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
”米歇尔抬起头来,幽默的说道。
没错,从小到大,所有见过她的人,无不夸她聪明,甚至连她的老师──可利亚大魔导士也是如此。
奥斯曼设计出的炮车,米歇尔认为自己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或许也可以设计出来。可那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分析研究,而奥斯曼根本不会有这个时间。更让米歇尔无法想像的是,奥斯曼在人类社会之中,只生活了短短的三年。
在这三年里,奥斯曼要从最基本的说话、穿衣、走路开始。现在,他不但像一位贵族一样生活,而且像一位将军一样指挥。今天,居然可以像一位设计大师那样,设计出实用而简单的炮车来。
“我也不知道,它是从这里钻出来的。”奥斯曼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不,奥斯曼,不应该这样说。你应该指著这里说:你的主意是从这里钻出来的。”米歇尔轻柔的拉著奥斯曼的手,让他指著自己的头说道。
米歇尔看得出,奥斯曼虽然非常聪明,可有些常识性的东西,还需要身边的人不停的提点他才可以。
“好吧!如果你认为是这样的话。”奥斯曼无所谓的点点头。
“这是图样,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车厢两边,存放弩箭的箱子,你可以根据设计出弩箭的大小来定尺寸。我的要求就是实用、小巧,让马车的速度提升上去。”奥斯曼将米歇尔画的图样交给肖伯纳说道。
肖伯纳两眼通红,奥斯曼可以看得出,他昨晚上一定是一夜未睡。他的房间里很乱,手弩就放在桌子正中央,桌子四周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图纸。
几个文职官员也随著肖伯纳站起来,看他们的样子,也是熬了一夜。奥斯曼点了点头,南方军团的战斗力很普通,可它的后勤纵队却相当不错,至少肖伯纳和这些设计师们都很敬业。
肖伯纳拿过图纸,看了几眼,同身边的几个人轻声说了几句。米歇尔能指出这辆车的好处,凭借的仅仅是她的天分和聪明,肖伯纳等人不同,他们更加专业。
“大人,您设计的非常好,不过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目前没人可以解决,因此,这样的马车,就算是制造出来,还是很容易损坏,很难跟上骑兵的脚步。”肖伯纳说道。
“哦?说说看。”奥斯曼奇道,按他的记忆,这样的车,可以走很远,可是不容易损坏,只是拉车的东西换了一下,到现在为止,奥斯曼还是不清楚,自己记忆中的那些车,到底是靠什么拉著前进的。
“大人,请看,虽然您使用了两轮马车,这样更加轻便,虽然颠簸一些,可速度是上去了。不过现在马车使用的,无论是木轴还是好一些的钢轴,在同轮子连接的地方,都容易出问题。就算使用最好的钢轴,当速度达到一定程度,而路面又差一些的时候,这些木轮很快就完了。”肖伯纳说道。
马车,作为最基本的运输工具,肖伯纳对它熟悉无比。任何一种马车,闭上眼睛,他也可以丝毫不差的画出来。
对于马车的优点和缺点,他同样了如指掌。战争之中,从没有战车一说,原因就是如此,在路面不好,以及长时间行军的时候,马车的损坏率实在太高了。
“用钢制车轮不可以吗?”奥斯曼问道。
“不,伯爵大人,那是不可能的。虽然钢制车轮,重量要比木制的轻,而且似乎更结实,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钢轮的可塑性、伸展性都远不如木制车轮,因此,从没有人使用钢制车轮的,以前倒是有人试过,可惜效果很差。”肖伯纳说道。
“怎么会这样……”奥斯曼在房间里不停的踱著步,低头仔细的想著。
同样是自己根据记忆中的车进行改造的,可在记忆之中,有很多地方都是模糊不清的,他甚至不知道那些是什么车,不知道它们是作什么用的,只觉得很方便,可以借用一下,没想到肖伯纳一句话,就全面否定了。
骑兵的速度、弩炮的威力,还真是难以取舍的选择。难道真的只能这样放弃了吗?连环弩炮如果跟不上骑兵的脚步,最多是床弩和弩炮的翻版,就算是威力提升一些,用处也不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争之中。
“树脂……对,就是这东西,有办法了!”奥斯曼笑了起来。
“大人……您没事吧?”看著奥斯曼变幻不定的表情,肖伯纳有些担心的问道。
“车轮的设计,我有办法了。可以继续使用木制车轮,在车轮上,加入中间陷入的凹槽。在凹槽里面添入软一些,例如棉花一类的东西,可以多添一些,让它稍稍突出一点,在最外层,沾上树脂。”奥斯曼边想边说。
“可以制作一些现成的,同车轮同样大小的棉花圈,最外面再浇上树脂。我知道用华梨木的树脂最好些,这种树脂不但最结实,而且韧性也非常好。”肖伯纳精神为之一震,如果能解决车轮的问题,马车将出现一次全新的变革。
“好,马上动手实验。”奥斯曼说道,兴奋的走来走去,如果有成千上万辆的连环弩炮车,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就完全不同了。
“遵命,大人。”肖伯纳躬身行礼,虽然一夜未睡,此时却显得精神抖擞。
一万狼骑兵被释放了,对外当然不能如实说。在给菲格大帝的战报之中,写著一万被俘的狼骑兵就地被处死了,在蛮族战争之中,虽然这样大规模处死俘虏的情况是从未有过的,可没人会对此提出疑问。
蛮族,那是同人类完全不同的种族,在蛮族战争之中,不存在任何的仁慈,也不必担心有人说他残暴。
在以往的战斗之中,从未有留下对方俘虏的事情,事实上,也基本不会出现俘虏。无论哪一方都很清楚对方不可能留下敌人,就算被围,无望脱困,也不会选择投降,因为对方根本不接受投降。
被释放的一万狼骑兵,在奥斯曼带著第一军团的重骑兵不停驱赶之下,朝奥斯曼指定的方向逃去,那里是天朝军队最大的一个补给点,藏有供给斯帝亚王子大军二十天的补给粮食,还有大批的武器装备。
“祝你们好运。”奥斯曼看著远去的狼骑兵,无论是狼族战士还是巨狼,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当这些饿得东倒西歪的狼骑兵到达补给点的时候,他们会得到奥斯曼提供的一点点食物,虽然吃不饱,却可以让他们恢复一点点进攻的体力。
那里有天朝帝国两万步兵防守,而且地点很隐秘,斯帝亚王子根本不可能想到敌人会出现在那里。
蛮族军队,已经被他困在水网地区,进退两难,又没有足够的粮食,每天疲于奔命,只为了少得可怜的一点粮食。
斯帝王子似乎已经胜利了,最终消灭这些蛮族,也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除了极少数的血族人,以及会飞的飞鹰族战士之外,狼骑兵和驱兽族一个也难逃掉。
在进攻南方郡的时候,驱兽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驱赶的猛兽,甚至先一步将人类骑兵的坐骑吓倒,不仅仅吓倒了人类骑著的战马,甚至连人类战士也被吓坏了。
他们虽然从未与人类战士交过手,但战果是最为显赫的。南方军团的战士,宁愿同丑陋凶狠的狼骑兵肉搏,也不愿意看到漫山遍野,散发著腥风的猛兽群。
“鲍伯,这城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需要大约十五天的时间。”奥斯曼看了看鲍伯说道。
“还是交给凌格吧!我是未来武士,不适合出面的,这你应该清楚。”鲍伯回答道。
“好吧!不过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凌格的能力有限,他现在还不适合率军。不过也没什么,其实我也不适合率军的。”奥斯曼自嘲的笑了笑说道。
“你每次都成功了,不是吗?这已经足够了。”米歇尔说道。
“那是靠运气,不可能总是靠运气这东西的,那太不保险了。”奥斯曼说道,这次去偷袭天朝军队的运输队,必须作得干净利落,不能留下一点把柄给天朝人。
除了奥斯曼这一支轻骑纵队外,米歇尔将率领第一军团的重骑兵部队,去偷袭天朝军队已经存在的补给点,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天朝帝国的补给出现问题,将他们同蛮族拉回同一起点上去。
对于奥斯曼的计划,卡尼尔和派克都知道。卡尼尔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同时也没有反对。派克则是直摇头,他看得出,米歇尔已经完全被奥斯曼迷惑住了,居然这种事情也支持他。如果真的事发了,只怕连维丝特家族也同样逃脱不了干系的。
“伯爵大人,前面就是加德,那是天朝帝国补给部队必经的路线。”轻骑纵队长查理,指著地平线上露出来的小城市说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这次他以一支纵队五千人的骑兵,想要全歼天朝帝国的补给部队,实在有些困难。
天朝帝国的补给,间隔大约是四十五天。每次补给的数量,都大大超过了斯帝亚王子的需要,即使是这样,天朝帝国的皇帝似乎还担心物资不够,三番两次要求菲格帝国提供足够的物资。
供二十万大军食用六十天的粮食、五万套备用武器装备、维修物资、美酒、活猪、牛、羊等等,足足装了三万车,由两万骑兵、六万民工组成,加在一起有八万人,快到一个军团的人数了。
经过的路,都是没有任何蛮族的安全地带,即使这样,天朝的皇帝还是不太放心,后勤补给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在进入西方郡之后,由西方郡派出两支纵队保护,整支补给部队,一共有九万人、三万辆大车、十二万匹马。
天朝帝国显示出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样的补给队伍,在菲格帝国是难以想像的,而天朝帝国,每隔四十五天,将会有一支这样的补给队伍从国内出发。
“加德城只有四万多人口,而且面积也不大。”查理回答道,对于南方郡的地理,他显然非常熟悉。
“看来他们只能住在城外了,九万人、十多万马匹、三万辆大车,天朝帝国还真不是普通的富裕啊!”奥斯曼轻声说道。
“当然,天朝帝国是整个大陆上最富裕的国家,正因为他们非常富裕,所以他们的将士都很怕死。”查理笑了笑说道,在他的话语中,有一股身为菲格帝国军人的骄傲,在整个大陆上,只有菲格帝国的军人,才是最优秀的军人。
他接著鼓起勇气问道:“伯爵大人,我们只有五千人马,如何应付他们的九万人?”
查理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在心里转过多少次这样的想法了,只是一直没敢问出来。
烧天朝帝国的粮食物资,对于南方军团的将士来说,没有什么罪恶感,两个帝国之间的磨擦,从未断过,只是谁也无法奈何对方罢了。
“那很容易,就靠它们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在出发以前,他已经知道补给队的情况,自然不准备正面动手,即使是有这样的实力,他也不会那样作的。
除非可以将对方全部杀死,否则奥斯曼绝对不会作那种蠢事,一旦被对方发现动手的居然是菲格帝国的军人,奥斯曼的麻烦就大了。而且,那不仅仅是奥斯曼一个人的麻烦,也是整个菲格帝国的麻烦。
“闪电豹?”查理当然看到了,两只豹一直跟在奥斯曼的身边,结果连他也不得不放弃了坐骑,徒步跟在奥斯曼的身边。
“我们冒充驱兽族,有它们在,这一点不难完成。”奥斯曼说道。
“哦……原来如此。”查理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据说奥斯曼在密苏城外,就驱动了大量的野兽,甚至还有魔狼,才成功的夺取了密苏城。
看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是驱兽族有这样的能力,这位奥斯曼伯爵大人,不仅同豹类有著良好的关系,同时对于其他的猛兽,也很有办法。
“我当初选择在这里,是因为加德城靠近山区,这里有很多的猛兽让我们冒充驱兽族。至于放火就更容易了,你们每个人都发到了三枚烈焰流星,那不是用来伤敌的,而是放火的,相信用它来放火,再好不过了。”奥斯曼笑道。
谋定而后动,这是迈克尔公爵教给他的知识,奥斯曼是不会忘记的。每次战斗之前,他总是喜欢将所有的可能都想到。
其实这次偷袭粮队,奥斯曼认为是很容易的事情,远比奇袭密苏要容易得多。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人多势众,兼且走在同盟的土地上,又从未听说这里有蛮族部队,在心理上,他们已经很放松了。
奥斯曼有些头痛的,不是来自天朝的补给部队,也不是那随军的两万骑兵,而是西方郡的一万骑兵。
对付天朝帝国的人,无论用什么办法、死多少人,奥斯曼都不会皱一皱眉头,可对于自己人,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这样的偷袭之下,被野兽伤害,或者被火烧死,都是难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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