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难为
赏凌霄谈菊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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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信鸽!降落在山林里!这山林里还有一座竹子扎的小亭子!
绮年心里咯噔一跳,立刻把那鸽子从知霏手里拿了出来:“这个是人家养的,咱们不能拿回家去。”开玩笑,这是麻烦啊!
上辈子看电视看电影看小说,类似的桥段太多了。主人公偶然知道了别人的什么秘密,然后就遭到追杀神马的。问题是,有些主人公实在太脑残,这秘密都是他们按捺不住好奇心自己去打听的呀!
绮年可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更不像那些主人公一样有九条命。她只有一条命,爱惜得很呢。何况这只鸽子翅膀虽然受了伤,却还没到不能飞行的程度,应该只是被擦伤了。所以它降落下来并不是因为受伤,多半是因为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也就是说,这只鸽子送信的目的地,就是这个竹亭。
想到这一点,绮年顿时觉得松间吹来的风阴凉透骨。如此偏僻而安静的地方,要传的信息也就多半是秘密。如果自己知道了这个秘密……虽然穿越过来的生活并不尽如人意,但她也不想死。
“走吧,我们该回去了。”绮年尽量镇定,把鸽子放回亭边的栏杆上,假装根本没看见那竹管,“你看,姨娘都急了。”
知霏这时候才看见鸽子腿上的机关:“表姐你看,鸽子腿——”
“姨娘,我们在这里!别下来了,我们马上就回去了。”绮年扯开嗓门,把知霏那句话完全压在自己的呼喊里,然后不等知霏说话,马上拉着她就走,“要是姨娘回去告诉外祖母我们跑了这么远——不,只要告诉周嬷嬷……”
知霏想起周嬷嬷的冷脸和滔滔不绝的教训,不由得打了个冷战,立刻把什么鸽子和竹管抛到九霄云外,跟着绮年老老实实地走了。
松林外头丫鬟们簇拥着两个姑娘热热闹闹走了,松林里头慢悠悠走出两个人来。若是绮年现在还在这里没准会惊讶一下,因为其中一个正是她在成都乘船离开的时候遇见的那位周镇抚。他旁边的青衣男子年纪与他相仿,头上却压了一顶竹笠,只能看见两片淡色的唇和瘦削的下颏。
周镇抚吹了声口哨,那只鸽子马上咕咕叫着飞到他肩头,老老实实让他把腿上的竹管拿了下来。周镇抚一面从竹管里取出一张卷着的薄纸,一面嗤地笑了一声:“那丫头倒确实是个谨慎人。她要是冒失冒失把竹管拿下来,这事还真不好办。”
青衣男子淡淡道:“怎么听你的口气,好像认得她?”
“不只我认识。”周镇抚展开薄纸看了看,眉头微动,声音却依旧漫不经心,“良臣也见过,还两次救过人家的命呢。”
“怎么?”青衣男子似乎有些震动,“这姑娘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位?”
“可不是。”周镇抚把薄纸揉成一小团,直接扔进嘴里嚼了几下,含含糊糊地说,“当初还以为是广西总兵的亲戚,上了船一问才知道是吴侍郎的外甥女儿。哎哟,这纸吃下去还真噎人。我说秀材,你吃过多少纸了?哎,我还是叫你燕恒吧,秀材秀材,叫起来跟秀才似的,表示不出你的尊贵身份哪。”
青衣男子不由失笑:“大胆,连皇上赐的字你都敢挑剔!爱叫什么就叫什么,谁还管过你?倒是这地方,怕是不能再用了。”
周镇抚露出一脸无奈:“真是,好容易才找到这么个好地方。要不然难道往你家别庄上送吗?就怕落了你继母的眼。你说两个姑娘家家的,没事跑这么远做什么?都这时候了,又没有梅花可看,居然还玩得挺起劲……”
青衣男子微微弯了弯唇角:“笑成那样,倒不像京中这些贵女们的作派。”
周镇抚也笑起来:“何止!你是没看见,居然就一口咬在那凶徒手腕上,我去验尸的时候,就看见一圈皮肉翻卷的牙痕,只差没咬下块肉来。当时我都忍不住在想,若是上了船去,娇滴滴的小姑娘一张嘴,牙缝里全是血……”
青衣男子忍俊不禁:“胡说八道!你就是不怕,人家姑娘也不会不漱口就去见你。”
“那不是怕吓傻了么。”周镇抚一摊手,“结果这丫头镇定得很,我们上船的时候连脸色都没变,还记得跟良臣道谢西山寺门前那事。”
“她如何知道西山寺也是良臣救了她?”
“多半是拿到了良臣用的铁矢。”周镇抚愁眉苦脸地把那团纸咽了下去,“说起来良臣办差还真是实在,当时把人射死了,还颇后悔没能留下个活口。”
青衣男子叹了口气:“他到底莽撞了些,还得托你多看顾着。”
“你自己怎么不去说呢?”周镇抚斜睨他,“你们这两兄弟哪……我一跟他提起你,他就满脸的不自在。”
“当初他想进羽林卫,我给他下过绊子。”青衣男子沉吟着,“我是当真不愿意他搅进这里头去,没想到到了五城兵马司,竟然还是办了这次的差事。”
周镇抚很潇洒地把手一摆:“放心,有老子罩着呢。”
“你在谁面前称老子呢!”青衣男子给了他一拳,“行了,信既然到了,我也得赶紧回去,不然若是我那位继母突然善心大发让人给我送节礼去,那就尴尬了。清明脾气太软,怕是挡不住的。”
周镇抚大笑:“你家清明脾气还软……得得,快回去吧,我也得去办差了。唉,今后这亭子不能用了,一时还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青衣男子对此似乎并不太在意,倒是略有些迟疑:“若是不用了,总该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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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镇抚翻个白眼:“打什么招呼?”突然凑到青衣男子面前,露出一个的捉狭的笑容,“要打招呼,你自己去呀。说实在的,人家可是等了你三年了。”
“休得胡说!”青衣男子的声音前所未有地严厉起来,“若是被别人听去,必然坏了她的闺誉。”
周镇抚撇了撇嘴,却不算完:“你当真不喜欢人家?说实在的,你如今花名儿在外,哪有好姑娘愿意嫁你?也就是她吧,虽算不上知根知底,难得人家相信你。”
“你再信口开河,小心我让你哑一个月!”青衣男子起身要走,顿了顿,终是淡淡抛下一句,“别的不说,我那位继母是万万不会让我得这么一门好亲事的。她——家里只怕也信不着我。因此,你今后休要再提这话,否则我便恼了。”
绮年自然不知道后头发生的这些事,她拉着知霏出了松林,连梅林都不敢进了,就怕僻静之处突然跳出个杀人灭口的来。索性绕过松林,直接从寺后的碑林过去禅院。
大明寺背后这片碑林虽然比不上大雁塔下的那一片,但也颇有可观性。此时里面也有些游人,听见人声了,绮年才松了口气,把帷帽戴好,又给知霏也戴好帷帽,叮嘱道:“方才进松林那件事,万万不能说出去。什么鸽子之类,提也不要再提。”
知霏刚才那阵闹腾劲过去了,想起来周嬷嬷的教训不由胆寒,赶紧点头,且吩咐身边的丫鬟和赵姨娘:“都不许说出去。姨娘也不许说。”
丫鬟们当然都只有听话的,赵姨娘又哪里会愿意女儿的不是落在别人眼里,自然都答应了,只是轻轻责备一句:“下次姑娘可别再这样了。”
“也是我的不是,没早些劝着表妹。”绮年笑盈盈把错往自己身上揽一下,其余人自不好说什么。遣了一个丫鬟跑去梅林叫嬷嬷们,一行人放慢了脚步穿过碑林往禅院走。
眼看将到吴家休憩的禅院,知霏一眼瞥见相邻的禅院里生了一棵柏树,树身上紧缠一株凌霄藤,在树桠上开出金红的花朵,十分有趣,当下拉着绮年要进去看。绮年眼看着此地游人已多了起来,想必无事,便也跟着进了垂花门。一进去才发现,有个穿淡青衫子的少女,正站在柏树一侧,仰头望着树枝上的凌霄花。绮年等人一进去,少女背后站的一个黄衫丫鬟就急忙上前一步拦了众人:“什么人,怎么乱撞我们姑娘休息的地方?”
绮年暗叫不妙。能在大明寺里单独借一个禅院休息的,又怎么会是普通人。这京城里头别的不多,高官显爵简直堆山塞海,万一这要是冲撞了哪个贵女,自己吃亏不说,没准还给吴若钊惹了麻烦。当下赶紧道歉:“我这妹妹看见这凌霄花开得好,想要进来看看。实不知有人在内,是我们莽撞了。”
青衫少女侧头看了一眼,轻声叫自家丫鬟:“随月,别人只是误走了,你何必这般高声大气。”向绮年欠了欠身,“我这丫鬟失礼了,姑娘莫怪。”
难得竟是遇了个通情达理的,绮年真是庆幸之极。这少女年纪得有十七八岁了,梳着简单的单螺髻,连钗簪都没插,只在螺髻侧面佩了一朵玉雕菊花。看着简单得甚至有几分朴素,只若细看就能发现,这菊花乃是用一块带着橘黄|色玉皮子的整玉雕刻出来的,花朵含苞初绽,最外面的一层花瓣色如淡金,里面却是白如羊脂,杯口大小的一朵,簪在鬓边竟是栩栩如生。不说雕工,单说要找这么合适的一块好玉出来也不容易。
再看她身上的衣裳,素面无花,那裙子用的却是缭绫,湖绿的颜色,随着她的动作却是微光荡漾,像是把一片湖水穿在了身上。就这一身衣裳,这一朵玉菊花,说她不是极富贵的人家,绮年死都不信!
知霏一直盯着她看,这时候忽然抬手指着她:“你,你是金家的国秀姐姐!”随即摘下帷帽,“国秀姐姐,我是吴知霏,你还记得吗?”
青衫少女也怔了一下,仔细看了一眼吴知霏,笑了起来:“果然是你。三年不见,长高了许多。若你不说,我都不敢认了。”
吴知霏欢欢喜喜拉着绮年的袖子:“表姐,这是显国公家的金姐姐,三年前皇后娘娘办诗会,金姐姐是拔了头筹的!这朵玉菊花就是皇后娘娘拿来做彩头的。金姐姐,这是我大姑姑家的绮年表姐,前些日子刚从成都来的。”
绮年对京中勋贵所知不多,但也不算太少。吴若兰当年自然也是在这些贵女圈子里面打过转的,虽然十几年未回京城,免不了新老更迭有些变化,但是一些特别显贵的门户还是知道的。
这位显国公可算是威名在外。当初京城里面闹夺嫡之变,外头西北那边羯奴们蠢蠢欲动。显国公其年已经四十往上了,带着兄弟和儿子,领兵大战西北。当时京里边一团乱,都没人关心往西北送军粮的事,显国公硬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连打了三场硬仗,生生把羯奴赶回西北一千五百里!待回了京,京中已经尘埃落定,皇帝登基第一件事,就是封他为显国公。
要知道,公侯之家京中不缺,但是这个“显”字的封号却不一般。本朝只有亲王郡王的封号才能带“日”字边儿,在公侯里头,显国公这封号,独一无二!
不过这封号来得也忒是苦逼,显国公的兄长死在边关;自己的儿子受了重伤,回京医治无效,拖了一年多还是死了;弟弟丢了一条胳膊,也就只有显国公本人还是个囫囵的。
绮年记得吴氏当年说起显国公府的时候也是十分钦佩的。显国公家子嗣也不大旺盛,兄长只留下一个儿子,似乎出息不太大;弟弟倒是有两个儿子,但是年纪还小看不出好歹来;他自己的儿子死了,身后倒是留下一女二子,只都十分幼小,似乎庶出的小儿子还是遗腹的,连爹的面儿都没见着。
那么这位金国秀,是显国公的孙女呢,还是大房或者三房的女儿?知霏这个小丫头,说话也不说明白了。绮年心里嘀咕着,摘下帷帽行礼:“绮年见过金姑娘。”
金国秀身材高挑,端正回礼的姿态无可挑剔,却不是一般女孩儿的那种袅娜,反而肩背笔直地透着股挺拔劲儿。大概是武将家出来的姑娘就是不一样吧,绮年心里琢磨,脸上微笑:“这凌霄花开得真是好看,红通通一团火一般。”
金国秀微微仰头,喃喃轻道:“是啊,爬上梢头,色如烈火,故名凌霄……只可惜,终究是一株藤,虽则年年绽放,也还要一棵树让它攀着。”
这段话让绮年蓦然想起一首诗《致橡树》: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说实在的,绮年对现代诗好感不多,爱情诗什么的更觉得多少有点装13,但这首诗她当时读过了却觉得有几分道理,至少它表示了一种平等的爱情态度。不过自打穿越来了这个世界,这什么爱情平等天赋人权的想法就只能抛到太平洋去了。就这种男婚女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要看门第、论嫡庶的拼爹时代,讲什么爱情简直是头壳坏掉,她这么独立的一个人,穿过来也还不是要认命,当个老老实实的大家闺秀么?
但是金国秀却站在这里发出了这么一番议论。绮年不知道她是单纯地在论凌霄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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