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韵





  乞丐热泪盈眶,双手紧紧抓住那十块的人民币:“这是我见过的最实在的钱,可是,你在路上吃什么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还是收回去吧。”
  “你不用担心。我总有办法找到吃的;就算不吃不喝,我也能不停地走三天三夜回到我可爱的妻子的身边。”
  乞丐抽泣起来。
  “身无家而心有家,天下为家。不要伤心,朋友。”古琴说完,拍拍他的肩膀。
  “若你真的想找工作,就作最后一次尝试吧。”乞丐平静下来,劝道。
  “好吧。”
  古琴的最后一次尝试,成功了,在一家大公司当保安兼搬运工。夜间巡夜当保安,公司有货进出当搬运工,工资每月七百,包吃包住。这工作对他来说很不错,也很轻松。搬运,他能把公司门口的比牛还高大的石狮子端起来;熬夜,他每天只须打坐一个时辰便能保持充沛的精力。说实话,这工作一点都不比以前当水泥匠的小工轻松。城里的环境也未必都好。这里的人也许是地方话不同,相处得并不融洽。他回想起水泥匠和小工们休息时抽烟的情景,长长地抽一口,舒缓地呼出,世界瞬间宁静,眼神柔和而安详。那一瞬间也许就是永恒。他想得入神,嘴角挂着微笑。而新的同事却没有那种烟的境界。他们的烟或者郁闷,或者焦躁。他不由地想起那个爱听故事的小女孩。工作劳累处,有个天真的小女孩,那真是件惬意的事情。而这里,仿佛只有寂寞。为什么要在这呢?因为这里的工资比原来多一百块,因为这里是大都市,机会比较多?离开可爱的妻子和儿子,就为了那么一点工资,值得吗?古琴只想多挣点钱,多经历一些事情。他身体强健,有力气,有热情,肯干,也干得很出色,越来越引人注意。
  他觉得应该感谢乞丐朋友,没有这朋友,他便无缘现在的工作。他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向白领阶层攀登,内心的理想也在膨胀,开始构想一场前所未有的婚礼。他想成为风云人物,与玉韵举行前所未有的婚礼,向全世界宣告他与玉韵的爱情。那该是什么样的婚礼呢?那是在浩淼的太平洋中央,在霸气腾腾的核子航空母舰上举行的婚礼。他们的礼炮是发射一百杖巡航导弹,上万士兵向他们敬礼。婚礼仪式完毕,他会与新娘子登上霸气无比的最新式战斗机遨游长空。朴实的乡下人竟有如此想法,简直不可思议。这婚礼要真能实现,那这世界将无法定义,而这思想一旦生成便难以磨灭。就算它仅是个幻想,却也能时刻激动人心。心的膨胀也许是件危险的事情。而想象中的婚礼不断地激励着他令他无暇思想危险所在。想念玉韵的时间和次数明显地少了,而他却没察觉。
  有一次在公司里碰见了一个外国人,老外向他咨询一些问题,他竟把英语说得比BBC英语播音员还流畅,引起在场人员的极大震动。他的英语水平绝对没有四级这么简单!他周围的职员很快又发现,古琴简直太强了,无论哪方面多有极深的造诣。音乐、舞蹈、文学、历史、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等等,甚至在医疗方面,他也能用简单的草药迅速地治好一般的伤痛。于是,公司职员有个什么伤痛都不去看医生而直接来找古琴了。公司里的大小晚会,从发现他的那天起就不能没有他的参与。他的歌声,他的箫声,极为传神;他编的舞蹈,女职员们爱得不得了,跳出了十八般味道。其中有一个叫小筠的女职员,因为他的歌舞神话般的表现力而开始偷偷地爱上他了。几次登台亮相之后,公司里一位极有权威的女人也开始注意他。提升他,那是早晚的事了。
  古琴没有忘记桥墩下的那个乞丐,还常常去看他。他们互相倾听彼此遥远的往事,闲聊现实中一些荒诞的问题。总之,除了工作和时事,他们什么都谈。古琴虽然每个月有几百块钱的工资,但他一分钱也不给乞丐朋友,每次只给乞丐朋友买两个馒头。
  那个叫小筠的女孩子总在找机会出现在古琴身边,找机会与古琴谈话。彼此有了一些了解之后,小筠借口说想学吹箫,请求古琴教她。其他同事看在眼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古琴也隐隐感觉到了。他又想起小雨,一个可怜的姑娘,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精神病好了没有。这小筠的气质跟小雨的气质是那么的接近,古琴又害怕……也许这只是正常的交往。大家年纪也不小了,不再是高中生,心灵该不至于那么幼稚脆弱。人家既然想学,那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古琴便答应了。从此,两人便常常在一起。玉韵要是看见了,也许会吃醋的。
  余韵 》 二十六 二十六     村子里渐渐有了变化。当人们意识到它的变化时,猛然觉得它跟以前大不一样了。道路变宽、变平、变直,楼房一间间地出现在翠绿丛中。拖拉机喷着烟哒哒哒哒个不停,摩托车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大路上的灰尘飞扬不息。玉韵若是还在卖凉茶,定会目睹这一切,并会有深切感受。大路上走路的人少了,坐车的人多了,凉茶也不会好卖。长脸圆脸早就不在大路上卖冰激凌了。他们在大路旁起了楼房,开了小商店,可吃的东西多着呢。
  竹林的面积也有所缩小,但是竹林里依然清净。没有车,没有电视机,连电都没有。小古音常常一个人玩耍。玉韵曾教过他做泥沙碗,他很喜欢。做泥沙碗很简单,只要沙子和水就行了。竹林里有的是像海滩一样的沙子。先堆起一堆沙子,干的才好,再把小沙堆顶上抹平,接着用手指插进平顶中央并由里向外匀出一个比碗还小的小坑来。然后往小坑里倒水,水不能过少,一次倒满小坑三分之二为宜。水会渗透到泥子里,一会儿便全渗进去了。这会儿开始由外向内把干的沙子分开去,剩下湿的沾在一起的一团沙子,形状就像个碗。再把湿的沙子稍加整形,那就更像一个碗了。小古音小心翼翼地把“碗”捧起来,得意地笑了。某一瞬间,他被某种神奇的东西吸引。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沙子凝在一起。小古音几乎每天都做泥沙碗,静静地感受水的神奇力量。在感受水之力时,他突然想到,杯子和碗是不是也是这样造出来的呢?这时候,竹林里还没有玻璃杯和瓷碗,只有竹节杯和贝壳碗。但小古音从书上见过玻璃杯和瓷碗,知道那是人们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日常用品。他问妈妈,古人用的碗是不是也就这样造出来的。玉韵笑了,心里高兴,说:“妈妈也不知道。据妈妈的理解,其中有相似之处。在碗没出来之前人们也要吃东西,也要喝水,然而那时人们用什么工具呢?吃东西直接用手抓,喝水就像牛一样,或都会用手把水捧起来。双手可以做成碗的形状。但是为什么会做这个动作呢?那也许是在更早的很长的时间里,人们已经认识到水的重要,水是生命之源。人类发现河流里有水,湖泊可以蓄水。雨后,地面上低洼处也可以蓄水。从湖泊到地面的水坑,人类得到一些原始的意识,有了一些形的概念。从湖泊到水坑,到人双手捧拢之状,人类用手模拟出了湖泊、水坑蓄水之态。或许,人类还发现一些碗状树叶可以盛聚水珠,开始用大的树叶舀水喝。到人们会用石头的时候,脑子里早已有碗之形。他们可以用石头打出石碗来。那人类又是怎么做出瓷碗的呢?这不清楚。人们长期与土地接触,渐渐了解泥土的特征。人类会发现黏土可以塑成各种形状。此前,人们已认识到土与水混合,干了之后可形成土块。发现黏土后,可用黏土塑成各种形状,塑成他们崇拜的一切动物。但人类怎么想到用火去烧那些用黏土做成的土坯呢?也许他们发现火与阳光相似,用火烤可以使黏土干得快,出乎意料地发现了制陶器的方法。也许是由于人类的图腾崇拜。人类认识到火的重要性,可能对火产生崇拜。人类又会崇拜其他动物。人类为了表达他们的崇拜,可能就会用黏土塑出崇拜物的形象。为了进一步表达他们的崇拜,他们也许会用火来烧黏土做成的崇拜物。借他们对火的崇拜来深化他们对其他东西的崇拜,陶器便在这种崇拜的移植中诞生。”玉韵说完,微笑着看着小古音。小古音听得如了神,眼里满是奇异的光彩。玉韵又对他说:“这只是妈妈的理解。你长大后要自己去找正确的答案,不要全部相信妈妈说的话。”小古音心里所受的震动不小。这简简单单的泥沙碗,竟有这么深厚的底蕴。水是那么深远,那么神奇,在身体里流动着呢。竹林外的孩子不知会不会玩泥沙碗,怕是不会吧。城里的孩子就更不会了,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呢。儿童学家天天都在冥思苦想为他们设计新的玩具,新的游戏。不管怎么说,全世界的儿童学家,肯定不会个个都是蠢材,定然有天才者。他们都没想到让孩子玩泥沙碗,那这种玩法肯定不会是高级的玩法。
  竹林东北有棵老树,没人能叫出它的名字,连玉韵也说不出。方圆十里,再无其它同类的树。它生于竹林,也许是因为它爱这一竹林。它躯干虬曲,老态龙钟而又悠闲自得。顶部有断口,年轻时候曾折过。小古音常来这里玩,在树上爬上爬下的,像小猴子。有一天,他划开一小块树皮,发现是紫红色的,深感惊奇。不知道何来的想法,小古音剥下一块树皮,用大竹筒装满水泡着。玉韵都不知道他这一古怪的举动。第二天,小古音打开竹筒看看有什么变化。一打开便闻到一股奇异的芳香。再倒出一点水,紫红色的,那大概就是老树的血吧。泡了几天之后,小古音便把它拿到那棵老树下倒了。不知为何而泡,又不知为何而倒,奇奇怪怪的,也不知道小古音是怎么想的。
  小古音还会到田野边的小溪里捕鱼。妈妈不吃荤腥,他也不敢杀生。他捉了鱼,玩一会,又把它放了,再捉别的。如此反复,那小溪里的鱼差不多都认识他了。见他来捉都懒得跑了,皱皱眉头,做出个无奈的表情:真是个傻里傻气的孩子。村民们三头两日地也会看见小古音在田野里玩耍,渐渐地也认同了这个孩子,还说他可怜。可小古音对村民们都怀有防备之心,总远远地离开他们。这大概是他被村子里的其他孩子嘲笑而留下的阴影吧。
  小古音还有个特别的喜好,那就是喜欢淋雨。每当电闪雷鸣时,他都特别的兴奋,跑出去看闪电。不管多大的风雨,他都不怕。风雨越大,他就越兴奋,在风雨中手舞足蹈的,还尽情地呼喊,仿佛在与风雨雷神对话。玉韵则是微笑地看着,从不阻止他。这没什么不好。他就是在风雨中降生的,一出生便感知了风雨之事。不担心孩子淋雨淋出病来吗?竹林里从来没有病的概念,连想都没想过,又何从担心呢?玉韵相信孩子和自然是和谐的,他是大自然之子。雨亦是水之态,让他去感受吧。一点一滴的,沙沙的声音,水的声音……
  每天清晨村民们大多还在梦中,玉韵和小古音已在野外采野菜了。其中情景有点“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味道。然而,荒地被一片片的开垦,如今野菜也越来越少。他们不得不到更远的地方去找。他们还每十天半月地到十里之外的山里去找野果。
  古琴被调到销售部,工资翻了一番。这未必是好的。钱会令人心膨胀,但他却没察觉到。之所以说是膨胀,也许因为之前长期压抑的缘故。钱的魔力,在人不知不觉中积聚于心底。为了维持学习和生活,古琴曾不顾颜面给同学洗衣服,每天数百件,一洗就是两三年。而今钱来的似乎更容易,只是人际关系费人精神,身体倒不用劳累。当看到钱,或者说当接到第一份丰厚的工资时,心里高兴不已,人已着了钱的魔。这魔就是他事前埋好了的。这不是说钱的不是,只是说古琴心里起了变化。他想买电脑、新潮的电视机、各种高品位的随身听,甚至房子、轿车。工资是比原来高多了,然而却是越来越不够。工资700的时候,想一台电脑,似乎并不远;工资1400时,想一台电脑加一栋房子,居然不可及。古琴专注工作,热情万丈,竟没发觉这点心理上的效应。本来一切无对错,自己觉得真就好。而古琴这么投入地工作,是否有时间去感受其中之真?谁也不知道,包括他自己。夜深人静的时候,是每个人接近自己灵魂的好时机。此时古琴虽然大多是想工作的事,但还是会想起玉韵,想起孩子,也会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数个夜晚,他莫名地惊醒。而有一刻,他猛然发觉自己变了,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多不切实际的需求?于是他极力地抹杀这些需求。然而,越是压抑,越是强烈,竟至于令他难以平静而终于无法从压抑与反压抑的矛盾心理中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