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娘子 作者:雾矢翊(晋江vip2014.03.17正文完结)
听到青衣提及,如翠也才记得那对母女,看来是因为今天三胞胎的抓周她不能出去,所以这会儿闹起来了。夏婶娘虽然没见识,但也知道以温府的门第,三胞胎的抓周定然会有很多达官显贵上门,随便拎出一个都是有来头的,所以方想事着女儿出来见见世面,外一能有人相中她女儿,女儿就飞黄腾达了。夏婶娘目标放得很宽,所有人都是她的目标,连温良和项清春等人也是她的目标之一,这会儿听到温良回来了,还不赶紧想来见见。
如翠撇着嘴道:“就是你让人送回来的夏家母女呗,她应该有告诉你是我婶娘吧?”虽然对夏家母女心里有疙瘩,但如翠却没有写信和温良说什么,他会将她们送过来,也是一片心意,并不想在他忙碌的时候还拿这事情去闹他。
温良啊了一声,显然这才想起这回事儿,将她拉起来为她捋了捋凌乱的头发,说道:“遇到她们时,我见其中的姑娘和你长得极相似,便料到和你有关系。她们说是你的亲人,觉得你或许会想知道家乡的事情,当时又不知道在哪里安置她们,加上你那婶娘挺能说的……”顿了顿,又说道:“所以便让人将她们送到京城来陪陪你。”
当时也是临时起意,虽然他不介意如翠的出身,但曾经私底下也仔细问过肃王妃,只听说她五岁时就被卖进丞相府为丫环,至于她的家乡在哪里,却是不知道的。他以为,她会想念家乡的亲人,心里也怕她有遗憾,方会多此一举。
如翠靠着他,沉默了下,说道:“都过了十几年了,我对亲人的印象早就淡了,只记得婶娘当年将我卖给人伢子时说的话,说让人伢子将我卖得远远的,最好这一辈子都爬不回夏家村。”
温良如何听不出她冷淡的语气,心里大生怜意,将她搂到怀里,亲了亲她的额头说道:“既然不喜欢,明日我便让人将她们送回她们家乡去,有我的人看着,再给她们些银子,相信她们母女俩不会过得多差。”
如翠抬头瞅他,想了想,问道:“你不觉得我堂妹和我长得很相,而且比我还要好看么?”
“有我好看么?”他挑眉问上一句。
如翠姑娘顿时不说话了。和他比,还要不要活了?
温良忍不住咬了咬她的嘴唇,笑道:“长得再像你也不是你!而且,说实在的,一看到她的脸,不知怎么地,就感觉很不自在。”所以才会早早地将她们送到京城丢给如翠,省得那夏婶娘天天拉着她女儿跑到他面前晃。
说到这堂妹,如翠也忍不住摸了摸手臂上竖起的寒毛,堂妹明显是被婶娘当成千金小姐来养大的,一副娇娇怯怯的模样,明明和自己那般相似,却总是显得柔弱可怜。若不是堂妹还有些羞耻之心,懂得明辩是非,如翠也不会任婶娘往自己面前凑,这也是如翠同意温良将她们送回家乡的原因,回到家乡,挑个朴实的男人嫁了,虽然这辈子无法大富大贵,但有她在,却可保堂妹半生无忧。
温良没有亲自去见夏婶娘,只是让人将他的意思带过去,然后拉着如翠一起去看三胞胎。
“温大人,我已经有家人了。”如翠与他十指相扣,如此告诉他。她现在有家人,有丈夫有儿女,这些就是她的家人。
温良唇边挂着淡淡的微笑,看着天边将暮未暮的景色,心里一片宁静。
他是她的家人,对他来说,她又何尝不是他心里认定的人,可以一辈子陪着他不离不弃的家人!
下部:凶残货VS狐狸
☆、第102章
崇德二十年;秋。
京城的长街之中,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充斥着各种小摊贩的叫卖之声;透着一股浓浓的市井之气。
一群穿着统一青色长衫、宽袍大袖、头系方巾的少年结伴从长街中走过;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便知道是书院里的学生。他们身上有着书生特有的儒雅书卷之气;个个眉清目秀,举止斯文,远远观之,宛若一副青春秀丽的画卷,教路旁走过的姑娘不由羞红了脸。
书生中;被簇拥着走在中间的少年却是最亮眼的;秀致的五官精细如画,一双丹凤眼尤其有神,微微一挑,儒雅中透着一股凌厉之色。优美红润的唇微微翘起,那恰到好处的笑容给人一种完美的感觉,阳光下,玉色的肌肤没有一丝瑕疵,仿佛要发光一般。
如此少年,莫说这市井之中难得一见,就是那些见多识广的南北客商也几乎看呆了。
然而,却没有人看到那少年在低眸的瞬间,眼里对这过于热闹的街头的厌烦之色一滑而过,倒是他身旁的同窗难得来这种地方,皆是一片兴致勃勃,评头论足,高谈阔论。
就在这时,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然后人群开始拥挤起来,你推我搡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群身体羸弱的书生如何受得住人们这般推搡,一下子便觉得吃不消,还是他们身后的书童见状机灵地将他们各自的主子拉到一旁铺子前面的凉棚前。
而这时,人们也瞧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匆匆忙忙跑在前头的男人手里拽着一个荷包,后面隐约有“捉小偷”的声音响起。路人虽然听见了,但一时间也反应不过来,那小偷已经跑远了。
小偷在人群中灵活地穿梭,后头追上来的衙役却拿他没办法,眼看小偷就要蹿进其中一条巷子,一些熟知那些巷子九拐八弯极容易让小偷趁机逃脱的人们也惊呼起来,若是让小偷跑进去,可捉不住他了。就在众人紧张时,那跑到巷子前的小偷被什么东西攻击,双腿一跪,整个人都摔趴在地上,再定睛一瞧,原来攻击小偷的是两个黄澄澄的橙子。
“跑什么跑?!偷东西可耻知不知道?还不将东西交出来?”
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声线干净,是属于少年雌雄难辩的音色。而这时,一名手里抱着一袋鲜橙子的小少年从人群中走了过来,一脚踩在小偷紧拽着荷包的手上,痛得小偷脸色扭曲,松开了那个荷包。
看这小少年,十岁出头,个头有些矮,身形削薄,一身锦衣华贵灿烂,五官平凡,但一双眼睛却生得极为好看,漆黑灵动,笑起来时仿佛碎了一地的灿烂阳光,眉宇间顾盼神飞,整个人都鲜活起来,看久了,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韵味,极为耐看。
那小偷趁着少年弯腰拾荷包时赶紧爬起身就要逃跑,然而刚跑了几步,又是一个橙子准确无比地敲上了脑袋,那小少年步履轻盈,身姿洒然,一个跃步凌空翻竟然就落在了小偷身前,手肘击中小偷的腹部,在他惊痛弯腰时,抬脚在他腿肚上踢了一下,那小偷整个人都瘫软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那些书生看到小少年出手,十分干净利落,实在佩服之极,纷纷叫好称赞,只有那名秀美的少年眉稍蹙得死紧,满眼不愉。
后头的衙役很快便来了,两名衙役显然是认识他的,见到小少年时,脸上便露出了笑容,纷纷与他打招呼,边将地上的小偷绑住,少年将从小偷那里拿回来的荷包一起交给衙役,让他们还给失主。
“真是谢谢了,这一次又多亏了温大公子。”
小少年摆了摆手,笑眯眯地说:“这没什么,遇见了嘛,就当路见不平好了。”然后从怀里的布袋中拿出两个大橙子塞给他们,说道:“天气还热着,你们巡逻也辛苦了,给你们解解渴,这可是我蹲了很久才买到的,平时可是不送人的!”
这话说得两个衙役都笑起来,心都熨帖几分,可见少年此举不经意间收买了人心。两名衙役连连感谢小少年的慷慨,然后方告辞离去。
路边的行人见没事了,也悉数散去,少年抱着那袋鲜橙,慢悠悠地晃了过来。
“小师弟!”
低沉的声音响起,没有起伏的声线能听得出主人忍耐的情绪。铺子前的书生愕然地看着突然出声叫人的少年,然后目光移到从巷子口悠然走来的小少年。
小少年直觉望来,看到他们,脸上露出一个极为阳光的笑容,仿佛阳光都要失色。却见少年高兴地蹦了过来,叫道:“狐狸精!”
狐、狐狸精?!
在场的人眉头抖了抖,然后机械地看向被少年叫“狐狸精”的少年,却见那少年一双丹凤眼微微眯起,感觉——还真是像狐狸呢?
“你在这里做什么?”项清春忍耐问道,完全无视了那教人蛋疼的称呼。
十八岁的项清春已经是个身形颀长高挑的少年,五官虽然秀美非常,但行动间却添了几分男人的韵味,让人无法将他当成女人看待。相比而言,十三岁的温彦平还是矮矮瘦瘦的,看起来就像个十岁出头的小少年,站在项清春面前,只堪堪到他胸口的高度,看起来完全就是个孩子。
“捉小偷啊,你不是看到了么?”温彦平极爽快地说,然后瞥向那些书生,露齿一笑,同他们打招呼,并不因为他们这些大多是举人而有所局促拘束。
虽然这少年生得平凡了点儿,但却十分有韵味,笑容也阳光开朗,让人心生好感,书生们纷纷回礼。而后又想起了方才项清春唤这少年“小师弟”,莫不是……名满天下的太师温良温子修之子?
书生们激动了,纷纷用晶亮的眼神看着少年,上前与他攀谈起来,根本不理会对方年纪还小,而且出口的话十分直白,看着就是个文化不高的。
只有项清春冷眼看着,与那些同窗打了声招呼,直接扯了温彦平离开。
温彦平甩开他的手,不满地说道:“狐狸精你发什么神经?莫名其妙。”
“谁莫名其妙了,我可是记得这个月你应该被老师禁足在府里的。”冷笑一声,又道:“连侍卫下人也不带就跑出来,你以为你一个小孩能做什么?老师不希望你在市井中厮混,那里鱼龙混杂,各种人都有,不是你一个小孩子能去的。”
温彦平脸色僵了僵,眼神飘忽不定,就是不敢看面前的少年,最后实在撑不住后,扯着他的衣服小声道:“狐狸精,我是偷跑出来的,你千万别告诉我爹……而且我很厉害的,那些小偷才不是我的对手。呐,狐狸精,我给你吃我最爱的橙子,你可不许去告状。”
一只橙子塞到了他手里,项清春不禁有些啼笑皆非,斜睨着小少年的哀求的脸,连那双漂亮的眼睛里也满是恳求之色,与平时飞扬的神彩有些差距,不可否认,那顾盼神飞的神色是最动人的,瞬间的精彩鲜活,连他这般对容貌挑剔的人也有几分失神。
“不告诉老师可以,不过……若你不听话,我马上将你偷跑的事情告诉老师!”又捏住她一个把柄,项清春心情极好。
“我听话还不行么?”
项清春这才满意地放过她。
温彦平嘴角撇了撇,细数这些年来与狐狸精过招,发现自己除了能在武力上打赢他,其他时候都是被他算计的多,果然是只诡计多端的狐狸精!
项清春决定送她回温府,省得这不听话的小师弟又乱跑。路上,项清春问道:“你今天怎么跑出来了?对了,你又做了什么坏事让你爹禁足了?”
闻言,温彦平身体又僵硬了下,悄悄将手往袖子里缩了缩。项清春心细如发,如何没有发觉她这小动作,将她的手扯了过来,就看到她手指头上的伤,不由吃了一惊,问道:“你的手怎么了?”
说着,改变了路程,先将她拖去医馆上药。
温彦平有些不自在,含含糊糊地不肯说,心中却悲愤不已:难道她要告诉狐狸精这些天来其实并不是禁足,而是被关在家里学女红么?想她堂堂男子汉,学这等东西不是笑死人么?而且她可能真的没有天赋,普通的缝补可以,但用绣架绣图时,总会弄得一手的伤……
到了回春医馆,那坐堂的大夫正是温府的常客,自是认得温彦平,见她恹头恹脑地跟着一名秀美的少年进来,不由得有些奇怪。
“大夫,他的手受伤了。”项清春将温彦平受伤的手抓到大夫面前。
陈大夫有些诡异地看着面色如常的项清春,又瞅瞅根本没自觉的某人,猜测着这位少年应该是不知道真相的吧,才会这般自然地拉着人家小姑娘的爪子递到他面前——话说若不是他常给这小姑娘把脉调理身体,看她的穿着打扮及那股精神劲儿,估计也会以为这是个精气十足的男孩子吧。
项清春注意到陈大夫诡异的视线,暗暗自审,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啊,再看坐在一旁有些蔫头蔫脑的少年,心里有些诧异,什么事情让她这般没精神?真是太奇怪了。
可能是为了让她精神点儿,在上完药后,项清春主动挑起她最感兴趣的话题,“三天后,皇上要在西山举办秋猎,京中各家弟子皆可参与,你不是一直想到西山狩猎么?老师可是皇上点明要随行伴驾的官员之一,到时你应该可以跟去。”
然而谁知小姑娘并未因此而高兴,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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