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篮球风暴
“这里是我的地盘。和我打一场,你赢,100块归你。你输,马上滚!”一直不作声的戈锋突然说道。他俯视着这群比他矮上一头的痞子,语声中充满了不屑。在这座球场上,他从来未逢敌手,在他的观念中,他就是这里的君王。谁想在这里宣示主权,必须凭球技战胜他。
“黄爷我不会打球,只会打人。小子们,狠狠地给我打,打到他亲娘也不认识他。”黄鼠狼指着戈锋,吩咐手下动手。
几个痞子发一声喊,冲上去围住戈锋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以众凌寡,向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戈锋灵活地躲闪着,从小到大,为了保护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他不知打了几百场架,这种场面,只能算毛毛雨。
他的身高腿长,每一次出手,不是拳头击中了对方鼻梁,就是腿脚重重踢中对方下阴,他的这些招数,都是在实战中摸索出来的,简单有效,短时间内可以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
片刻之间,六个痞子倒了一地,捂着各自的要害哼哼唧唧地痛叫。
“啪啪啪”,背后响起了关峥谷热烈的掌声。这小子,不仅球打得棒,打架也是一把好手。
戈锋走到了黄鼠狼面前,冷笑道:“怎样?”
黄鼠狼向后退开一步,手成螳螂之形,脚踩蜈蚣之步,虎虎生风地耍了一套拳法,动作迟缓,仿佛乌龟下蛋,姿式难看,恰似王八翻身,好一套“乌龟王八拳”!
他正耍得兴起,戈锋“砰”地一拳,击中他的左眼。黄鼠狼哀嚎一声,捂着眼睛蹲了下去。
关峥谷笑得坐在地上直打跌。
“全都给我滚得远远的,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戈锋冷冰冰地对着这帮流氓说道。
黄鼠狼的左眼肿得老高,仿佛一只独眼熊猫。他恨恨地道:“黄爷我平时就是用这只左眼来迷女人的,你把它打成这样,小子,你说你得死多少次,才能解我心头只恨?”
“砰”地一声,戈锋又击中了他的右眼,说道:“你的右眼呢,是用来迷什么的?”
“看来他的右眼,现在只能迷只母熊猫!”关峥谷差点笑断了气,还真是个幸灾乐祸的家伙。
黄鼠狼现在正像一只发了情的熊猫,他嗷嗷地叫道:“日你妈,得罪了战狼帮,回家准备好棺材吧!小子,爷我记住你了!”和他的一群爪牙,踉踉跄跄去了。其中有一个大概下阴中招,夹着下体,一扭一扭地挪着,酷似一只大肥鸭。惹得关峥谷又是一阵大笑。
“你笑够了没有?”戈锋诧异地盯着他,这小子笑神经真够发达的。
“你究竟是做什么的?以你这么好的身手,中学篮球联赛为什么都没有你的身影?”关峥谷停住了笑,认真地问道,他对这个街球高手生出无限好奇。
“今天你又输了,想翻盘下次再来。”戈锋冰冷地语声击碎了关峥谷的好奇心,“别忘了带100块!”说完就扬长而去。
真是个财迷心窍的家伙!关峥谷嘟囔了一句。不过今天花了100块观看了一场少年高手独战黄鼠狼军团现场肉搏记,值!回去讲给家里那个小可爱听,她一定很开心,小丫头最喜欢听故事了!没事还得好好研究一下那小子的怪招,邪不胜正,就不信学院派正宗功夫赢不了他的野狐禅。
我究竟是谁?我也想知道。戈锋的心陷入了一种悲哀的情绪中。他只知道,孤儿院的院长戈妈妈告诉他,十五年前,在孤儿院门口捡到了他。他是个被父母遗弃的野孩子!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就是他脖子上挂的那把形式奇古的金锁,反面刻着一个篆体“枫”字,戈妈妈告诉他,这应该是他的名字,所以他和孤儿院其他小朋友一样,跟着院长姓戈,他的名字,就叫作戈枫。但是他恨那个遗弃他的家庭,恨自己的父母,更恨他们留给他的那个名字,所以他懂事以后就自己改名为戈锋,他和戈妈妈说,他只是她的小锋,而不是别人的小枫。
他在孤儿院的日子,起初是快乐的,有戈妈妈温柔的关怀,有其他小朋友的陪伴,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就像一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
戈锋的身材长得很快,比学校的其他同龄孩子高大得多。他们不敢惹他,却经常欺负他的弟弟妹妹,骂他们是野种,是没人要的垃圾。为此他没少和别人打架,每次鼻青脸肿地回家,戈妈妈只是抱着他垂泪,他觉得,戈妈妈那美丽的脸庞上似乎蕴含着无限凄苦。
他从小就迷上了篮球,他在这项运动上有着惊人的天赋,学校的篮球教练觉得他是块良材美玉,也肯花心思细心地雕琢他,很快,他就在同龄人中难遇敌手。
上天有时很残忍,会让原本不幸的人们更加不幸。
在戈锋十二岁那年,他刚上初一,戈妈妈却患上急性脑血管痉挛,撒手西去了。这对于戈锋和他的弟妹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们命运的华厦,顷刻间倒塌。
戈妈妈临终前,只是盯着戈锋,口中喃喃道:“小枫,妈妈对不起你。我该把你送到萧家那样,你就不用受这么多苦”她美丽的眼睛里,写满了悲哀和绝望,也写满了浓浓的不舍。一缕芳魂,就此断绝!
戈锋根本听不见戈妈妈的临终遗言,在戈妈妈咽气的那一刹那间,他如遭雷击,仿佛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整个人瘫软在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从那以后,他艰苦的生活真正开始了。戈妈妈在世的时候,她会教有钱人家的孩子弹钢琴赚取费用供他们上学,如今她不在了,社会上的资助杯水车薪,维持基本的生活都不够。
为了养活弟妹们,戈锋忍痛辍学,小小年纪就要在社会上闯荡。他乞讨过,为了一个馒头,差点被野狗咬死。因为妹妹小戈杨的病,他曾经跪在医院门口一天一夜,观者无不动容。他搬过砖头,扛过泥包,背过石头,只是为了让弟妹们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
当然,他仍然没有放弃篮球,不能上学,他就在街头打。城南这座球场,成为他三年来唯一真正挥洒过快乐的地方。凭借着出神入化的身手,他在这里挟技称王。每一次和人单挑,他都会要求赌钱,数目不等,这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像关峥谷这种一身名牌运动服的人,他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口就是100块,对方也爽快地答应了。
一年来,戈锋从他身上赢了不少钱,弟弟妹妹们都添上了新衣服。而他自己,仍然是那身破旧的衣衫,球鞋前部,已经露出了破洞。
“像我这样的人,也有资格出现在篮球联赛中吗?”他想起关峥谷的话,唇边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上学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奢侈的梦想。”三年来,他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坐在微弱的油灯前(他们用不起电),拿起弟弟戈松的课本和笔记,拼命地吞咽着上面的知识,他只是暂时被幸运之神忽略,总有一天,他会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所以他从未放弃过自己。
戈妈妈总是教育他们,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这些年来,他也渐浙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所以他从来不怨天尤人,只是默默地准备着,承受着,耕耘着。戈松年龄只比他小几天,但却是弟妹中性格最软弱的一个,每每遭遇困难,都是他抱怨地最大声。戈锋每次都严厉地责备他,他知道自己没有戈妈妈那么温柔,那么会教孩子,但没办法。他原本也是个开朗调皮的孩子,生活逼得他不得不冷酷。
“像你那种富家公子,怎么会明白我们这种人的生活。”戈锋其实对关峥谷很有好感,觉得他为人爽朗大方讲信义,球技也很出色,每次赢他也要竭尽全力,和自己所知的纨绔子弟有很大不同,若不是身份悬殊,倒可以交交朋友。
今天又赢了他100块,晚上可以给弟妹们改善一下伙食了。不过,下午还要到城南的工地上背石头,这可是他目前唯一的工作,弟妹们的学费可全靠它了。
他又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迈开大步向工地走去。
第一卷 热血青春 第2章 关家有女初长成
“什么嘛,哥,你真的好逊噢,老是输给人家,你不是JC市最厉害的吗?”关若蝉诧异地盯着眼前有些丧气的关峥谷,不明白这个号称枫陵高中第一中锋的哥哥,怎么会总是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街头少年。那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古老相传,真正的武林高手总是隐迹于江湖之中,没想到篮球也一样,单以个人技术而论,我从来没见过比他天赋更高的球员。”关峥谷面色凝重地说道。
“他叫什么名字啊?”关若蝉好奇地问。
“哈哈,你这倒问住我了,”一说到这个,关峥谷乐了,“和他打了一年的球,我硬是不知道他的名字。”
“好神秘噢!哥,他长得帅不帅?”关若蝉一脸期待。
“喂,你才多大啊?”关峥谷瞪着妹妹,这小丫头什么时候开始关心起男孩子的外表了?
“人家都初三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有男朋友了。‘关若蝉叉着腰,挺起胸脯展示她含苞待放的青春躯体,语气中充满自豪。
“是吗?那你也交交看?你的小屁股又痒了是不是?”关峥谷卷起衣袖,摩拳擦掌地走向她,大有现场处决的架势。
“子曰: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动手,那个男女授受不亲,人权万岁,打倒法西斯!”关若蝉一边倒退,一边乱七八糟地嚷着,眼见关峥谷吡牙咧嘴的猩猩脸愈迫愈近,小丫头顶不住了,一溜烟逃回房间,“砰”地一声关上房门,再也不出来了。
关峥谷哈哈大笑。他们兄妹俩从小就是这么要好,这种亲密甚至要胜过和父母之间的那种感情。
关父是M联赛鼎鼎大名的“铁面教头”关宇,也就是枫陵高中现任主教练。他年轻时是世界第一联赛G联盟(伟大的篮球协会)的五届全明星球员,拿过三次总冠军,功勋卓著,辉煌一时。
打而优则教,和大部分退役球员一样,关宇在M联赛中从事教练工作,十几年来闯下了好大的名头,“铁面教头”,威风赫赫。
关峥谷则完全遗传了父亲的身高和打球的天赋,很小的时候就有“篮坛金童”之称,到目前已经成长为M联赛第一中锋,一颗冉冉升起的希望之星。
关若蝉则和母亲一样,是JC市的剑道高手,关母身为全城女子剑道馆的教练,将全数本领都传给了宝贝女儿,关若蝉小小年纪已经荣膺为三届全省少年女子剑道冠军。从她清丽温柔的外表,可绝对看不出来。
她和戈杨的初识,就是因为她既为剑道高手,又生性爱抱打不平,锄强扶弱。
那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周五,下午。
放学后,关若蝉出了校门准备回家,却看见一群流里流气的烂仔挟持着一个女孩进了附近的巷子,那个女孩拼命地挣扎,从她的制服来看,应该是和她同级的初三学生。有很多同学也看见了这一幕,但都害怕惹祸上身,低着头加快了脚步,装作没有看见。这群痞子是附近一带横行霸道的流氓,学校有很多女孩毁在他们手里,事后也不敢声张,这使得他们的气焰越来越嚣张。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如此明哲保身的处世态度,实在是老祖宗留下来的遗毒,让我们的周围充斥着冷漠,自私,也往往让不幸的人们,遭遇更大的不幸。
几乎每一个国人,都有过“仗剑江湖载酒行”的侠客梦,武侠小说席卷神州大地,风靡一时。只可惜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路见不平者,拔的往往不是刀,而是腿,侠客梦,也仅只是梦而已。
幸好,关若蝉是一个例外,路见不平,她拔出来的,通常是“剑”。
“小妹妹,哥哥已经盯上你好久了,怎么样?看哥哥对你爱得死去活来的份上,陪哥哥乐乐吧?”为首的痞子涎着张猪脸,一副色授魂与的猪哥模样。
这女孩柔弱地让人心疼,美地让人心碎。
自古红颜多薄命,美丽的女子,一生中似乎总会面临一些超乎寻常危险。
“你们别乱来,我哥不会放过你们。”女孩很镇定,似乎经常面对这种场面。
“就是经常来接你的那个傻大个啊?哈哈哈,他还在城南对付石头呢!小妹妹,你不会天真地认为,哥儿几个会怕一个背石头的傻小子吧?爷我捏死他,跟捏死只臭虫差不多。你乖乖的从了我,服侍地爷我快活,说不定会赏大舅子一口饭吃,肯定比他背石头强。”猪脸痞子说得兴起,脏手向女孩脸上摸去。
“啪”地一声,女孩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猪脸恼羞成怒,没想到这小娘长得柔柔弱弱的,脾性却如此刚烈,以前抓来的那些女孩,一见到他们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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