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
氐兀币彩亲畲蟮暮笄诨亍T茨戏骄诺奈镏剩嘈哦家丫涞铰迨种辛恕!北绞智崆崛嘀粞ㄋ档馈!?br /> “是啊!南方军团的后勤是最好的,那里应该有足够十万大军吃一年的粮食,这回都便宜蛮族了。”米歇尔轻声说道,密苏落到蛮族的手中,这可真是个坏消息。
米歇尔虽然不懂军事,可她实在想不明白,拥有八万大军的南方军团,防守一座中型城市,没守住也就罢了,居然连放火烧粮的时间都没有,将如此庞大的粮草送给了蛮族?
“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借口啊!”鲍伯轻声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斯帝亚会用这个作借口?”米歇尔马上反应过来鲍伯所指的是何事。
“我想这才是最坏的事情,如果那个斯帝亚王子,真的有些军事才能的话,这个借口不但好用,而且也封死了我们的退路,我们能活著回去的机会,不到百分之一。”鲍伯说道,一夜之间,他几乎将东方、南方、中央三郡的地图,全印在脑海里了。
“看来我们得先考虑一下退路了。”米歇尔说道。奥斯曼同斯帝亚斗,本身已经很吃亏了,人家是二十万大军的统帅,奥斯曼则只有一万人马,相差的实在太远了。
“奥斯曼,你怎么看?”鲍伯问道。
“问他有用吗?还是我们自己想办法比较好些。”米歇尔说道,她根本不相信奥斯曼也懂军事,奥斯曼在米歇尔的眼里,除了一身好武技,再加上奇怪的抗魔法手段之外,实在一无是处。
“我需要看看地图才能确定。”奥斯曼说道,刚才两人的对话,他早已经听在耳中,只是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好的办法来。
奥斯曼看著眼前的地图,沉思不语。东部山脉,从龙辛王朝跨越整个东方郡和南方郡的交界处,一直延伸到中央郡的腹部,只在两郡交接的地方,有一个百里宽的缺口。密苏城,正是建在这个缺口之上。
“蛮族的兵力布署有吗?”奥斯曼问道。
“有,正面是五万狼骑兵、三千飞鹰族。驱兽族和他们的野兽,从这里直接向南方郡扑去,在他们的后面还有两万狼骑兵支援,飞鹰族的数量不详。”鲍伯说道,这些都是从帅帐那里拿到的情报。
奥斯曼想了好一会,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在心里偷乐著一般。
“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他知道,奥斯曼指挥的本领,还在自己之上,而且他的鬼点子也特多,并且非常有效。
“目前还说不上,不过去袭击密苏、烧粮食,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喜欢这个任务,但愿斯帝亚王子别把它交给别人才好。”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和鲍伯对视一眼,两人都不知道奥斯曼在打什么主意。米歇尔看奥斯曼的眼光像是在注视白痴一般,而鲍伯则是一脸的迷惑。
鲍伯的预计是正确的,当天晚上扎营的时候,奥斯曼得到了命令,他所在的第一军团两支纵队,以及所属的雷霆武士及魔法师,在第二天将从大队中分离出来,受命去占领密苏,并且焚毁所有的粮食物资。
看来斯帝亚对奥斯曼一点好感也没有,他从未召过奥斯曼入帅帐商议军情,所有的命令,都是由传令官来完成的,更不会给奥斯曼拒绝的机会。
对于物资方面,他倒没有刁难奥斯曼,也许在斯帝亚王子的眼中,这一万人马已经形同尸体了,因此无论他们需要什么,后勤纵队都会满足奥斯曼的要求。
奥斯曼的要求并不过分,除了一万人,十五天的干粮外,只要求十万枝弩箭。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斯帝亚王子曾经疑惑了好一会的功夫,不明白为何一万重骑兵会要弩箭。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十万枝弩箭,对于天朝帝国这样物资丰富的国家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在普通的军队里,重骑兵、轻骑兵、重步兵、长枪兵四个兵种才是军队的主力,弓箭的数量大约在军队的十分之一左右,而弩兵则更少。奥斯曼手里只有一万重骑兵,要求如此多的弩箭,的确是很令人费解的。
~第三章~
“你准备走东部山脉?”鲍伯看了奥斯曼一眼问道。
“准确的讲,是东部山脉的脚下。”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
“可那里根本没有路,这谁都知道,难道你想让重骑兵在森林里走吗?那根本行不通的。”米歇尔叫道。
“有我们在,一切都不会有问题。”奥斯曼拍了拍闪电豹的大头说道,事实上,他的心里另有打算。第一军团的战斗力的确不错,可要用一万人去夺关,那根本是不可能的。目前,他最想试的是自己的运气。
一连五天的行军,奥斯曼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部队前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了。虽然离东部山脉还有五十多公里的距离,可这里的树林已经很浓密了。好在这里的野兽不是很多,毒虫更少,还不会对队伍造成危害。
奥斯曼在森林里,选择了一片树林稀少的空地,下令安营。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可能要住一段时间。凌格,你下令,所有的人按大队编制,进入森林打猎,猎取尽可能多的食物。”奥斯曼说道。
“你准备等多久?”鲍伯皱著眉头问道,他一直没有看出奥斯曼到底打的什么主意,米歇尔同样对此非常好奇。
“现在到地方,我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我们目前住在这里,有三个原因。”奥斯曼看了看大家说道:“第一、目前发现的蛮族数量不对,相信你们也算得出来,两支蛮族部队,只有七万狼兵,从我们得到的资料来看,狼族至少有十万,你们相信狼族会用三万人马守密苏吗?”
鲍伯和米歇尔同时摇了摇头,自从第二次蛮族战争以来,蛮族人从来不会留下留守的部队。但密苏的位置很特殊,应该会有留守部队的。不过奥斯曼说的没错,目前东方郡和南方郡,大部分都已经落入了蛮族手中,密苏更在蛮族的两面保护之下,实在没有必要留下三万大军。
“我们收到的情报也不是很准确,蛮族进入到南方郡的,到底有多少部队,我们目前还无法肯定,但从我们已经知道的数量来看,蛮族应该至少还有一支军队进入了南方郡,相信斯帝亚王子也知道这件事。”奥斯曼说道。
“哦?”鲍伯和米歇尔疑惑道。
“这支部队应该是经由密苏,向中央郡进发的,因此斯帝亚王子装作不知道。”奥斯曼笑著说道。
“你是说,蛮族有一支部队正在进攻中央郡?那京都会不会有危险?”米歇尔急忙问道,忘了奥斯曼一直是她眼中的笨蛋。
“蛮族也拥有智慧,而且其中血族的智慧最高,他们的兵法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将领还要高明许多的。”奥斯曼平静的说道,这些知识,是他在皇家藏书馆里找到的资料。
接著,奥斯曼肯定的说道:“进入中央郡的蛮族部队,数量不会太多,中央郡目前仍然有十万大军,而且还有雷霆会馆的上千位雷霆武士,又有圣西斯堡的城墙,那些蛮族根本就不会进攻那里。”
“那他们的目的,难道说是增援的二十万大军?”鲍伯看著地图,手指不停的动著。
“没错,我认为,他们的目的就是将这二十万大军吃掉,只要吃掉他们,南方军团的残军,可以忽略不计了,那时候,他们即可以回到东方郡支援利爪族,也可以集结足够的军队进攻京都。”奥斯曼说道。
“你能想到,斯帝亚应该也会想到的。”米歇尔说道。
“或许吧!可那又如何呢?这支部队一定是狼骑兵,他们可以藉著比骑兵还快的速度,绕到天朝军队的后面。南方郡多水少山,但南方郡府的四周,却都是高山,如果斯帝亚王子选择在那里作战,他已经先输了一半了。”
“奥斯曼,你认为斯帝亚王子会采取什么行动?他有能力指挥二十万大军,绝对不会是个笨蛋。”鲍伯说道。
“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对我们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根本不必去考虑这一点。二十万人马的目标实在太大了,蛮族一定会向他们下手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想了好一会才抬起头问道:“我们在这里等吗?一直等到他们打出结果来?”
“不,我们必须帮斯帝亚王子一把,虽然我想杀死他,但不是现在,如果他的二十万人马大败,这对菲格帝国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军队阻挡蛮族人前进了。”奥斯曼摇摇头说道,就算要他死,也得先将那些蛮族杀得差不多才行。
“你下令在这里安营是什么意思?”鲍伯问道。
“准备一些东西。要知道,凭我们一万人去攻击密苏,那无疑是送死,虽然那里的防守部队不可能有三万人那么多,但一万人总是有的,另外还有运输部队、伤兵之类的,人数也不会太少的。现在我们有两件事情必须马上去作。一、派人到天朝的军队里,那里有我们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告诉他们,如果战败,请他们朝密苏方向逃跑,我们会接应他们。二、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南方军团,虽然他们损失了四支纵队,但还拥有五六万的军队,我们必须保持联系。”奥斯曼说道。
“这个好办,我马上请两位雷霆武士去办,他们有能力安全的把情报送到。”鲍伯说道。
“你就那么有把握拿下密苏吗?”米歇尔问道。
“应该可以。”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奥斯曼和凌格,带著两只豹子已经深入东部山脉近一百公里的地方。这里树高林密,同无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闪电豹特别的兴奋。
可奥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无名森林里,到处都是陷阱和危险,东部山脉就差太多了,虽然这里也有一些危险的生物。
“凌格,拿地图看看,从这里走到密苏是多远、按我们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奥斯曼看了看头上的树梢说道,这里几乎看不到阳光,树木为了生长而需要阳光,只好拚命向上长。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们俩前进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时间。”凌格看了一会地图说道。
奥斯曼皱皱眉,太慢了,一个来回就要二十天,他对这种速度根本无法接受。
“为什么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顺著山脉走,骑兵一天至少可以走两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问道。
“飞鹰族,因为蛮族之中有飞鹰族存在,我们行军,不可能不被他们发现的。”奥斯曼说道。
凌格点了点头,飞鹰族的战斗力普通,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但他们拥有飞翔的能力,作为侦察兵,实在是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了。
“我们来这里找什么?你想找能在森林里用的坐骑?是老虎,还是豹子?”凌格忽然明白了,有些兴奋的叫道。
“都不是,老虎、豹子虽然跑得快,但它们的持续能力太差,另外,它们驯服起来也比较困难,那些士兵是不可能让它们听话的。”奥斯曼说道,他今天到这里,的确是为部队找坐骑的。
“那用什么?”凌格低下头问道,看来他想像中的虎豹坐骑是不可能实现了。
“我记得,在东部山脉的森林里,有一流很奇特的河流。”奥斯曼回头问道。
“你说的是天望河!那不行,绝对不行!别说是我们,就算是飞鹰族,也无法顺著这条河走。”凌格的脑袋摇个不停,坚决反对奥斯曼的计划,他宁愿将这一万人全部拉进无名森林里,也不愿意走这条死亡之河。
天望河是在五百年前,才被人们发现的,它流经整个东部山脉,整条河都处在森林之中。最宽处不足一公里,最窄处只有几十米,最浅的地方却至少也有十米深。
河流两边生长著无数的食人树、醉丁香,河面是鳄鱼、水蟒、银蜢的天下,在下流又有各种各样的奇怪生物。
当年发现天望河之后,人们也很快发现了这里的危险,因此,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中,除了少数的探险者,没人愿意接近这里。
走进天望河的探险者,通常是再也不会出现了。直到有人传出消息,在天望河的河底,有一种迷蚌,迷蚌同海里的蚌不同,它的个头小很多,而且产出的不是珍珠,而是蓝宝石。
财富总是能够吸引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不长的时间里,天望河边聚积了几十万的人潮,蓝宝石作为魔法物品,不但拥有很神奇的魔力,更重要的是它很值钱。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只要足够值钱,对他们来讲就足够有吸引力了。
一片片的食人树被砍倒,醉丁香被拔得干干净净,成千上万只的鳄鱼被杀死,水蟒成了人们口中的食物。天望河里的危险,只对少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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