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接触
那眼中的千百年的时光后来,她知道男人的女友车祸死了,那一个樱花散落的春天,从那天起她就再也没有见到过男人,一直这样就是两年。
两年的时光,她的眼前总有那双明亮的眼睛,慢慢的她变得有些沉默,原本活泼开朗的她竟然一下子文静起来,笑容也慢慢的少了,偶尔的一笑也是十足的含蓄。
唐珊没想到她在这餐厅一拖就是两年的时光,当她几乎就要将那男人忘了,忘了那双眼睛,但是那男人却突然回来了。而且是那么火热的出场,就是象清晨的阳光,那么的刺眼,几乎让人不敢观看。
她知道就是他,电视上报纸上突然有一天就全是他的介绍,铺天盖地的,超过了一切的明星。她叹息了一声,他虽然回来了,但是却一下子离自己那么遥远。
只是却没想到,他竟然就在那么一天,就是前几天,就那么的,那么的突然抓住了她的胳膊,然后歪倒在她的怀里。
好突然,他一下子就闯入了她的生活,霸道之极。
他睡觉的时候真象个孩子,唐珊想着,脸上浮现出了一点微笑。她弯靠在江边白色的栏杆上,看着对面的江边绿地,那上面有些椅子,椅子上面有男人,男人靠着椅子背,椅子上面还有女人,女人靠着男人。
起风了,唐珊感觉有些冷,于是她裹紧了衣服,向着江水的反方向走去。
她的面前出现了一个男人,很普通的男人,突然拦住了她。唐珊望了望,那男人很壮,衣服里藏的都是力量。于是唐珊有些害怕,看了看天空,那上面太阳正悬着,正是白天,可这男人却很大胆,大白天的要抢劫吗?
“请问,您是唐珊小姐吗?”那男人说话了,但话语却是很客气,和他的容貌形成很大的反差。
唐珊吃惊的点了点头,问他:“你是谁?怎么认识我?”
那男人说道:“我们老板很想约你喝茶,他不方便亲自来见你,所以让我来转达。”语气十分的恭敬。
唐珊心里想她可不认识什么老板,这男人怕是很无聊,估计是个骗子。现在的骗子可是很多,装有钱人,装导演,装星探之类的,专门骗女孩子,这可是大街上搭讪的好办法。不过,但是这在大街上装老板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老板不是都要在高贵的场合才装的成嘛。
那男子见唐珊很犹豫的样子,便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唐珊。唐珊看了,立刻就同意跟男人走,因为照片上的人她认识。虽然相纸没有显现那眼中的一汪清潭,可是她却看到了熟悉的微笑。那笑容是给她的。
跟着男子走到了路边,路边停着两辆车,男子给她打开车门,让她坐了进去。车很豪华,她从来没坐过这样豪华的车,她叫不上来那车的名字,心有些忐忑,咚咚的跳着很欢。
车在街道上行驶着,左一下右一下的,直到一个幽静的茶楼前才停下。男子打开了车门,引着唐珊下车,然后路过苍翠的楼下树木,走上木质的楼梯。一楼和楼梯口都站着很多人,一个个看到唐珊眼睛不看她一眼。跟着那个男子来到二楼,二楼的楼梯口也站着人,那楼上有很多座位,都是给茶客准备的,但是都空空的一个人都没有,唐珊心里说这排场好大,随着男子走过去,见到窗前的位置上,那坐着一个人。
男子将唐珊引到座位前就走了,坐着那个男子见到唐珊来到,连忙站了起来,唐珊抬头望过去,望见了双眼中那一汪深潭。
第二十四回:飞鸟离之,凶
5。寒酸的礼物
“吴……吴先生。”唐珊口中的吴籍两个字念了半个,却终于停住改口称呼了吴先生。
吴籍笑着说道:“请坐,叫我吴籍就可以了,或者我大了你几岁,你叫我大哥,我到真希望能有你这样一个漂亮妹子呢。”唐珊听他这样说,脸上一红,心里思量着:“能叫他一声大哥也好。”这样想着,脸却是更红了。
看着唐珊坐下,吴籍亲自给她倒了杯茶,说道:“我上次是被人绑架,自己逃了出来,多亏你救了我。但这以后他们再也不肯让我随便走动了,所以走到那都是这好多人跟着的,到不是我摆架子。”说着他自己先笑了起来。
唐珊望了望他,问道:“那……那你的伤好些了没?子弹取出来了吧?”问完有些后悔,心里骂自己说的是废话。
吴籍伸出胳膊挥动了几下,说道:“都好了,没事了,那是小伤,我福大命大,死不了的。”然后放下手臂,继续说道:“唐珊,你救了我,是我的恩人,但俗话说大恩不言谢,所以那些客套虚伪的话我也就不提了。我是经历了场生死,我把这场祸事当成是种缘分,这缘分就是让我认识了你,假如你不嫌弃我唐突,那我们从今天起就是兄妹了,我妈也没给我生个妹妹,那你以后就是我的亲妹妹,你看好不?”唐珊心里说:“能不好吗?你那口气我根本没法拒绝。”就点了点头,引来吴籍的一阵的大笑。
吴籍说道:“来,叫声大哥听听。”他虽然受伤,但却是从商场的虚迎伪送中逃脱,于是就趁这机会将公司所有的事情都推给九猴了,更是直接任命了九猴当总经理,他自己挂着个董事局主席之类的牌子,打算再也不冲锋在前了。其实他没伤到要害,伤势不重,没的几天就好了,这下见到唐珊于是豪爽起来,想起了和石峰结拜的事情,就顺口说了出来。不过他可不知道石峰那是有结拜偏执综合症,可是见个人稍稍对路就要结拜的。
唐珊低声叫了声大哥,吴籍笑道:“你们现在的女娃娃不是都很外向嘛,没想到我们唐珊这样害羞。”说着拿出了一个袋子来,推倒了唐珊的面前,说道:“这是大哥给你的见面礼,来拿着。”
唐珊看了看那个袋子,是个文件袋子,16K大小的样子。
疑问的望了望吴籍。吴籍点了点头,唐珊于是就拿起了袋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份东西,放到桌子上,看了看,那是装订好的打印纸张,看起来像是份合同。
很是诧异,心想:“什么东西?难道认成兄妹还要有合同不成?”便翻开上面的塑皮包装,打开了是名称,上面赫然是一份餐厅转让协议。
迅速的翻看着,唐珊越看越是吃惊,这份协议竟然是刚刚将她开除的叶听雨要将餐厅转让给她的协议书。里面各类条款唐珊没有细看,都是些标准条款规定了权利和义务,让她吃惊的是最后的签字页上竟然是她的亲笔签名。
合上协议,唐珊闭上了眼睛,想起了那胖子找她谈话时的细节,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她签的根本不是什么离职协议,而就是眼前的这份转让协议。
睁开眼睛,望着吴籍,将协议推过去,说道:“我不要,你刚刚才说不谈什么感激之类虚伪的东西,怎么现在又和我来这些?而且,我想叶老板骗我签字的事情也是你主使的。”
吴籍看着唐珊的眼睛中都是清澈的坚决,笑了笑说道:“我说了这不是感激你,这只是哥哥给妹妹的见面礼。还有我可没让叶老板骗你,他对我说他当时只是想让你震惊一下,可是你签字的时候连前面的内容看都不看,所以他也就没有说破。”吴籍又是一笑,继续说道:“你看看你真是大意,要是当时签订的是什么买身契之类的东西,是不是你自己把自己给卖了?以后你可要小心啊。”
唐珊低了头,脸红的发烫,待稍稍恢复了些,抬起头来说道:“可是这餐厅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要的,太多的钱了,而且我也不会管理。”
吴籍坚决的将合同推倒唐珊面前:“你都签了字了,我也把钱付了,你再拒绝可就是违约。还有你那个餐厅是认证加盟,管理都是总部管理,你只管收钱并上缴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了,又不用你操心,你骗不了我的。”
唐珊这才想起吴籍现在可是载体公司的大老板,这些东西骗不了他。
吴籍又说:“还有,你不能从你自己这看问题啊,这钱虽然对别人不少,但是你哥哥我现在……,现在好像是世界首富了,给妹妹一点见面礼的话,现在只是这一家餐厅那可是寒酸的很啊,这要是被什么记者之类的知道,全世界那么一报道肯定说我是守财奴。所以你要是不要,那就是害我。”
唐珊总觉得吴籍那话里的逻辑并不太对,但却找不到可以反驳吴籍的词语,怔怔的望着那协议不知道该怎么办。
吴籍起来,拍了拍唐珊的头,说道:“收下吧,以后我可还要去吃东西的,你不能收我的钱。”
唐珊点了点头,望这那协议,总觉得她自己办了一件错事。
吴籍见着唐珊的样子不由的哈哈大笑,说道:“好了,别乱想了,这事没的你反悔的。”说着拉起唐珊的手,说道:“走,带你去见你嫂子,然后让她请我们吃饭。”
唐珊的手被吴籍拉着,心里一震,轻轻的向外拉了拉,却没有摆脱,只好任由吴籍拉着她走下楼去,她的脸早有白变红,又由红变白了好几次。
见到金霄后唐珊的心情好了很多,她这个嫂子活泼好动,她觉得夕雅都已经够大马猴子的了,但是夕雅比起这个嫂子来却是小巫见大巫了。听过吴籍送给这个刚认的妹子一个麦当劳餐厅当见面礼,当时就破口大骂吴籍太小气,按照金霄的说法怎么都要把整个麦当劳公司都买下来送给唐珊才对。吴籍当时就揭穿了金霄的邪恶阴谋,说金霄打的只不过是想走遍全球都能吃麦当劳而不用买单的主意而已。这看得唐珊目瞪口呆,心想就为了几十块钱不用买单,竟要琢磨着让老公买下整个麦当劳?这,这太有些不可思议了。
小丫头被揭穿了阴谋后毫不气馁,然后继续发起对吴籍的进攻,继续说吴籍小气寒酸,更是说吴籍虽然成了有钱人,但是还没有学会怎么当个真正的有钱人,说的吴籍哑口无言,小丫头自是大为高兴,高兴后就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项链,说这是她前两天别人刚刚送给她的项链,这个就送给妹妹当见面礼好了。
唐珊心想连个餐厅都收了,这个项链也不好意思拒绝,便任由小丫头帮她带到了脖子上,然后小丫头左看右看的夸奖唐珊漂亮,把唐珊的脸又夸奖成了一个红苹果。
唐珊却是不知,那个项链已经比那个麦当劳的一个连锁餐厅还要贵重了,那是欧洲一家著名的汽车制造商前来载体公司洽谈车用金属电池的采购业务,吴籍举行宴会款待其总经理,在宴会上那总经理送给金霄的礼物。
她更是不知,她面前的这个嫂子,有个有钱的老爹,又占了一个天大的便宜,弄了个有钱的老公,花钱如流水不把钱当钱的,可是身上的那套衣服却不超过一百块,而且当时还是没钱付帐,被人家好顿羞辱。
在吴籍举行盛大温馨的家庭晚宴款待他新认的妹妹时,吴籍的结拜哥哥石峰也在设宴款待他十分想认成妹妹的苏宁。只不过吴籍的妹妹认的成功了,而石峰的妹妹失败了。
不过好在人与人的关系有很多种,并不只是兄妹那么简单,石峰挂着下巴上的胡子对着镜子边看边想。
当有事没事的时候,石峰的手边都会有本书,这样的石峰就多了几分书卷的味道,举手投足都是个文化人。当然石峰自己也这样想的,他觉得他很文化。观秋风而感悲,听春雨而觉喜。夏天的星夜下可以喝冰啤酒,在阳台上支个桌子,将手下都弄到远远的去站着,这样自己就会觉得孤单,于是就来品味一份寂寞。冬天的时候带着几个手下,跑到北方的野地里等着一个满天卷雪的天气弄只狗来杀了,点上盆篝火温上些烧酒吃着狗肉琢磨诗词。似乎文人都是这样的生活,或者是说有部分文人或者是石峰印象里的文人是这样的生活,比如他记得那个郑板桥爱吃狗肉,还有那天他请了几个文联的家伙吃饭,那群人说大鱼大肉吃腻味了,要吃路边烧烤,于是石峰就请了。就着啤酒胡吹海吹的吃了半夜,石峰那叫一个高兴,于是又将哥几个拉到自己的场子里找了几个小姑娘继续谈心,文人们说这叫体验生活。
我们做爱的时候都在思考文学的真谛,文人们如是说。
第二十四回:飞鸟离之,凶
6。花喜鹊
石峰觉得自己很文化这就够了,能甩几句诗词之类这就叫修养。要是让他真当个文人他可是不干。他觉得还是流氓行业很有前途,他一直在干这个。所以他打算在流氓中间推广文化,企业要讲文化那叫企业文化,流浪要讲文化,这叫流氓文化。所以石峰就去网上下了很多关于描写流氓的书,印刷成白皮书给大小中流氓人手一本,看着手下掀起学习文化的新高潮,石峰觉得流氓行业在他的手里光大了。
只不过这一点只有阿飞还有些他的样子,阿飞很文化,比如那手普洱就很不简单。至于别人,比如李开平那是一点发展前途都没有了。
“也不能要求太高了。”石峰心里想,“每个人都有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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