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道剑
“没说,我们深陷局中,身不由己,能做的实在不多,不过既然玉京前辈出面了,想来登仙道应该有了动作,等吧,三十年为期,倒时自有定局。”
玄一腾空而起,她不欲久留此地,珩玉死了,特别是素问,若是被他察觉自己的变化,恐怕又要费上一番手段,倒不如先行离开。
“玄君何去?”素问不解的问道。
“玉京前辈虽封禁虚渊,可你不是不知,已经有不少虚魔出世,此界众生修为浅薄如何抵挡?登仙道虽然有了动作,但三十年时间,若无人阻止虚魔,人都死完了,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素问闻言只得目送玄一远去,她说的没错,当年珩玉愿意入局亦是为了虚灵界的众生,阻止虚魔的屠戮,哪怕最后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但此刻能做的也仅此而已了。
直到玄一离开时,萧殊仍是未醒,正当素问打算摇醒他的时候,萧殊却突然睁开了眼,他深深看了一眼玄一远去的方向,忽然问道“素问前辈,你觉得人为什么会变?”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在北风城还有几个朋友,故此想先回去告个别,就这么一走了之未免太过绝情了些,素问前辈若是不忙的话,不妨陪我走一遭如何?”
萧殊摆了摆手,慢悠悠的朝北风城的方向走去,脑海中不断思索着方才玉京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三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若是玉京不说,他是无论如何都猜不到,真正的胜负手居然是这个,可这种事要他去办的话,还真有些强人所难,不过更让他诧异的是,当年那个看似神棍的王半仙,居然真的是仙人,而且还是仙道半圣之尊。
莫非自己误入此界也是他搞的鬼?
他为什么偏偏选了自己?
种种疑惑萦绕在萧殊脑海,他也想问,可惜玉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勾肩搭背的说了一通就扛着神机妙算的招牌离开了他的识海,美名其曰是特地为了救萧殊脱离苦海而来,还是那副神神秘秘的神棍口气,一副自来熟的模样,就差没伸手要钱了,萧殊都怀疑他到底是怎么修得太清境的,莫不是连老天爷都被他给哄骗了。
对于萧殊莫名其妙的问题素问也没多想,珩玉死的时候,他本打算跟着玄君,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首要的是把九阳剑诀传给萧殊,至于玄君的安危自是无需他来担心,反倒是萧殊,虽然只是一个结丹境的剑修,但其在剑道上的资质的确罕见,万万不可出现差池,既然登仙道已经出手,更有半圣玉京出面,那么后续的事也不用自己操心,此刻萧殊才是他最关心的点,念及此处,素问化作一道金光没入萧殊的身躯。
“你是谁?怎会在他识海?”
“素素问前辈,我我我是”
蝶的神念都变得断断续续,甚至无法清楚的表达意思,她本以为萧殊的剑意就已经够恐怖了,哪知素问的剑意比萧殊压迫感更强,即便初入忘我,可这种宛如蝼蚁仰望巨龙般发自内心的畏惧是无法彻底抹灭的。
“哦,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你,竟是一缕残魂,怎么,你还想借他的手复生不成?”
素问轻易便看透了蝶的状态,他记起来了,方才正是这缕残魂不顾生死,挡在了珩玉与玄一面前,反倒逼得萧殊不得不出面将她救下。
蝶沉默了许久道“活着已是万幸,不敢奢求复生。”
“你这女娃倒是知足感恩,不过你这个状态,以他现在的境界想要帮你恢复神魂,乃至复生,是绝无可能的,但若是他能离开此界,登仙道未必就没有办法。”
素问这番话看似是想要帮蝶,实则是为了萧殊着想,这一缕残魂很明显是个累赘,往轻了说是萧殊的负担,变相消耗着他的元力和神魂,往重了说,这很有可能是一劫,甚至会在关键时候,导致萧殊身陨道消,这种例子登仙道并非没有,以前就有一位仙人,因为道侣天资平平,境界久久不能突破,于是他便在其寿岁将尽之时,强行将她的神魂摄入自己的识海,想通过这种方法拖延时间,寻求复生之法。
可最后,不但道侣没能救活,连他自己也因负担太重,时间一长,神魂和丹元俱是衰竭,更为可怕的是,他的下一次天劫因此加重了十倍不止,两人皆化作了劫灰,此事一传开,登仙道的修者都引以为戒,不过那位是寿岁到了尽头,那个仙人想要强行逆天改命,这才引得天怒,蝶虽也是残魂,然寿岁未尽,说不得还真有转机。
第230章 虚界之城·虚渊篇()
何为地狱?
眼前既是地狱,名唤绝望。
莫约两个月之前,虚界城。
虚界城地处并非是一座城堡,它是一座连绵上千公里的城池,是集各族之力所建造的,城高足有三百多米,皆由巨石筑成,哪怕几公里之外也能清楚的看到它所呈现出的灰蓝色,据传城墙内还编制了古老的咒术,它环绕了百分之七十以上虚渊的外围,其余便是巡逻队主要巡防的地方,虚渊北侧被狭海所包围,城池则环绕南方,宛如一座与世隔绝的巨大孤岛,因此巡防的范围不算特别大,否则人手还真不一定够。
以烽火楼为界限,长城向东直到尽头的黑夜堡,笔直如剑,长城向西直到尽头的西海望,弯曲如蛇。
虚界城总共修建了三十三座城堡,当中绝大多数是营房,马厩,仓库,塔楼和一些附属建筑物,不过它们都没有外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堡,这些建筑是为了帮助守境者配置人员,防御来自虚渊的威胁,然而事实上它每一次抵御的都是那些对虚渊有所觊觎的组织,真正来自虚渊的威胁,从未有人见过,甚至有人调侃,若是活不下去了,可以随便犯个什么罪,然后选择去虚界城当守境者,那是个饿不死,安心养老的好去处。
当年让各族为之尊敬的守境人,现在已经成了小偷,流氓,杀人犯的代言词。
天色渐晚,布兰登脱下厚重的铠甲,将手中无锋的长剑放到一旁的木架上,这些都是训练用的,如他们这些来自各国的罪犯,本就属于阶级的最底层,常年干着最幸苦的工作,却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在他原本的世界里,生死之间相隔的也许只是一晚上的寒冷,一顿饭的克扣,亦或者一顿鞭打。
布兰登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眯起眼望了一会西边火红的云霞,随即转过头冲着身前这群人渣吼道“今天训练就先到这,你们抓紧时间去洗个澡,吃点东西,晚上还要巡逻站岗,我给你们二十分钟,不过也别吃的太饱,要是谁站岗的时候睡着了,我就把他绑了扔到黑森林去。”
人群一哄而散,下午三小时的训练让他们饿的站都站不住,手中无锋钝剑重的像一座山,别说挥动,单单握着它都耗尽了力气,早就等着这句话了,洗个澡,吃顿晚饭是他们最惬意的时间,尽管只有三十分钟,那也是宝贵的三十分钟。
“看看这群废物,这么点苦都受不了,什么罪犯都朝我们这扔,真不知道有什么用,咱们这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缺人,而是人太多了,就算真要送人来,也挑几个健壮些的,这些瘦不拉几,皮包骨,脑子里只有女人和钱的废物啊,我看直接处死得了。”
身穿黑色粗布衣的迪克走过来拍了拍布兰登的肩膀,黑色卷发下灰蓝色的眼睛透着对那群人渣的鄙夷和轻蔑,他满脸的胡渣,看上去非常削瘦,莫约四十多岁的样子,但布兰登知道,迪克的剑是锋利无比的。
“哈哈,照你这么说的话,当初咱俩不也被处死了,哦不对,是我会被处死,你当初刚来的时候我可记得,你可胖的像头猪,毕竟贵族子弟,哪像我啊,瘦的皮包骨头。”布兰登调侃着笑道。
“放屁,我那不叫胖,那是壮,算了,懒得跟你扯犊子,这批新人再练三个月也差不多了,我看全调派到黑夜堡去得了,他们那不是一直申报缺人嘛,省的浪费粮食,咱们这人手也足够多了,你看怎么样?”迪克皱眉说道。
“缺人?你信吗?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这,也不会调派他们去黑夜堡,既然人都送到我这了,去留自然是我说了算,除非他们罢免我冬日城执事官的身份。”
布兰登冷笑了几声,转身朝屋内走去,迪克在他身后干笑了两声道“布兰登,有些话藏在心里就好,你跟我说没关系,可别到处去说,万一你真被罢免了执事官,去当了个工匠修补长城,又或者当个了事务官养马去了,我不就被赶鸭子上架了嘛,到时候这批新人该恨你了。”
“你巡逻一天了,早点休息吧。”
布兰登心里其实有很多话想对这个老朋友说,但话到嘴边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当初他来虚界城之前,本以为这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阶级区分,没有政治斗争,有的只是坚守长城的信念和守境人的荣耀,但这二十多年的摸爬滚打下来,当他成为了冬日城执事官的时候,回过头再看,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非常离谱。
这个地方由内而外早就烂透了,一轮又一轮的替换,老一辈或死去或离开,新一辈接替,漫长的岁月中,虚界城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稍显破旧了些,可人心却早已经变了,他不希望看见自己的老朋友也陷入这个深不见底,散发着腐烂气息的沼泽中。
“开玩笑,我现在是什么体格你又不是不知道,等你回来,咱哥俩好好喝上几杯,这鬼地方啊也就这点乐趣了。”
迪克冲上去锤了一下布兰登的肩膀,随即朝自己的小队走去,他要是不说解散,让他们去休息的话,他们会一直这么站下去,在虚界城,命令是绝对不允许违抗和质疑的。
布兰登神色黯然的笑了笑,是啊,这个地方也就这点乐趣了,明面上可以轮换,可每一次轮换的时间却有整整五十年,对精灵族,兽族,巨魔族而言,五十年并不算长,可对于人族,矮人族,地精族这些弱势的族群而言,五十年基本等于一辈子,这何尝又不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而自己距离下一次轮换还有二十多年,能不能活这么久还是个问题,
他转身回到了执事官专属的房间,靠坐在木椅子上,沉默的注视着墙壁上挂着的地图,怔怔出神,思绪渐渐回到了那天,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雪夜。
没有人喜欢贫穷,愿意忍受饥饿,可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生而为奴还算是好的,起码活着,很多孩子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就被扔到河里淹死了。
贫民,奴隶能做的只有被迫接受,去习惯这种生活,不要命的干活,尽其所能的服侍富人和贵族,取悦他们,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别说什么反抗,奋斗,这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妄图以个人去挑战阶级是连白痴都不会去做的事。
布兰登是一个女仆的儿子,他很想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但母亲总是应付的说父亲死了,他每天都被母亲逼着学习各种礼仪,熟悉各种菜肴的做法,名酒鉴赏,水晶银器的保养,这让他一度很反感,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学这些东西,直到有一天母亲带他去了贫民窟。
随处可见的腐烂尸体散发着恶臭,地上遍布屎尿,那儿的人都是赤膊,恶心的让人一秒钟都不想多呆,可那天,他被母亲逼着在那个地方呆了整整一天,布兰登吐了不知多少次,他问母亲为什么,母亲告诉他,如果不学的话,这个地方就是你未来的家,你会和他们一样,随地排泄,没有饭吃,浑身恶臭的死去。
那是布兰登第一次对贫穷和阶级有了最直观的认识,母亲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管家,这个身份比仆人要高得多,在她印象中,管家都是穿着华贵的衣服,吃着精致的食物,品鉴美酒,因为管家的形象往往代表了主人的身份,虽然不是权贵,却也不是仆人可以相比的,若是布兰登能过上那种生活,她就真的满足了。
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的带着布兰登去贫民窟,她就是要让儿子认清现实,认清这个世界的真面目。
按照她的设想,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等到儿子成年,成为了贵族的管家,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也许将来某一天,攒下足够多的钱,就不需要在服侍别人了,可以自己做生意,哪怕只是开一家小商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渺小的愿望却仍是被现实毫不留情的撕成了碎末。
布兰登十五岁的时候,母亲怀孕了,他当时几乎都要发疯了。
父亲不是已经死了吗?
为什么
这个疑惑很快就被解开了,因为第二天深夜老爷就拿着一笔钱偷偷摸摸来到母亲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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