
此刻,他将烤熟的狍肉一刀刀片尽了,便开始做他临睡前最重要的一件事。他在雪地上用树枝画了一个圆圈。圆圈象征盆,圈内的雪象征水。他在“盆”边双膝跪下,上身匍伏于地,额头贴在手背上,开始向他的保佑之神月亮神“别亚”祈祷,祈祷他明天会在“盆”里发现一撮熊毛。那便证明“别亚”向他预示,他可以如愿地打死一头巨熊。之后,他便铺开皮褥,躺了下去。他很快就酣然入睡,不时发出呓语:“我是伦吉善。我是……”
第二卷猎熊(2)
狩猎者总是比山林醒得更早。当残留的夜幕和初现的曙色交织在峡谷尽头时,老伦吉善已经跨上了马背。他并没有在“盆”中发现熊毛,他心中因此对“别亚”充满了抱怨。他阴沉着脸,苍老的面皮仿佛被昨夜的寒冷所冻结,每一条最细小的皱纹凝聚着严峻的愠怒。善于像人一样察颜观色的翁卡伊,马前马后欢跃着,企图逗引主人开心,却遭到了主人一声粗暴的喝斥。
老伦吉善策马上路之后,竟放声唱了起来。
鄂乎蓝德乎蓝,
喂,我的白马飞驰起来吧
鄂乎蓝德乎蓝,
喂,我的猎犬紧跟我吧……
按照鄂伦春人的习俗,进山狩猎是不能歌唱的,认为是对一切神明的冒犯。他放声大唱之后,心中产生了一种快感。这种快感纯粹由于自己敢冒犯神明而产生。他盲目地感到一切都因他老了而对他怀有敌意,整个兴安岭,包括神明。他本能地要对这种虚幻出来的敌意进行挑战。
他纵马向峡谷口疾驰狂奔。
受一种突发的、连他自己也感到朦胧的、不能控制的兴奋情绪的驱使,他口中不断发出怪异的叫喊,拳头一下接一下狠擂在马脖子上。像是有种魔力从他身上传达到马身上,白马也呈现出亢奋状态,四蹄翻飞,不避障碍,宛如惊马脱缰。只有翁卡伊还保持着一点狗的清醒。它一边跟在白马后面顽强地穷追不舍,一边发出警示危险的吠叫。
突然,白马一头栽倒了。翁卡伊看到主人的身子离开了马鞍,在空中翻了一个斤斗,重重地摔在地上。
老伦吉善虽然摔得有些昏眩,但并没有受伤。他慢慢地爬起来后,见白马绝望地挣扎着,却不能够四腿同时站立。他走近它,才发现它折断了一条后腿,一截劈裂的白森森的腿骨刺穿皮肉,插在雪中。
他的心立刻被罪过感笼罩了。他悔恨莫及。它已经是一匹老马了呀,他明明知道的。可是他还驱使它狂奔不止。那马的玉石眼中充满巨大的痛苦,哀而含怨地望着他。他跪下,双臂搂抱住马的脖子,伤感地喃喃低语着:“哦,白马,白马,我可怜的马……”两行老泪夺眶而出,沿着他脸面上的皱纹扑簌簌滚落。
翁卡伊似乎预知白马遭到了怎样的不幸,似乎不忍走过去目睹可怕的惨状。它远远地站立着,呆呆地望着主人和白马。它见主人终于离开了白马,低垂着头一步步走了,似乎要遗弃白马,也同时遗弃它。它犹豫着,不知是应该发出吠叫,还是应该默默地跟在主人身后。就在这时,老伦吉善站住了。他缓缓地转过了身。他缓缓地举起了枪,枪口瞄准着白马。
白马已不再徒劳无益地挣扎,白马昂着头,镇定地,甚至可以说是期待地注视着主人,注视着举在主人手中的猎枪的枪口。
一种恐惧遍布了那对杀戮司空见惯的狗的全身。它竖起了颈毛,呜呜低吠,发抖不止。
砰!
枪响了。白马的头仍昂立了一秒钟,软弱地一下子触进了雪中。翁卡伊立刻从空气中嗅到了一股新鲜的血腥。它的忠实的本性被白马的无辜和主人的无情动摇了。它悲吠一声,朝相反的方向箭一般地奔逃而去。
“翁卡伊!翁卡伊……”
老伦吉善大声呼唤着它。它却在他的视野中渐渐消失了。他意识到,翁卡伊对他失去了信任,背叛了他。
他感到了一种真正的孤独,一种有生以来从未体验过的孤独,一种悲凉,一种凄哀。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熊吼,一声被枪响所惊扰的熊吼,从不远的密林中可怕地传出来,令人心战胆寒。
他怔了一刻,毅然地向密林走去。
……
在林隙间的雪地上,老伦吉善发现了熊迹。大而深的熊掌印的跨度告诉他,如他所愿,是头巨熊。
他的每一条神经都兴奋而紧张起来。
他跟踪熊迹向前走了还不到二十米,便站住了——巨熊从一棵合围粗的义气松的树身后闪出来。这是一头老奸巨滑的熊。它不甘于在被追踪的情况下做猎人枪口下可悲的牺牲品。它分明想采取主动较量的方式拯救自己。它人立着,站在离老伦吉善五六步远处。它的两只前掌高举着,如投降的姿式,也如拳击场上获胜后的拳击手向观众致意的姿式。他凭经验知道,那是熊的一种随时预备拚死进击的姿式。它是那么高大,那么强壮,胛骨处浑圆的肌肉在熊皮下突凸着。然而他看出,它是一头老熊。两绺熊毛生长在熊面上,垂下来遮住了熊眼。熊的心窝处,有一片半月状的白毛。这特殊的标记使他认出了它。他想起自己曾和这头熊有过一次遭遇。是几年前?还是十几年前?他回忆不清了。有一点他是很清楚地记得的——那时它还不是一头老熊,他自己也还没开始被视为老人。那一次他和它也是这么突然地彼此发现了,也是距离这么近,也是像今天这般对峙着。所不同的是,他当时非常镇定,一点没有心慌意乱,几乎不是用一个猎人的眼光,而是用一种惊诧和赏识的眼光看着它。他和它对峙了半天,它似乎觉得无趣了,似乎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终于不屑理睬地转过身,迈着杂技式的从容的熊步踱到密林深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