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饶恕
歉龃笤妒撬磕忝橇礁龅降姿俏腋绺纾俊蔽倚α耍咕⒙Я怂话眩骸澳歉龈绺缃薪鸶撸战穑愀绺绺阋谎昭睿醒钤叮褪俏已健!蔽业艿芩菩欧切诺剜洁斓溃骸胺凑彝康摹颐挥邪职至耍蝗鲜陡绺缌恕彼底牛劾嵊殖隼戳耍岸雍芸闪绺纾邮遣皇呛芸闪俊?br /> “可怜什么?”我强忍着泪水,蹲下身子说,“来,让哥哥背背你……”
“你背不动我的,”我弟弟继续走,“我哥哥能背动我,你没有我哥哥的个子高。”
“回来,”我蹲着不动,命令他,“听话,让我背背你。”
“那就背背,”我弟弟回来了,边往我的身上趴边说,“压倒你我可不管啊,背吧。”
我弟弟很沉,我得撑着腿才能够站得起来。他胖胖的胸脯贴着我的脊梁,让我一阵心悸,感觉他融化在了我的身体里。他的腿很粗,我几乎勾不住他的腿,我尽量让自己的身子往前倾,这样可以使他不再往下滑……记得他小的时候我经常背着他,那时候他可真轻快,我背着他跟背自己的书包差不多。一路走着我还可以一路给他讲故事。我说,我能骑着咱们家的扫帚,念一阵咒语飞到天上去。我弟弟问,你都飞到过哪里去?我说,一般会飞到孙悟空去过的地方,比如水帘洞、火焰山、乌鸡国什么的。我弟弟说,那你不行,要是我能飞的话,我就飞到天宫里去了,我要大闹天宫,当个齐天大圣。我说,等你长大了,咱们就去天宫玩玩,把天宫砸他个稀巴烂,让咱爸爸当玉皇大帝。我弟弟说,你当孙悟空,爸爸当玉皇大帝,我当猪八戒。我说,你可不能当猪八戒,要当就当孙悟空……我背着弟弟一直走出了陵园,要不是坚持不住了,我准备一直这样背着他走下去,无论走到哪里。芳子开着车在陵园门口接我们,一看我气喘吁吁地背着我弟弟出来,跑过来就要打我弟弟,你这个不懂事的孩子,你想把你哥哥累死?我弟弟说,他说他是大远,大远就应该背着我,大远从小就背着我……芳子哭了,你这个傻孩子啊,他就是大远啊,他是你哥哥。
回到酒店,我弟弟非要喝酒不可。其实我不喜欢他喝酒,可是我弟弟喝了酒会很安静,几乎看不出来他的脑子有毛病,就让他喝。金高对我表功说,怎么样?这是我发现的,二子一喝酒就成了乖孩子。我没有什么话说,看着他们俩笑,我弟弟又糊涂了,一口一个哥哥的叫金高,把我晾在了一边。我把我们家的房子租出去了,我和弟弟住在酒店里。金高也在酒店里住,有时候还把刘梅接来住上几天,晚上经常折腾得淫声连连。我和芳子不大干那事儿了,倒不是我不喜欢干,我弟弟住在外屋,我怕他看见不好。我弟弟有些色鬼的意思,经常偷看芳子洗澡。有一次被芳子发现了,告诉我说,二子很流氓。我说,流氓什么?你是他嫂子,他喜欢看你就让他看,又看不少你一块肉。那天我在里间看电视,外间嬉闹起来,我打开门一看,芳子拧着我弟弟的耳朵,把他的胸脯往自己的奶子上撞,再让你看,再让你看,舒服死你。我弟弟好象知道这事儿不好,脸红成了鸡冠子,拔河似的往后躲。晚上睡觉的时候,芳子对我说,要不给二子介绍个对象?他到年龄了,这样下去可不好。我算了算,我弟弟二十二岁了,尽管脑子不跟趟,可是生理方面没有问题,有合适的就给他找一个,好的话就让他们结婚。我对芳子说,二子这种情况可以结婚吗?芳子操了一声,有钱什么办不到?再说他就是有点儿弱智,法律也没规定不让结婚啊。这方面的法律我还真不知道,就说,那么你就帮他找一个,家庭条件无所谓,只要对二子好就可以了。芳子想了一阵,嘿嘿笑了,有一个,改天我去说。
过了几天,芳子领回来一个腼腆的女孩。这个女孩长相还可以,就是有些对眼儿,不仔细看也看不大出来。芳子说,她叫莲花,家是郊区农村的,在芳子的健身房打扫卫生,今年二十二了。我问莲花,你喜欢我弟弟吗?莲花羞羞答答地说,老板带二子去过几次,我们认识过了,挺好的,我就喜欢文静的人。我说,你可得想好了,我弟弟的脑子有点儿毛病。莲花的立场很坚定,我不管,我们俩合得来就行了。我很高兴,当场把二子喊了进来,一介绍,二子大喜,当场蹦了高,太好了,太好了,有人陪我睡觉了。把莲花羞得脑袋都扎到裤裆里去了。我自然不能让他们在一起睡觉,老是控制着他们的举动,我害怕莲花家里的人不同意,时机还不成熟嘛。又过了一阵,莲花的父母来了,先去了芳子健身房,后来芳子带他们来了我这里。两位老人很开通,我把情况一说,他们就答应了,条件是我必须照顾他们,因为他们以后的生活肯定很麻烦。我说,这一点请你们放心,只要有我吃的,他们就饿不着。晚上留他们在这里吃了饭,二老很高兴,说,把闺女交给杨老板就放心了,张老板也是个好人……我给了他们几千块钱,权算是见面礼。几天以后,莲花就搬到酒店来住了,我给他们重新安排了一个房间,让吴振明和胡东住在他们隔壁,照应着。
办完了这些事情,我去对我爹说了。我说,老爷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兄弟俩好好的,安心过你的日子吧。
想到这些事情,我不自觉地笑了一声,李俊海问:“笑什么?问你上没上坟你就笑?”
我说:“上了,谢谢你啊。”
李俊海叹了一口气:“老爷子这辈子可真不容易……我一直在抓那个肇事司机,没抓着。”
我说:“别抓了,我去过他家了,都不容易,他又不是故意的。”
李俊海忽地站了起来:“你找到他了?赶紧说他在哪里,我他妈去弄死他。”
这个混蛋又装上了,你去弄死他?又想借此给我下套吧?我摆了摆手:“没有必要,这事儿我已经处理了。”
那是我跟凤三交接完了饭店的事情以后的事儿了。跟凤三闲聊的时候,凤三问我,你老父亲那事儿处理完了?我说,我去过交通大队了,赔偿的钱也给我了,这事儿就那么着了,责任不在司机。凤三说,我打听过了,责任确实不在司机,不过咱们也不能善饶了他,最少也应该让他尝点儿苦头。这个问题我早在监狱的时候就有了打算,我想让那个人站在路上,我开车撞他一下,死还是活就看他的造化了。我问凤三,你能帮我找到他吗?凤三提醒我,这还不容易?找原来长法的人啊,他们什么人给你找不出来?送走凤三,我把虾米喊到了我家,让他去帮我找那个司机。虾米二话不说,领命而去。大约过了一个星期,虾米把那个人给我抓来了。我一看那个人,当场就消了气,这是个五十多岁,花白头发的老头,瘦得像根牙签。那个人一见我就瘫了,站都站不起来,歪躺在地上,哆嗦得像一截壁虎尾巴。我照脸踹了他几脚,让他把车开来,我要撞他。那个人号啕大哭,我没有车,出了这事儿以后,单位把我开除了,领导说,你得罪了蝴蝶,我们不敢留你在这里了,你回家吧。我让虾米他们架着他,去了他们家,家徒四壁……最后我连打他的心情都没有了,让他去给我爹上坟。押着他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不想让我爹再难受了,就放他走了。回来以后郁闷了好长时间……在我的印象当中,他应该是个年轻人,没想到他的年龄跟我爹差不了多少。金高听说了这事儿以后,骂我心太软,我火了,我说,我操你妈,他都那个熊样了,你再折腾他有什么意思?你也是个杂碎?金高说,最少也应该断他一只手啊。我说,断了他的手你还让不让他活了?他是全家的顶梁柱。
有一天我在路上碰见他了,他帖着墙根走,跟一条怕见人的流浪狗似的,我彻底打消了再去找他的念头。
前几天林武跟我谈起这事儿来,林武摇着头说:“蝴蝶,记着我这句话,黑道已经不适合你混了。”
这话很刺激我,我大怒:“去你妈的,要论狠,我不比任何人差,但我是人,我他妈不是狼。”
林武说,一旦李俊海也出这个模样,你会饶了他的。
我拍案而起:“不会的,他不值得我饶了他,除非我死了。”
后来我听说,那个司机被林武打了一顿,举家搬走了,不知去向。
“你的意思是这事儿就算完了?”李俊海不相信似的瞪着我问。
“算完了。”我说。
“你的心可真宽,”李俊海不屑地横了一下脖子,“操,算我多嘴。”
“不说这些了,”我笑笑,“俊海成家了吗?”
李俊海的腮帮子还在鼓着:“说这些废话你倒来劲了……成什么家?我李俊海缺女人吗?我还是那句话,女人根本就不是人,论什么也不应该把她们算在人类这一面,顶多就是男人的玩具……你就说我的几个姐姐吧,操她们那些娘的,我李俊海蹲监狱,他们不管我,我李俊海混得像狗屎的时候,她们看我的笑话,把我祖上给我留的房产都卖了,这都是些什么杂碎?男人就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现在我混好了,操她们那些妈的,苍蝇似的贴上来了。我大姐腆着脸来找我,让我赞助她儿子上大学,我赞助她个鸡巴……”说到这里,李俊海哼了一声,“本来这些事儿我不想跟别人说的,可是她们也太不是东西了……你也别笑话我不注意形象,我李俊海就是这么个品种,得罪了我,爱谁谁,我管他是不是姊妹兄弟呢。不说这些了,总之,女人没他妈一个好东西,有钱只管操她们就是了,把精子往逼帮子上一喷,提裤子走人,你越拿她们当人待,他们越来劲……妈了个逼的,三年前我吃过一次亏,一个死逼跟着我吃香喝辣将近一年,我杀排骨精的时候……”李俊海突然打住了,他似乎觉察到自己的话多了,抿了一下嘴巴,改话说,“她长得真漂亮,现在完蛋啦,一脸疤,让我给豁了……操,活该,对待叛徒,我从来不手软,该杀就杀,该……”
“排骨精死了?”我装做吃惊的样子,插话说。
“死了,耍酒疯被人家用棍子打死了,死了能有四年了吧,你不知道?”
“我哪儿知道?我将近五年没在外面了。”
“不够碟子不够碗的小混子,死就死了,没那个本事混,还在社会上‘慌慌’,死一个少一个。”
“那是,哈哈,”我笑道,“像俊海这样才是混社会的材料呢。”
李俊海咽了一口唾沫,抬头看了看表:“蝴蝶,我还有事儿,今天先这样吧,过几天我请你吃饭。”
我巴不得他赶紧滚蛋,站起来说:“好,有时间就过来玩儿,谁请谁都可以。”
李俊海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一脸严肃地说:“替我跟金高道个歉,后来那事儿我做得有些过分了。”
这才叫假惺惺呢,我敷衍道:“没事儿,大金是个粗拉鬼子,早忘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四面出击~
天顺和春明回来了,暂时没有合适的地方安顿他们,我让他们穿着服务员的衣服在店里干些杂活,他们很高兴,说,还是在家里好,不用在外面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们跟了我那么多年,到现在还干这样的活,心里总觉得不塌实。想起多年以前我对他们的承诺,心里空落落的。抽时间我和天顺一起去看了广元他妈,老太太在敬老院里生活得很好,她有些老年痴呆,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叫广元的儿子。从敬老院回来,我捧着广元的骨灰,好一阵唏嘘感叹,心里说不上来是个什么滋味。天顺很懂事儿,觉得把广元的骨灰带到酒店很不吉利,就拿回了家,怕广元孤单,央求我让吴振明和春明去他家里跟他一起住,我答应了。胡东也想跟他们一起住,我征求天顺的意见,天顺不同意,说自己不喜欢他。我趁机对胡东说,吴振明不在店里住了,如果你觉得孤单,可以回家住。胡东说,我没有家,你要让我回家,我只好去虾米家住了,虾米已经结婚了,去他家里很不方便。我确实不喜欢他住在店里,这小子经常往女服务员住的房间里出溜,逮谁摸谁,想直接赶他走又觉得暂时不合适,我还没好好利用他一把呢,万一他走了,去投奔了李俊海,我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对手?尽管他的作用不大,可是利用好了,这也是一杆好枪。
正犹豫着让不让他住在店里,宫小雷来了。我知道宫小雷没有地方住,他刚回来的时候住在家里,他家住得很窄巴,哥哥嫂子也在家里住,没有办法,他就在外面租房子住。上个礼拜不知道什么原因,人家不租给他了,他只好暂时住到了胡四的饭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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