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1-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希秸笥吹牟⒉皇歉母锏募绦蔷梅湃危⒂谙硎埽饧负醭闪斯媛伞R材压郑诵允谷唬苣阎竿诱秸戎邪竟吹娜四鼙涞梅浅@硐胫饕濉K裕绻挥写笙籼酰幢阌懈母铮膊豢赡苡行抡饷创蟮亩鳎挥姓饷创蟮亩鳎簿筒唤行抡恕! ?br /> 大萧条是新政的前提,但有了大萧条也不一定有新政。大萧条发生在胡佛任内,但在三年的时间里,胡佛并没有施行新政。所以,新政之可能的第二个要素是罗斯福其人,罗斯福确实可以称为在合适时间出现在合适地点的一个合适的人,新政和罗斯福无法分开,是罗斯福一手为新政导的航,是大萧条和二战这两次大危机造就了罗斯福这个伟大总统。
就罗斯福本人的经济知识而言,他无法与胡佛相比,然而他却在胡佛失败之处成功了,可见作为领袖的成功不在于拥有某项专业知识,而在于具有领袖所需的素质。与胡佛相对照,罗斯福的第一个优点就是善于和民众沟通,这在民主国家里尤为重要。胡佛与罗斯福在性格上的差异很像后来的尼克松与肯尼迪,胡佛和尼克松都是贫寒出身,靠艰辛的个人奋斗达到高位,他们不缺知识和能力,但是在性情和风度上就不那么潇洒自如了,在与人沟通上也更容易有心理障碍。而对罗斯福和肯尼迪这样出自名门的人来说,自信和成功几乎与生俱来,他们不会把一件小事看得太重,对付大事也更从容。由于一直生活优裕,未涉艰难,心生同情也不是难事。罗斯福来自特权阶层,能深得普通民众拥戴,就因为他能让民众感到他的自信、开朗、乐观、通融和同情。如果他爽朗的笑声和平易近人的风格比起胡佛的一本正经来更得人心,如果他的灵活比起胡佛的寸步不让来更受人欢迎,这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从心理上说,对一个人信还是不信是一件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尤其是让美国民众去相信一个政客,所以领袖的个人魅力是极其强大的政治武器。当胡佛劝民众不要丧失信心时,人们报之以嘲讽。而当罗斯福让大家不要恐惧时,人们好像一下子就放了心。他的就职演说一结束,就收到五十万封热情的人民来信。在全国面对灾难时,还有什么比一个总统能将上下凝聚一心更为重要呢?新政的这种上下一致是发自内心的,与希特勒在纳粹德国以恐怖手段造成的整齐划一不可同日而语。罗斯福不是让人民去信任他一个人,将他视为救世主,而是让人民去信任他们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罗斯福的公关能力是一流的,人们称他为政治心理学大师。他既能控制自己的心态,做到不骄不馁,始终保持微笑;又能确切把握民众心态,保持和民众的呼应,取得民众的理解支持。只要对比一下他和胡佛对待退伍军人进军华盛顿的不同态度,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一个成功一个失败了。1932年春,胡佛下令军队驱赶滞留在华盛顿的退伍军人,造成数人死伤。他这样对待对国家有功的落难军人,引起全国的愤怒,可谓大失人心。1934年,面对同样进京情愿的退伍军人,罗斯福下令给他们送吃送穿,还派夫人慰问,乐队助兴,退伍军人一个个大受感动,自动撤离,风波就此平息。他们说,胡佛给我们派来军队,罗斯福却派来夫人。政治领袖的愚钝冥顽有时可以将事情推到极端乃至不可收拾,简直是逼人造反,如果他们能像罗斯福那样显示出一点灵活,一点理解,无论是对他本人还是对国家,付出的代价都会小得多。
当然民众的支持主要还是看政策的可行性,罗斯福另一个长处就是他的政治才干,突出体现在他始终能把握大局,不抱偏见,通达权变,随时准备调整航向,又终于不离中庸之道。他在左右各方的叫骂声中稳坐白宫,忙乱无序中却表现得镇定自若,从不灰心。他常说,一个试验失败了就再试下一个,关键是要试着去做,有效就好。有人批评他缺少方向,但在这种非常时期,本无常规可循,而且他原本也未偏离美国体制的大方向。
新政之可能的第三要素是美国的体制和民情。罗斯福上台和希特勒上台相差不过几天,在经济恐慌中不少国家相继走上独裁之路或革命之路,而美国却以新政这样非暴力的方式来加以改革,避免了任何极端,这对自由主义在全世界的命运可以说是意义非凡。说到底,美国之所以能在这样的时刻有罗斯福这样的人当政,还是得益于美国体制的自我纠正能力。在关键时刻,可以通过合法程序甩掉一个解决不了问题的总统,另选一个合适的,而不是走官逼民反的险棋,使已经遭灾的人民再雪上加霜。
与内战相比,新政还表明了美国政治的成熟,美国人放弃了以枪炮解决问题的方式,代之以举国一致的立法改革,避免了流血冲突给社会可能带来的短期和长期的伤害。但新政这一适合美国的方式,未必能在别的国家行得通。一是因为美国人具有实用主义的精神,也就是非意识形态化,不在一些理论概念上纠缠不清,讲求实际效果,敢于试验。二是美国虽有阶级分化,却并不僵固,美国人尚未被阶级猜疑和阶级仇恨所左右,至少普通民众并不因为罗斯福属于特权阶层就不信任他。这些事在美国看来似乎很自然,但却远不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新政:自由主义由古典向现代的转折罗斯福为何标榜自由主义?
罗斯福在各种场合总是以自由主义自称,他说民主党现在是代表自由主义的党。在1932年的竞选演说中,他曾经为自由主义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
我们说文明是一棵树,在成长过程中会不停地产生腐木和朽木。激进派说:“把它砍了。”保守派说:“别碰它。”自由派妥协说:“让我们来修剪它,这样就既不会损害老树杆,也不会损失新树杈。”发动这次竞选是为了让全国按既定方向前进,走有序前进的演变之路,同时避免激进派的革命和保守派的革命。
罗斯福是要在柏林和莫斯科之间走出一条自由主义的中间路线,或者如他所说的一条“中间偏左”路线。他说过;“不加控制的个人主义”已经失败;“而那种试图从上而下为一切人提供安全的家长制又完全不符合我国人民的精神,是绝对成不了的任务和组制。”
罗斯福曾是进步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又实践和继承了威尔逊的路线,那么他为什么不延续进步主义的称号呢?显然,他想有个全新的开端,而进步主义已经和太多的人和事联系在一起了,尤其是老罗斯福的进步党。而自由主义这个词在美国政坛上还有新鲜感,如哈茨所说,正因为美国的传统就是自由主义,所以这个词反而用得不多。
19世纪是自由主义的兴盛期,西方各国基本上都在这个时段里采纳它作为治国理念。但是一次大战的发生,再加上大萧条的爆发,使自由主义陷入危机,许多人对它丧失信心,不相信它能解决社会面临崩溃的问题。俄国转向共产主义,德意转向法西斯,自由主义受到来自左和右的双面攻击,它的宽容大度成了软弱无能,它宣扬的自由成了诅咒和嘲讽的对象,这就是罗斯福上台时自由主义的处境。当时美国人普遍感到前途堪忧:要么是自由主义加混乱,要么是集权主义加独裁,似乎两者中非此即彼,这种逻辑使人悲观沮丧,又难以将其驳倒。然而罗斯福却不拘一格,采取了实用主义的糅合折中。
罗斯福标榜自由主义至少有三方面的用意。第一,真心实意支持自由主义。罗斯福虽然不重意识形态,但他接受的完全是正宗的美国教育,他对美国体制是真心拥护的,对自由主义也是真心赞赏的,不是仅仅用来粉饰门面,他对希特勒对纳粹的厌恶确实发自内心,这些都毋庸置疑。历史最清楚不过地表明,他施行的新政挽救了自由主义,使人们对它重新产生信心。
第二,罗斯福标榜自由主义是要表明新政对于美国体制的延续性,有自我辩解的意思。正因为新政是美国一次史无前例的政治变化,所以他更有必要强调他未曾背叛美国体制和美国理想,因为这关系到新政的合法性。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罗斯福和胡佛的政治理念不同,但是两人都自我标榜自由主义,可见自由主义在美国仍然是一面可以接受的大旗,甚至是唯一的大旗。
第三,在动荡的30年代,美国国内政治也十分复杂,罗斯福始终面对强大的对抗力量,有来自左的,也有来自右的。激进派阵营里有来自路易斯安那的参议员休伊·朗、神甫库林格和汤森老年人协会等,都鼓吹财富共享,当然还有社会主义者和共产党。在大萧条的乌云笼罩下,他们的势力颇为可观。他们批评新政并无新意,仍是维护老的一套,不过这倒不至于让罗斯福过于担心,因为他知道就全国而言,左派不占主流,而且从本质上讲,他们批评他保守也不太离谱,他是有心要维护现存体制的。
那些权力被削弱了的实业界、保守的最高法院、共和党的老卫士,甚至还有民主党内的正统派都属于保守阵营,他们指责新政走得太远了,罗斯福在搞社会主义,背叛了自己的阶级。胡佛称新政在玩弄社会主义的方法,他在1934年发表的《对自由的挑战》中将新政称为“一次重大的转折,从美国那种即便政府也不能侵犯的人权概念,转变为将人全部从属于政府的那类哲学。如果新政继续下去的话,是对自由的极大损失”。霍夫施塔特也将新政称为“大变革”(the great departure),认为新政绝非自由派进步主义的继续。更有人指责新政破坏制衡,削弱州政府,侵蚀国会权力,并使联邦债台高筑,空前的权力集中到了总统一人手里。这些抗议是罗斯福必须认真对待的,他之所以强调自己是自由主义,正是要与社会主义划清界限。一个政客在选择自己的标签时,一是要考虑是否名副其实,二是要考虑其政治效果。当年联邦主义者明明倾向于一个相对强大的中央政府,但为了让宪法通过,他们迎合州权者们的心理,不用“国家主义”,偏偏用了“联邦主义”,这既没有违背他们的政见,又堵住了州权者的口。罗斯福标榜自由主义似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新政:自由主义由古典向现代的转折罗斯福和新政还是自由主义的吗?
罗斯福和新政还是自由主义的吗?
新政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试验性,罗斯福的名言是:“一个失败了再试一个,关键是要去试试!”但罗斯福说的试验并不是遵照一个先验的纲领和蓝图去实践,而是通过试验的效果来决定下一步,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意思,所以他的言行很可能前后矛盾。他的目的是解决当前迫切的民生问题,至于意识形态之争,那是吃饱穿暖后才有可能享用的。应急的另一面就是,罗斯福和新政都没有想彻底改变美国体制,罗斯福一再说;“你要维护传统吗?那就必须对它加以改革。”所以他的改革目的不是将现行体制推倒重来,而是让它运转起来,还要运转通畅。
罗斯福对自由主义有自己的定义,他明确提出美国自由主义传统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深信人的尊严;二、信仰人类理性的力量和自由求知的力量;三、高度意识到个人对自己及其邻居的责任;四、坚信一个最好的社会就是能使其最大多数成员最充分地发挥其潜力;五、愿意,并感到有义务通过公共机构为公共利益而行动。
如果说自由主义从根子上说是解放每个人的潜在能力,那么罗斯福的定义虽然不太具体,并有鲜明的侧重群体的色彩,但还是符合自由主义本质的。
相比之下,胡佛对自由主义的定义要具体得多。他在《美国个人主义》的演讲中多次反对假自由主义,捍卫真自由主义,在他心目中;“自由主义的根子就是政治平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和机会均等。”他接着说,
自由主义是一种真正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一种深刻的认识——若要维护政治自由,是决不能牺牲经济自由的。即便政府掌握经济能带来更高的而不是更低的效率,对它的反对也不能有丝毫更改。它将摧毁政治平等,它只会增加而不是减低滥用权力和腐败,它将窒息主动精神和创造性。……
可以看出,胡佛的自由主义是建筑在经济自由基础上的,因而从理论上说只能和资本主义相结合,而罗斯福的自由主义却不提经济制度,在肯定个人发展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