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风云记
孟麒看到此处已深知面前的年轻人恐怕是童子功,竟是练了很多年的大疯拳却不自知,心中甚是惊骇,不知该如何决断,自己带来的这些人一起上肯定是拿的下这个年轻人,只是会有辱天狼威名。正在此时,空气仿佛静止了,这个富丽堂皇的餐馆之门瞬间炸开,一袭白衣飘了进来,竟是郎子秋本尊来了。“参见帮主!”孟麒及徒众一齐单膝跪拜,郎子秋只是一个手势,大家心领神会就站起来,同时刚才空气中那淡淡的威压也荡然无存,反而是弥漫着暖人心脾的和煦之力,看来今天郎子秋心情不错。
“年轻人,我是郎子秋,你可以叫我叔叔,不知你是否识得史霄,你的眉宇气质当真与我那师弟极为相似。今天孟麒他们也是唐突了,在下给你赔罪了!”说着竟要合手作揖。
也不知为何史烈风一见到郎子秋,竟感到了一丝丝的善意。“叔叔不必如此,史霄正是家父,十年前已经亡故了,我的母亲也在五年前思念成疾,随我父亲一齐走了,现在躺在桌子上的两个人,就是我这几年来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亲人,今天你们如此作为,天狼帮还需要叔叔严加管教才行。”史烈风说道。
听着史烈风的叙述,郎子秋竟然有些站立不稳,瞬间似乎苍老了好多。“我的兄弟竟然已经西去,也不知受了哪些苦,为何不来天狼帮寻我,这几十年老夫也是苦寻而不得。孩子,快过来,叫伯父,你的父亲就是我的师弟,当年阴山大战,虽然我们惨胜北境,但战况之惨烈,亘古罕见,我师烈火风之家族一脉尽没,师尊也在战后不知所踪,师弟更是不得下落,今日居然看到了他的孩子,以后就留在伯父身边吧,伯父无子,将来这天狼帮就是你的了。”
史烈风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竟一时不知所措,正在这时刘烟和金刚也悠悠醒转:“小风,这什么情况?金刚,还睡,起来!把他们给我拿下。”金刚活动着筋骨站了起来,看着四周的天狼帮众,那霸道的杀气又凶猛的渗透开来。
“慢着,烟兄,来者没恶意,郎伯父也来了。”这时刘烟才看到了仙风道骨的郎子秋,深知不是对手。
“金刚,回来吧!”刘烟喊道。
“这位小兄弟看着也有些面熟,不知与北境阴山派是否同源?”郎子秋问道。
“哈哈,你当真奇怪啊,迷晕我们没有歉意,反而上来就质问我,本公子确实来自北境,但和你说的阴山派并无瓜葛,小风,金刚,我们走,东海逍遥去!”
史烈风看着郎子秋,说道:“伯父,我们有约在先,您的好意心领了,他日再来天狼总坛拜见。”
“好吧。”郎子秋看着眼前这个与史霄一般无二的少年,从怀中拿出一枚紫金的狼形令牌:“这是我天狼紫金牌,普天之下只有三枚,你在天下各地,但凡需要钱财,人手,均可在天狼帮总坛及各地分坛随意支取,如遇大敌,老夫的面子在这天下也还算有些分量。”
说着交到了小风手上,史烈风也并未推辞,收下揣好后,拱手道:“多谢伯父,后会有期!”
第2章 金城奇遇()
自刘烟三人离开天狼帮总坛之后,一路东出也走了近百里,刘烟似乎总有花不完的钱,所到之处只要有钱庄,他就能拿出来钱,这也令史烈风很是惊讶。
但是二人私交甚笃,史烈风之前问过,刘烟也只说自己是北地牧场主的儿子,家里常年走生意,所以天下各地都有熟人,钱财就不是问题了,至于金刚,则是家里管家的孩子。既然刘烟说了,史烈风也就信了,再也没有问过此事。两人年纪几乎相仿,刘烟二十二岁,据说家里还有个哥哥。
而史烈风却已经二十四岁,自父母离世后,也受尽了世态炎凉,但心态确是极好,在没遇到刘烟之前一直四处为富人家做工,饭堂打扫,牧马放羊,种田采摘,几乎所有底层的工作都做过。人也比较老实,总算是结结实实的长大了。走着走着三人的正前方出现了一座远看就极尽奢华的大城,十里开外就能看见城门上的三个大字——“金座城”。
而这金座城中今天似乎也格外的不同寻常,人群中发出一阵阵的惊呼!
“快看,快看,这是金家的小姐,排场好大,出门上个街,居然有这么多的贴身护卫。”
“哇哦!金家小姐当真是像从画中走出一般,真好看。”一个看起来十几岁的女孩子竟然都被迷的失了心神!
只见本来熙熙攘攘的街市上瞬间闪出了一架马车能够出行的宽度,一队身着铠甲的武士中间,行走着两位美若天仙的妙龄女子,二女子身高相仿。一位身着青色纱裙,面如皎月,眉若柳叶,身段玲珑有致,酥胸随着行走微微的颤动,几乎让围观的男人们都留下了三尺口水,血气上涌,似乎忘却了身边其他的一切事物,甘愿臣服!而旁边的那位容颜略有逊色,却也是百里挑一,只是一直在呼唤另一位小姐。
“小姐,你看这个冰糖人葫芦做的真好看,今天老爷好不容易把我们放出来,一定要吃饱玩够,天不见黑,我们不回去,行么,小姐?”这位白色衣着的女子开心的询问着。
“好啊,之前父亲一直不让我出府,今天既然出来了,那就晚些再回去”说完二人继续看着这繁华的街市,开心不已。
身边的护卫们依然面色凝俊的注视着四方。殊不知,自她们出门之时,就已被一批埋伏在暗处的人注意到了。原来这青衣女子就是金座城最大的富豪,也是天下的首富金元宝之女。平时极少出门,天下传言,金元宝之女金怡乃人间至美,普通人看一眼就会瞬间迷失心智,久久才能恢复本心。
加之金家白玉为堂金做马,天下首富,金元宝在金家府邸为其女金怡建造了一个私人领地,供其游玩,因此金怡极少出门。今日恰逢金元宝三夫人临盆,金怡就带着侍女小濯偷偷跑出来,最后被管家发现,硬是塞给了她们一批铠甲护卫,但是依旧被埋伏了很久的暗势力一直跟到街市之上。
适逢金怡与小濯路过一个花市,那里正好来往行人较多,铠甲护卫也不好隔开全部的往来布衣,突然一个护卫倒地了,面上并看不出什么,紧接着又是一个倒地。
护卫领队大喊道:“有敌来犯,保护小姐。”瞬间排成一个品字形,将金怡和侍女围在了中间,这时刚才动手的暗势力也不藏着掖着,刹那间刚才似乎都是逛街的布衣,一个个的排在了对面,手中竟是都多了一柄并不是很长的短匕首。
为首一人有些微胖,但是眼光凌厉有杀气,悠悠的说道:“天下皆知金怡美艳无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家门主一直想和小姐吃个便饭,三次登门,都让你们家老爷子拒绝了,现在我家门主动怒了。今儿没别的意思,知道金怡小姐金枝玉叶,劳您跟我们走一趟,和我们门主吃个饭,明日自当恭送小姐回金府!”
“放肆!给我拿下!”护卫领队大吼道,铠甲护卫动了,品字阵型瞬间化成尖刀阵,直杀入对方匕首丛中,但是似乎人数上还是匕首匪徒占优,看似杂乱无章的匕首匪徒,实则个个战力惊人。双方酣斗不过几合,铠甲护卫就又倒了几位,只余下四位铠甲护卫。这时金怡也有点慌张了,但是她也懂得越危险的时候就越要镇定,她懂得自己的优势。
“住手!”金怡示意铠甲护卫退下,并走出了刚才的品字阵型。
“小姐,小姐,你干嘛?”小濯已经慌了神。
“不就是想请我吃个饭么?打伤我这么多护卫,你们门主是哪位啊?这么请人似乎没有诚意啊。”说着拂了下自己额头垂落下来的一缕发丝,接着面对匕首匪徒说道:“你们觉得我美么?值得你们这么大费周章么?”
面对金怡的提问,刚才还战力惊人的匕首匪徒竟有一大部分已经扔掉了兵刃,只有刚才喊话的那位似乎影响不太大,开口道:“大家注意,不要看她,此女的容颜和声音可以摄人心魄!”虽然对其影响不大,但内息也已经开始浮动。
“走!”金怡说道,小濯马上跟上,护卫们也相互搀扶着,伤者靠前,其他人面对着匕首匪徒一步步退着,朝金府而去。
在还有一半路程的时候,街市上又聚集了一大批持匕首的人,为首的依旧还是之前的托词。
“我家门主想请姑娘吃个便饭,明日便送姑娘回府。”这次铠甲护卫已无力再战,金怡的招数也不可能对未动气息的高手使用,一时竟不知所措。正在这时,刚才被金怡美貌迷倒的匕首匪徒也赶来了,恰恰成了夹攻之势。
“小姐,我等拼死也会保小姐周全,一会我们杀出一条通路,小姐你与小濯尽快离去!”铠甲护卫齐声道,瞬间便又四散开来杀入匕首匪徒之中,而这边金怡也只能静静的看着眼前发生这的一切,旁边本来扶着她的小濯已经需要她去搀扶了。虽然铠甲护卫的阵型依旧没有乱,但是毕竟对方人数上占优,且个个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在这金座城的街道上已形成围殴之势,旁边围观的百姓也都离的比较远,怕误伤到自己,眼看这天下第一美人就要羊入虎口了,突然天空中传来一阵如海啸般的吼声,一个硕大的人脸虚形盘旋于战斗的上方,所有闻声之人,都觉得头昏脑涨,恶心欲吐,定力及修为不够的已经躺在地下开始抽搐了。
“大家护住本心,这是天狼吼!天狼帮哪位高人驾到?何不现身一见。”其中一个匕首匪徒说到。
匕首帮刚才为首的那两人还算坚挺,依然稳稳站立,其他人除了金怡和小濯,几乎都已经凌乱不堪,这时吼声突然停住了,地面上却已经狼藉一片,呕吐的秽物、摔倒的、互相搀扶的,一片混乱。
只听远处有个声音传来,“你们麒麟门也算比较大的组织了,在天下的名声这几年也还算不错,今日这么强人所难,竟敢在我龙百翔看护的金座城如此放肆。”话音未落,一个金色装束的英俊男子从街边茶馆屋檐上悠然飘落,这话音不大却甚是明朗,仿佛可以清晰地传递到在场每一个人耳中。身边四位天狼帮弟子,手持兵刃,面色肃穆,身着天狼帮独有的碧空天蓝狼尾服,人数虽少,却孤傲独立,气势上已经占了上风。
原来这匕首匪徒都是金座城附近苍茫大山近年兴起的麒麟门弟子,平时主要靠在苍茫山种植林木,以打击流寇为首要任务,亦正亦邪,所以龙百翔也并未打压。在金座城附近麒麟门尚可说立足无忧,门下弟子也都是有过游侠经历的人才,但是在天狼帮面前还是露怯了。
龙百翔说着就来到了金怡的面前,铠甲护卫刚想动。
“不必了,他若有歹意,你们也无可奈何。”金怡说到。
“小姐睿智,在下天狼帮金座使龙百翔。久闻姑娘芳名却一直不能相见,今日唐突了,在下这就送姑娘回府。”龙百翔微笑着说道,竟完全没将麒麟匕匪放在眼中。
金怡这也仔细看了下这位年轻有为的公子,此人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束发金色衣着,整洁的仿佛灰尘都会自己躲开,给人的感觉很是亲近。金怡微笑着点了下头,就叫着小濯和护卫们一起离开这热闹街市,而面前早就闪开了一条更宽的通路。匕首匪徒们虽然有任务在身,但是龙百翔的名气也是天下皆知,天狼帮白狼堂主龙鹏之子,天赋异禀,十五岁时就已经打遍天狼年轻一代,本家功夫和天狼功法均是上乘,放眼天下也拿的出手,在加上相貌英俊,深得郎子秋喜欢,二十岁时被派往金座城出任金座使,更有传言郎子秋膝下无子,帮主之位也会传给龙百翔,今日的天狼吼以一人之力就可以震慑众多高手,实力可见一斑。
望着龙百翔远去的背影,街角的三个人都露出了不同的神色,这三人正是刘烟一行人。刘烟眼中流露着深深的担忧,同时美颜之上竟有些绯红,金刚满脸不服,而小风看起来却很是钦佩。
“烟兄,这天狼帮还真是人才济济,看来高手也不全在总坛,龙百翔一人便可足以怼翻百十人。”史烈风道。
原来护城使是三年参加一次祭风大典,所以之前刘烟等人并未见过龙百翔,而他只是天狼帮众多护城使中的一位。
“郎伯父还真是厉害,这么多的奇才都甘愿为他驱使,赴汤蹈刃,死不旋踵!”
“去去去!就讨厌那个郎子秋,看着仙风道骨,一脸的伪君子相。”刘烟满脸不耐烦。
“你胡说,那是我父亲的师兄。”小风说道。
“哼!师兄?既然那么好为什么你父亲那么多年都不曾寻他?而且你一直说你父亲有很重的内伤,你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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