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修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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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雨婷这才放松神情,用小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你刚才的样子好可怕,吓坏我了!”

    “我们今天放假,你约我说想看一场电影,所以我们就出来看电影的,刚才刚刚看完电影出来,你就突然间一下子站在这里不动了。”

    “哦?”

    听到林雨婷的话,常乐有些狐疑的看了看四周。

    这里确实是,星空大学的电影院。

    在星空大学所处的这个星球上,有很多家电影院。

    但是,属于星空大学自己的电影院,却只有一家。

    而且这个电影院,建筑风格很特别,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鸡蛋,一个特别特别大的鸡蛋。

    常乐他们,现在就站在这个大鸡蛋下面,一抬头就可以看得到,这么明显的风格特征,肯定不会搞错。

    这样子一来,常乐就能够确定,自己确实是刚刚和林雨婷,在一起看完电影出来。

    常乐摇了摇脑袋,实在是搞不懂,怎么会这样?

    明明是在学校组织的猎场活动中,正与天劫作战,怎么会搞到这里来?

    到底哪是真?哪是假?他还真的是有些分不清楚了。

    不过看看身边,林雨晴姣好的面貌,还有她主动塞进自己手里面的小手,暖暖的,不像是假的样子,常乐又有些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是,脑袋里面出现幻觉了。

    “我们刚才看的电影,叫做什么名字?”常乐想了想,还是问道。

    “猎场!”林雨婷答道。

    “猎场……”常乐轻轻地,在嘴边重复了一遍。

    “轰!”

    常乐的脑中,骤然间如同被扔了一颗炸弹。

    “不对!”

    “我一定疏忽了什么?”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常乐的脑海里犹如一团乱麻,他总有一些不对劲的感觉,却又找不出,这不对劲的到底是什么。

    常乐痛苦的原地蹲了下去,双手抱头,嘴里面发出,意义不明的声音。

    他不知道,究竟是错在哪里?心里面总有一个念头,这一切都不对劲。

    但是……

    常乐费力的抬起头,用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站在身前的林雨婷。

第260章 庄周梦蝶() 
在旧时代以前,东方某国古代,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叫做庄周梦蝶。

    有个叫做庄周的人,将自己在梦中变化为蝴蝶,和梦醒后蝴蝶复化为己的事情,用文字记录了下来。

    这倒是没有什么,不过是一个人,描绘自己的梦中情形而已。

    但是他却并不止于此,他还提出了人不可能,确切的区分,真实与虚幻,还有生死物化的观点。

    这就成了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了,引起了后世无数人的探讨。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就是这么一段短小的文字,用优美的语句,描绘了一个人的梦境。

    但是在一些有心人的认知中,这段文字里面,却是埋藏着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真假难辩!

    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不知道自己原本是庄周。突然间醒过来,惊惶不定之间方知原来我是庄周,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梦中变成庄周呢?但是庄周与蝴蝶那必定是有区别的。

    常乐现在就有这样一种感觉,自己刚才所经历的一切,就尤如庄周梦蝶。

    到底现在自己是身在梦中,还是先前的自己身在梦中?

    到底哪是真,哪是假,他已经分不清楚了……

    “你怎么了?啊……”

    林雨婷蹲了下来,用双手捧住常乐的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露出焦急的神色看着他。

    常乐的眼前渐渐的模糊,他只觉得脑袋里面,就好像裂开了一般,有无数个念头,在激烈的冲撞,搞得头都大了。

    林雨婷虽然就在他的面前,他却视而不见。

    眼前有无数个虚影,脑海里有无数的叫声,好像有无数人在争辨。

    “轰!”

    常乐感觉到自己飘了起来,飘到了一个奇异的所在。

    ……

    这是一座寺庙,一堆人正围在门口,争辨着什么?

    门口有一个石雕的白马,这些人,围着的正是这白马,争辩的也正是这白马。

    白马非马!

    “白色的马是马”,这是人们的常识,无须怀疑。

    然而,就在这堆人中,刚才有人提出了怀疑,认为“白马非马”。

    其他的人,认为提出怀疑的这个家伙,完全就是诡辩,于是便争论了起来。

    有人说道:“难道说,白马就不是马吗?”

    “当然!”提出疑问的家伙答道。

    又有人说道:“你凭什么这样说?”

    那提出怀疑的家伙,拍了拍手掌,“呵呵”笑道,:“马是对物“形”方面的定义,“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定义,这两者之间当然是不同的。”

    “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那家伙用不可一世的眼神,扫视了一下众人,得意洋洋的说道。

    “但是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

    “既然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么白马不就是马了?既然有白马称为有马,那么为什么白色的马就不是马呢?”

    这个说话的人一开口,就有些尖锐了,本来还洋洋自得,不可一世的那家伙,顿时有些不好回答的样子。

    “如果只是马,那么黑马黄马都是马。”那家伙眼珠子一转,缓缓的说道。

    “但是现在要是白马,那么黄马和黑马就不可能会是白马,所以,“白马非马”,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情。”

    “你这是诡辩!”

    先前说话那人,气急败坏的说道,:“那照你这个意思来说,那照你是个意思,马有了颜色,那就不是马了吗?可这世上没有无颜色的马,那么是不是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

    “n0n0n0,大错特错!”

    这家伙的突然冒出一句,听上去腔调有些古怪的话。

    “什么n0?”有人问道。

    “不要在细节!”这家伙又恢复了得意洋洋的状态,用居高临下的眼神,扫视了在场的众人一圈。

    “你们的意思是,白马就是马。”

    “但是……能够说白马就是黑马吗?”

    “当然不可以那样说!”这家伙双眼放光,一副很亢分的样子,再次扫视了众人一眼,继续口水乱喷,姿态高傲的说道。

    ……

    常乐恍恍惚惚的,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似乎又回到了,一种混沌的状态,就好像胎儿在母亲的子宫里一样。

    “这是哪里?我又身在何处?”

    他努力的记忆着,想要记起自己从何而来,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不管他怎么想,却都想不起来,自己从那儿来的。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他觉得这里很熟悉,但是却又很陌生。

    这空气之中,似乎有着一种很诡异的气息,令常乐总有些不安,但是这不安因何而来,却又说不清楚。

    常乐很焦虑,整个人有一种很迷茫的感觉。

    突然之间,他感觉到,有一股巨大的吸力,正将自己的身体在向下拉扯。

    撕裂般的疼痛感,迅速传遍常乐全身,他冷汗直冒,眼前一黑,直觉得天旋地转,自己好像倒立了起来一样。

    等到他恢复正常,却发现自己正站着一群人之中,而在对面,正有一个样子看上去很欠揍,一副嚣张跋扈模样的家伙,正挥舞着手臂,唾沫横飞,再讲述着什么?

    “你们知道个什么?我说的这是真理,可以万世不移的道理。”

    一度曾经失去效应的听觉,恢复了正常,那家伙说话声音,传入常乐的耳中。

    听到这家伙说话的意思,似乎是正跟周围站着的这群人,在进行着辩论。

    常乐看了看周围,自己跟其他人一样,应该也是这家伙辩论的对象。

    这家伙怎么说呢?看他的样子,一副非常高傲的模样,盛气凌人,指手画脚,反正是只看到样子,都令人觉得讨厌。

    在仔细听他说的话,一副他最大,别人都是胡搅蛮缠的意思。

    常乐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他没有随便出声,而是仔细观察,旁听了半天,总算是弄明白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第261章 白马非马() 
原来这一群人,都在争论一个无聊的问题,那就是“白马不是马”。

    在那嚣张万分的家伙嘴里面,既然“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

    而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却又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十足的逻辑混乱吗?

    而反对者们则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而就马形来说的。但是“白马”却是与马相结合,而不能分开的概念。

    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

    所以,称为“马”的,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而不能以白马称为马。

    因此称为马的概念,是不能作为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概念的。

    对于一般人来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就站在常乐身边的一个人,更是干脆讲了一个故事。

    据说有一位王,在打猎时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王认为本国人丢了弓,本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

    圣人知道了这件事,就认为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本国人呢?

    人们把本国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予以肯定,却否定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

    从心理上未讲,“白马”的称谓在普适认知里暗示出它与“马”的联系,而“非马”的判断则违背逻辑惯性。

    让接受者加以注意,同时借助自己对“非马”论述找到合理支撑,从而使常识和理性判断产马做为一个集合,定义为a。

    白马属于马是这个集合中的一部分,是元素b。

    这里用到集合论中的两种符号,一种符号是”“,表示元素属于某个集合的一部分。另外一个是最出名的“=”,表示两集合相等或不等,所以有以下的结论。

    ba

    b a

    反对者们认为,“马“这一名是只命形不命色的,“白马“这一名是既命形又命色的。

    所谓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常乐听到这里,脑海中突然记起了一句话,“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

    但是在那家伙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因此它们之间毫无联系。

    “白马”这个概念是既名“色”又名“形”的,而“马”这个概念只是名“形”,故而“白马非马”。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这自然是荒唐可笑的。

    在常乐看来,“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

    “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

    “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

    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个嚣张的家伙,其说法有其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错误的。

    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变成了诡辩论。

    “马”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

    所以说,现在的情况,其实是尤如鸡同鸭讲,不是谈论相同的一件事。

    “白马非马”的狡诈之处,就是割裂了语言概念,与内在实质含义的联系,用语言概念绕开本质进行诡辩。

    “白马非马”不是“普通与特别的关系”的问题。“白马非马”的狡诈之处,是割裂了语言概念,与内在实质含义的联系,用语言概念绕开本质进行诡辩,欲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