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影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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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飞车赶到现场,只用了十分钟,一看杜鹃的身体不知怎么竟不翼而飞了。我们问小王是不是看错了,自个儿平时有没有梦游症?或者白天受到了什么刺激,心情一直没有平静下来,看走眼了?注意死者的脸色变化没有?但他板上钉钉说:‘谁做梦了?我明明去河畔跟女朋友约会回来晚了嘛。当时我看得清清楚楚,死者脸色十分鲜亮红润……报警后就那么一分钟喊人的工夫,人可没了。’”
死人的脸色怎么会鲜亮红润呢?审讯室里又一阵嘁嘁喳喳的……
只听“啪!”企鹅警官又磕了一下枪把,下面马上安静,他放高声音接着说:“第二天,我们从红牡丹宾馆得到证实,一位叫杜鹃的旅客的确丢了。但欣欣大酒楼的老板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说案发当晚,杜鹃在他的酒楼跟几个同学约会喝酒,很晚才离开。我们猜测杜鹃可能因一时激动喝酒过量,服务生小王看到的现象只是杜鹃暂时休克而已,一转眼她又爬起来走了,可是一直没有回到宾馆,这一点就不好解释了。不过,我们还是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十分重要的男人……”
第八章 人逢喜事精神爽()
企鹅警官的话儿一阵风似的,我的心潭顿时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我不禁扪心自问:“我是影子么?企鹅、陀螺、听众等算不算影子呢?这个世界上每人都有影子,现实和影子的关系真有那么微妙复杂么?我的影子和杜鹃的案件到底有什么关联呢?那个重要的男人到底是谁呢?是我么?别人怎么看我的呀?是我害死了杜鹃么?假如我害死了杜鹃,我可是罪有应得的,你们赶快法办我吧,不管怎么处置,即使一刀砍了,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怎么害得她呀?证据呢?……
想着想着,我不由目光扫视一下四周,马上碰到了许多灼灼的目光,回过头时恰好与身边倩倩的目光相遇,只见她的一双眼睛水汪汪,平静静,自然而然,透出一种若无其事的态度,甚至可以看见那明眸深处纯真地畅笑,于是我不再胡思乱想了,从心底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自信和坚定。
新的一天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一骨碌爬起来,用凉水洗了把脸。倚窗看去,远处的太阳红扑扑、滋润羞涩,像新娘的红盖头。院内馨香流动,鸟叽雀喳,莺歌燕舞,倾听遐想,院前竹园子里每一根竹子似乎都成了欢跃的音符。
回味昨天,我的内心经历了一番难忘的人生旅程,心灵和躯壳的错位已经归正。我不由走出屋外对话自然,吟咏感叹:多清新、美好的早晨啊!昨晚欣欣的话自然又响在耳边,“人逢喜事精神爽”又添一层高兴上来。
这时欣欣家院子里闹闹嚷嚷,有贴对联的,有布置婚礼仪式的,有做菜蒸馍的,有忙着准备放鞭炮的……喊话、笑声、问候,好一番繁忙喜庆的景象。倩倩出来了,苗条的身材,步态落落大方,一朵绽开的粉红色桃花笑脸。她一眼瞄准了我,连忙喊:“叔叔来了。”我不由咯噔了一下,蓦然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很快转过弯儿,哪里是似曾相识啊?明明昨晚还和倩倩谈论文学了呀,看我糊涂的。于是我连忙补答:“来了。”
欣欣给我分配了登记礼单的任务,让倩倩爸爸配合我收钱。走近礼桌,我不禁一怔:倩倩的爸爸?这不是那天下午和我一起喝“万众一心”酒的刘总吗?道听途说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吃喝玩乐,样样在行。说话办事,与他外貌走路风格十分相似。倩倩桃花含笑连忙向刘总介绍说:“这是我健叔。欣欣叔的老同学,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可以说是文学忘年交咧。”
“哦,我们还一起喝过酒!”刘总忽地站起,很高兴地招呼我坐下。
倩倩早泡好了一杯茶,头一歪,目光里满是恬静和美丽说:“健叔,这杯人生自然养心苦茶,比人生苦酒强多了,相信您能够品咂出特别的味儿呢。”
“真的吗?”我连忙起身接过,回眸一笑。这苦茶据说是普洱茶的变种,又苦又香,正应了我与杜鹃之间的奥妙。
第九章 杜鹃与我分手()
二十年前的一天,杜鹃原想给我一个惊喜的,但我知道这个消息时,不仅没有兴奋起来,还木桩似的呆呆戳在了地上。头顶圆月高悬,水一样的月光泼下来,把大地浸润成了一大块一大块软绵绵,润滑滑的的棉絮。周围春风融融,鸟语花香,挤挤挨挨的杨树缓缓抽出鲜嫩的绿叶,像小孩儿的嫩脸阳光灿烂,又像两只嫩手拍得欢快。按说我是个不大不小的文人,多情善感,浪漫潇洒,最容易借景生情、借题发挥了,尤其在这样的场合,我们俩单独约会,又在这个幽静人少的小杨树林里。
杜鹃不由心里一沉,不过马上又热流升腾,一步步靠近了我,此刻我们五官相对,呼吸相交,心跳交叉重叠,她的一双眼睛水珠一样溜圆溜圆,似乎两张嘴说:“你今天怎么啦?健哥,我说的可都是真的,出国手续我都给你办好了。同学欣欣、梅梅、平平都急着要跟我出国,我都毫不留情,一口拒绝了呢。”只见她一激动,少女的羞涩、胆怯一忽儿抛脑后了,把两只纤细、白嫩、温馨的手搭在我这个快要成熟的壮男肩上,瞪圆了炽热的双眼,娇声娇气说:“健哥,你怎么啦?说句话嘛。我们‘牛郎织女’比翼双飞,先到国外立足根据地,开阔眼界,再谋进一步发展,这样不好么?”
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我的头立刻像晒恹了的茄子,不由自主垂下了,试图竭力避开杜鹃那火辣辣深情的目光,心里却像海上瞬间起了风暴汹涌澎湃。几秒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最终我咬咬牙,把对杜鹃的爱恋及离别情绪收起装进心底,头蓦地抬起来,脖子梗直了,目光闪亮,用力推开杜鹃的胳膊说:“杜鹃,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不爱你,更不会跟你出国什么的,我如今已有相好了。你愿意上哪儿就去,与我无关。”
此时杜鹃不禁“啊呀!”一声,好像遭遇了闪电炸雷似的浑身痉挛起来。俊美的脸庞倏地阴暗了,脑袋乱糟糟、闹哄哄、轰隆隆、咔嚓嚓,“风雨欲来风满楼”,似乎要爆炸了。她想说什么,要说很多很多,但舌头麻醉了似的一个劲僵直僵直,半个字儿吐不上来。她怒目圆睁,浑身颤抖,犹老虎,如狮子,很想发泄怨气,暴风骤雨般狠狠羞辱我一番,甚至把我撕成碎屑空中飞舞,但看我没有一点儿要反抗的意思,像木偶遇暴雨那样逆来顺受,她还是忍住了。此时我分明听见了,她内心深处房倒屋塌劈劈啪啪的响动。我明明知道这样狠心做的残酷及结果,但我已下定决心非要这样做了。
几秒钟,几分钟,二十分钟又过去了,杜鹃似乎来了一场春蚕脱胎换骨艰难痛苦的历程,尔后猛然铆足了劲儿,扭头大声说着:“骗子,骗子,大骗子!”气咻咻风一样从我眼皮底下消失了。
第十章 不共戴天之仇()
谁都羡慕我和杜鹃,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笃厚,可谓天生的一对。当时我们刚刚大学毕业,杜鹃的伯父在加拿大开办中华国际贸易公司,给她安排了一个重要职位让她马上过去。她与伯父软磨硬泡非要带我出去不可,伯父最终应允。
说来二十年前我与杜鹃分手,一时表现出的冷漠顽固,不近情理,的确隐蔽着深刻的原因。我父母属于标准的东方型古典、保守、呆板的类型,从小到大我没少领教他们坚石一样,冥古不化的个性。他们只知养儿育女、叶落归根,油盐酱醋、粗茶淡饭,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本本分分。哪里会同意儿子出国?如果说出来还不把他们活活气死?况且,他们如今都已年近七旬,身体状况很差。中年得子,而且就我孤根独苗。
其实这还不算根本的原因,听我父亲经常跟我讲,我们司马家与杜家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据说清末光绪年间朝中有一个杜魁的将军,他儿子杜汉携貌不远的司马镇游玩,当地一个名叫司马蛋的**混混调戏小翠,杜汉一气之下拳脚相加,司马蛋的两条腿和一只胳膊折断,满嘴牙掉光。司马蛋依仗舅舅在朝中的权势,哪肯忍气吞声?于是命手下的几个混混,趁夜黑风高用暗器杀害了杜汉,夺走了小翠,并逼迫她与自己成亲。杜魁得知消息,万分悲痛,但当时忍气吞声没有声张,待清末道光年间世态混乱之时,突然起兵操杀了司马镇二百多口人,大人小孩几乎不留,一时间大人掉头,小孩被碾成肉酱者随处可见,鬼哭狼嚎,惨不忍睹。我家二十多口人,除我老老老爷司马信因那天正好去外地办事外,其他全部遇难。
这故事我老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我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我父亲只要闲下来就唠叨,甚至有时候提起杜家咬牙切齿的,从他的话语之中时不时就能捕捉到一些弦外之音,坚决不能与仇人友好或者结亲。但我总是听天书似的只管这耳朵进那耳朵出,我的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但我从不对外人讲,杜鹃当然也蒙在鼓里了。
别看我的父母外表老实巴交,其实他们蛮有心计的。眼看我已长大成熟,青春涌动,自小杜鹃与我青梅竹马,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阻止我与杜鹃最终成亲,早已在乡下给我暗订了一个名叫菊的姑娘——她是我家老邻居,两家相隔几十步远,听说她的老爷是光绪三年逃荒过来的,讨饭到我家门前时已饿得奄奄一息了,我老老爷心生怜悯,熬了一碗面汤救活并收留了他。刚开始他给我家帮工,很忠厚老实的一个人,我老老爷很看起他,瞅机会给他办了一房老婆,后来我家几亩坡地无偿划给他家耕种,方方面面没少帮过她,两家几代人处得跟一家人似的。当然,两家老人更希望结上一门亲,那样就亲上加亲了。
第十一章 我挺喜欢菊的()
菊的确很招人喜欢的。她的眼睛大大亮亮,眼珠子微凸,像长熟的甜葡萄;脸颊红润红润,略含黑色,一副从容相,从来挂着笑,偶尔大笑一番,把阳光震得稀烂;身材高而壮实,小伙子似的走路咚咚直响,有时甚至把地跺个窟窿,说起话来鞭炮样又快又亮。她最靓丽的地方是脑后的两个羊角辫,好像新抽的竹笋,直竖竖,利落落的,让人马上领悟到她的个性。
我上学或有事不在父母身边的日子,总是菊在自愿义务照顾我的父母。我一回到家,父母就翘起大拇指,夸菊善良、贤慧、能干,说将来如果儿子能讨这样一个媳妇的话,那可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我挺喜欢菊的,她不是没有女性羞涩温柔的一面,而是时常不由自主被她的假男子气质掩盖了而已。她偶尔表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发觉的女性味儿,老让我无意捕个正着。一次,母亲伙房做饭,催我俩一起择菜,说快些等着下锅呢。看她那手起菜落干脆利落的动作,再瞅一眼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我的手不由停了,好奇地盯着她的脸足足看了五分钟。
“哎,瞅够了吧?”菊冷不丁撂出一句。待我觉悟,目光游离之时竟然发觉她那张脸马上描红似的红到了脖根。
一次,我们一起地里干活,尴尬无趣之时,我谈起初一班里一对男女生谈恋爱之事,因为互相传纸条被老师发现,老师非要他们回答什么叫爱情?他们急中生智就把父母恩爱的事抖落了一地,洋相百出。这时候,我注意到菊的表情很兴奋,话语一下子多起来,平时的大嗓门下降得恰如其分,每一个词都犹如和风细雨,平淡中透露着智慧。我蓦然意识到,其实文学的魅力并不在书本,实践之中更加富有。
其实,菊蛮有资格可以上大学的,高一的时候他和我分到了一班,她的各科成绩一直排在我的前面,后来她的父亲得了高血压、心脏病,每天吃药,渐渐债台高筑,因交不起学费,无奈只好退学,勇于挑起家庭的重担。但从来没听她给外人说过一句怨言。
不管菊或者杜鹃,都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孰重谁轻其实并不重要。每当身体疲惫,心神安静之时,我想完菊的事情,总会时不时回想起当年与杜鹃分别时候说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