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过山车 作者:斯蒂芬·金
于是我许了个愿:当我走进病房时我母亲能认出我,立刻精神起来,喊出我的名字。许了愿但又马上希望能收回,我认为对着疯狂橙黄的月亮许愿一点也不好。〃唉,孩子,你知道吗,〃老头说,〃我希望我妻子此刻在我身边,我要请求她原谅,原谅我的责骂,曾对她说过的刻薄的话。〃
二十分钟后,白昼的最后一丝光仍在天上,月亮依然圆鼓鼓地低悬在空中,我们到了盖茨伐尔斯。一盏黄色的交通灯在68号公路和欢愉街的交接处,快到灯下时,那老头突然把车拐向路边。道奇车的右前轮撞上了路缘石,跳了起来,又退回去,我的牙齿一颤,老头带着一种疯狂,轻视的目光看着我,尽管这种表现我不是第一次看见。我发现他做所有的事都是疯狂的,看所有的事都是神经兮兮的,说所有的话都是大呼小叫。
〃我将载你去那,是的,我会,别管拉尔法,让他见鬼吧,你就答应我吧。〃
我很想见母亲,但想到在还剩的二十英里路上要闻车厢里的那尿骚味和迎面开来刺眼的车灯,就感到十分难受,所以我不会让那老家伙在路易斯顿镇里四车道的里斯本大街逡巡胡逛的景象出现。虽然很可能还是他送我去,但我无法忍受不断抓扯裆部和充满神经质激动声音的二十英里的路程。
〃嘿!别,〃我说:〃可以了,你还是去送你哥哥吧。〃我打开车门,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伸出曲扭干枯的手,正是那只不断抓裆部的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臂。
〃你答应了吧。〃他对我说,嘶哑的声音带着信任。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我腋下的肉中。〃我直接送你到医院门口,咳,虽然我过去从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这没关系。别在意那分不清〃是、否、也许〃的病。我送你去那儿!〃
〃不要了。〃我回答,急忙挣扎着逃出车厢。如果他没有抓到我的手臂,我的衬衣就会被扯住。原以为我挣扎时他会抓得更紧,甚至可能会抓住我的后脖,但他没有。他的决心似乎被我坚定的神情所淹没。他的手指松开了,当我一只脚跨出车门时,他的手彻底松开了,从我手臂上滑落。我总想知道,在一阵莫名其妙的惊慌过后,人们就感到困惑,到底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在车上时到底那么害怕什么?他只是那旧道奇车里充满尿骚味的生态体系中年老的有机生命体,只是个受疝气折磨的老头而已,因自己热情的帮助被拒绝而显得失望罢了。我到底怕什么?
〃谢谢你载了我,而且还要继续送我。〃我感谢他。〃但我可以穿过这条路,〃我指着欢愉街,〃而且马上能搭到车。〃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点头。〃好吧,那是最好的路线。〃他劝我,〃呆在镇外,在镇里没有人会让你搭车的,没有人愿意停下向你按喇叭,叫你上车。〃
他说得对,想在镇里搭车是徒劳的,即使象盖茨伐尔斯那样的小镇。我猜想他过去一定经常搭便车。
〃可是,你真的要走吗?孩子,要知道有总比没有好。〃
我又犹豫了,他说得也对,有总比没有好。欢愉街到历奇路大约有一英里左右。历奇路到路易斯顿郊外的196号公路有十五英里,要穿过一片森林。这段路几乎是暗摸摸的,而且更难搭车。站在路边被车前灯照着,即使衣冠整齐,看起来也象怀德汉少年感化院的逃犯。但我实在不想在坐那老头的车了。直到我安稳地从他车上下来那刻,我还是认为他身上有股阴邪之气,也许是他那说话的声音充满了哀叹。而且我总认为自己能很幸运地搭到车。
〃真的,〃我说,〃真的很谢谢你。〃
〃孩子,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妻子……〃他打住了,我看见他的眼角泪光滢滢,再次谢过他后,在他还要说其他话之前把车门砰地关上。
我匆匆穿过大街,在闪烁的灯光下,我的身影忽隐忽现。走到远处,我回头看,那道奇车仍停在那儿,停在法兰克果品食杂公司广告牌的旁边。借着那闪烁的灯光,我看到那道奇车离街灯有20英尺左右,他沮丧地坐在驾驶座上。我突然想他一定死了,因拒绝再坐他的车而使他受到致命的伤害。
此时,有辆车从拐角处开过去,司机把强灯照在道奇车上。那老头把自己的车灯调回去,我这才相信他还活着。过了一会儿,他把车倒回去,缓缓地拐了个弯,我一直望着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然后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正渐渐退去橙黄的光芒,但仍透着一股邪气。我以前没听说对月亮许愿,只听说对星星,而非月亮。我再次希望能收回这个许愿。夜幕已拉下,我站在十字路口,不由地想起《猴爪》③的故事。
我穿过欢愉街,伸出手竖起拇指向路上的车飞舞着,而他们却视而不见。一开始路两边的有些商店和房屋,走着走着,人行道就没了,树林又出现了,悄悄地占据了路两边。每次路灯亮了起来,身影就映在前面,我就转身竖起大拇指,脸上堆出诚实可信的笑容,而迎面开来的车每次都呼啸而过。有次,一个家伙嘲我喊:〃先找个活干再去买车吧,鸟人。〃而后哈哈大笑而去。
我一向不害怕黑暗,此时也不会。可我担心的是:我可能犯了个错误,没有乘那老头的车直接到医院。我好象应该在出发前准备一个牌子,写上〃母病,需搭车〃。但我怀疑是否有用,因为任何一个精神病人都会写这样的牌子。
我沿着路孑然独行,胶鞋蹭着沙石路肩的尘土,倾听着黑夜里的天籁:远处的犬吠,稍近点猫头鹰的叫声,簌簌的风声,是起风的迹象,夜空晴朗,月光如泻,而我此时却看不到月亮本身,路边的树林高大苍郁,一时遮住了整个月亮。
离盖茨伐尔斯越来越远了,经过我身边的车就越来越少了。随着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我越来越觉得当初不继续乘那老头的车是愚蠢的。我开始想像母亲躺在病床上,嘴上罩着氧气罩,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但仍会保持着对我越来越严厉的呵斥,并不知道我不想再乘那老头的车是因为我不喜欢他那恐怖的声音和尿骚味。
我登上了一个陡坡,象开始的那段路一样我又走到了月光泻照的路上。公路的左边没了树林,是一小片墓地,墓碑在月下发着光亮。有个又黑又小的东西蜷伏在一个墓碑边看着我。
我好奇地上前一步,那黑黑的东西动了一下,变成一只旱獭。它用那红色的眼睛责备地瞪了我一眼,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我突然感到自己太累了,确实是累垮了。自从麦考蒂夫人五个钟头前打电话给我后,就靠着一股冲动一直马不停蹄地到现在。但现在糟糕的是冲动没了,还好我还保留着那种急切而又于事无补的心情,至少目前如此。我已经做出选择,走历奇路,而非68号公路,没有理由再自责了。玩就玩了,做就做了,我母亲常常这么说,她总是有很多这样的话,短短地象禅语一般,还满有道理的。无论在平时有没有道理,这句话现在就让我感到在理。如果我一到医院,她就死了,那我今晚的努力就到此结束了。也许她不会死,听医生说不太严重,麦考蒂夫人说她还年轻。是的,只是工作太累点,此外烟抽得厉害,但还年轻。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象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象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回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三周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窸窣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我曾歇脚的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气慵懒地缠绕在我的双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乔治· 斯托伯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 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祀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对我太熟悉了,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第二节
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呜咽,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象块抛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看到了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④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一定不是真的。对,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我鼓起勇气再去看看,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o 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还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起,在林子中吟叹,意味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
乔治·斯托伯
1977年1月19日——1998年10月12日
良好地开始 短促地结束
我站在那里,倾斜着上身,双手撑在双膝上,狂跳的心逐渐平息了来后,我仔细一看完全不同。原文却是如此,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名字日期下面的碑文?即使没有精神负担、不疲劳,在月光下我也可能会读错,都是月亮惹的祸,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
如果正如我想的那样,我看到的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妈就真的死了。
〃他妈的。〃我又诅咒了一句,转身走开了。我走动时,发现薄雾透过草丛袅袅生起,绕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开始发亮。我听到马达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有车过来了。
我连忙穿过石墙的缺口,随手抓起背包。车正开在上坡中途,我伸出手竖起大拇指,车灯远远地打过来,我一下子感到炫目。在车速慢下来之前,我知道到那车的司机会停下。说来有趣,怎么知道有的车会停下呢,可是搭车老手就能知道哪辆车会停下。
车从我旁边驶过,刹车灯一闪,转到靠近石墙末端的路肩上。我赶紧跑了过去,手上拎着的背包一晃一晃打着膝盖。我看见过来的车是福特公司产的野马车,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流行的那几种很酷的车型之一。但消声器中马达的轰鸣却很大声,这么大的声音下次到期年检可能通不过,但这不关我的事。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把背包放在双脚之间,一般怪味向我扑来。一种似曾相识的而又不那么好闻的气味。〃谢谢,多谢了。〃我说。
开车的家伙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晒得很黑,肌肉粗壮结实,右臂上纹着一圈蓝色的刺藤。他反戴着一顶印有约翰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T恤的圆领下边别着一枚徽章,从我坐的角度看不清楚上面印着什么。〃没关系,你进城吗?〃他问。
〃对。〃我说,在此时此地〃进城〃就是指去路易斯顿。这是波特兰以北唯一算是城镇的地方。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看到了松香味的空气清洁剂挂在观后镜上,就是我刚闻到的那气味。我今晚是无法避免这些怪味了,前面是尿骚味,现在是人造松香味。但我搭的是别人的车,只能忍着,其实我早该忍着了。随着那辆老款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