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修真时代
因为在内部的争斗中失败,带着自己的宠物,躲在这颗无人星球上,进行休养疗伤,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年。
修真者,这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名称,有令人恐惧而又奇异的实力。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第一小队的队长,立刻向上面汇报了,现在的情况。
上面的指示是,将这个人带回去研究。
但是顽石并不这么想,如果将这个人带回去,那么中队长,和其他所有队员的死,就白死了,仇就没法去报了。
顽石的想法很简单,现在能够捉到一个修真者,以后就还可以,捉到第二个修真者。
做研究可以等,为队长报仇不能够等。
他却不知道,在正常情况上,想要捉到一个修真者,是多么的困难。
与修真者相比,顽石他们现在,就是凡人。
不过此时的顽石,并不了解这些,他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顽石杀死了这个人!
因为这个举动,顽石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被强制退役。
但是顽石,心里面一直不服,联邦的行事作风,一贯就是,发现敌人,消灭敌人。
但是这一次的做法,并不符合联邦一贯的作风。
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不应该被剥夺,上战场的权利。
成为了星空大师学,一名授课老师的顽石,在心里面,一直有一个假想的敌人。
那就是修真者。
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还会遇到,那些恐怖的修真者,还会与他们交手。
他也相信,总有一天,联邦会与修真者,发生大规模的冲突,到了那个时候,他将会再重返战场。
所以,他每天研究,如何对付这些修真者,从来不放下自己的训练,努力提高着自己的实力。
并且,他对每一届的学生,都悉心教导,因为他相信,这些学生,今后都将会是他,在战场上,对付修真者的助手。
”修真者实力庞大,但是他们有一个缺点,就是需要灵气。”
“在我们的世界,是没有灵气的。”
“即便是有,也非常的稀薄,根本就不足以支撑,他们长时间的进行战斗。”
顽石眼中,有光芒在闪烁,他早已经中在脑海中,模拟过了无数次,与修真者遭遇时的情景。
对于如何应付他们,与他们做殊死战斗,他有设计无数种方法,时刻准备着!
“那就是游击,等待修真者真气不续时,再猛扑上去与之近战。”
“如果没有恐怖的真气,支持他们使用那些,可怕的手段,他们的真实肉搏本领,其实很弱,随便我们一个精英战士,都能够打十个。
在场的所有学生,不管知不知道,听没听说过修真者的,都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见过修真者。
所以顽石怎么讲,他们就怎么听。
但是常乐却不一样,他不但知道修真者,见过修真者,与他们进行过战斗,而且他自己现在,应该能够算得上,是一个修真者。
常乐不知道,自己在修炼的时候,为什么能够轻易地,感受到灵气,以至吸收,但是他知道,即便是有人,无法感受到灵气。
也不能够证明,在联邦境内,就真的没有任何气。
而且那些修真者,既然提前潜伏,进入到联邦之内。
那么他们,就不可能,不知道关于,灵气的问题。
所以顽石所面对的那个修真者,要么是因为他,自己的本身的问题。
要么就是,修真者们现在,已经有了应对灵气缺少的问题。
顽石这样的作战方法,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一点,就是需要联邦战士们,自己本身的实力够强大。
常乐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让所有的联邦战士,都进行修真的话,那他们本身的素质,一定会进展很快。
然后再由这些战士,以相互配合战术,最修真者进行攻击,施行顽石所设计的战术,那威力和成功率,恐怕会增强许多。
第103章 天尸宗()
顽石讲完一节课,回身走向自己的坐位,他向来都很喜欢,在授课完毕后,坐在椅子上。看那些a班学生,进行演练。
却一眼撇见,常乐不以为然的神情,顿时怒火就起来了。
“喂!”
正想着心事的常乐,突然间耳边传来一声,语气不善的呼唤。
常乐醒过神来一看,却见到那顽石,正神色不善地盯着自己。
心中暗叫一声糟糕,常乐却表面上装着,不明所以的样子。
“你对我讲课的内容有意见?”顽石问道。
“哪有啊?我刚才正在想,要是按照,老师您的方法,那些修真者,是绝对逃不脱的。”常乐满脸佩服的样子。
顽石将信将疑,最后还是没拿常怎么样。
从顽石那里出来后,常乐的衣服都汗湿了,他暗暗提醒自己,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失态了,否则的话,就是平白招惹麻烦。
决定最近几天,不在去旁听,顽石讲课的常乐,把自己锁在居所,努力回忆在上一世,所了解到的,关于天尸宗的一些情况。
天师宗以炼尸闻名,炼尸可是个技术活。
首先要选尸,选一命格属阴,并在破日或阴时死的尸体,作为炼尸之用。
然后将选好的尸体停放,以确定尸体的好坏,如停放后无腐臭,则是可用。
再为准备好的尸体,以纯静的水清洗身体。
这就算做完了准备工作,可以正式开始进行炼尸了。
选取一处四阴之地,也就是破败之局,死伤之势的,刑伤煞重阴气旺盛之地,即所谓的死地。
烧动土符,念咒,挖一深坑,然后将尸体放入坑中,杀一只公鸡,将鸡血洒在尸体上,然后在尸体的心口,放一阴八卦,以助吸取阴气。取土掩埋,掩盖的土面,不能超出地面。
自此以后每天三次,在埋尸处,烧炼尸符和念咒。
由于正午阳气最旺,因此每天正午炼尸时,必须杀一只公鸡,将血洒在土面,并用新鲜的芭蕉叶,将埋尸的地方掩盖,以防阳气对尸体的伤害。
如此满七七之期或九九之日,即可完成整个炼尸过程。
炼尸期满后,将尸体起出,炼尸人再放出自己的血,将通灵符化于血中,念咒将血通过竹筒灌与尸体,黎明时分,取东方初阳之气三口,通过竹筒,吹入尸口。
这就算是炼尸成功了,这之后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那就是天尸宗的秘密,常乐就不得而知了。
此外,还有个养尸地。
所谓的养尸地,就是指,埋在这地方的尸体,不会自然腐坏,天长日久以后,就变成僵尸的那种地方。
一般僵尸有八个品种,紫僵、白僵、绿僵、毛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
养出僵尸,与葬穴的地气有关。
凡是凶恶之地,最宜养尸,都是最为恐怖、危险和忌讳的墓地。
尸体葬在养尸地后,人体肌肉及内脏器官,不仅不会腐烂,而且毛发、牙齿、指甲等还会继续生长。尸体因汲取到了,天地山川的精华,部分身体机能恢逐渐复生机,变成僵尸,四处游荡。
不过天尸宗炼尸,是不会任由,疆尸自然形成,四处乱跑的,而是会在疆尸成形前,择吉日拾骨。
拾骨前先要举行祭祀施法,然后开棺捡骨,里面的尸体,仍然面色温润如生、衣被服饰色艳似新,满头青丝长及膝盖,肌肉皮肤还有弹性,双手的手指甲卷曲起来,牙齿也因过长而暴突在嘴唇外面,就是所谓的青面獠牙。
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的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后投胎转世。
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很快就会腐烂掉。
尸体在土中,因各种化合物的,脱离而腐烂,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而养尸地的土质阴寒,土色呈黑,如果是炙阳干地,则只会让尸体变为干尸。
天尸宗以地灵测其方位,高手甚至可用,手指的触觉,舌尖尝试泥土来判断养尸地。
尸体只要埋入养尸地,由于土质原因,棺木不会滋生蚁虫、细菌等,尸体埋入后,即使百年甚至千年,尸身肌肉毛发等也不会腐坏。
等到养尸地中的僵尸,快将要成形时,天尸宗就会起棺,检骨,滴血认主,降服僵尸,使其为自己驱使。
在常乐上一世,天尸宗就是以此,来与联邦作战,极为难以对付。
如果养尸失败,天尸宗也有办法处理,他们让尸体置于棺外,不时用口将烈酒,喷洒周边以驱除恶臭,然后在油纸阳伞下,用成卷粗纸,将分解尸体手脚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
最后将基本弄干净的骨骸,先放髋骨、尾椎骨,接着把骶骨、腰椎、胸椎依次竖着往上排列。
接着用几根带竹芯的线,把所有的脊椎骨串起来以免散乱。
再把脚趾骨、胫骨、腿骨和手指骨、桡骨、尺骨等依次放入,再把头颅放在最上面。
如此,整副骨架就清清楚楚地,分段垒放装入了,小小的“黄金瓮”。
尸体内脏部分,则劈碎棺木,生火将内脏、衣帽、秽纸等物一并焚烧。
之后再施以秘术,百日之后,就会生出鬼仆,供其驱使。
天尸宗这么恐怖恶心,也难怪没人愿意,与他们接触了。
但是他们优点也特别突出,就是在与人战斗时,他们都是驱使,手中的僵尸,或者鬼仆与人战斗。
胜了自不必说,如果见到情势不妙,天尸宗的人,就会先一步逃离,扔下僵尸或者是鬼仆,与对手继续纠缠,来掩护自己。
这样子,他们即便是吃了败仗,也无伤筋骨。
等到过后,再重新炼僵尸和鬼仆,就又可以重新作战。
而且他们往往一个人手中,并不是只有一个僵尸,或是鬼仆。
所以与天尸宗作战,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
胜了,只不过是,杀死了一些僵尸和鬼仆,对于天尸宗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本质伤害。
败了,就又给天尸宗的人,贡献了炼制僵尸和鬼仆的材料。
所以天尸宗的队伍,越打越多,是联邦极为头疼的一个敌人。
对于此,联邦曾经想过,很多种方法,但是在实战中,检验的结果,却令人失望。
本章完
第104章 发现()
在常乐的上一世,联邦最后想出来的,对付天尸宗的方法,就是使用机器人。
用没有生命的武器,去对付没有生命的武器。
这样消耗掉的,只不过是资源,而非宝贵的人命。
但是现在的常乐,却并不具备这种条件。
虽然在联邦,机器人有的卖,但他手里的资金,连强化自身都还不够,是绝不可能,为了去专门为了对付,那个天尸宗的左使,而购买机器人。
而且以那个左使的地位,一般的机器人,恐怕也对付不了他。
而且以常乐的资金,即便是倾家荡产,也买不到,那种可以,对付左使的高级机器人。
常乐决定还是,先慢慢等待,观察,有了合适的好时机,再行出手不迟。
他自从那天之后,一直都没有,再去到着左使藏身的地方。
因为在常乐心中,一直有个不太好的预感。
那就是他总觉得有些放心,那个左使的表现,与他的身份地位,有一些不相配。
常乐害怕自己,有什么遗漏的,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已经被那左使掌握。
所以他凭着直觉,没有再去那里查看。
这并不表示常放弃了,对于左使的关注,他在那栋大楼,附近的一些,必须出路口处,都非常隐蔽的,安装了一些设施。
这样只要那左使,从大楼中一出来。不管他从哪条街道走,都会在第一时间,被隐藏的设置感知到,被常乐发现行踪。
这一天,常乐正在逛街。
星空大学,有许多商业街,基本上每个系外面的附近,都会有一条非常繁华的,特色商业街。
常乐今天,正在逛着的,就是一条,这样的街道。
他心里面,其实一直对,斗转心仪这道菜,念念不忘。
因为上次,吃这个菜的时候,他并没有,吃出什么结果,却反而多出了许多疑问。
不过他现在,还不想立刻去再尝试。
不得不说,这里的小吃确实是品种繁多,各种只有你想不到的,而没有这里没有的。
常是一路走一路吃,当然,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林雨婷今天没有什么课程,特地拉他来的。否则的话,一心关在住所,提高实力的常乐。根本就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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