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
最为重要的一环,尽可能将最需要的物资交到部队手中,才是正确的。
天朝帝国的军队,居然在战争时期,提出这些根本不应该提出的东西来,的确让菲格帝国的所有军人惊讶和气愤。
“这么说,天朝帝国的补给,已经足够他们部队使用了,甚至连粮食也没有向南方郡要?”奥斯曼问道。
“是的,而且他们的武器装备也非常的多,足够四十万大军用的了。天朝帝国很富裕,只是我们没想到,居然可以富裕到这个程度罢了。”派克说道。
菲格帝国也算是相当富足的国家了,从三百年前,菲格帝国已经消除了乞丐,真正作到了居有所、行有车、身有衣、家有食。可同天朝帝国相比,菲格帝国就显得穷了些。菲格帝国可以提供给每名士兵充足的装备、足够的营养食物,却无法提供额外的东西。
“以前我们也不了解这些,在天朝帝国部队提出的物资清单里,有些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给他们,斯帝亚王子对此很不满意。”派克叹了口气说道。
“我们无法提供的物资?”奥斯曼和鲍伯同时叫道,这不太可能吧!虽然说菲格帝国的经济实力远不如天朝帝国,可作为战略物资,却是非常充分的。这么多年来,菲格帝国的小战争从未停止过,又一再备战,希望能将天朝帝国纳入版图之内。
“军妓五万名、马戏团一百个、高级厨师三千名。”派克悠悠说道,虽然他早已经知道这些,可还是无法接受。
“什么?”众人齐声惊呼道。
“他们是来干什么的?打仗还是旅游?”鲍伯气得笑了起来。
作为军人的儿子,对于军队,鲍伯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可惜他成为了未来武士,永远也没有机会进入军队。
看著奥斯曼指挥部队,他有时候很急,真的想亲自指挥一下。奥斯曼的指挥才能,实在有些不入流,可雷霆会馆有很多的规矩,让他不得不站在一旁,只能静静的听著,有时候,连出个主意也不可能。
“据我们得到的情况来看,在他们的军队里,除了军妓之外,另两样的确也算得上是军用物资呢!”派克苦笑几声说道。
从十六岁加入军队,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派克在军队中服役了三十年,这样的军用物资,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呢!
“就凭这样的军队,也可以打败狼骑兵?”鲍伯奇道,他实在无法想像,天朝帝国的军队是否还能称之为军队,这样的军队,居然也可以打胜仗?
“能够打败蛮荒四族,最主要的原因是斯帝亚王子,别看他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他都是难得的军事天才,在军事指挥上,他的才能甚至超过迈克尔公爵。”派克说道。
“不可能,迈克尔公爵是我们帝国的军神,在军事指挥上,没人比他更优秀。”米歇尔叫道,虽然她父亲同迈克尔公爵是对立的两系,可军神之名,在菲格帝国是至高无上的,是战争胜利的保证。
“事实证明,他的能力也的确在迈克尔公爵之上。米歇尔,作为帝国的军人,我同样不希望有这样的人出现,可我们必须尊重事实。”派克看著米歇尔说道。
“天朝帝国出了这样的人才,我们帝国不可能不知道吧!”鲍伯问道。
“当然,在三年前,我们已经知道斯帝亚王子在军事上的天分,那一年他才十九岁。要知道,天朝帝国,一百多年来,从未有过战争。从情报上看,他们这一百年来出现的军事天才,有三十几人之多,可事实上,他们都是平静的过完了一生,没有任何突出的表现。”派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非常能够理解,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作为大陆上最强大的两个帝国,相互之间总是在找寻著对方的弱点,只要有机会,谁也不愿意放过的。
军事天才这玩意,在军事学园里,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个或者几个,到了军队之中,其中还会有一部分人脱颖而出。不过这些都是假的,只有真正经历过战火的军人,才是真正的军人。
那些所谓的军事天才,必须要经过战争的考验,才能证明他们是否真是天才。奥斯曼在战争以前,也被迈克尔公爵认为是军事天才,可事实证明,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甚至可以说很差劲。
以目前的情报来看,斯帝亚王子称为军事天才,倒真是当之无愧。从京都进入南方郡,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他居然可以面对同等数量的蛮族,并且取得了一比一的战斗成果,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奥斯曼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成绩的。
“派克中将,能为我们解说一下,斯帝亚王子是如何指挥作战的吗?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在面对同等兵力下的蛮族,取得如此好的战果,相信其他人也对此同样好奇。”奥斯曼说道。
“当然,因为斯帝亚王子的战绩非常出色,因此我们也详细的研究过他的指挥方式。他指挥的方式,的确让人很难捉摸。”
派克详细的说了起来,奥斯曼看得出,他对于天朝帝国援军的动向还是非常关心的。
从中央郡到达南方郡的边界,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就是给奥斯曼的──将第一军团的一万重骑兵交给奥斯曼,可这些人根本不会听从他的命令。第一军团的重骑兵虽然在整个大陆有著非常不错的口碑,斯帝亚王子还是放弃了。
除了奥斯曼亲随的几个朋友之外,斯帝亚王子连一名雷霆武士也没有分给他。如果不是卡尼尔大师,奥斯曼连一名雷霆武士的支援也无法得到。
在奥斯曼的大队离开之后,三天之内,在斯帝亚王子指挥下,打响了进入南方郡的第一仗,以二十万大军的全部实力,硬拚一万狼骑兵,结果在损失两万骑兵的代价下,将这一万名狼骑兵全部消灭掉。
经过这场战斗之后,斯帝亚王子对于蛮族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知道想要凭借骑兵的优势来取得战争的胜利,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狼骑兵的武器装备远逊于天朝帝国的武器,无论数量、质量上,都相差极多。可他们在巨狼的帮助下,先声夺人,让天朝帝国的骑兵成为步兵后,凭狼骑兵的冲击力、速度,以及灵活性轻易取胜。
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二道命令让所有的人莫名其妙,在蛮族大军距离他两百公里之外,下令全速逃跑,而逃跑的方向,是南方郡而不是中央郡。这条命令不但让他的下属难以理解,所有知道这个情况的人,都无法判断他的目的何在。
不过很快大家就知道斯帝亚王子的目的了,天朝军队并没有跑多远,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他们进入了南方郡的水网地带,并且在这里修建了多处据点,却没有任何的防御设施。
紧追在天朝军队身后的包括狼族十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和五万猛兽,另外还有三百名血族人。
进入水网之后,蛮族军队马上发现不对头。驱兽族和他们所驱赶的猛兽,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虽然有些猛兽是会水的,可一旦下水之后,对于驱赶它们就成了问题,水让这些猛兽变得清楚了。
狼骑兵的情况则更差,面对水网地区,这些不会水的巨狼,还需要狼族人去照顾它们,无论是行动的速度,还是战争力,都已经大打折扣。
飞鹰族虽然好一些,凭借他们可以飞翔的能力,水网对于他们来说,不成问题,而且他们在这里也是最好的侦察兵。
很快的,飞鹰族查到天朝帝国军队的动向,并且发现了多处据点。当狼族大队赶到的时候,天朝军队却已经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一处据点,里面有少量的粮食。
这时候蛮族军队才发现,他们的后勤补给成了问题。密苏虽然有足够的补给和粮食,可想在水网地区输送,却极为困难,他们没有相应的运输工具。
在进入水网地区后的第四天里,蛮族大军开始断粮了。他们不得不持续的找寻天朝军队留下来的据点,抢夺里面少得可怜的粮食。
南方郡人口只有五百万,相对于整个菲格帝国五千多万的人口,显得地广人稀,而水网地区,居民更少,想从人类嘴里抢夺食物,是件很难的事情。
几次抢夺了据点里的粮食之后,蛮族发现,那里面的粮食最多只够一万蛮族士兵食用一天的。在水网地区,天朝军队建立了无数这样的补给据点。
蛮族是否知道这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没人能知道,可最终的结果显示,失去补给的蛮族大军,不得不分兵抢占据点。
从派克的分析来看,蛮族指挥官显然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因此并没有分成一万人的小部队,每支部队最少也保持在三万人以上,给天朝军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这种情况在斯帝亚王子得到从国内的第一批补给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斯帝亚王子所作的一切,是早有预谋的。在第一批的补给物资之中,有大量的沙船。
沙船都不大,最多只能装十名士兵,而且很轻薄,六名士兵可以轻松的扛著它行军。除了这些在水网地区,方便无比的沙船之外,天朝帝国的补给物资单里,还有大量煤油,使在水网地区放火成为可能。
果然,在得到物资后的第四天里,天朝帝国的军队开始行动,以十万人的军队,将抢夺粮食的三万狼兵包围,却不进攻。
当蛮族的援军迅速赶到的时候,发现他们需要过的一条河面上,飘满了煤油,而天朝帝国的部队,只留下一小队士兵看著他们哈哈大笑。
飞鹰族战士马上起飞,希望能在天朝士兵点火之前消灭他们。飞鹰族战士刚刚起飞,这队士兵转身就跑。当五千名飞鹰族战士飞过河面,开始让狼兵渡河的时候,火从上游烧了下来。
在蛮族军队慌乱成一团的时候,河的两岸同时发现天朝军队,在河中被烧死的狼兵其实并不多,甚至不足两千人,可被天朝军队突袭死去的蛮族,却多达一万多人。
在此战之后,蛮族军队更加小心,可依然被斯帝亚王子再次偷袭得手,损失八千狼兵、两千飞鹰族战士。
至此,进入南方郡的蛮族大队,已经大量的减员,狼骑兵从原有的十七万,减少到十万。当然,那要算上被奥斯曼解决掉的四万,这些损失,斯帝亚王子还不知道。
进攻南方郡的,虽然是蛮荒四族,可真正的主力,只有狼族,他们动用了作战和后勤部队,一共二十万之多,而其他三族,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足四万人。
听完派克所述,奥斯曼和鲍伯都叹了一口气,他们俩全都正式学习过如何指挥军队。如果这次战役让他们来指挥,绝对不可能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挥洒自如。
看来,这位斯帝亚王子的确是位天生的军人。如果继续由他指挥这次战役,没有太大意外的发生,他完全有能力取得这场战役的胜利。
第一战,为了消灭一万狼骑兵,他付出了两成骑兵的代价。可从此之后,他已经清楚的了解到狼骑兵的战斗实力,再也没有犯类似的错误。
在此之后的战斗中,斯帝亚还是采取了集中优势兵力的方法,集中打击少数的蛮族军队,并且利用水网地区的特殊地形有效的将蛮族援军阻挡在外,甚至不必使用过多的兵力。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使用了很多小手段,尽可能不让自己的士兵正面面对蛮族战士,凡是在正面战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他都将雷霆武士大量的放在最前线,以保护自己士兵的生命。
没有意外的话,南方战役,最终将会是以斯帝亚王子的胜利告终。
斯帝亚王子果然高明,目前在菲格帝国的将领里面,指挥能力最强的,自然要数第一军团长琼尔上将,他的第一军团已经多次同蛮族交过手。
包括西方郡的巨人族、东方郡的利爪族和现在北方郡的聚甲族,无论在整个西部战役,还是那些小规模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大多取得了胜利,可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
在两个月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的减员也相当严重,从满员二十四支纵队十二万人,减少到十八支纵队九万人。
从数字上看,似乎并不比斯帝亚王子的战绩差。可奥斯曼和鲍伯都很清楚,对于蛮族,琼尔上将的办法,远不如斯帝亚王子的更多、更有效。
“派克中将,我想知道天朝帝国补给部队的行军路线,还有目前天朝军队的补给有多少,具体存放地在哪。”
“行军路线比较好查,从进入西方郡开始,一路都有我们的军队在护送,至于目前他们的补给在什么地方,还需要再调查一下,那是由他们自己负责的。”派克诧异的看了一眼奥斯曼,还是很认真的回答道。
“嗯,原来如此。能推算出他们目前的补给还有多少吗?”奥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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